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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杰华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日期:2023-01-19 04:20:5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77298) 用户喜爱度:等级983 本文被分享:984次 互动意愿(强)

    杰华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1. 证券代码:688141证券简称:杰华特公告编号:2023-005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45,121,297.15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此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人民币483,737,657.18元)比例为29.99%,未超过30%。

    2.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08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22,14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167,455,870.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4,684,929.68元。

    3. 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719号《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4.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5.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6. 根据《杰华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1高性能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39,104.8431,104.842模拟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3,970.5943,970.593汽车电子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30,954.8730,954.874先进半导体工艺平台开发项目21,064.4321,064.435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总计165,094.73157,094.73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杰华特全体股东的利益。

    8. 公司取得的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3,737,657.18元,本次拟使用145,121,297.15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9.99%,未超过30%。

    9.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10. 四、相关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1.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12.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2023年1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45,121,297.15元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13.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1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 六、专项意见说明(一)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6. 该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45,121,297.15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5,121,297.15元归还银行贷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截至目前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杰华特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45,121,297.15元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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