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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渤海銀行:董事辭任及建議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日期:2024-05-30 20:43:00
    股票名称:渤海銀行 股票代码:09668.HK
    研报栏目:公司公告  (PDF) 180KB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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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ABOHAIBANKCO., LTD.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9668)董事辭任及建議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辭任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1.董事會接獲朱寧先生(「朱先生」)的辭呈,因其需要投入更多時間於其他公務,朱先生辭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提名薪酬委員會委員、董事會審計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委員職務,經董事會審議批准,朱先生之辭任自本行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繼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該繼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取得監管機構任職資格核准之日起生效。

    在此期間,朱先生仍將繼續履行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及相關董事會專門委員會職責;2.董事會接獲毛振華先生(「毛先生」)的辭呈,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相關規定,獨立董事在一家銀行保險機構累計任職不得超過六年,毛先生辭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提名薪酬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經董事會審議批准,毛先生之辭任自本行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繼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該繼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取得監管機構任職資格核准之日起生效。

    在此期間,毛先生仍將繼續履行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及相關董事會專門委員會職責;3.董事會接獲牟斌瑞先生(「牟先生」)的辭呈,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相關規定,獨立董事在一家銀行保險機構累計任職不得超過六年,牟先生因即將於2024年9月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滿六年,故辭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風險管理和綠色金融委員會主任委員、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主任委員、董事會審計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委員職務,經董事會審議批准,牟先生之辭任自本行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繼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該繼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取得監管機構任職資格核准之日起生效。

    在此期間,牟先生仍將繼續履行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及相關董事會專門委員會職責;及24.董事會接獲遲國泰先生(「遲先生」)的辭呈,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相關規定,獨立董事在一家銀行保險機構累計任職不得超過六年,遲先生辭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提名薪酬委員會委員、董事會風險管理和綠色金融委員會委員、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委員職務,經董事會審議批准,遲先生之辭任自2024年5月30日起生效。

    朱先生、毛先生、牟先生及遲先生均已分別確認彼與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且概無有關其辭任之任何事宜須知會本行股東(「股東」)、債權人或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

    董事會對朱先生、毛先生、牟先生及遲先生任職期間為本行發展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建議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欣然宣佈:1.為填補朱先生離任後本行董事會席位的空缺,經董事會提名薪酬委員會審核,董事會建議委任王愛儉女士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提名薪酬委員會委員、董事會審計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委員職務;2.為填補毛先生離任後本行董事會席位的空缺,經董事會提名薪酬委員會審核,董事會建議委任劉駿民先生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提名薪酬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3.為填補牟先生離任後本行董事會席位的空缺,經董事會提名薪酬委員會審核,董事會建議委任高德高先生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風險管理和綠色金融委員會主任委員、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主任委員、董事會審計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委員職務;及4.為填補遲先生離任後本行董事會席位的空缺,經董事會提名薪酬委員會審核,董事會建議委任劉瀾飆先生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提名薪酬委員會委員、董事會風險管理和綠色金融委員會委員、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委員職務。

    3王愛儉女士、劉駿民先生、高德高先生及劉瀾飆先生之任期自股東大會選舉其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並經監管機構核准其任職資格之日起至本行第五屆董事會換屆完成之日止。

    王愛儉女士、劉駿民先生、高德高先生及劉瀾飆先生的履歷詳情載列如下:王愛儉女士,1954年出生,教授,博士研究生學歷。

    曾任天津財經大學金融系教師,天津財經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天津財經大學學科建設辦公室主任,天津財經大學副校長。

    現任天津財經大學中國濱海金融協同創新中心主任,天士力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劉駿民先生,1950年出生,教授,博士研究生學歷。

    曾任天津財經大學講師,南開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正教授,三博腦科醫院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現任中民控股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閱文集團獨立非執行董事。

    高德高先生,1958年出生,高級經濟師,碩士研究生學歷。

    曾任中國建設銀行山西省分行行長、黨委書記,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主要負責人、行長、黨委書記,天津金城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現任天津金城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戰略發展總顧問。

    劉瀾飆先生,1966年出生,教授,博士研究生學歷。

    曾在南開大學經濟學院從事教學科研工作,曾任南開大學金融學院副院長,遼沈銀行外部監事。

    現在南開大學金融學院從事教學科研工作,兼任南開大學國家經濟戰略研究院副院長,現任金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監事。

    除上文披露者外,王愛儉女士、劉駿民先生、高德高先生及劉瀾飆先生於過去三年並沒有於其他上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位或有任何其他重要委任及資格。

    除上文披露者外,王愛儉女士、劉駿民先生、高德高先生及劉瀾飆先生與本行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主要股東無其他關係。

    待股東大會選舉王愛儉女士、劉駿民先生、高德高先生及劉瀾飆先生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有關監管機構核准其相關任職資格後,彼等將各自與本行訂立一份服務合約,彼等之董事任期將自股東大會選舉其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並經監管機構核准其任職資格之日起至本行第五屆董事會換屆完成之日止。

    彼等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期間,將從本行領取獨立非執行董事津貼每年人民幣350,000元(稅前)。

    4此外,王愛儉女士、劉駿民先生、高德高先生及劉瀾飆先生概無擁有任何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的本行股份權益。

    除本文披露者外,並無有關王愛儉女士、劉駿民先生、高德高先生及劉瀾飆先生的委任事宜須根據《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51(2)條規定作出披露,亦無任何其他事宜須提請股東注意。

    王愛儉女士、劉駿民先生、高德高先生及劉瀾飆先生已各自確認其符合《上市規則》第3.13條所載的獨立性標準。

    具體而言,於本公告日期,彼等已各自確認:(1)其就《上市規則》第3.13(1)至(8)條所提述的各項因素有關的獨立性;(2)其過去或現時概無於本行或其附屬公司業務中擁有財務或其他利益,亦無與本行任何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有任何關連;及(3)概無其他可能影響其獨立性的因素。

    承董事會命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王錦虹董事長中國天津2024年5月30日截至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王錦虹先生、屈宏志先生、杜剛先生及趙志宏先生;非執行董事歐兆倫先生、元微女士、段文務先生、胡愛民先生及張雲集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毛振華先生、牟斌瑞先生、謝日康先生、朱寧先生及岑紹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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