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
2.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3.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针对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
4. 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经审阅相关人员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5.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2、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
6.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具备公司相应岗位的任职能力,有利于公。
7. 司的发展。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审议结果。同意聘任张燕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聂丽洁程志堂茹少峰二〇二三年一月。
8. 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