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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利天恒: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日期:2023-01-15 17:25:39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56005) 用户喜爱度:等级964 本文被分享:985次 互动意愿(强)

    百利天恒: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 证券代码:688506证券简称:百利天恒公告编号:2023-005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提前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3.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5.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6.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7.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9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4.70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990,47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6,072,569.7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4,397,430.28元。

    9.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30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266号)。

    10.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1抗体药物产业化建设项目31,375.0031,375.0030,187.482抗体药物临床研究项目110,852.55110,852.5558,252.262.1肿瘤治疗领域创新抗体类药物研发项目108,005.88108,005.8856,027.462.2新冠治疗领域创新抗体类药物研发项目2,846.672,846.672,224.80合计142,227.55142,227.5588,439.74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一)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12. (二)投资产品品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可控。

    13. 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14.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5.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16. (四)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六)审议程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一)投资风险尽管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一)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1、《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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