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书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森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5日召开。根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3. 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步森股份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
4.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
5. 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累计和2022年半年度当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
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末的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任何对外担保。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
7. 方切实执行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同时,我们要求公司严格落实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秦本平、章力、贺小北202。
8. 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