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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投能源:关于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日期:2023-05-24 07:03:38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30655) 用户喜爱度:等级960 本文被分享:991次 互动意愿(强)

    电投能源:关于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 1证券代码:002128证券简称:电投能源公告编号:2023037关于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一、关联交易概述(一)关联交易概述1.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3. 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4. 2023年度公司接受关联方上海发电设备成套提供的600MW燃煤机组主控一体化自主安全可控DCS系统研究与应用劳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00万元。

    5. 2.该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项目原为科技项目。

    6. 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坑口发电公司”)拟在电厂的A检期间完成DCS改造,由于霍林河坑口电厂A检开工时间为9月10日,与其他火电厂相比开工较晚,已不具备科技项目的“首次性”,现拟将本项目调整为技改项目。

    7. 同时此项目公司2023年度接受关联方上海发电设备成套提供劳务金额由不超过人民币3,6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312.00万元,公司本次拟增加与关联方上2海发电设备成套接受劳务的额度712.00万元。

    8.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控制的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上海成套院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0. 关联董事王伟光、陈来红、左新词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11. (二)关联交易金额坑口发电公司委托上海成套院开展的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项目。

    12. 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国产化改造项目,对1号机组单元DCS控制系统、DEH、ETS、单元机组脱硫DCS、单元辅控DCS系统进行换型改造,配套实施DCS安全防护系统、控制系统优化、性能试验、原DCS独立组网、SIS系统升级改造、智慧应用、APS应用、运维培训、电子间及工程师站装修等。

    13. 依据收口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概算约为4312万元。

    14.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3年预计金额(调整前)调整金额2023年预计金额(调整后)截至披露日已发生交易金额(未经审计)2022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3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一)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1.企业名称: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成立日期:1996年6月19日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133308156G4.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1115号5.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1115号6.法定代表人:顾皑7.注册资本:人民币10468万元整8.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15.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设备行业及环保领域、新能源领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交流、技术推广;机电产品设计、制造及销售;生产经营电站自动控制系统;民用核安全设备和材料的设计、制造、销售、鉴定检测;发电设备性能检测与设备监理;电站及热能工程设计与咨询、设备成接受劳务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国产化改造项目(原“600MW燃煤机组主控一体化自主安全可控DCS系统研究与应用”)市场定价3,600.00712.004,312.00————4套、工程承包;非工程建设类对外承包工程(凭许可资质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16.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9.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经营情况:2022年末资产总额190,716万元,负债127,275万元,所有者权益63,441万元,营业收入124,271万元,利润总额1,136万元,净利润966万元(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023年1季度末资产总额201,014万元,负债137,415万元,所有者权益63,599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24,362万元,利润总额156万元,净利润158万元(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二)条规定,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法人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

    上海成套院为国家电投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根据该关联人最近一期主要经营情况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前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坑口发电公司委托上海成套院开展的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项目。

    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国产化改造项目,对1号机组单元DCS控制系统、DEH、ETS、单元机组脱硫DCS、单元辅控DCS系统进行换型改造,配套实施DCS安全防护系统、控制系统优化、性能试验、原DCS独立组网、SIS系统升级改造、智慧应用、APS应用、运维培训、电子间及工程师站装修等。

    依据收口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概算约为4312万元。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协议。

    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本改造项目为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委托关联方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发电设备成套”)对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国产化改造项目提供服务,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参考市场定价,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交易性质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一)关于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6行国产化改造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情况公司拟向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提交《关于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事前核实,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拟委托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国产化改造项目,被委托方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同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公司向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提交《关于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事前核实,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拟委托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国产化改造项目,被委托方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同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我们同意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实施了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子公司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主机DCS及公用系统进行国产化改造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相关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一)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82023年5月23日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二)关联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意见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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