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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渤海銀行:2023年度股東大會通函

    日期:2024-06-06 16:31:00
    股票名称:渤海銀行 股票代码:09668.HK
    研报栏目:公司公告  (PDF) 548KB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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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2024年6月7日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名下之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全部售出或轉讓,應立即將本通函交予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ABOHAIBANKCO., LTD.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9668)2023年度董事會報告2023年度監事會報告202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202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2024年度預算報告調整2023年度投資計劃2024年度投資計劃李伏安先生2022年度薪酬選舉王愛儉女士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選舉劉駿民先生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選舉高德高先生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選舉劉瀾飆先生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選舉杜慧濱女士擔任外部監事及2023年度股東大會通告本行謹訂於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2時舉行2023年度股東大會,會議地址為中國天津市河東區海河東路218號渤海銀行大廈6702會議室。

    2023年度股東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內,並登載於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網站()及本行網站()。

    如 閣下欲委任代表出席2023年度股東大會, 閣下須按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之指示填妥及交回表格。

    H股股東須將代表委任表格交回至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內資股股東則須將代表委任表格交回本行董事會辦公室(地址:中國天津市河東區海河東路218號,郵政編碼:300012);惟無論如何須不遲於2023年度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的指定舉行時間前24小時交回。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屆時仍可親身出席2023年度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而在此情況下,委任表格將被視為已撤回。

    本通函以中、英文編製。

    倘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義,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目 錄– i –頁碼釋義..........................................................1董事會函件.....................................................3緒言......................................................42023年度董事會報告........................................42023年度監事會報告........................................4202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4202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42024年度預算報告..........................................5調整2023年度投資計劃......................................62024年度投資計劃..........................................7李伏安先生2022年度薪酬.....................................9選舉獨立非執行董事.........................................9選舉外部監事..............................................112023年度股東大會聽取事項...................................112023年度股東大會..........................................12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122023年度股東大會的表決方式.................................12推薦意見..................................................12附錄一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之履歷..............................13附錄二外部監事候選人之履歷....................................15聽取事項書面報告...............................................162023年度股東大會通告...........................................58釋 義– 1 –在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語具有以下涵義:「2023年度股東大會」指本行將於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2時於中國天津市河東區海河東路218號渤海銀行大廈6702會議室召開的2023年度股東大會「公司章程」指《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本行」指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指本行董事會「監事會」指本行監事會「中國銀保監會」指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董事」指本行董事「內資股股東」指內資股持有人「內資股」指本行發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以人民幣認購或入賬列作繳足「本集團」指本行及其子公司「H股股東」指H股持有人「H股」指本行發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資股,以港元認購及買賣,在香港聯交所上市及買賣「港元」指港元,香港法定貨幣「香港」指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釋 義– 2 –「香港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或「獨立董事」指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上市規則》」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報告期」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人民幣」指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股東」指股份持有人「股份」指內資股及H股「監事」指本行監事「%」指百分比董事會函件– 3 –CHINABOHAIBANKCO., LTD.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9668)執行董事:王錦虹先生(董事長)屈宏志先生杜剛先生趙志宏先生非執行董事:歐兆倫先生(副董事長)元微女士段文務先生胡愛民先生張雲集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毛振華先生牟斌瑞先生謝日康先生朱寧先生岑紹雄先生註冊及辦公地址:中國天津市河東區海河東路218號香港主要營業地址:香港中環國際金融中心二期12樓1201-1209及1215-1216室敬啟者:2023年度董事會報告2023年度監事會報告202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202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2024年度預算報告調整2023年度投資計劃2024年度投資計劃李伏安先生2022年度薪酬選舉王愛儉女士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選舉劉駿民先生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選舉高德高先生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選舉劉瀾飆先生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選舉杜慧濱女士擔任外部監事及2023年度股東大會通告董事會函件– 4 –緒言本通函之目的為向閣下提供2023年度股東大會通告及提供所有合理所需之資料。

    將於2023年度股東大會上以普通決議案提請股東大會審議以下事項:(1) 2023年度董事會報告;(2) 2023年度監事會報告;(3) 202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4) 202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5) 2024年度預算報告;(6)調整2023年度投資計劃;(7) 2024年度投資計劃;(8)李伏安先生2022年度薪酬;(9)選舉王愛儉女士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10)選舉劉駿民先生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11)選舉高德高先生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12) 選舉劉瀾飆先生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及(13)選舉杜慧濱女士擔任外部監事。

    此外,本通函亦包括將於2023年度股東大會上聽取事項的書面報告。

    2023年度董事會報告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會報告請參見本行2023年度報告「董事會報告」部分。

    2023年度監事會報告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監事會報告請參見本行2023年度報告「監事會報告」部分。

    202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請參見本行2023年度報告「審計報告及財務報告」部分。

    202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本行董事會建議按下述順序進行2023年度利潤分配:1.按照本行淨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計人民幣48,826.6萬元;2.提取一般(風險)準備金人民幣38,704.6萬元;3.2023年度,本行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4.2023年度,本行不進行股利分配;5.2023年度,本行不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董事會函件– 5 –2024年度預算報告在全面分析2024年國內外經濟形勢以及監管政策變化的基礎上,本行統籌兼顧預算的積極性、導向性和可行性,編製了2024年度預算報告。

    2024年,國內經濟復甦的根基仍不牢固,銀行業息差持續面臨下行壓力,資產質量依舊承壓,商業銀行經營面臨較大挑戰。

    一是經濟復甦的根基仍不牢固。

    短期經濟尚未從疫情衝擊中完全修復,居民消費預期偏弱,民營經濟信心有待提振,房地產市場低迷,地方債務壓力凸顯;長期面臨人口老齡化、經濟結構轉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放緩。

    加之受地緣政治、逆全球化、美元利率波動等外部因素影響,經濟復甦的不確定性依舊較大。

    二是銀行業息差仍面臨下行壓力。

    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堅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和功能性,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引導金融機構承擔社會責任,持續讓利實體經濟。

    2022年LPR 3次下調、2023年LPR 2次下調、2024年2月份5年期以上LPR下調;2023年9月份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了《關於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有關事項的通知》;加之各地政府化債政策逐步落地,銀行業息差仍將面臨較大下行壓力。

    三是資產質量持續承壓。

    2024年金融領域各種矛盾和問題相互交織、相互影響,經濟金融風險隱患仍然較多,金融風險與地方債務風險、房地產風險深度關聯。

    深入治理金融亂象、加強金融監管的力度將持續增強,在此背景下,銀行業風險管理仍面臨嚴峻形勢,資產質量持續承壓。

    2024年1月1日起《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正式落地實施,對商業銀行資產結構管理、信貸資源配置和資本使用效率提出更高要求,本行面臨的資本約束進一步加大。

    董事會函件– 6 –2024年,本行將持續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進一步優化財務資源配置。

    預計2024年,本集團列支業務及管理費人民幣1,058,698.4萬元,較上年增長4.55%。

    2024年,本集團將進一步加強固定資產投資管理,保障計劃內分支機構建設,結合固定資產實際需求,按照業務綜合樓、理財子公司、後台服務中心、現有分支機構及新建機構為基礎進行編報。

    2024年本集團擬投入固定資產(含在建工程)人民幣62,046萬元,其中:房產類預算人民幣25,507萬元、非房產類預算人民幣36,539萬元。

    2024年度本行合計申請核銷損失預算合計人民幣213億元,並允許根據實際情況在破產重整、不良資產轉讓、呆賬核銷及貸款減免之間調劑使用。

    調整2023年度投資計劃因本行2023年度增加投資武漢分行新辦公與營業用房裝修配套工程項目,本行需對2023年度投資計劃進行調整,具體調整如下:一、2023年度投資計劃完成情況2023年,本行年初計劃投資項目兩項,當年計劃投資額人民幣9,450萬元。

    截至2023年8月末本行累計完成額人民幣361.73萬元,投資計劃完成率3.8%。

    其中:渤海銀行大廈泛光照明和logo標識提升項目,2023年1至8月完成投資額人民幣334.48萬元;渤海銀行後台服務中心修繕工程項目,2023年1至8月完成投資額人民幣27.25萬元。

    二、投資計劃調整情況及調整理由本行擬對2023年度投資計劃進行調整,具體調整情況:新增項目1項,為武漢分行新辦公與營業用房裝修配套工程項目,該項目預計開工日期為2023年10月,竣工日期為2024年1月,項目計劃總投資額人民幣3,944.15萬元,其中2023年計劃投資人民幣2,300.73萬元,2024年及以後計劃投資人民幣1,643.42萬元。

    董事會函件– 7 –2024年度投資計劃一、投資方向和目的為順應宏觀經濟發展趨勢,符合金融監管政策及降本增效要求,做強做優金融主業,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提高核心競爭力,按照本行戰略目標和發展方向,2024年度本行圍繞商業銀行服務主業開展重點投資。

    二、投資計劃情況2024年,本行計劃投資項目3項,全部為2023年度結轉的主業投資,項目總投資額人民幣25,911.43萬元,本年計劃投資額人民幣3,435.84萬元。

    三、投資項目情況1.渤海銀行後台服務中心修繕工程項目該項目總投資額人民幣15,433.36萬元。

    項目原計劃於2023年6月開工,計劃工程驗收時間為2025年6月。

    後經本行2023年第34次黨委(擴大)會議研究同意,為進一步厲行節約,實現降本增效的目標,減少非生息資產的佔用,對後台服務中心按照出售方案執行。

    本行擬對項目整體處置方案進行調整,即由修繕轉為出售後台服務中心。

    目前,本行正積極推動項目處置的各項工作、著手落實行內外相關審批手續。

    2024年計劃投資額人民幣100萬元,用於後續項目出售處置方案經相關審批通過後,向項目管理單位、監理單位、造價諮詢單位等各參建單位結清已發生的各類款項。

    2.渤海銀行大廈泛光照明和logo標識提升項目該項目總投資額人民幣6,533.92萬元。

    渤海銀行大廈位於天津市河東區海河東路218號,為天津市地標性建築,項目實施對美化天津,提升本行知名度具有重要意義。

    2023年度,本項目完成工程結算工作,項目開始進入項目質保期。

    2024年計劃投資額人民幣3萬元,用於支付監理費。

    董事會函件– 8 –3.武漢分行新辦公與營業用房裝修配套工程項目該項目總投資額人民幣3,944.15萬元,為2023年新增項目。

    該項目位於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中央商務區)雲霞路185號、187號的武漢民生金融中心,為有效提升本行武漢分行辦公營業環境,提升客戶體驗和社會形象,促進良性循環發展,對購置的武漢分行新辦公樓進行裝修及科技類改造。

    2023年10月,本項目正式施工,預計2024年3月完成現場施工。

    2024年計劃投資額人民幣3,332.84萬元,用於支付各項建築施工費。

    四、向股東大會申請授予董事會2024年度投資計劃調整事項審批權限的授權按照相關規定,本行投資計劃需依次經本行行辦會、黨委會、董事會發展戰略和普惠金融委員會、董事會、股東大會審批。

    考慮到國資監管機構的要求及年度投資計劃調整事宜的不確定性,為確保本行相關投資活動的靈活性與合規性,擬就2024年度內的投資計劃調整事項(如涉及),向股東大會申請有關授權,並在下一年度投資計劃議案中向股東大會匯報2024年度投資計劃調整情況。

    具體授權安排如下:(一)被授權主體:董事會(二)授權事項:1.2024年度投資計劃中的存量項目調減;2.2024年度投資計劃中的存量項目,在總投資額不變的前提下,2024年度內投資計劃金額的增減;(三)授權有效期:自《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投資計劃》議案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授權有效期內,如因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發生變化,不再允許股東大會對董事會做出相應授權,則本授權自動失效。

    董事會函件– 9 –李伏安先生2022年度薪酬本行原董事長李伏安先生2022年度薪酬情況(稅前)如下:單位:人民幣元姓名基本年薪績效年薪福利性待遇李伏安232,000184,800179,185.69選舉獨立非執行董事經董事會提名薪酬委員會審核,董事會建議委任王愛儉女士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提名薪酬委員會委員、董事會審計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委員職務。

    經董事會提名薪酬委員會審核,董事會建議委任劉駿民先生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提名薪酬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

    經董事會提名薪酬委員會審核,董事會建議委任高德高先生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風險管理和綠色金融委員會主任委員、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主任委員、董事會審計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委員職務。

    經董事會提名薪酬委員會審核,董事會建議委任劉瀾颷先生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提名薪酬委員會委員、董事會風險管理和綠色金融委員會委員、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委員職務。

    王愛儉女士、劉駿民先生、高德高先生及劉瀾飆先生之任期自本行股東大會選舉其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並經監管機構核准其任職資格之日起至本行第五屆董事會換屆完成之日止。

    上述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的履歷詳情請見本通函附錄一。

    董事會函件– 10 –董事會提名薪酬委員會向董事會提名董事人選時,考慮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方面: 《公司法》《商業銀行法》《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及《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本行章程及《董事會提名薪酬委員會工作規則》等內部治理文件的相關規定;本行的實際工作;本行《董事會多元化政策》,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文化和教育背景、種族、行業及專業經驗、技術及專業技能及╱或資格、知識、服務期限長短及作為董事將需投入的時間; 《上市規則》第3.13條所載的可影響獨立非執行董事人選獨立性的因素;以及董事會提名薪酬委員會不時認為相關及適用的任何其他因素。

    本行董事會提名薪酬委員會在物色具備合適資格可擔任董事的人士後,將按章程和聘任董事的程序及標準的規定提名董事及審核其任職資格及條件,並就提名有關人士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董事會提名薪酬委員會於提名王愛儉女士、劉駿民先生、高德高先生及劉瀾飆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時已考慮其於專業領域的豐富經驗、工作履歷及其他經驗,並且信納彼等具備所需品格、誠信及經驗,以持續並有效地履行其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職位,及能夠維持本行董事會成員的多元化,為董事會帶來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經驗。

    另外,王愛儉女士、劉駿民先生、高德高先生及劉瀾飆先生已於選舉過程中向本行確認其符合《上市規則》第3.13條有關獨立性的規定,因此董事會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人選屬獨立。

    董事會函件– 11 –選舉外部監事經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核,監事會建議委任杜慧濱女士為本行外部監事、監事會提名委員會委員,任期自本行股東大會選舉其擔任本行外部監事之日起至本行第五屆監事會換屆完成之日止。

    杜女士的履歷詳情請見本通函附錄二。

    2023年度股東大會聽取事項本次會議亦將聽取以下事項的報告(書面報告):朱寧先生辭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的報告毛振華先生辭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的報告牟斌瑞先生辭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的報告遲國泰先生辭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的報告刁欽義先生辭去本行外部監事職務的報告齊二石先生辭去本行外部監事職務的報告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關聯交易專項報告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對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及其成員2023年度履職評價報告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監事會自我評價和監事履職評價報告監事會關於2023年度有關事項獨立意見的報告董事會函件– 12 –2023年度股東大會本行謹訂於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2時召開2023年度股東大會,會議地址為中國天津市河東區海河東路218號渤海銀行大廈6702會議室。

    2023年度股東大會的會議通告載於本通函第58頁至第60頁。

    如 閣下欲委任代表出席2023年度股東大會, 閣下須按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之指示填妥及交回表格。

    H股股東須將代表委任表格交回至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內資股股東則須將代表委任表格交回本行董事會辦公室(地址:中國天津市河東區海河東路218號,郵政編碼:300012);惟無論如何須不遲於2023年度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的指定舉行時間前24小時交回。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屆時仍可親身出席2023年度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為了確定有權出席2023年度股東大會的股東名單,本行已於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起至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包括首尾兩天)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2023年度股東大會的表決方式根據《上市規則》規定,2023年度股東大會通告內的議案表決將以投票方式進行。

    有關投票結果將上載於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網站()及本行網站()。

    茲提示 閣下,根據公司章程第六十九條的規定,股東特別是主要股東在本行授信逾期時,或股東質押本行股權數量達到或超過其持有本行股權的百分之五十時,應當對其在股東大會和派出董事在董事會上的表決權進行限制。

    推薦意見董事會認為上述建議符合本行及其全體股東的利益。

    因此,董事會建議股東在2023年度股東大會上投票贊成有關決議案。

    此致列位股東 台照承董事會命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王錦虹董事長謹啟中國天津2024年6月7日附錄一 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之履歷– 13 –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之履歷如下:王愛儉女士,1954年出生,教授,博士研究生學歷。

    曾任天津財經大學金融系教師,天津財經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天津財經大學學科建設辦公室主任,天津財經大學副校長。

    現任天津財經大學中國濱海金融協同創新中心主任,天士力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劉駿民先生,1950年出生,教授,博士研究生學歷。

    曾任天津財經大學講師,南開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正教授,三博腦科醫院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現任中民控股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閱文集團獨立非執行董事。

    高德高先生,1958年出生,高級經濟師,碩士研究生學歷。

    曾任中國建設銀行山西省分行行長、黨委書記,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主要負責人、行長、黨委書記,天津金城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現任天津金城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戰略發展總顧問。

    劉瀾飆先生,1966年出生,教授,博士研究生學歷。

    曾在南開大學經濟學院從事教學科研工作,曾任南開大學金融學院副院長,遼沈銀行外部監事。

    現在南開大學金融學院從事教學科研工作,兼任南開大學國家經濟戰略研究院副院長,現任金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監事。

    除上文披露者外,王愛儉女士、劉駿民先生、高德高先生及劉瀾飆先生於過去三年並沒有於其他上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位或有任何其他重要委任及資格。

    除上文披露者外,王愛儉女士、劉駿民先生、高德高先生及劉瀾飆先生與本行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主要股東無其他關係。

    附錄一 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之履歷– 14 –待股東大會選舉王愛儉女士、劉駿民先生、高德高先生及劉瀾飆先生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有關監管機構核准其相關任職資格後,彼等將各自與本行訂立一份服務合約,彼等之董事任期將自股東大會選舉其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並經監管機構核准其任職資格之日起至本行第五屆董事會換屆完成之日止。

    彼等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期間,將從本行領取獨立非執行董事津貼每年人民幣350,000元(稅前)。

    此外,王愛儉女士、劉駿民先生、高德高先生及劉瀾飆先生概無擁有任何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的本行股份權益。

    除本文披露者外,並無有關王愛儉女士、劉駿民先生、高德高先生及劉瀾飆先生的委任事宜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規定作出披露,亦無任何其他事宜須提請股東注意。

    附錄二 外部監事候選人之履歷– 15 –外部監事候選人之履歷如下:杜慧濱女士,1977年出生,教授,博士研究生學歷。

    曾任天津大學管理與經濟學部副主任,現任天津大學管理與經濟學部主任,中國系統工程學會生態環境系統工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能源資源系統工程分會常務委員,中國「雙法」研究會低碳發展管理專業委員會常務理事、能源經濟與管理研究分會常務理事,天津系統工程學會秘書長等。

    除上文披露者外,杜女士於過去三年並沒有於其他上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位或有任何其他重要委任及資格。

    除上文披露者外,杜女士與本行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主要股東無其他關係。

    待股東大會批准後,杜女士將與本行訂立一份服務合約,杜女士之任期自本行股東大會選舉其擔任本行第五屆監事會外部監事之日起至本行第五屆監事會換屆完成之日止。

    杜女士擔任本行外部監事期間,將從本行領取外部監事津貼每年人民幣350,000元(稅前)。

    此外,杜女士概無擁有任何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的本行股份權益。

    除本文披露者外,並無有關杜女士的委任事宜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條規定作出披露,亦無任何其他事宜須提請股東注意。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16 –朱寧先生辭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的報告董事會接獲朱寧先生的辭呈,因其需要投入更多時間於其他公務,朱先生辭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提名薪酬委員會委員、董事會審計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委員職務,經董事會審議批准,朱先生之辭任自本行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繼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該繼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取得監管機構任職資格核准之日起生效。

    在此期間,朱先生仍將繼續履行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及相關董事會專門委員會職責。

    毛振華先生辭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的報告董事會接獲毛振華先生的辭呈,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相關規定,獨立董事在一家銀行保險機構累計任職不得超過六年,毛先生辭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提名薪酬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經董事會審議批准,毛先生之辭任自本行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繼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該繼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取得監管機構任職資格核准之日起生效。

    在此期間,毛先生仍將繼續履行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及相關董事會專門委員會職責。

    牟斌瑞先生辭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的報告董事會接獲牟斌瑞先生的辭呈,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相關規定,獨立董事在一家銀行保險機構累計任職不得超過六年,牟先生因即將於2024年9月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滿六年,故辭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風險管理和綠色金融委員會主任委員、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主任委員、董事會審計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委員職務,經董事會審議批准,牟先生之辭任自本行股東大會選舉產生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17 –繼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該繼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取得監管機構任職資格核准之日起生效。

    在此期間,牟先生仍將繼續履行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及相關董事會專門委員會職責。

    遲國泰先生辭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的報告董事會接獲遲國泰先生的辭呈,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相關規定,獨立董事在一家銀行保險機構累計任職不得超過六年,遲先生辭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提名薪酬委員會委員、董事會風險管理和綠色金融委員會委員、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委員職務,經董事會審議批准,遲先生之辭任自2024年5月30日起生效。

    刁欽義先生辭去本行外部監事職務的報告監事會接獲刁欽義先生的辭呈,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相關規定,外部監事在一家銀行保險機構累計任職不得超過六年,刁先生辭任本行外部監事及監事會監督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經監事會審議批准,刁先生之辭任自2024年5月28日起生效。

    齊二石先生辭去本行外部監事職務的報告監事會接獲齊二石先生的辭呈,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相關規定,外部監事在一家銀行保險機構累計任職不得超過六年,齊先生辭任本行外部監事及監事會提名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經監事會審議批准,齊先生之辭任自本行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新任外部監事之日起生效。

    在此期間,齊先生仍將繼續履行外部監事及監事會提名委員會主任委員職責。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18 –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關聯交易專項報告根據《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報告制度》及《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聯(連)交易管理辦法》的要求,現將本行2023年度關聯交易整體情況報告如下:一、關聯方情況報告期內,本行依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香港聯交所和財政部等監管規定實施關聯方分類認定、統一管理模式,通過向主要股東徵集信息、內部人員申報信息、日常業務開展中主動識別關聯關係等方式,動態更新維護關聯方名單,並按規定上報關聯交易監管系統。

    本行關聯法人3,451家,較2022年增加1,151家,本行關聯自然人2,718人,較2022年減少262人。

    關聯法人中包括本行主要股東集團關聯方共計3,324戶,其他因自然人關係形成的關聯法人124戶,子公司1戶,聯營企業2戶。

    二、關聯交易情況(一) 2023年授信類關聯交易情況報告期內,按照監管及行內政策,本行審議授信類關聯交易58筆,其中6筆重大關聯交易經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審查後,提交董事會批准,按規定向監管報告並進行披露;52筆一般關聯交易經本行關聯交易委員會審查,向本行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備案,並按規定進行披露。

    其他本行與關聯方發生的授信交易為免予按照關聯交易的方式進行審議和披露的交易。

    報告期末,本行全部關聯方授信淨額為人民幣2,544,453.51萬元。

    本行單一客戶關聯度、集團客戶關聯度和全部關聯度分別為5.40%、11.72%和20.54%,均符合不超過10%、15%和50%的監管規定。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19 –(二) 2023年資產轉移類關聯交易報告期內,本行未發生需要審議和披露的資產轉移類關聯交易。

    (三) 2023年服務類關聯交易報告期內,本行審議服務類關聯交易21筆,其中2筆為签订統一交易協議的關聯交易,19筆為一般關聯交易,交易類型包括房屋租賃、代理銷售和託管業務。

    (四) 2023年存款和其他類型關聯交易報告期末,本行關聯方存款餘額為人民幣1,810,424.28萬元,其中關聯自然人存款餘額為人民幣39,005.92萬元,關聯法人(非同業客戶)存款餘額為人民幣493,259.57萬元,關聯法人(同業客戶)存款餘額為人民幣1,278,158.79萬元。

    報告期內,本行審議其他類關聯交易2筆,交易類型包括投資管理和支付墊付款項。

    三、董事會及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履職情況(一)董事會及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勤勉盡職,嚴把關聯交易審核關本行設立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隸屬於董事會風險管理和綠色金融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協助董事會履行本行關聯交易管理方面的職責。

    根據本行政策,本行重大關聯交易(包括签订統一交易協議的關聯交易)需經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提交董事會審批。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20 –(二)會議召開及履職情況1.報告期內,本行董事會審議批准重大關聯交易(包括签订統一交易協議的關聯交易)8項,具體情況如下:序號關聯方名稱交易情況會議名稱批准日期1渤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同業授信(交易類額度) 人民幣50億元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五次會議2023年4月26日2天津渤海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短期流動資金貸款人民幣44億元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八次會議2023年7月28日3華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業借款額度人民幣20億元4天津泰達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短期流動資金貸款人民幣11億元第五屆董事會第五十次會議2023年10月25日5恒安標準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代理保險業務合作6渤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同業借款額度人民幣5億元、債券投資額度人民幣5億元7渤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代銷理財和託管業務合作第五屆董事會第五十二次會議2023年12月28日8天津泰達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短期流動資金貸款人民幣14.87億元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21 –2.報告期內,本行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召開6次會議,審議╱聽取11項議案,具體情況如下:序號審議議題會議名稱會議時間審議結果1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關聯交易專項報告第五屆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2023年3月27日審議通過2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報告審議通過3渤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授信業務關聯交易第五屆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2023年4月24日審議通過4天津渤海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授信業務關聯交易第五屆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2023年7月27日審議通過5華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授信業務關聯交易審議通過6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中期報告第五屆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2023年8月24日審議通過7天津泰達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授信業務關聯交易第五屆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2023年10月24日審議通過8恒安標準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代理保險業務關聯交易審議通過9渤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授信業務關聯交易審議通過10天津泰達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授信業務關聯交易第五屆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2023年12月27日審議通過11渤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代銷理財和託管業務關聯交易審議通過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22 –3.上述涉及重大關聯交易(包括签订統一交易協議的關聯交易)議案均經本行董事會審議批准,其他議案均向董事會報備。

    上述會議的召開程序符合本行《章程》及其他相關內部規定,關聯董事均採取迴避表決,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各位董事嚴格遵循一般商業條款和符合股東整體利益的原則,對關聯交易進行把關,勤勉盡責,深入了解和掌握關聯交易情況,重點關注交易的合規性、公允性和必要性,積極發表獨立意見,有效防範關聯交易風險。

    交易審議批准後,本行及時向監管報告並披露。

    (三)會議要求及所提問題的落實情況本行高度重視董事會及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會議要求及所提問題的落實工作,採取了相應的落實措施。

    四、關聯交易管理情況報告期內,本行從以下方面持續加強關聯交易的管理。

    (一)完成監管檢查問題整改按照監管檢查意見完成泰達控股集團關聯方認定問題整改。

    (二)完善關聯方名單收集與監測機制推進完善關聯方名單收集機制,在名單收集階段向報告義務人提供外部數據供其參考使用。

    同時建立名單監測機制,定期利用外部數據進行篩查比對,對可能遺漏的關聯方形成疑似清單,提供報告義務人確認,報告義務人不及時確認的,納入疑似名單比照關聯方管理,並在業務環節中進一步識別。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23 –(三)優化關聯交易識別及報審流程進一步優化關聯交易識別及報審流程,強調交易發起機構、有權審批主體對關聯交易進行識別、認定的責任,明確牽頭部門對關聯交易進行審核的責任,確保對各關聯交易進行有效識別、監控,符合監管及行內管理要求。

    (四)推進關聯交易系統二期建設持續推進關聯交易系統二期功能開發建設,報告期內已完成系統第一批次功能投產。

    系統在改造監管報送模塊以匹配新的監管系統報送接口的同時,重點實現關聯交易自動取數與監測功能,減少人工干預,提升智能化、自動化管理水平,進一步做好關聯交易管控。

    (五)推進關聯度指標優化按照監管及董事會要求,持續推進關聯度指標優化工作,重新制定相關集團的壓降方案和資產處置措施,並推進落實執行,切實壓降關聯交易數量和規模,降低關聯度指標。

    同時密切關注關聯交易風險,保障本行債權安全。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24 –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對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及其成員2023年度履職評價報告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商業銀行監事會工作指引》《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試行)》及本行相關制度規定,監事會於2024年1月至3月開展了對本行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及其成員2023年度履職評價工作,形成了對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及其成員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

    履職評價主要基於董事會審議議題和聽取報告情況、董事出席會議情況、董事在會前反饋意見情況、董事在會議上發言及表決議案情況、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情況、董事於董事會閉會期間對本行提出意見建議及參加培訓情況、2023年度董事評價及獨立董事相互評價情況、2023年度公司治理自評估情況、2023年度高級管理層工作報告、2023年度重要經營管理會議情況、高級管理層成員2023年度述職報告及履職情況、本行監事對董事和高級管理層成員2023年度履職評價打分結果、2023年監管部門相關信息等,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一、董事會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一)整體評價意見2023年,本行董事會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及本行章程相關規定,認真執行股東大會決議,督促高級管理層履職盡責,誠信勤勉地履行了董事會職責。

    一是持續推動完善本行公司治理,推進董事會規範高效運作,有效提升董事會履職效能。

    二是充分發揮戰略引領作用,審慎決策事關全行深化改革轉型振興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大事項,統籌謀劃改革轉型發展方向,開展戰略規劃實施情況中期評估。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25 –三是深化關聯交易治理,進一步健全關聯方管理機制,推動完善關聯交易管理制度。

    四是強化資本規劃及管理,加強流動性風險管控與負債質量管理,按規定對渤銀理財公司進行併表管理。

    五是完善內控合規與全面風險管理,推動化解存量風險,督促落實監管意見及相關問題整改問責。

    六是夯實基礎管理能力,優化激勵約束機制,完善數據治理體系,加大員工行為管理力度,推進反洗錢系統建設,提升審計監督效能。

    七是推動履行社會責任,深化普惠金融、綠色金融服務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積極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提請關注事項根據有關監管要求及本行經營管理實際,監事會提示董事會重點關注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持續加強關聯交易管理,推動盡快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切實壓降關聯交易集中度。

    二是做好資本補充工作,加快推進實施輕資本轉型策略,加大問題資產處置力度,提高經營效率。

    三是提升流動性風險管理能力,進一步改善負債結構,優化流動性風險指標。

    四是完善壓力測試體系,督促高級管理層定期開展操作風險壓力測試,全面提升壓力測試管理有效性。

    五是監督高級管理層持續提升數據治理和從業人員行為管理質效,嚴格落實表外業務風險管理監管要求。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26 –二、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全體董事履行忠實義務,及時向本行報告兼職、關聯關係、一致行動關係及變動情況等信息,遵守關聯交易和履職迴避相關規定,履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義務;維護本行利益,未發現在履職過程中接受不正當利益或利用董事地位謀取私利、洩露與本行有關的商業秘密、發現問題隱匿不報等違反忠實義務的行為。

    履職合規性方面,本行全體董事依法參會議事、行使表決權,持續關注監管部門、外審和投資者對本行的評價,積極推動監管部門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未發現有董事因在本行履職存在問題而被監管部門行政處罰或受到紀律處分情況。

    (一)執行董事全體執行董事均遵守高標準的職業道德準則,獨立自主履行職責,推動本行有效維護利益相關方的合法權益、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1.王錦虹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10月10日至年末,王錦虹董事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本行章程有關要求,認真履行董事長和執行董事各項職責。

    履行勤勉義務方面。

    作為擔任黨委書記的董事,堅持黨建引領和從嚴治黨,積極推動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有機融合,在決策過程中嚴格執行黨組織決定,確保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有效發揮;召集並主持董事會會議,親自出席了年度內應出席的全部董事會會議,董事會現場會議親自出席率符合監管要求;推動董事會對事關全行發展的重大問題及時形成決議和意見,並監督決議落實;履行發展戰略和普惠金融委員會主任委員及提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27 –名薪酬委員會委員職責,持續關注專門委員會職責範圍內有關事項;組織召開獨立董事座談會,就本行經營發展與全體獨立董事深入交換交流意見;及時聽取工作匯報和組織決策,督促高級管理層及其成員有效履行經營管理職責。

    履職專業性方面。

    持續加強董事會建設,促進董事會科學決策,推動提升公司治理質效;組織推進深化改革轉型振興,制定本行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系統謀劃「十個專項工作」,針對突出問題組織開展攻堅;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聚焦銀行主責主業,確定業務條線發展定位;重塑風控合規理念,著力提升風險控制和內控合規有效性,強力推動問題資產清收處置;積極參加本行董事培訓,不斷提升履職能力和水平。

    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試行)》和《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職評價辦法》有關規定,監事會對王錦虹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結果為稱職。

    2.屈宏志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屈宏志董事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本行章程有關要求,認真履行執行董事各項職責。

    履行勤勉義務方面。

    於2023年7月18日至10月10日代為履行董事長職責;作為擔任黨委副書記的董事,積極推動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有機融合,嚴格落實黨組織決定;親自出席了年度內董事會及發展戰略和普惠金融委員會全部會議;董事會會議上就董事審議議案、聽取報告時所提問題進行答覆、發表意見,對年度內審議議案進行表決,並代表高級管理層向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28 –董事會匯報;董事會閉會期間及時將行長辦公會紀要、本行經營概況等相關信息報告發送董事和監事,認真執行董事會決議並將執行情況及時報告董事會。

    履職專業性方面。

    充分發揮熟悉本行經營管理的優勢,履職過程中重點就2022年度利潤分配、定期工作報告、全面風險管理、問題資產清收處置、資本管理、集中度管理等事項在董事會會議上發表意見;參加了本行組織的反洗錢等董事培訓,不斷提升履職能力和水平。

    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試行)》和《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職評價辦法》有關規定,監事會對屈宏志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結果為稱職。

    3.杜剛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杜剛董事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本行章程有關要求,認真履行執行董事各項職責。

    履行勤勉義務方面。

    作為擔任黨委委員的董事,積極促進黨委會與董事會之間的信息溝通,推動黨組織決定在董事會會議得以落實;做好董事會與監管部門的溝通聯絡;出席了年度內董事會及發展戰略和普惠金融委員會全部會議,董事會現場會議親自出席率符合監管要求;履行董事會秘書職責,籌備董事會會議和股東大會,為獨立董事履行職責提供必要支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29 –持;持續完善信息披露和信息報告機制,董事會閉會期間組織編輯董事監事信息通報,及時將本行財務情況報告發送董事和監事;作為高級管理層成員,按照工作分工切實履行分管業務條線相關經營管理職責。

    履職專業性方面。

    充分發揮熟悉本行經營管理的優勢,履職過程中就定期報告編製、增發股份授權、2023-2027年資本管理規劃、信息披露等事項在董事會會議上進行說明、發表意見;參加市國資委和中銀協專題培訓、聯席公司秘書培訓及本行董事培訓,不斷提升履職能力和水平。

    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試行)》和《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職評價辦法》有關規定,監事會對杜剛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結果為稱職。

    4.趙志宏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趙志宏董事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本行章程有關要求,認真履行執行董事各項職責。

    履行勤勉義務方面。

    出席了年度內應出席的董事會及風險管理和綠色金融委員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全部會議,參加風險管理和綠色金融委員會專題會,董事會現場會議親自出席率符合監管要求;董事會會議上就董事審議議案、聽取報告時提出的問題進行答覆,按要求進行表決;作為高級管理層成員,按照工作分工負責風險管理條線、內控合規和法律事務等工作,組織分管部門及時回覆董事問詢。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30 –履職專業性方面。

    發揮熟悉本行風險管理的作用,履職過程中就監管檢查意見書、全面風險管理報告、問題資產清收處置、地方債風險集中度、授信審批與貸後管理等事項進行說明、發表意見;參加市國資委專題培訓和本行董事培訓,不斷提升履職能力和水平。

    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試行)》和《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職評價辦法》有關規定,監事會對趙志宏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結果為稱職。

    5.李伏安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初至7月18日,李伏安董事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本行章程有關要求,履行執行董事各項職責。

    履行勤勉義務方面。

    作為董事長召集並主持2次董事會會議,促進黨委會與董事會之間的信息溝通;出席了該年度任職期內應出席的董事會及發展戰略和普惠金融委員會、提名薪酬委員會全部會議,董事會現場會議親自出席率符合監管要求;聽取高級管理層工作報告,督促董事會決議的執行與實施,做好本行信息披露事項管理等。

    履職專業性方面。

    推動強化本行董事會建設,提升運行質效;推動協調公司治理各治理主體運作,完善本行公司治理體系;推動問題資產清收處置,督促監管意見落實及相關問題整改問責;參加市國資委戰略委員會「投資政策解讀與管理實務」專題培訓,當年一季度多次深入分支機構調研並指導工作。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31 –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試行)》和《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職評價辦法》有關規定,監事會對李伏安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結果為稱職。

    (二)非執行董事全體非執行董事均堅持高標準的職業道德準則,獨立自主履行職責,推動本行公平對待全體股東、維護金融消費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積極做好本行與股東之間的溝通工作,督促高級管理層落實董事會決議,持續關注本行與主要股東的關聯交易,關注並推動加強資本管理。

    1.歐兆倫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9月26日至年末,歐兆倫董事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本行章程有關要求,認真履行副董事長和非執行董事各項職責。

    履行勤勉義務方面。

    能夠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職,親自出席了年度內應出席的董事會及發展戰略和普惠金融委員會、風險管理和綠色金融委員會、審計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全部會議,董事會現場會議親自出席率符合監管要求;履行副董事長職責,代董事長主持董事會相關議案審議;會議前後就董事會相關議案與本行高級管理層及相關業務條線進行溝通,依法獨立、審慎行使表決權;持續關注本行經營管理狀況及所在專門委員會職責範圍內的相關事項,提議召開風險管理和綠色金融委員會座談會;董事會閉會期間認真審閱各類信息報告,並就風險資產分類、特大問題客戶、撥備情況、風險管理策略等進行問詢。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32 –履職專業性方面。

    結合自身從業經歷與專業特長,及時對關聯交易、風險管理、審計工作、薪酬管理、股權管理、分行整合、落實監管通報等提出意見建議,推動董事會科學決策;積極參加本行組織的董事培訓,努力提升履職能力和水平。

    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試行)》和《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職評價辦法》有關規定,監事會對歐兆倫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結果為稱職。

    2.元微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元微董事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本行章程有關要求,認真履行非執行董事各項職責。

    履行勤勉義務方面。

    能夠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職,親自出席了年度內董事會及發展戰略和普惠金融委員會、審計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全部會議,董事會現場會議親自出席率符合監管要求;會議前後就董事會相關議案與本行高級管理層及相關業務條線進行溝通,依法獨立、審慎行使表決權;持續關注本行經營管理狀況及所在專門委員會職責範圍內的相關事項,董事會閉會期間認真審閱各類信息報告,並就戰略管理、風險管理、關聯交易等進行問詢。

    履職專業性方面。

    結合自身從業經歷與專業特長,及時對戰略管理、風險管理、關聯交易、消費者權益保護提出意見建議,推動董事會科學決策;積極參加本行組織的董事培訓,不斷提升履職能力和水平。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33 –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試行)》和《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職評價辦法》有關規定,監事會對元微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結果為稱職。

    3.段文務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11月1日至年末,段文務董事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本行章程有關要求,認真履行非執行董事各項職責。

    履行勤勉義務方面。

    能夠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職,親自出席了年度內應出席的董事會及發展戰略和普惠金融委員會全部會議,董事會現場會議親自出席率符合監管要求;會議前後就董事會相關議案與本行高級管理層及相關業務條線進行溝通,依法獨立、審慎行使表決權;持續關注本行經營管理狀況及所在專門委員會職責範圍內的相關事項,董事會閉會期間認真審閱各類信息報告。

    履職專業性方面。

    對本行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管理政策修訂等議案發表意見,推動董事會科學決策;積極參加本行組織的董事培訓,努力提升履職能力和水平。

    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試行)》和《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職評價辦法》有關規定,監事會對段文務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結果為稱職。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34 –4.胡愛民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胡愛民董事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本行章程有關要求,認真履行非執行董事各項職責。

    履行勤勉義務方面。

    能夠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職,親自出席了年度內董事會及提名薪酬委員會全部會議,董事會現場會議親自出席率符合監管要求;會議前後就董事會相關議案與本行高級管理層及相關業務條線進行溝通,依法獨立、審慎行使表決權;持續關注本行經營管理狀況及所在專門委員會職責範圍內的相關事項,董事會閉會期間就關聯交易、戰略管理進行問詢,認真審閱各類信息報告。

    履職專業性方面。

    結合自身從業經歷與專業特長,及時對關聯交易、戰略管理提出意見建議,推動董事會科學決策;積極參加本行組織的董事培訓,不斷提升履職能力和水平。

    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試行)》和《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職評價辦法》有關規定,監事會對胡愛民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結果為稱職。

    5.張雲集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張雲集董事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本行章程有關要求,認真履行非執行董事各項職責。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35 –履行勤勉義務方面。

    能夠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職,親自出席了年度內董事會及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全部會議,出席風險管理和綠色金融委員會定期會議及專題會,董事會現場會議親自出席率符合監管要求;會議前後就董事會相關議案與本行高級管理層及相關業務條線進行溝通,依法獨立、審慎行使表決權;持續關注本行經營管理狀況及所在專門委員會職責範圍內的相關事項,認真審閱各類信息報告。

    履職專業性方面。

    結合自身從業經歷與專業特長,及時對風險管理、合規管理提出意見建議,推動董事會科學決策;積極參加本行組織的董事培訓,不斷提升履職能力和水平。

    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試行)》和《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職評價辦法》有關規定,監事會對張雲集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結果為稱職。

    6.馮載麟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初至9月26日,馮載麟董事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本行章程有關要求,認真履行副董事長和非執行董事各項職責。

    履行勤勉義務方面。

    能夠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職,親自出席了該年度任期內應出席的董事會及發展戰略和普惠金融、風險管理和綠色金融、關聯交易控制、審計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全部會議,董事會現場會議親自出席率符合監管要求;履行副董事長職責,代為主持董事會會議;會議前後就董事會相關議案與本行高級管理層及相關業務條線進行溝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36 –通,依法獨立、審慎行使表決權;持續關注本行經營管理狀況及所在專門委員會職責範圍內的相關事項,董事會閉會期間認真審閱各類信息報告,並就分支機構建設、資本新規影響、四五戰略規劃進展等進行問詢。

    履職專業性方面。

    結合自身從業經歷與專業特長,及時對監管檢查意見、全面風險管理、資本管理、利潤分配、股權處置、問題資產處置、審計工作、關聯交易、職業經理人考核、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提出意見建議,推動董事會科學決策;積極參加本行組織的董事培訓,不斷提升履職能力和水平。

    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試行)》和《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職評價辦法》有關規定,監事會對馮載麟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結果為稱職。

    7.葉柏壽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初至11月1日,葉柏壽董事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本行章程有關要求,認真履行非執行董事各項職責。

    履行勤勉義務方面。

    持續關注本行經營管理狀況及所在專門委員會職責範圍內的相關事項,董事會閉會期間審閱本行各類信息報告;出席了該年度任期內應出席的董事會及發展戰略和普惠金融委員會全部會議,因到齡退休,董事會現場會議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親自出席率未達到監管要求。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37 –履職專業性方面。

    結合自身從業經歷與專業特長,及時對股權處置等提出意見建議,推動董事會科學決策;參加了本行組織的董事培訓,不斷提升履職能力和水平。

    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試行)》和《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職評價辦法》有關規定,監事會對葉柏壽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結果為基本稱職。

    (三)獨立非執行董事全體獨立董事能夠堅持高標準的職業道德準則,誠信、獨立履職;對本行利潤分配預案、董事任用、關聯交易、資產處置、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等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維護本行整體利益,關注中小股東與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

    1.毛振華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毛振華董事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本行章程有關要求,認真履行獨立董事各項職責。

    履行勤勉義務方面。

    親自出席了年度內董事會及提名薪酬委員會全部會議,董事會現場會議親自出席率符合監管要求,對提交董事會審議的修訂洗錢風險管理政策等事項認真研究並作出審慎判斷;作為董事會提名薪酬委員會主任委員,及時將專門委員會形成的集體意見提交董事會;董事會閉會期間持續關注本行經營管理狀況,認真審閱各類信息報告。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38 –履職專業性方面。

    結合專門委員會所任職務及專業特長,及時對風險管理提出意見建議;參加獨立董事座談會,為本行高質量轉型發展建言獻策;積極參加本行組織的董事培訓,不斷提升履職能力和水平。

    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試行)》和《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職評價辦法》有關規定,監事會對毛振華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結果為稱職。

    2.遲國泰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遲國泰董事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本行章程有關要求,認真履行獨立董事各項職責。

    履行勤勉義務方面。

    出席了年度內董事會及提名薪酬委員會、風險管理和綠色金融委員會、關聯交易委員會全部會議,董事會現場會議親自出席率符合監管要求,對提交董事會審議的修訂洗錢風險管理政策等事項認真研究並作出審慎判斷;密切關注所任職專門委員會職責範圍內的相關事項,參加風險管理和綠色金融委員會專題會及座談會;董事會閉會期間持續關注本行經營管理狀況,認真審閱各類信息報告。

    履職專業性方面。

    結合專門委員會所任職務及專業特長,及時對風險管理提出意見建議;參加獨立董事座談會,為本行高質量轉型發展建言獻策;積極參加本行組織的董事培訓,不斷提升履職能力和水平。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39 –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試行)》和《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職評價辦法》有關規定,監事會對遲國泰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結果為稱職。

    3.牟斌瑞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牟斌瑞董事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本行章程有關要求,認真履行獨立董事各項職責。

    履行勤勉義務方面。

    親自出席了年度內董事會及審計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風險管理和綠色金融委員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全部會議,董事會現場會議親自出席率符合監管要求,對提交董事會審議的修訂洗錢風險管理政策等事項認真研究並作出審慎判斷;作為董事會風險管理和綠色金融委員會及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主任委員,主持召開定期會議及多次專題會;持續關注本行經營管理狀況及所在專門委員會職責範圍內的相關事項,董事會閉會期間認真審閱各類信息報告。

    履職專業性方面。

    結合專門委員會所任職務及專業特長,及時對重大關聯交易進行問詢;參加獨立董事座談會,為本行高質量轉型發展建言獻策;積極參加本行組織的董事培訓,不斷提升履職能力和水平。

    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試行)》和《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職評價辦法》有關規定,監事會對牟斌瑞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結果為稱職。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40 –4.謝日康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謝日康董事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本行章程有關要求,認真履行獨立董事各項職責。

    履行勤勉義務方面。

    親自出席了年度內董事會及風險管理和綠色金融委員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審計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全部會議,董事會現場會議親自出席率符合監管要求,對提交董事會審議的修訂洗錢風險管理政策等事項認真研究並作出審慎判斷;作為審計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及時組織召開專門委員會會議,並將專門委員會形成的集體意見提交董事會;參加董事會風險管理和綠色金融委員會專題會和座談會,持續關注本行經營管理狀況及所在專門委員會職責範圍內的相關事項,董事會閉會期間認真審閱各類信息報告。

    履職專業性方面。

    結合專門委員會所任職務及專業特長,及時對戰略管理、風險管理、績效考核管理進行問詢並提出意見建議;參加獨立董事座談會,為本行高質量轉型發展建言獻策;積極參加本行組織的董事培訓,不斷提升履職能力和水平。

    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試行)》和《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職評價辦法》有關規定,監事會對謝日康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結果為稱職。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41 –5.朱寧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朱寧董事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本行章程有關要求,履行獨立董事各項職責。

    履行勤勉義務方面。

    親自出席了年度內董事會及提名薪酬委員會、審計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全部會議,董事會現場會議親自出席率符合監管要求,對提交董事會審議的修訂洗錢風險管理政策等事項認真研究並作出審慎判斷;持續關注本行經營管理狀況及所在專門委員會職責範圍內的相關事項,董事會閉會期間審閱各類信息報告。

    履職專業性方面。

    結合專門委員會所任職務及專業特長,及時對審計工作發表意見;參加獨立董事座談會,為本行高質量轉型發展建言獻策;積極參加本行組織的董事培訓,不斷提升履職能力和水平。

    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試行)》和《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職評價辦法》有關規定,監事會對朱寧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結果為稱職。

    6.岑紹雄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岑紹雄董事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本行章程有關要求,認真履行獨立董事各項職責。

    履行勤勉義務方面。

    親自出席了年度內董事會及提名薪酬委員會、審計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全部會議,董事會現場會議親自出席率符合監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42 –管要求,對提交董事會審議的修訂洗錢風險管理政策等事項認真研究並作出審慎判斷;持續關注本行經營管理狀況及所在專門委員會職責範圍內的相關事項,董事會閉會期間認真審閱各類信息報告。

    履職專業性方面。

    結合專門委員會所任職務及專業特長,及時對對公信貸風險管理、合規管理進行問詢並提出意見建議;參加獨立董事座談會,為本行高質量轉型發展建言獻策;積極參加本行組織的董事培訓,不斷提升履職能力和水平。

    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試行)》和《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職評價辦法》有關規定,監事會對岑紹雄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結果為稱職。

    三、高級管理層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一)整體評價意見2023年,高級管理層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及本行章程有關規定,認真執行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忠實勤勉地履行經營管理職責,保持了全行經營的總體穩定。

    一是推動落實改革轉型。

    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一步加強對重大戰略、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優質金融服務,合力推動《渤海銀行高質量發展方案(2024-2028年)》制定工作。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43 –二是提升經營管理水平。

    加快推動各業務條線轉型,構建戰略客戶體系,深耕服務渠道建設,主動改善業務結構、客戶結構、產品結構等,統籌開展行業、產品、區域攻堅,推進渤銀理財公司平穩發展。

    三是全面加強風險管控。

    強化風險偏好約束,落實統一授信管理監管要求,加大問題資產清收處置力度,初步構建併表授信管理框架,優化授信審批組織架構,深化流動性風險管理,定期開展壓力測試。

    四是強化內控合規管理。

    推動落實監管檢查及通報問題整改工作,充實內控合規和審計力量,推進反洗錢中心建設,保持案防高壓態勢,加強員工行為管理,加大追責問責力度,優化法律風險防範機制。

    五是推升精益管理水平。

    推進資本新規實施落地,制定資本管理規劃,提高資產負債管理精細化水平,著力推動降本增效,完善績效考核體系,強化數據治理、科技賦能與營運支撐保障。

    (二)提請關注事項根據有關監管要求及本行經營管理情況,監事會提示高級管理層重點關注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推動本行深化改革轉型振興實現高質量發展整體方案盡快落地實施,加快化解存量風險,提升資本運作效率。

    二是重視表外業務風險管理,按照《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辦法》要求規範開展表外業務。

    三是強化流動性風險管理,提高前瞻性和精細化管理水平,確保流動性安全。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44 –四是落實《商業銀行壓力測試指引》規定,實施操作風險壓力測試,提升各類風險壓力測試結果管理有效性。

    五是健全數據質量管控機制,完善員工行為管理手段,進一步提升數據治理和員工行為管理有效性。

    四、高級管理層成員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全體高級管理層成員自覺維護本行利益,未發現在履職過程中接受與本行交易有關的利益、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屬於本行的商業機會等違反誠信義務的行為。

    2023年,主要集團績效考核指標中成本收入比、不良貸款率、資本充足指標、槓桿率和案件風險率符合董事會預算要求,撥備覆蓋率和貸款撥備率符合監管規定。

    (一)屈宏志行長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屈宏志行長根據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要求,依照本行章程和董事會授權,落實總行黨委部署,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在職權範圍內勤勉履行行長職責。

    穩步推進轉型振興高質量發展,強化全面資產負債管理,積極改善業務結構,推動制定實施多項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措施,協調組織推動問題資產清收處置,大力推進降本增效。

    聚焦銀行主責主業,帶領三大業務條線經營發展取得新成效,推進渤銀理財公司平穩發展。

    持續強化風險偏好約束,加強統一綜合授信和信用風險限額管理,推動優化授信審批和貸後管理,提升智能風控能力,完善授權管理體系。

    傳導合規理念,加強內控合規考核評價,加大違規追責問責力度,建立員工行為管理體系,深化行為約束,推進反洗錢中心建設,持續強化內控合規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

    系統推進資本新規平穩落地,制定中長期資本規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45 –劃,深化應用經濟資本考核,優化資源配置,完善流動性風險管理制度,維護流動性安全和指標優化,推進數據治理關鍵任務取得進展,推動營運支持保障能力持續增強。

    按照《商業銀行監事會工作指引》和《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級管理層成員履職評價辦法》有關規定,監事會對屈宏志行長2023年度履職評價結果為稱職。

    根據有關監管意見,監事會提示關注全面風險管理、負債管理、員工和分支機構管理等問題。

    (二)杜剛副行長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杜剛副行長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及本行章程要求,貫徹執行總行黨委部署、董事會決議及行長辦公會決定,根據工作分工在分管領域和職權範圍內認真履行相應管理職責。

    帶領金融市場條線統籌兼顧盈利性、流動性與安全性,推動渤銀理財公司有序經營發展,持續加強財務管理,著力壓降費用開支。

    聚焦「盤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質量」目標,組織實施「債券中心」業務計劃,落實監管意見,強化資金運營中心合規管理。

    推進資本新規在本行落地,落實組織和系統保障,協助制定中長期資本規劃和改革轉型振興發展方案,推動實施新規項下輕資本轉型策略,積極與監管部門匯報溝通、爭取支持。

    加強數據信息管理及系統建設,啟動量化交易系統項目實施,完成代客資金交易系統投產上線,推進新一代綜合資金管理系統建設,優化存量系統客戶信息,提升監管報送數據質效。

    勤勉履行董事會秘書職責,依法合規組織安排股東大會、董事會及其專門委員會會議,完成定期報告編製和披露及其他法定披露事項公告。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46 –按照《商業銀行監事會工作指引》和《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級管理層成員履職評價辦法》有關規定,監事會對杜剛副行長、董事會秘書2023年度履職評價結果為稱職。

    根據有關監管意見,監事會提示關注資本充足性、金融資產風險管控、理財業務合規性等問題。

    (三)趙志宏副行長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趙志宏副行長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及本行章程要求,貫徹執行總行黨委部署、董事會決議及行長辦公會決定,根據工作分工在職權範圍內履行相應管理職責。

    帶領分管部門落實「風控合規攻堅」,推動市委巡視整改,集中解決風險管理重點問題,開展「問題資產清收攻堅專項工作」,推動處置化解存量風險。

    持續加強全面風險管理,初步擬定《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風險管理辦法》,將集中度風險、ESG風險、洗錢風險、外包風險、交易對手信用風險、模型風險、消費者權益保護、押品管理、數據安全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

    有序推進「風險管理30+」重點項目,加強統一授信管控和風險偏好指標監測,強化授信「三查」管理要求,深化信貸政策傳導,拓展數字風控應用,優化授信審批組織架構。

    持續完善內控合規管理機制,推動智能合規,加強案防管理,對近年來形成重大損失的項目及重大違規問題進行集中認責問責。

    統籌推進法治建設、戰略管理、股權投資、綜合研究等工作。

    按照《商業銀行監事會工作指引》和《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級管理層成員履職評價辦法》有關規定,監事會對趙志宏副行長、首席風險管理官2023年度履職評價結果為稱職。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47 –根據有關監管意見,監事會提示關注授信業務管理、問題資產清收、業務連續性管理、反洗錢合規管理等問題。

    (四)謝凱副行長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謝凱副行長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及本行章程要求,貫徹執行總行黨委部署、董事會決議及行長辦公會決定,根據工作分工在職權範圍內履行相應管理職責。

    積極踐行金融工作的人民性,統籌推動零售條線業務規模、效率、效益協調有序發展。

    持續推進獲客拓客,聚力深耕客群經營,積極施行分層分群經營策略,夯實零售客戶基礎。

    加大零售資產調整力度,推進互聯網貸款業務合規發展,平衡收益與風險。

    加強財富專業能力建設,推動財富業務經營能力進一步提升。

    持續推進渠道場景建設,強化實體網點、手機銀行、遠程銀行和雲網點等核心渠道經營能力。

    落實國家和行業規範,完善數據治理與數據安全制度體系,健全數據治理與管控體系,加強數據質量控制,依託數字化轉型主動賦能業務轉型發展。

    加強網點運營能力建設,提升營運支持綜合能力。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專項行動,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加強後勤保障精細化管理,推動降本增效取得實效。

    按照《商業銀行監事會工作指引》和《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級管理層成員履職評價辦法》有關規定,監事會對謝凱副行長2023年度履職評價結果為稱職。

    根據有關監管意見,監事會提示關注互聯網貸款業務管理、基金銷售合規管理、徵信系統數據質量、個人貸款業務投訴等問題。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48 –(五)靳超副行長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靳超副行長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及本行章程要求,貫徹執行總行黨委部署、董事會決議及行長辦公會決定,根據工作分工在職權範圍內履行相應管理職責。

    聚焦服務國家戰略、天津「十項行動」,確定業務轉型發展著力點,推動公司業務條線高質量發展取得新成效。

    強化行業統籌經營,圍繞客戶營銷拓展主線,聚焦新能源、科創金融、生物醫藥等重點產行業領域,建立「客戶、產品、作戰」三張地圖服務體系,推動提升行業和戰略客戶的深度經營能力。

    確定專項目標客群,加強名單制精準營銷,運用總行對公營銷系統、訪客系統,全過程管理和跟蹤目標客戶、重點項目落地。

    助力分行自強專項工作,推動建立區域經理專人對接聯絡機制,開展分行業務推動協調服務,常態化跟蹤摸排分行資產負債與項目儲備,優化分行資產負債擺佈。

    深度運用輕型化貿易融資產品節約風險資本,加大資源投放,支持實體經濟。

    持續加強內控合規管理,促進業務健康有序發展。

    按照《商業銀行監事會工作指引》和《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級管理層成員履職評價辦法》有關規定,監事會對靳超副行長2023年度履職評價結果為稱職。

    根據有關監管意見,監事會提示關注基金託管業務管理、貿易背景真實性調查、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管理等問題。

    特此報告。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49 –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監事會自我評價和監事履職評價報告根據《商業銀行監事會工作指引》《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試行)》及本行有關制度規定,監事會組織監事會辦公室於2024年1月至2月開展了2023年度監事會自我評價和監事履職評價工作。

    現將評價情況報告如下:一、2023年度監事會自我評價情況本次監事會自我評價重點從監事會履行監督職責、依法運作、發表獨立意見三個維度,並結合日常工作情況進行考量,對2023年度監事會工作情況進行了自我評價,最終形成了2023年度監事會自我評價意見。

    主要內容如下:2023年,本行監事會嚴格落實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要求和本行《章程》有關規定,以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為重點,聚焦推動落實監管意見和監管新規,著力提升監事會監督質效,推動完善公司治理效能,為推動本行深化改革轉型振興實現高質量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是有效履行各項監督職能。

    深化跟蹤督辦工作,設定落實整改反饋時間節點,持續進行跟蹤督辦,督促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積極整改落實好監管檢查發現問題。

    組織開展對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及其成員2022年度履職評價,按時向股東大會和監管部門報告履職評價結果,並通報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推動董事和高級管理層成員依法合規勤勉履職。

    根據董事會決議,實施董事離任審計。

    通過採取派員列席董事會及其專門委員會和高級管理層重要經營管理會議、審閱定期報告、開展審計監督、深入分支機構調研等多種方式,認真履行監事會對財務、內控合規、風險管理等的監督職責。

    指導工作機構對本行2022年度關聯交易管理情況、全面風險管理、銀行承兌匯票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50 –業務、資本管理、反洗錢工作、商業銀行預期信用損失法實施情況、績效薪酬管理、理財業務、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等開展了專項審計,針對制度建設、流程優化、人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審計發現和建議,持續推動提升風險管理效能。

    高度關注監管新規實施情況,向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發送《關於加緊落實監管新規強化穩健經營的函》,按季度聽取監管新規落實舉措相關情況匯報。

    召開會議聽取《渤海銀行關於風險管理及內控有效性整改後續評估現場檢查意見書整改落實情況和責任追究結果的報告》《渤海銀行關於貫徹落實<渤海銀行2022年度監管通報>的報告》等,向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提出針對性的整改意見建議,加快推動監管指出問題的整改整治。

    二是監事會及其專門委員會依法合規運作。

    嚴格落實監管法律法規要求和本行公司治理制度規定,定期召開會議,會議次數、程序、監事親自出席率均符合監管要求,通過細化議題安排,聽取專項匯報,進一步增強了監督議事效果。

    全年共召開監事會及其專門委員會會議9次,審議了本行定期報告、監事會工作報告、監事會工作計劃、內控評價報告、有關事項獨立意見、年度履職評價報告等11項議案,聽取了監管通報和現場檢查意見整改落實情況、《商業銀行預期信用損失法實施管理辦法》和資本新規落實情況、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情況、績效薪酬管理審計等76個報告事項,圍繞督促落實監管意見、化解問題資產、加強聲譽風險管理、反洗錢管理、數據治理等向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提出了77條針對性意見建議。

    三是客觀公允發表獨立意見。

    監事會就2022年本行依法運作、財務報告、募集資金使用、資產收購與出售、關聯交易、內部控制和股東大會決議執行等情況發表了客觀公允的獨立意見,按時向股東大會報告,並按相關制度規定在年報中予以披露。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51 –二、2023年度監事履職評價情況根據《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履職評價辦法》,按照監事自評、互評、監事會評價的程序,本行從履行忠實義務、履行勤勉義務、履職專業性、履職獨立性與道德水準、履職合規性共五個維度對現任5名監事2023年度履職情況進行了綜合評價,並形成2023年度監事履職評價結果建議。

    主要內容如下:2023年,本行監事會全體監事能夠履行忠實義務、依法合規履職。

    全體監事及時向本行報告兼職、持有本行股份、關聯關係、一致行動關係及變動情況等信息,遵守關聯交易和履職迴避相關規定,履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義務;切實維護本行利益,未發現在履職過程中接受不正當利益或利用監事地位謀取私利、洩露與本行有關的商業秘密、發現問題隱匿不報等違反忠實義務的行為。

    全體監事依法合規參會議事、行使表決權和監督職權,高度關注監管部門、外部審計師對本行提出的意見建議,推動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落實監管意見及相關問題整改問責,未發現監事因履職存在問題而被監管部門行政處罰或受到紀律處分情況。

    (一)職工監事本行全體職工監事遵守高標準的職業道德準則,獨立自主履行職責,推動本行維護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1.王春峰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王春峰監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本行《章程》要求,認真履行監事長、職工監事及提名委員會委員職責。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52 –履行勤勉義務方面,組織監事會履行監督職責,簽署監事會報告和其他重要文件,代表監事會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作為擔任總行黨委副書記的監事,在監督過程中嚴格落實黨組織決定,有效促進黨委會與監事會之間信息溝通;行使監事會召集人職權,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現場會議親自出席率符合監管要求,親自出席了年度內監事會提名委員會全部會議;列席本行股東大會、董事會及高級管理層重要經營會議,開展日常履職監督;就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重大事項聽取職工意見建議,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述職和報告工作;閉會期間帶隊赴6家分支機構進行調研,認真審閱本行發送監事的各類信息報告99項。

    履職專業性方面,充分發揮自身金融專業特長和熟悉本行經營管理的優勢,健全完善監督工作機制,推動監事會持續提升監督質效;指導工作機構按照2023年監事會工作計劃開展全面風險管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資本管理、反洗錢工作、商業銀行預期信用損失法實施情況、績效薪酬管理等9項審計監督;高度關注本行問題資產清收處置、深化改革轉型振興高質量發展、監管新規落實、南京分行票據案等問題,出席有關專題會議11次,指導秘書機構發送《關於加緊落實監管新規強化穩健經營的函》,督促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穩健經營;履職過程中就落實監管檢查及通報意見、加強內控有效性、資本管理、全面風險管理、對外投資管理、反洗錢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事項提出意見建議;參加了本行組織的監管新規、公司治理、反洗錢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監事專題培訓,不斷提升自身履職能力和水平。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53 –2.馬書銘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馬書銘監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本行《章程》要求,認真履行職工監事、提名委員會及監督委員會委員職責。

    履行勤勉義務方面,能夠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職,親自出席了年度內全部監事會、提名委員會會議及應出席的監督委員會會議,監事會現場會議親自出席率符合監管要求,受監事長委託主持監事會會議;積極列席本行股東大會、董事會及其專門委員會、行長辦公會、2023年工作會議、一季度工作會議和年中工作會等會議,對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及其成員履職情況進行現場監督;閉會期間作為提名委員會和監督委員會委員參與工作,認真審閱本行發送監事的各類信息報告99項,赴7家分行開展實地調研;就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聽取職工意見建議,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述職和報告工作。

    履職專業性方面,充分發揮熟悉本行經營管理的優勢,從本行穩健經營和長遠利益出發,推動監事會提升監督有效性,結合巡察監督工作開展情況,履職過程中重點就落實監管意見、加強內控合規管理、全面風險管理、內外部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消費者權益保護等事項提出專業意見建議;參加了本行組織的監管新規、公司治理、反洗錢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監事專題培訓,進一步提升了自身履職能力和水平。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54 –(二)外部監事本行全體外部監事遵守高標準的職業道德準則,誠信、獨立履職。

    在監督過程中,不受主要股東、高級管理層成員及其他與本行存在利害關係的單位和個人影響,注重維護中小股東與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

    1.齊二石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齊二石監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本行《章程》要求,認真履行外部監事及提名委員會主任委員職責。

    履行勤勉義務方面,能夠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職,親自出席了年度內全部監事會會議,監事會現場會議親自出席率符合監管要求;對董事會運作情況及董事履職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按規定列席本行股東大會、董事會及其專門委員會會議,年內現場會議列席13次,會前審閱議案、報告201項;作為監事會提名委員會主任委員,組織召開專門委員會會議2次,形成集體意見提交監事會;持續關注本行經營發展狀況,閉會期間審閱內控合規風險提示等各類信息報告99項,赴4家分行開展實地調研。

    履職專業性方面,結合專門委員會所任職務及專業特長,對提交監事會及提名委員會審議的事項認真研究並作出審慎判斷,履職期間就資本管理、全面風險管理、合規操作基礎管理、激勵約束機制、反洗錢管理等事項發表意見或向董事會及高級管理層及時提出意見建議,助推監事會更好發揮監督作用;參加了本行組織的監管新規、公司治理、反洗錢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監事專題培訓,不斷提升履職能力和水平。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55 –2.刁欽義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刁欽義監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本行《章程》要求,認真履行外部監事及監督委員會主任委員職責。

    履行勤勉義務方面,能夠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職,親自出席了年度內全部監事會會議,監事會現場會議親自出席率符合監管要求;對董事會運作情況及董事履職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積極列席本行股東大會、董事會及其專門委員會會議,年內現場會議列席19次,會前審閱議案、報告201項;作為監事會監督委員會主任委員,組織召開專門委員會會議3次,形成集體意見提交監事會;持續關注本行經營發展狀況,閉會期間審閱內控合規風險提示等各類信息報告99項,赴4家分行開展實地調研。

    履職專業性方面,結合專門委員會所任職務及專業特長,對提交監事會及監督委員會審議的事項認真研究並作出審慎判斷,履職期間就監管部門現場檢查發現問題整改、內控有效性、資本管理、集中度管理、落實監管新規、資產負債管理、審計監督、發展戰略評估、消費者權益保護、不良資產清收處置、反洗錢管理等事項發表意見或向董事會及高級管理層及時提出意見建議;參加了本行組織的監管新規、公司治理、反洗錢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監事專題培訓,不斷提升履職能力和水平。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56 –3.許勇監事2023年度履職評價意見2023年,許勇監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本行《章程》要求,認真履行外部監事及監督委員會委員職責。

    履行勤勉義務方面,能夠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職,親自出席了年度內全部監事會及監督委員會會議,監事會現場會議親自出席率符合監管要求;對董事會運作情況及董事履職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積極列席本行股東大會、董事會及其專門委員會會議,年內現場會議列席15次,會前審閱議案、報告201項;持續關注本行經營管理狀況及監督委員會職責範圍內的相關事項,閉會期間審閱內控合規風險提示等各類信息報告99項,赴4家分行開展實地調研。

    履職專業性方面,結合專門委員會所任職務及專業特長,對提交監事會及監督委員會審議的事項認真研究並作出審慎判斷,履職過程中重點就監管檢查問題整改問責、實施監管新規、強化內控管理、資本管理、風險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反洗錢管理等事項發表意見或向董事會及高級管理層及時提出意見建議,助推監事會充分發揮監督作用;參加了本行組織的監管新規、公司治理、反洗錢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監事專題培訓,不斷提升履職能力和水平。

    聽取事項書面報告– 57 –綜上,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試行)》和《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履職評價辦法》的有關規定,建議本行監事王春峰、齊二石、刁欽義、許勇、馬書銘2023年度履職評價結果均為稱職。

    特此報告。

    附件: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對監事會2023年度工作評價情況匯總表附件: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對監事會2023年度工作評價情況匯總表王春峰齊二石刁欽義許勇馬書銘您認為2023年度監事會在履行履職監督、財務監督、內控監督、風險管理監督等職責,依法運作監事會及其專門委員會,以及對本行有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等方面的總體工作情況是否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監事會關於2023年度有關事項獨立意見的報告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於2023年度有關事項獨立意見請參見本行2023年度報告「監事會報告」部分。

    2023年度股東大會通告– 58 –CHINABOHAIBANKCO., LTD.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9668)2023年度股東大會通告茲通告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謹訂於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2時於中國天津市河東區海河東路218號渤海銀行大廈6702會議室舉行2023年度股東大會(「2023年度股東大會」),以審議並酌情批准下列決議案:普通決議案1.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會報告2.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監事會報告3.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4.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5.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預算報告6.調整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投資計劃7.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投資計劃8.李伏安先生2022年度薪酬9.選舉王愛儉女士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10.選舉劉駿民先生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11.選舉高德高先生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12.選舉劉瀾飆先生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13.選舉杜慧濱女士擔任外部監事上述議案的詳情載於本行日期為2024年6月7日的有關召開2023年度股東大會的通函。

    2023年度股東大會通告– 59 –於2023年度股東大會上亦將聽取以下事項的報告(書面報告):朱寧先生辭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的報告毛振華先生辭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的報告牟斌瑞先生辭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的報告遲國泰先生辭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的報告刁欽義先生辭去本行外部監事職務的報告齊二石先生辭去本行外部監事職務的報告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關聯交易專項報告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對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及其成員2023年度履職評價報告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監事會自我評價和監事履職評價報告監事會關於2023年度有關事項獨立意見的報告承董事會命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王錦虹董事長2024年6月7日截至本通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王錦虹先生、屈宏志先生、杜剛先生及趙志宏先生;非執行董事歐兆倫先生、元微女士、段文務先生、胡愛民先生及張雲集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毛振華先生、牟斌瑞先生、謝日康先生、朱寧先生及岑紹雄先生。

    2023年度股東大會通告– 60 –附註:1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規定,2023年度股東大會通告內的議案表決將以投票方式進行。

    2為了確定有權出席2023年度股東大會的股東名單,本行已於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起至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包括首尾兩天)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3有權出席本次股東大會及於會上投票之股東,可委任代理人出席及投票。

    受委任代理人毋需為本行股東。

    4股東應當以書面形式委託代理人,書面委託書由委託人簽署或者由其以書面形式委託的代理人簽署;委託人為法人或其他機構的,應當加蓋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合法授權代表簽署。

    5如 閣下欲委任代表出席2023年度股東大會, 閣下須按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之指示填妥及交回表格。

    H股股東須將代表委任表格(如代表委任表格是由委託人授權他人簽署的,連同經公證人證明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交回至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內資股股東則須將上述文件交回本行董事會辦公室(地址:中國天津市河東區海河東路218號,郵政編碼:300012);惟無論如何須不遲於2023年度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的指定舉行時間前24小時交回。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屆時仍可親身出席2023年度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而在此情況下,委任表格將被視為已撤回。

    6本次股東大會預計需時半日。

    股東(親身或其委任代理人)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之交通和食宿費用自理。

    股東或其代理人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時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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