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
2. 》的事前认可函公司董事会:《公司关于向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3. 议案》收悉,经审阅后,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4. 属于正常关联交易行为,用于改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关联交易。
5. 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6. 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向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7.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胡卫升李春涛管炳春2023年。
8. 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