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编号:2023-07证券代码:872626证券简称:万昌家具主办券商:财通证券浙江万昌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2日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5.会议主持人:万传根先生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二)会议出席情况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3,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4. 公告编号:2023-07(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公司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二、议案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33,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 3.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33,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公告编号:2023-07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 3.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8.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1.议案内容:《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33,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 3.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1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33,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 3.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12.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71.议案内容:《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33,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 3.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14.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议案内容:《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33,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5. 3.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16.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1.议案内容:《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33,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公告编号:2023-07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
但公司全体股东均为关联股东,故不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33,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议案内容:《关于拟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33,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公告编号:2023-07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杭州)律师事务所(二)律师姓名:陶冬梅、倪迪翔(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一)《浙江万昌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二)《北京中银(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昌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浙江万昌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