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编号:2023-018证券代码:873383证券简称:宁夏环境主办券商:长城国瑞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现将分派预案公告如下: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根据公司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9,307,178.7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116,878.37元。
3.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28,919,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
4.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8,097,32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
5.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6.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7.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公告编号:2023-018(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8. 三、其他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9.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10.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1. 四、备查文件目录1、《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12. 2、《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13.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5日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三、其他 四、备查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