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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合光能: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日期:2023-02-03 00:12:42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53751) 用户喜爱度:等级984 本文被分享:985次 互动意愿(强)

    天合光能: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1. 1证券代码:688599证券简称:天合光能公告编号:2023–005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重要内容提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名称:“盐城年产16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宿迁二期5GW)”、“宿迁(三期)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盐城大丰10GW光伏组件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金额:287.54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1]2339号《关于同意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252,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

    4. 截至2021年8月19日止,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募集人民币5,252,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2,909,006.6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09,090,993.31元。

    5.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201Z0037号《验资报告》验证。

    6.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2储四方监管协议》。

    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公司2021年8月11日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5,200.00万元(含525,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盐城年产16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8,000,000,000.001,800,000,000.002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宿迁二期5GW)3,000,000,000.00570,000,000.003宿迁(三期)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4,350,000,000.001,005,000,000.004盐城大丰10GW光伏组件项目2,000,000,000.00390,000,000.005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1,487,000,000.001,487,000,000.00合计18,837,000,000.005,252,000,000.00由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5,209,090,993.31元低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5,252,000,000.00元,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原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1盐城年产16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8,000,000,000.001,800,000,000.001,757,090,993.312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宿迁二期5GW)3,000,000,000.00570,000,000.00570,000,000.003宿迁(三期)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4,350,000,000.001,005,000,000.001,005,000,000.004盐城大丰10GW光伏组件项目2,000,000,000.00390,000,000.00390,000,000.005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1,487,000,000.001,487,000,000.001,487,000,000.003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原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行贷款合计18,837,000,000.005,252,000,000.005,209,090,993.31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盐城年产16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宿迁二期5GW)”、“宿迁(三期)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盐城大丰10GW光伏组件项目”。

    8. 截至2023年2月1日,上述项目已投资完成。

    9. (一)本次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盐城年产16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宿迁二期5GW)”、“宿迁(三期)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盐城大丰10GW光伏组件项目”,截至2023年2月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开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户余额(元)备注盐城年产16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天合光能科技(盐城)有限公司天合光能科技(盐城)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3205016284360968859977,703.90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51990359421020125,138.23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51990205261070542,305.49宿迁(三期)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天合光能(宿迁)光电有限公司天合光能(宿迁)光电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10615101040243399124,194.4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324006040012000247696125,907.1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8260018800029527817,861.41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宿迁二期5GW)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40602010010026840327,393.13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开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户余额(元)备注盐城大丰10GW光伏组件项目天合光能(盐城大丰)有限公司天合光能(盐城大丰)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81105010126017846332,434,891.68合计2,875,395.41(二)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截至2023年2月1日,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节余情况如下:单位:万元承诺投资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注1)盐城年产16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175,709.10175,737.89(注2)14.5114.51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宿迁二期5GW)57,000.0057,000.00(注2)2.742.74宿迁(三期)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100,500.00100,877.22(注2)26.8026.80盐城大丰10GW光伏组件项目39,000.0038,776.23(注2)243.49243.49合计372,209.10372,391.34287.54287.54注1: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注2:部分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注3: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10. 四、募集资金结余主要原因1、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项时间较早,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项目建设,在项目建设期间部分工程和设备实际采购价格较项目立项时的市场价格下降。

    11. 2、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12. 3、募集资金在存储过程中产生了利息收入。

    13. 5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自公司2021年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来,公司业务规模保持快速发展。

    14. “盐城年产16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宿迁二期5GW)”、“宿迁(三期)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盐城大丰10GW光伏组件项目”等建设完成后,公司的生产能力和规模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极大的缓解了公司的产能压力。

    15.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节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87.5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16.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等相关程序,因此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相关审议程序。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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