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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瓷电子: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日期:2024-04-26 02:56:22
    股票名称:中瓷电子 股票代码:003031
    研报栏目:公司公告  (PDF) 403K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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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和义务。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十次会议,并列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审核了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合规性,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2023年监事会工作情况(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0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有效履行了审查和监督等职责。

    具体届次及审议情况如下: 届次会议时间会议议案审议情况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2月14日《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加期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资产加期评估事项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审阅报告的议案》 《关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2月21日《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关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3月29日《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业务的议案》 《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审阅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4月21日《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戴志华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10日《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审议通过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6月26日《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加期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资产加期评估事项的议案》 《关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8月23日《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9月25日《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10月30日《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11月27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通过(二)报告期内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列席了10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并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了全面监督,以确保公司规范运作、诚信经营。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监督检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现场访谈及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

    对公司2023年度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及风险控制体系建设情况、公司重大财务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等开展了重点检查,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规范,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监事会积极参加了公司及各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监督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员工和股东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检查职能及监事会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定期报告、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担保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并发表以下意见:(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开监事会会议及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及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尽职尽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二)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各项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等方式,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督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公正,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全面的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历次的定期报告,并均发表了书面确认意见。

    监事会认为,各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公司重大交易事项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列席了本次交易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其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以及听取财务负责人的汇报,对公司日常关联方交易的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各方均严格履行其权利义务,并对相关关联交易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六)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详细、全面的审核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控体系的持续建设和运行情况,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自查表。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全面开展了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建设工作和自我评价工作,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自查表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未发现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对外担保、出售或处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非货币性交易事项、无重大处置资产等情况,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九)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检查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思路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为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工作思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遵从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将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对各项议案及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的审核,从严把关。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监事会成员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通过各类培训及交流活动加强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认真履职、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步发展。

    特此报告。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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