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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杰智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期:2024-05-24 19:42:25
    股票名称:东杰智能 股票代码:300486
    研报栏目:公司公告  (PDF) 237K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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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4- 058 债券代码:123162 债券简称:东杰转债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的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丰源路59号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娄刚先生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40,309,0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43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6,448,4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3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23,860,5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39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5,992,1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7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990,2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8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4,001,9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82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179,7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8%;反对12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62,8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422%;反对12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5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132,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15,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495%;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132,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15,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495%;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132,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15,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495%;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132,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15,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495%;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132,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15,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495%;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132,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15,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495%;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5,322,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75%;反对3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62,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962%;反对32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132,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15,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495%;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132,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15,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495%;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132,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15,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495%;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132,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15,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495%;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132,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15,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495%;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132,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15,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495%;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132,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15,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495%;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132,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15,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495%;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132,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15,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495%;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132,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15,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495%;反对17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5,322,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75%;反对3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62,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962%;反对32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8、议案14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昱申、陈雨舟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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