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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日期:2023-03-31 00:16:53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64109) 用户喜爱度:等级978 本文被分享:990次 互动意愿(强)

    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监事: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2. 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监事会工作情况根据本年度监事会制定的工作计划,各项工作按照计划开展,主要工作完成如下:(一)本年度内监事会召开情况2022年度,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了全部事项并作出决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

    3. 具体情况为:1.2022年1月2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4.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等10项议案,4名监事全票通过此议案,关联事项监事杨佩回避表决。

    5. 2.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6.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计提2021年资产减值的议案》《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等19项议案,5名监事全票通过此议案。

    7. 3.2022年8月1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8.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5名监事全票通过此议案。

    9. 4.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10.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2022年度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5名监事全票通过此议案。

    11. 5.2022年10月31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12.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5名监事全票通过此议案。

    13. (二)2022年度,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成员列席了3次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14. (三)2022年度,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主动持续了解和分析本公司的运行情况,监督公司财务活动、资金运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对公司内部管理实施了有效监督,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并根据高管履职尽职情况工作报告,结合工作实际对公司董事、经营层、高级管理层职务行为进行总体评价,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15.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和高管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

    16.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滥用职权而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一)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季报、半年报和年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可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存在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检查,认为这些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的需要,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无违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情况,遵循了市场公平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三)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意见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要求,完成内控体系建设、试运行及评价工作,并按照《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实施。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涵盖公司总部和子公司的各项主要生产经营业务,各项内控制度设计及运行均有效。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公司存在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本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为已任,踏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1.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监督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运行,决策机构的协调运作。

    2.加强对公司投资、资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3.坚持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管理状况、生产成本进行监督。

    了解掌握公司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遵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的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

    4.坚持定期不定期地对公司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督促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掌握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的业绩进行评价。

    5.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资金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运用的合规性。

    6.加强会计、审计及金融业务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提高监事自身综合能力,恪尽职守做好监督工作,督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依法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好监督职能,维护股东利益,诚信正直,勤勉工作,圆满完成公司2023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促进企业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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