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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新海: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22-08-12 00:36:15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49098) 用户喜爱度:等级967 本文被分享:989次 互动意愿(强)

    ST新海: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002089证券简称:新海宜公告编号:2009-0191证券代码:002089证券简称:ST新海公告编号:2022-066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2年8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董事长张亦斌先生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 (二)会议出席情况21、股东出席情况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241,059,9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5358%。

    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07,330,5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0822%。

    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33,729,4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536%。

    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人,代表股份33,729,4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536%。

    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1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人,代表股份33,729,4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536%。

    11.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2.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下述结果为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的结果):提案1.00《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35,151,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491%;反对5,89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457%;弃权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21,2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4835%;反对5,89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788%;弃权12,700股(其3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7%。

    14.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2.00《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35,151,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491%;反对5,89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457%;弃权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21,2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4835%;反对5,89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788%;弃权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7%。

    16.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35,151,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491%;反对5,89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457%;弃权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21,2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4835%;反对5,89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788%;弃权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7%。

    表决结果:通过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新海宜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4四、备查文件1、与会董事签署的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12日 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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