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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航电测: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日期:2023-02-02 03:32:07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87002) 用户喜爱度:等级961 本文被分享:982次 互动意愿(强)

    中航电测: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1. 中航电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0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

    2.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成飞”)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

    3. 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存续,仍然符合股票上市条件,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资有权单位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4、本次。

    4. 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

    5. 的相关规定;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2、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

    6.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4、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为航空工业成飞100%股权,该等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5、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7. 件。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之签章页)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2023。

    8. 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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