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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参林: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日期:2023-01-19 02:54:57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88846) 用户喜爱度:等级964 本文被分享:989次 互动意愿(强)

    大参林: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1. 1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2,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4个项目:单位:万元序号投资方向预计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1医药连锁门店建设项目249,300.00163,800.002门店升级改造项目9,000.009,000.003大参林一号产业基地(物流中心)66,000.0039,700.004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90,000.00合计414,300.00302,500.00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2.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全部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3. 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背景和目的(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消费升级、国民对健康刚性需求的增加以及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日益完善,为药品流通行业的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行业趋势持续向好。

    5. 此外,随着新一轮的医药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医药领域系统性、长期性的改革措施逐步完善、明确、落地,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呈现出长期清晰、明确的发展趋势。

    6. 1、行业趋势持续向好,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在经济持续发展、人民消费能力提升和健康意识增强的背景下,我国医药市2场持续扩容,医药消费需求不断增长,为零售药店市场增长创造了良好的空间。

    7. 根据商务部统计数据,2012-2021年,我国医药零售市场销售额已从2,225亿元提高至5,449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0.46%,行业市场规模呈现持续增长趋势。

    8. 数据来源:《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12-2021)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趋势来看,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居民收入的提高、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医疗支出的扩大等推动我国医药行业以及零售药店行业发展的驱动因素并没有改变。

    9. 随着产业政策的进一步推进,我国零售药店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并保持持续稳定增长。

    10. 2、医药产业政策持续落地,促进零售药店行业健康持续发展近年来,国家药监局、卫健委、医保局等各部门持续推出涉及医药零售行业的相关政策,统筹推进医药零售行业发展,政策演化下市场规范性和重要性逐渐提升。

    11. 部分重要政策及其主要意义如下:发布时间文件发文部门主要意义2022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并提出“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我国医疗保障、儿童医药、老年医药和中医药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12. 2022年8月《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明确药品网络销售企业须为线下实体药店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仅能销售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或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2225260730043323367940034317473351195449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2012年-2021年国内医药零售市场销售额(亿元)3经营企业。

    13. 政策的出台,有利于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并进一步推动零售药店行业提升自身信息化、数字化水平。

    14. 2021年10月《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到2025年,培育形成1至3家超五千亿元、5至10家超千亿元的大型数字化、综合性药品流通企业,5至10家超五百亿元的专业化、多元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00家左右智能化、特色化、平台化的药品供应链服务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98%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70%。

    15. 2021年8月《关于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处方外流与医药分开”相关政策的深入推行,将进一步推动医药分开,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并促使医院销售的处方药逐步流向院外市场,零售药店将成为承接该市场的重要主体,逐渐成为消费者购药和咨询药学服务的重要渠道。

    16. 2021年4月《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双通道机制的建立,是为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分布广泛,市场化程度高,服务灵活的优势,将其纳入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与医疗机构形成互补,增加药品供应渠道和患者的用药选择,提升谈判药品服务的质量。

    该政策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药品供应保障范围,并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

    2021年1月《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为各地医保局开放医保定点药店对接统筹账户提供上位法依据,有望进一步促进处方外流到药店。

    其次,本办法缩短了新开药店获得医保的周期,缩短了新开门店的盈亏平衡周期。

    随着电子处方药的应用和普及、带量采购持续推进、门诊统筹推进等政策的快速落地,以及“双通道”和龙头连锁规模化效应提升的持续推进,医药零售行业将迎来政策和产业的共振。

    长期来看,上述政策的贯彻实施将有助于提高零售药店行业的市场规模,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3、行业整合态势加速,连锁率和行业集中度提升是行业发展主旋律随着我国医药体制改革政策发展的不断深入,药企、医院、药店携手建立高效药品供应链是大势所趋,零售药店行业连锁化、规模化发展将成为必然选择。

    未来零售药店行业将持续呈现整合态势,连锁率和行业集中度的提升是行业发展主旋律。

    近年来,零售药店单体药店和连锁药店数量增长结构分化,我国零售药店行4业呈现结构性改善趋势,零售药店连锁率不断提升。

    根据《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12-2021),单体药店数量由2011年的27.7万家降至2021年的25.2万家,而连锁药店数量在2017年起首次超过单体药店数量,由2011年的14.6万家增长至2021年的33.7万家,零售药店连锁率由2011年的34.3%提升至2021年的57.2%,零售药店连锁率不断提升。

    但相比于美国(药店连锁率达到90%以上)等发达国家,我国药店连锁率仍然较低,提升空间较大。

    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亦是未来零售药店发展趋势。

    一方面,医药改革政策对于药店的执业药师、等级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提高了零售药店的经营门槛和议价能力,单体药店利润被进一步压缩而逐渐退出市场。

    另一方面,优秀的连锁药店头部企业通过自建、并购等方式快速扩张规模,市场份额提升明显。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19年,TOP20、TOP10连锁药店市占率分别为25.0%、19.6%;2021年,TOP20、TOP10连锁药店市占率分别达到25.5%、21.1%,较2019年分别提升0.5个百分点、1.5个百分点,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

    从国内各地区零售药房连锁率来看,2021年三季度,国内上海地区连锁率最高,达92.07%;相比之下,广东地区零售药房连锁率较低,仅为41.42%,未来零售药房连锁率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较大。

    公司为广东地区连锁药店龙头,深耕广东地区,并进行全国性扩张,未来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数据来源:《药品监督管理统计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4、政策支持专业化连锁药店发展,行业头部企业加快扩张步伐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药师执业资质、两票制、药店参与集采、处方外流等相关政策,推动药品零售行业发展,持续推动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2021年510月,商务部发布《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培育形成5-10家超500亿元的专业化、多元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的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70%。

    截至2021年底,我国百强连锁公司的销售额占行业总体的35.6%,十强公司占比仅达21.1%,与我国产业政策规划的发展目标存在一定差距。

    根据商务部《2021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1年度销售规模排名前五的企业分别为国大药房、大参林、老百姓、益丰药房、一心堂,销售规模占比仅为15.87%,我国大型零售药店连锁企业仍然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在行业加速整合、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的背景下,行业头部企业积极把握发展机遇,不断加快扩张的步伐。

    2021年度,前五名企业新增门店数均超1,000家,其中大参林及老百姓新增门店数分别为2,271家及2,163家;2022年1-6月,老百姓及益丰药房新增门店数分别达到1,814家及1,493家;截至2022年6月末,老百姓及益丰大药房门店总数分别达到10,009家及9,200家。

    随着政策扶持,大型连锁药店并购及新设门店将持续加速,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公司作为行业销售规模排名第二的龙头企业(2021年度),将充分受益政策支持,未来发展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目的经过多年快速发展,我国零售药店行业已形成了较大的市场规模并继续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

    但与此同时,我国零售药店行业的连锁率和市场集中度仍较低,与产业政策规划的发展目标差距较大。

    随着政策不断推动,零售药店行业的连锁率和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公司作为零售药店行业领先企业,积极响应行业发展需求,通过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的实施,加大门店网络建设、物流中心6建设,进一步把握我国零售药店行业的发展机遇,持续扩大业务经营规模,响应行业发展需要。

    同时,近年来,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我国其他大型零售药店连锁企业亦纷纷加大门店规模投入,头部企业之间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公司作为中国具有影响力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以发展连锁药店为立业之本,在深入开发和巩固华南市场的基础上,不断向周边省市辐射,实现跨区域发展。

    经过多年耕耘,公司“深耕华南,布局全国”发展战略取得显著成果,并已成长为行业龙头企业,2021年度销售规模排名全国第二、民营企业第一,业务范围已覆盖广东、广西、江西等15个省份,业务规模在全国医药零售行业保持领先的优势地位。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持续推进“深耕华南,布局全国”的核心发展战略,扩大业务覆盖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市场领先的优势地位。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一)医药连锁门店建设项目1、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医药连锁门店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249,3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63,800.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项目实施地点广东、广西、河南、黑龙江、江苏、陕西、重庆等地区项目建设期3年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的实施周期为3年,实施主体为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在广东、广西、河南、黑龙江、江苏、陕西、重庆等地区选址投资开设3,600家医药连锁门店。

    3、项目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249,3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163,800.00万元。

    项目具体投资内容如下:序号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1门店装修及设备购置109,800.0044.04%109,800.0072租金54,000.0021.66%54,000.003保证金13,500.005.42%-4存货72,000.0028.88%-合计249,300.00100.00%163,800.004、项目投资效益本项目采取边开店、边运营的方式,建设期为3年。

    本项目具备较好的经济效益,有助于巩固公司领先的行业地位,推动业务规模持续健康发展。

    5、项目报批情况(1)土地情况本项目主要以租赁门店方式经营,不涉及土地购置事项。

    (2)发改委备案情况本项目尚未办理发改委备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3)环境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不属于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情形。

    6、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进一步把握我国零售药店行业的发展机遇,提升综合竞争力经过多年快速发展,我国零售药店行业已形成了较大的市场规模并继续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

    但与此同时,我国零售药店行业的连锁率和市场集中度仍较低,与我国产业政策规划的发展目标差距较大。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21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截至2021年末,我国药品零售连锁率为57.2%,销售额前100位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占全国零售市场总额的35.6%。

    而根据商务部发布的《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培育形成5至10家超五百亿元的专业化、多元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70%。

    因此,近年来我国大型零售药店连锁企业纷纷加大门店投入规模,以把握行业发展机遇。

    (2)作为连锁药店龙头企业,公司以推动行业发展为目标,持续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药店零售连锁率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21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公司2021年药品零售销售总额排名全国第二、民营企业第一。

    同时,公司连续三年评选为中8国连锁药店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中国连锁药店盈利冠军、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以及广州市优秀企业。

    作为连锁药店龙头企业,公司以推动行业发展为已任,积极响应行业发展需求,不断扩大零售药店规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建设1,230家医药零售门店,绝大部分已建设完成,提升了连锁药房覆盖面,适应了行业发展需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开业门店共8,896家(含加盟店1,376家),零售业务覆盖广东、广西、河南、河北、江西、福建、江苏、浙江、陕西、黑龙江、四川、山东、湖北、海南、重庆等15个省份,业务规模在全国医药零售行业保持领先的优势地位。

    公司本次“医药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规划建设3,600家医药连锁门店,保障了公司以药房连锁为立业之本、立足于长远的战略发展观,项目建设与行业发展需要相匹配,与公司业务目标相一致,具有必要性。

    (3)坚定推进“深耕华南、布局全国”的全国性布局战略,保持市场领先地位近年来,随着居民健康意识不断加强,零售药店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国内主要零售药店企业均积极布局全国市场,加大门店网络建设。

    在全国性市场布局方面,公司已在广东、广西等华南地区建立了合理的业务布局,树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在此基础上,公司不断向周边省市辐射,医药零售业务已进入河南、河北、江西、福建、江苏、浙江、陕西、黑龙江、四川、山东、湖北、海南、重庆等多个省份。

    2021年度,公司实现华中市场销售额增长54.93%,华东市场销售额增长20.85%,东北、华北、西北及西南市场销售额增加了96.67%,全国性布局的战略取得显著成果。

    公司根据丰富的门店拓展和规模化运营经验,已形成了高效复制、跨省经营的扩张实力,在商品采购、业务协作方面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持续加强,管理成本规模化分摊,盈利能力稳定提升。

    公司为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有必要在广东、广西等优势区域,以及在黑龙江、江苏、陕西、重庆等新拓展区域进一步深入开发,一方面进一步巩固在优势区域的龙头地位、扩大规模优势,另一方面提高在新开发市场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品牌影响力,坚定推进“深耕华南、布局全国”的全国性布局战略。

    97、项目建设的可行性(1)我国零售药店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为本次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21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1年我国医药零售市场销售额已达5,449亿元,2012年至2021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0.46%,呈不断增长的趋势。

    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分级诊疗、处方外流、支付体系改革的大背景下,覆盖各个社区的药店深入参与医药卫生体系的改革中,药品零售市场规模保持稳中向好态势。

    且随着后疫情时代的疾病与健康管理需求日益升级,零售药店由于覆盖全国各个社区,更能贴近患者,方便其购买刚需药品,零售药店的渠道价值有所提升。

    未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居民收入的提高、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医疗支出的扩大等推动我国医药行业以及零售药店行业发展的长期驱动因素持续存在,我国零售药店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因此,我国零售药店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为本项目的实施及未来前景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2)公司具有丰富的门店拓展经验和精细化运营管理能力长期以来,公司以发展药店连锁为立业之本,经过多年耕耘,坚持“深耕华南,布局全国”的核心发展战略,已实现覆盖全国15个省份,秉承以区域规模化和管理精细化的经营方针,持续下沉渗透华南地区,聚焦拓展长三角(环渤海)、东北地区及中部地区,巩固连锁品牌的区域壁垒优势,实现各区域连锁规模的经营效率稳步提升。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开业门店共8,896家(含加盟店1,376家),公司的零售业务覆盖广东、广西、河南等15个省份,业务规模在全国医药零售行业保持领先的优势地位。

    经过多年的扩张,公司在门店拓展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根据药品零售市场的发展现状、竞争格局、连锁化率、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既有门店布局等因素,完成门店选址规划工作,并借助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门店跨区域的精细管理。

    综上,公司已形成了规范的门店拓展与运营管理体系,在各业务环节建立了规范化、标准化的业务管理流程,公司丰富的门店拓展经验和卓越的运营管理能10力有助于保障新建连锁药店高效经营、实现预期收益。

    (二)门店升级改造项目1、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门店升级改造项目项目投资总额9,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9,000.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项目实施地点广东、广西、河南、重庆、江苏等地区项目建设期3年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的实施周期为3年,实施主体为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在广东、广西、河南、重庆、江苏等地区改造升级900家医药零售老旧门店,升级老店软硬件设施、改善门店形象、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

    3、项目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9,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9,000.00万元。

    项目具体投资内容如下:序号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1装修工程更新6,300.0070.00%6,300.002软硬件设备更新2,700.0030.00%2,700.00合计9,000.00100.00%9,000.004、项目投资效益本项目不单独测算项目效益。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改善老店形象、提高门店辨识度,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好感,对门店经营成果产生有利影响。

    5、项目报批情况(1)土地情况本项目在原有店铺上进行升级改造,不涉及土地购置事项。

    (2)发改委备案情况本项目尚未办理发改委备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3)环境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不属于需要编制环境11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情形。

    6、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新规对药店硬件、软件提出更高要求2018年11月,商务部印发了《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依据经营条件和合规状况包括零售药店的药品质量保障能力、药学技术人员配置和行政处罚记录等内容将药店分类,并提出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新的分类体系对药品零售门店的经营条件和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拥有直营门店7,520家,其中经营五年以上未进行升级改造的门店数量超过上千家。

    该部分门店的硬件和软件设施因购置时间较早,使用时间较长,已不能满足当前公司对药品零售门店的管理要求。

    因此,为提升公司对门店统一的管理要求,满足未来国家对零售药店分类要求,本项目计划对公司900家门店在软硬件方面进行提升具有必要性。

    (2)老店改造可以改善门店形象、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更新改造的900家门店,绝大部分已建设完成,对门店形象、客户体验度提升明显。

    但同时,公司仍有大部分门店由于开业时间较长,门头标识、内外部整体装饰已变得较为陈旧、室内平面布置和商品陈列还有待升级。

    门店作为公司与消费者直接对接的场所,代表着公司形象,门店的环境和氛围直接关系到消费者对公司的印象和对公司的品牌认知度。

    为提升公司门店的整体形象、提高门店运营效率、为顾客创造更加良好的购物环境以及强化大参林品牌认知度,公司计划对现有的部分老旧门店进行升级改造。

    通过对该等门店进行焕新,引入新的商品陈列及展示体系,统一新老门店的整体装饰风格,可进一步提升公司门店专业化的卖场形象,为顾客营造更加舒适、良好的购物环境,从而促进门店销售的增长。

    7、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本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参考“医药连锁门店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

    12(三)大参林一号产业基地(物流中心)1、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大参林一号产业基地(物流中心)项目投资总额66,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9,700.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佛山市大参林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项目建设期3年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的实施周期为3年,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大参林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在佛山顺德建造大参林产业园物流中心,打造现代物流配送一体化及配套办公的产业中心。

    3、项目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66,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39,700.00万元。

    项目具体投资内容如下:序号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1土地购置费6,139.289.30%-2建筑工程费26,499.6240.15%16,895.273安装工程费8,859.8313.42%8,219.394装修工程费859.771.30%859.775设备购置费20,967.7831.77%13,720.276工程项目其他费用328.800.50%5.307铺底流动资金2,344.923.55%-合计66,000.00100.00%39,700.004、项目投资效益本项目主要作为公司在华南地区的物流中心,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等,不直接产生效益,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

    本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能力、物流配送能力,为全国市场提供良好的中后台支撑体系。

    5、项目报批情况(1)土地情况公司已就大参林一号产业基地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号:粤(2021)佛顺不动产权第0042050号。

    (2)发改委备案情况13本项目已履行发改委备案。

    (3)环境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不属于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情形。

    6、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建立自有物流配送体系,保障药品商品质量安全仓储物流管理作为医药产业供应链的中间环节,制约医药流通企业供应链的响应速度。

    医药流通企业不仅要满足终端需求的及时性、不确定性,以及突发传染性疾病的急迫性,还需应对医药工业生产的周期性和在途运输的不确定性。

    为此,持续提升我国医药流通行业的物流水平,做好药品的仓储管理,对保障我国居民用药的及时性和安全性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公司仓库总发货满足率超过99%,发货差错率低于0.01%,领先于医药零售行业平均水平。

    同时,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阶段,持续整合小仓、开设大仓,加快建设现代化仓储物流体系,进一步提高发货满足率,提升物流效率,降本增效。

    本项目拟在华南地区建立布局合理、配送高效、管理规范的现代化医药仓储物流中心,对增强公司药品供应体系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可控性具有重要战略作用。

    (2)建设智慧物流体系,提高仓储物流配送能力随着物流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发展,特别是大数据技术、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的应用,医药流通企业纷纷加快推进医药物流基地建设向信息化、数字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实现供应链一体化升级转型,以增强企业竞争优势。

    在此趋势下,本项目拟在华南区域打造医药零售行业智能仓储物流体系,通过应用自动输送分拣线、AS/RS自动化立体仓库、全自动多层穿梭车库、搬运机器人等,实现药品的存储、搬运、输送作业高度自动化、智能化。

    因此,本项目建设是公司顺应医药零售行业供应链系统智慧化升级转型的发展趋势,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的重要举措。

    7、项目建设的可行性(1)国家及地方政府促进医药物流发展的相关政策支持为促进和规划医药物流体系,提高医药物流配送效率,国务院制定了《关于14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商务部制定了《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等政策规划文件,支持医药企业提升自身仓储与物流配送能力。

    2021年10月28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发展现代医药物流,推进区域一体化物流的协调发展,鼓励第三方医药物流发展,推动建设一批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和产品信息可追溯的现代中药材物流基地;发展现代绿色智慧供应链,构建技术领先、便捷高效、安全有序的现代智慧药品供应链服务体系。

    本次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符合政策发展要求。

    (2)既有物流仓储系统和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为项目的顺利运行奠定基础公司一直重视物流体系在医药零售业务中的作用,积极构建区域性及全国性的医药物流配送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集团仓+大区仓+地区仓”的物流仓网体系,物流体系已基本覆盖公司的营销网络。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全国共有33个仓库,仓储总面积超23万平方米,辐射包括广东、广西、河南等全国15个省份。

    同时,公司通过引进AGV自动拣货机器人、多穿自动集货、多层暂存集货、交叉带播种拣选等智能设备,从而实现从收货、入库、储存、出库、配送的全流程自动化管控,有效提高了仓储人效和空间利用效率。

    公司通过全国性的物流体系布局,积累了丰富的物流管理经验,形成了标准化的商品采购、仓储管理、物流配送等业务流程。

    公司在物流仓储建设方面成熟的建设、管理及运营经验,以及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为本项目的顺利运行奠定了基础。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项目基本信息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万元。

    2、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1)增强资金实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目前,零售药店行业处于发展与整合并行阶段,国家不断出台医药改革政策,15加强零售药店管理,头部企业集中度提升趋势进一步加剧。

    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药品零售业务快速发展所衍生的资金需求,尤其在强调医药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环境下,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将坚持“质量第一、规范经营”的质量方针,加大店员培训力度,加强来货商品质量和资质合法性查验,并持续组建专业的服务队伍,为患者提供处方审核、健康检测、咨询指导、用药提醒、患者用药教育等专业化药事服务。

    公司高质量的经营发展战略,需要健康持续的运营基础以及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

    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从而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升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

    (2)业务规模快速扩大,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提升近年来,公司的业务保持高速发展,营收规模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19年至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由111.41亿元增加至167.59亿元,复合增长率达22.65%。

    公司门店数也在快速增加,2019年至2022年6月末,公司门店总数由4,756家增加至8,896家,其中2020年及2021年新增门店数分别达到1,264家和2,173家,业务扩张速度较快。

    而公司的流动资产保有量和业务规模密切相关,门店数量的增长影响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

    随着门店数量、物流仓库的增加,门店租金支出、门店及物流仓库存货的资金占用将进一步增大,仅从本次“医药连锁门店建设项目”拟新设的3,600家门店考虑,公司需使用自筹资金投入的存货、保证金资金需求即达到85,500.00万元。

    同时,公司始终注重精细化、标准化和系统化的运营管理,未来将持续推动公司数字化战略,以数字化建设赋能标准化、系统化运营及精细化管理,推动实现门店运营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以上战略的实施需要公司保持有持续的现金投入以及充足的资金储备。

    (3)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经营稳定性公司面临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补充与公司业务经营相匹配的流动资金,有助于增强公司业务发展的稳定性,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2019年至2022年1-9月,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0.05%、54.81%、65.76%以及63.60%,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降低财务风16险,优化资本结构,保持稳健经营。

    综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以及业务规模持续扩张所必须,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医药连锁门店建设项目实施后,能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广东、广西、河南、黑龙江、江苏、陕西、重庆等地区的门店数量,提升区域覆盖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增强在该地区的市场竞争力。

    门店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后,将改善门店形象、提高门店辨识度,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大参林一号产业基地(物流中心)的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物流配送能力,保障全国性布局战略的顺利实施。

    整体而言,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需求。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投入使用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均有所增长,营运资金得到进一步充实。

    尽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但长期来看,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及利润水平将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有所增加。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营收规模,完善和提高服务客户能力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良好经济效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

    但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可能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结论综上所述,经过审慎分析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

    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有利于17扩大公司营收规模,提升整体竞争力,持续推进“深耕华南,布局全国”的核心发展战略,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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