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1339委任非執行董事及非執行董事辭任董事會決議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於2023年1月16日以現場方式召開。
3. 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本公司董事表決,審議通過了《關於提名宋洪軍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執行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4. 依本公司董事會會議通過之決議,董事會欣然宣佈宋洪軍先生獲委任為本公司的第四屆董事會非執行董事。
5. 宋洪軍先生董事任期自本公司股東大會批准並且其董事任職資格獲得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保監會」)核准之日起算,至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止,任期屆滿可以重選連任。
6. 本公司將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向各股東發出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和通函等文件。
7. 宋洪軍先生作為本公司的非執行董事,不在本公司領取任何董事袍金或薪酬。
8. 宋洪軍先生的簡歷請見本公告附錄。
9. 董事辭任董事會於2023年1月16日收到王智斌先生的辭呈。
10. 根據有關工作安排,王智斌先生辭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及董事會風險管理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委員職務。
11. 本公司將按規定就選舉新任董事事項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在新任董事正式履職前,王智斌先生將繼續履職。
12. 王智斌先生已確認其與董事會無不同意見,亦沒有任何其他事項需要通知本公司股東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13. 董事會對王智斌先生在任職期間作出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承董事會命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羅熹董事長中國北京,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六日於本公告日,本公司執行董事為羅熹先生、王廷科先生、李祝用先生及肖建友先生,非執行董事為王清劍先生、苗福生先生、王少群先生、喻強先生及王智斌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邵善波先生、高永文先生、陳武朝先生、崔歷女士及徐麗娜女士。
14. 附錄:宋洪軍先生簡歷宋洪軍先生,57歲,現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股票投資部主任。
15. 宋先生自1989年8月至2001年8月曆任財政部商貿金融財務司金融處幹部、科員、副主任科員,商貿金融司金融二處主任科員,國債金融司金融壹處主任科員,金融司金融壹處副處長;2001年8月至2022年12月曆任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財務會計部財務處副處長,基金財務部財務處處長、副主任,養老金會計部副主任、主任,證券投資部主任,股票投資部主任。
16. 宋先生於1989年8月畢業於東北財經大學財政金融系,於2008年7月獲北京大學與國家行政學院(合作培養)公共管理碩士學位。
除上述所披露外,宋洪軍先生於過去三年並無在其他上市公司擔任董事職務,無任何其他主要的任命及專業資格,沒有在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務,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
於本公告發佈日,宋洪軍先生並無於本公司證券中擁有任何權益(具有《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賦予之涵義),且沒有受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它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
宋洪軍先生確認,於本公告日期,概無與其委任有關之任何其他事宜須提請本公司股東留意,亦無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之規定須予披露之任何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