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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仕特朗金融: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之第三季度業績公告

    日期:2023-11-10 18:22:00
    股票名称:阿仕特朗金融 股票代码:08333.HK
    研报栏目:定期财报  (PDF) 1024KB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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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333)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之第三季度業績公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的特色GEM之定位,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

    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之證券可能會較於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之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之證券會有高流通量之市場。

    本公告的資料乃遵照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阿仕特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資料;本公司的董事(「董事」)願就本公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

    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事項,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 2 — 概要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之收益約為10,793,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約為5,925,000港元)。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之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及全面支出總額約為13,962,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約為21,460,000港元)。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之每股基本虧損約為14.54港仙(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約為18.20港仙(經重列))。

    董事會並不建議派發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之任何股息(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無)。

    — 3 —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未經審核簡明綜合第三季度業績本公司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提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及九個月期間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業績(連同其於二零二二年同期未經審核比較數字)。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及九個月期間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 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二年 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二年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收益3 2,800 1,994 10,793 5,925 其他收入4 1,092 1,092 2,084 2,411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之公平值變動(926) 5,527 (4,119) (6,775) 行政及其他經營開支 (6,818) (7,311) (22,253) (22,847) 融資成本 (204) (40) (467) (80) 應佔一間聯營公司之業績 – – – (94) 除稅前(虧損)╱溢利5 (4,056) 1,262 (13,962) (21,460) 所得稅開支6 – – – – 期內(虧損)╱溢利及全面(支出)╱收益總額(4,056) 1,262 (13,962) (21,460) (經重列) (經重列) 每股(虧損)╱盈利8 -基本(港仙) (4.22) 1.10 (14.54) (18.20) -攤薄(港仙) (4.22) 1.08 (14.54) (18.20) — 4 —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總額股本 股份溢價庫存股份 特別儲備 購股權儲備 保留溢利╱(累計虧損)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千港元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 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的結餘(經審核) 11,930 123,580 – 38,401 1,326 41,116 216,353 期內虧損及全面開支總額– – – – – (21,460) (21,460) 於出售一間聯營公司時購回股份 – – (33,785) – – – (33,785) 股份註銷 (2,330) (31,455) 33,785 – – – – 購股權失效 – – – – (73) 73 – 於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的結餘(未經審核) 9,600 92,125 – 38,401 1,253 19,729 161,108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 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的結餘(經審核) 9,600 93,057 – 38,401 1,253 7,073 149,384 期內虧損及全面開支總額– – – – – (13,962) (13,962) 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的結餘(未經審核) 9,600 93,057 – 38,401 1,253 (6,889) 135,422 — 5 —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1.一般事項本公司為於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三日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份在聯交所GEM上市。

    其母公司及最終控股公司為Autumn Ocean Limited(一間於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的公司,由本公司控股股東、執行董事及主席潘稷先生(「潘先生」)全資擁有)。

    本公司註冊辦事處地址為Windward 3, Regatta Office Park, PO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本公司主要營業地點為香港夏愨道18號海富中心1座27樓2704室。

    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

    本集團主要從事提供經紀服務、配售及包銷服務、企業融資顧問服務、融資服務(包括證券及首次公開發售融資)及資產管理服務。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以港元(「港元」)呈列,與本公司的功能貨幣相同。

    2.編製基準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按照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包括所有適用之個別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符合GEM上市規則第18章之適用披露規定編製。

    該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應與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財務報表一併閱覽。

    編製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用之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與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財務報表所採納者一致,惟應用與其經營業務有關並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開始之會計年度生效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除外。

    於本期間應用該等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對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載本集團於本期間及過往期間之財務表現及狀況以及披露並無重大影響。

    — 6 —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2. 編製基準(續) 本集團並無提早應用以下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修訂本) 投資者與其聯營公司或合營企業之間的資產出售或注資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修訂本) 售後租回的租賃負債2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 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以及香港詮釋第5號(二零二零年)之有關修訂2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 附帶契諾的非流動負債2 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 供應商融資安排2 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本) 缺乏可交換性3 1於待定日期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2於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3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本集團正評估對首次應用尚未生效的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影響,但尚未確定此等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是否會對本集團營運業績及財務狀況造成重大影響。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按照歷史成本基準編製,惟每個報告期末按公平值計量之若干金融工具除外。

    按照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規定管理層需作出判斷、估計和假設,該等判斷、估計和假設會影響政策應用和所呈報之資產、負債、收入及開支金額。

    此等估計和相關假設乃基於過往經驗及在某情況下相信為合理之各項其他因素,而所得結果乃用作判斷目前顯然無法通過其他來源獲得資產與負債賬面值之依據。

    實際結果或會有別於此等估計。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未經審核,但已由本公司之審核委員會審閱。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日獲董事會授權刊發。

    — 7 —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3.收益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及九個月之收益如下: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二年 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二年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客戶合約所得收益 經紀服務 –佣金及服務費 319 349 1,225 1,521 配售及包銷 –佣金及服務費 34 – 2,722 540 企業融資顧問服務費 640 400 1,700 730 資產管理服務 –基金管理及表現費 236 281 779 874 1,229 1,030 6,426 3,665 其他來源所得收益 證券及首次公開發售融資利息收入 1,571 964 4,367 2,260 總收益 2,800 1,994 10,793 5,925 客戶合約所得收益之分類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二年 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二年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客戶合約確認收入的時間 –按某一時點為基準 353 349 3,947 2,061 –按某一段時間為基準 876 681 2,479 1,604 1,229 1,030 6,426 3,665 — 8 —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4.其他收入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二年 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二年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利息收入來自 –銀行 101 4 216 5 –債務證券 291 267 865 691 –其他 3 1 9 3 行政服務收入 3 3 9 54 股權投資股息 23 27 40 51 出售一間聯營公司之收益 – 223 – 223 管理費收入 24 24 73 75 手續費收入 647 237 872 627 雜項收入 – 306 – 682 1,092 1,092 2,084 2,411 5.除稅前(虧損)╱溢利除稅前(虧損)╱溢利於扣除╱(計入)以下各項後達致: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二年 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二年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核數師薪酬 187 195 562 585 佣金開支 – – 18 – 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 657 621 1,923 1,852 使用權資產折舊 – 600 800 1,800 不包括在租賃負債的計量中之與短期租賃有關的費用589 – 981 – 借款的利息支出 171 27 383 27 租賃負債利息支出 – 13 3 53 支付給保證金/現金客戶的利息 33 – 81 – 匯兌虧損淨額 – 89 40 134 撥回貿易應收款項撇銷 (346) – (356) (268) 僱員福利開支: 薪金及其他福利 3,981 3,786 12,604 12,485 客戶主任佣金 27 55 203 219 退休福利計劃供款 92 96 278 293 僱員福利開支總額,包括董事薪酬 4,100 3,937 13,085 12,997 — 9 —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6.所得稅開支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二年 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二年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香港利得稅:-本期間– – – – 本集團並無就香港利得稅作出撥備因截至二零二三及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及九個月本集團並無源自香港或在香港產生的應課稅利潤。

    7.股息董事會並不建議派發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之任何股息(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無)。

    — 10 —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8.每股(虧損)/盈利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二年 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二年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虧損)/盈利就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 盈利而言的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虧損)/盈利(4,056) 1,262 (13,962) (21,460)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二年 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二年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經重列) 股份數目就每股基本(虧損)/盈利而言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96,000,000 115,247,826 96,000,000 117,934,432 有關購股權的潛在普通股攤薄影響– 1,843,280 – – 就每股攤薄(虧損)/盈利而言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96,000,000 117,091,106 96,000,000 117,934,432 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及九個月的已發行普通股加權平均數已就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生效的將本公司股本中的每十(10)股現有股份合併為本公司股本中的一(1)股合併股份(「股份合併」)之影響作出了追溯調整。

    每股攤薄虧損的計算並未假設行使本公司尚未行使的購股權,因為假設行使這些購股權將對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及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產生反攤薄影響。

    由於本公司尚未行使的購股權的行權價低於本公司股份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的平均市價,假設行使這些購股權將產生攤薄影響,因此本公司所有未行使的購股權已計入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月的每股攤薄盈利之中。

    — 11 —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業務回顧本集團主要從事提供經紀服務、配售及包銷服務、企業融資顧問服務、融資服務(包括證券及首次公開發售(「首次公開發售」)融資及資產管理服務。

    本集團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同期」)約5,925,000港元大幅增加至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本期間」)約10,793,000港元,同比增長約82.2%。

    由於收益增加,加上本期間沒有確認認沽及購回期權(定義見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六日之公告)的公平值虧損(同期:約12,670,000港元)以及本期間確認上市股本證券及非上市投資基金的公平值虧損約4,119,000港元(同期:收益約5,895,000港元),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及全面支出總額由同期約21,460,000港元大幅下跌約34.9%至本期間約為13,962,000港元。

    財務回顧收益本集團的收益由同期約5,925,000港元大幅增加約82.2%至本期間約10,793,000港元。

    經紀服務佣金及服務費由同期約1,521,000港元減少約19.5%至本期間約1,225,000港元,主要由於本期間股市情緒持續低迷下客戶證券交易量減少所致。

    於本期間,本集團提供與經紀服務有關的服務,其中包括一般要約安排及要約代理服務,並確認服務費收入170,000港元(同期:無)。

    配售及包銷佣金及服務費由同期約540,000港元大幅增加約4倍至本期間約2,722,000港元。

    本集團於本期間完成三項(同期:四項)配售及包銷委聘,其中一項(同期:無)包銷委聘貢獻總佣金收入約2,560,000港元(同期:無)及二項(同期:四項)配售委聘貢獻總佣金收入約122,000港元(同期:約540,000港元)。

    於本期間,本集團提供與配售及包銷委聘有關的服務,包括對盤及結算代理服務,並確認服務費收入40,000港元(同期:無)。

    — 12 —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財務回顧(續) 收益(續) 企業融資顧問服務費由同期730,000港元大幅增加約132.9%至本期間1,700,000港元。

    該增加乃主要由於本集團承接的企業融資顧問委聘項目數量由同期的五項增加至本期間的七項所致。

    證券及首次公開發售融資利息收入由同期約2,260,000港元大幅增加約93.2%至本期間約4,367,000港元。

    該增加乃主要由於本期間客戶對證券及首次公開發售融資服務的需求增加以及向客戶收取更高的利率所致。

    資產管理服務費由同期約874,000港元輕微減少約10.9%至本期間約779,000港元。

    該減少及由於本期間Astrum Absolute Return China Fund的管理資產減少,以及由於Astrum Absolute Return China Fund的每股資產淨值沒有超過二零二一年的高水位線,故本期間並無確認表現費(同期:無)。

    其他收入其他收入由同期約2,411,000港元減少約13.6%至本期間約2,084,000港元。

    該減少乃主要由於本期間沒有收到香港政府就「防疫抗疫基金」下的「2022保就業」計劃提供的資助(同期:508,000港元)所致。

    — 13 —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財務回顧(續)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之公平值變動本公司將某部分閒置現金投資於聯交所上市的股權證券及一隻非上市投資基金。

    於本期間,本集團錄得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之公平值變動產生的淨虧損約4,119,000港元(同期:約6,775,000港元),包括(a)上市股本證券的公平值虧損約1,503,000港元(同期:約910,000港元)及;(b)非上市投資基金的公平值虧損約2,616,000港元(同期:收益約6,805,000港元)。

    上市股本證券的公平值虧損包括未變現虧損約1,486,000港元及已變現虧損約17,000港元,而非上市投資基金的公平值虧損包括未變現虧損約2,616,000港元。

    上述未變現虧損為非現金性質,不會對本集團的現金流產生任何重大影響。

    鑑於香港及全球金融市場及經濟狀況波動,本集團將繼續採取保守方法管理股本證券及基金投資的投資組合。

    於同期,本集團錄得認沽及回購期權的公平值虧損約12,670,000港元。

    有關公平值虧損屬非現金及非經常項目且不會對本集團之現金流及日常業務營運造成任何重大影響。

    於二零二二年九月七日完成終止本公司與RaffAello Holdings Limited就認沽及購回期權訂立的日期為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的期權契據後,認沽及購回期權已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終止確認,因此,本期間並未確認認沽及購回期權的公平值變動。

    行政及其他經營開支行政及其他經營開支由同期22,847,000港元輕微減少約2.6%至本期間約22,253,000港元。

    該減少乃主要由於本期間法律及專業費用減少約760,000港元所致。

    融資成本融資成本由同期約80,000港元大幅增加約4.8倍至本期間約467,000港元。

    該增加乃主要由於本期間因利用於二零二二年九月二日自持牌放貸人借來無抵押循環貸款進行融資而產生利息支出所致。

    期內虧損由於以上所述,本期間錄得虧損約13,962,000港元,相比同期虧損約為21,460,000港元。

    — 14 —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前景在入境旅遊業和私人消費的推動下,香港經濟於二零二三年第三季度持續復甦。

    根據香港政府統計處公佈的預先估計,香港於二零二三年第三季度實際本地生產總值增長4.1%,達到自二零二二年第一季度以來的最高季度增幅。

    於本期間,香港股市平均每日成交額為1,097億港元,較同期減少約11.6%。

    此外,根據二零二三年施政報告,股票轉讓印花稅將從0.13%下調至0.10%,以提振香港股市的交易量。

    預計立法程序將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底完成。

    另外,自二零二三年七月以來,美國聯邦儲備局將主要聯邦基金利率維持在5.25-5.50%的目標區間,而香港主要銀行亦於同一時期維持最優惠利率不變。

    預計利率將在高點維持較長時期。

    綜上所述,加上地緣政治風險等因素(尤其於二零二三年十月爆發的以色列與哈馬斯衝突以及持續不斷的俄羅斯與烏克蘭衝突),全球及香港股市預計將面臨持續的風險和影響。

    不確定性。

    本集團管理層將定期檢討及調整業務策略,以審慎平衡的風險管理方式應對當前不可預測的經濟形勢。

    重大收購或出售本期間本集團並無其他重大收購或出售附屬公司及聯屬公司。

    報告期後事項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之後至本公告日期,董事並無得悉有關本集團業務或財務表現之重大事項。

    — 15 — 其他資料本公司之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之權益及淡倉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董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員(「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及淡倉(包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被當作或視為擁有之權益及淡倉),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記錄於本公司存置之登記冊中之權益及淡倉,或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46條至5.67條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及淡倉如下:於本公司股份及相關股份之好倉董事姓名身份╱權益性質所持股份數目所持相關股份數目合計股權概約百分比 (附註2) (附註3) 潘先生受控法團權益╱實益擁有人53,268,500 (附註1) 800,00054,068,50056.32% 關振義先生(「關先生」) 實益擁有人- 800,000800,0000.83% 附註:1.該等53,268,500股股份由Autumn Ocean Limited持有,而Autumn Ocean Limited由潘先生全資擁有,因此,就證券及期貨條例而言,潘先生被視作或當作於Autumn Ocean Limited持有的所有股份中擁有權益。

    2.執行董事潘先生及關先生各自於二零二一年一月四日獲授予800,000份購股權(經股份合併作出調整後),根據本公司購股權計劃(定義見下文)行使價為每股0.96港元(經股份合併作出調整後),購股權的有效期為授出日期起計五年。

    所有購股權於授出日期即時歸屬。

    3.該百分比乃基於本公司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96,000,000股已發行股份而計算。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概無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或淡倉(包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被當作或視為擁有之權益及淡倉),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由本公司存置之登記冊中之權益及淡倉,或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46條至5.67條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及淡倉。

    — 16 — 其他資料本公司之主要股東於本公司股份及相關股份中之權益及淡倉就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所知,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除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外,下列人士將會擁有或被視作或當作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的條文須向本公司及聯交所披露於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份之權益及╱或淡倉,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規定須記錄於本公司股東名冊之權益及╱或淡倉,或直接或間接擁有附帶權利可於所有情況下在本公司或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之股東大會上投票之任何類別股本面值5%或以上權益:於本公司股份及相關股份之好倉姓名身份╱權益性質所持股份╱ 擁有權益的股份數目擁有相關權益的股份數目合計股權概約百分比 (附註2) 廖明麗女士(附註1)配偶權益53,268,500800,00054,068,50056.32% Autumn Ocean Limited實益擁有人53,268,500 - 53,268,50055.49% 附註:1.廖明麗女士為潘先生的配偶。

    就證券及期貨條例而言,彼被視作或當作於潘先生擁有權益的所有股份及相關股份中擁有權益。

    2.該百分比乃基於本公司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96,000,000股已發行股份而計算。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董事並不知悉任何人士或法團(除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外)於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之規定須向本公司披露之權益或淡倉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必須記錄於所提及的名冊中之權益或淡倉。

    — 17 — 其他資料購股權計劃購股權計劃(「購股權計劃」)由本公司股東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採納。

    除非另行註銷或修訂,否則購股權計劃將維持有效十年。

    在該購股權計劃下,董事會有權根據其絕對酌情權向董事會可能選出的任何合資格參與者提出授予購股權。

    本公司於二零二一年一月四日向11名合資格參與者授出全部8,000,000份購股權(經股份合併作出調整後),有效期為授出日起五年,並於授出日即時歸屬,使購股權持有人有權以行使價每股0.96港元(經股份合併作出調整後)認購股份。

    本公司股份於緊接授出購股權日期前的收市價為每股1.01港元(經股份合併作出調整後)。

    購股權於本期間的變動詳情載列如下: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尚未行使授出之購股權數目行使之購股權數目失效之購股權數目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尚未行使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 潘先生800,000 – – – 800,000 關先生800,000 – – – 800,000 僱員2,800,000 – – – 2,800,000 客戶(附註(a)) 蔡翠英女士800,000 – – – 800,000 何愛群女士800,000 – – – 800,000 商業夥伴 非凡顧問有限公司(「非凡」) (附註(b)) 800,000 – – – 800,000 合共6,800,000 – – – 6,800,000 附註:(a)向該等客戶授出購股權之原因為維持長期客戶關係,以留住有價值的證券交易客戶,進而在未來產生可持續的收入來源。

    (b)向非凡授出購股權之原因為根據本公司與非凡訂立的服務協議,支付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非凡向本集團提供企業形象定位、媒體推廣、媒體報導整合、維持投資者及分析員的關係等投資者及媒體關係服務的服務費。

    — 18 — 其他資料董事收購股份或債權證之權利除本公告「本公司之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之權益及淡倉」中一段所披露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於本期間內任何時間及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訂立任何安排,使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包括其配偶及18歲以下的子女)可透過收購本公司或任何其相聯法團所收購的股份或、相關股份或債券而獲取利益。

    競爭權益於本期間內,概無董事、本公司主要股東及彼等各自之聯繫人士(定義見GEM上市規則)於與或有可能與本集團業務直接或間接競爭之業務中擁有任何權益。

    不競爭承諾潘先生及Autumn Ocean Limited之確認書本公司已於二零二三年四月、二零二三年七月及二零二三年十月收到潘先生及Autumn Ocean Limited的確認書,分別確認其由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由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三年七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之有關期間已遵守日期為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以本集團為受益人之不競爭契據(「潘氏不競爭契據」)下的不競爭承諾(「潘氏承諾」)。

    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其成員包括所有獨立非執行董事)已審閱遵守潘氏承諾及評估執行潘氏不競爭契據的成效,並對潘先生及Autumn Ocean Limited於本期間已遵守潘氏承諾表示滿意。

    董事進行證券交易本公司已採納GEM上市規則第5.48至5.67條有關董事買賣證券之操守守則。

    經向全體董事作出特定查詢,全體董事均已確認彼等於本期間一直遵守交易必守標準。

    本期間內本公司並無發現任何違規事件。

    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證券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於本期間概無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之上市證券。

    — 19 — 其他資料遵守企業管治守則本公司致力推行高標準的企業管治,以保障本公司股東利益及提升企業價值。

    本公司之企業管治常規乃以GEM上市規則附錄15所載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載列之原則及守則條文為基準。

    據董事會所知,於本期間內,本公司已遵守企業管治守則內之守則條文,惟下文所述偏離守則條文第C.2.1條除外。

    根據企業管治守則第C.2.1條,主席與行政總裁之角色應有區分,並不應由一人同時兼任。

    主席與行政總裁之職責分工應清晰界定並以書面載列。

    根據現有之公司組織架構,主席及行政總裁之職務並無分開。

    潘先生自二零零七年起管理本集團業務及監督本集團整體營運。

    董事相信,潘先生擔任董事會主席兼行政總裁職務有利於本集團業務運作及管理,並將為本集團提供有力及貫徹一致的領導。

    因此,本公司並無根據企業管治守則第C.2.1條的規定分開主席及行政總裁之職務。

    GEM上市規則第17.22至17.24所披露於二零二二年九月六日,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阿仕特朗資本管理有限公司(「阿仕特朗資本」)已向潤金環球有限公司(「潤金」)墊付貸款約31,796,000港元(「該貸款」),以暫定配額方式認購進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進昇集團」)的122,199,000股供股股份,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1581)。

    潤金為一間於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之公司及由胡永恆先生(「胡先生」)全資擁有。

    潤金主要從事投資控股及為進昇集團的控股股東,持有其約58.89%的股權。

    胡先生為進昇集團之董事會主席兼執行董事。

    該貸款的詳情披露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九月六日的公告。

    向潤金墊付該貸款是於阿仕特朗資本的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進行的。

    該貸款乃按每年12%的年利率計息,並應按要求全額償還。

    潤金於阿仕特朗資本開立的保證金證券賬戶下之所有證券(包括其所認購進昇集團的122,199,000股供股股份)已經被質押予阿仕特朗資本作為抵押品。

    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向潤金墊付的該貸款未償還款項為約17,014,000港元,分別佔本集團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最近期刊發之綜合資產總值及資產淨值約8.97%及12.20%。

    除上文所披露者,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概無任何情況引致GEM上市規則第17.22至17.24條規定的披露責任。

    — 20 — 其他資料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主席是劉漢基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其他成員包括沈龍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及余頌詩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

    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i)按適用的標準檢討及監察本公司外聘核數師是否獨立客觀及核數程序的有效性;(ii)監察本公司的財務報表以及審閱年度報告及賬目、半年度報告及季度報告的完整性,並審閱報表及報告所載有關財務申報的重大意見;及(iii)檢討本公司的財務申報、財務監控、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

    本公司已遵守GEM上市規則第5.28條中,至少其中1名審核委員會成員(其中必須至少3名成員,並且必須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主席)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其須具備適當專業資格、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長。

    審核委員會已審閱本集團本期間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第三季度業績,並認為本集團該業績已符合適用會計準則和GEM上市規則,及已作出充份披露。

    承董事會命阿仕特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兼行政總裁潘稷香港,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日於本公告日期,董事為:執行董事潘稷先生(主席兼行政總裁) 關振義先生余凱玲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沈龍先生劉漢基先生余頌詩女士本公告將於聯交所網站()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由刊發日期起計最少保存七天)及本公司之網站()內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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