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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安股份:新安股份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日期:2023-01-10 00:02:32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85074) 用户喜爱度:等级960 本文被分享:984次 互动意愿(强)

    新安股份:新安股份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1. 1证券代码:600596证券简称:新安股份公告编号:2023-003号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重要内容提示: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920.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036%。

    3.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近日收到任不凡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拟减持本公司股票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任不凡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至未来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88.50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64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4.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任不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282,2820.1992%协议转让取得:1,782,282股其他方式取得:500,000股姜永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060,0830.2671%协议转让取得:2,560,083股其他方式取得:500,000股潘秋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736,4000.0643%其他方式取得:736,400股魏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20,1400.0454%其他方式取得:520,140股周曙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30,0000.0550%其他方式取得:630,000股孔建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52,8760.0133%其他方式取得:152,876股许夕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28,9000.0200%其他方式取得:228,900股2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5.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任不凡不超过:570000股不超过:0.0497%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70000股2023/2/8~2023/8/7按市场价格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转让给公司高管团队的股份个人资金需求姜永平不超过:760000股不超过:0.0663%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760000股2023/2/8~2023/8/7按市场价格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转让给公司高管团队的股份个人资金需求潘秋友不超过:180000股不超过:0.0157%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80000股2023/2/8~2023/8/7按市场价格股权激励取得个人资金需求魏涛不超过:130000股不超过:0.0113%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30000股2023/2/8~2023/8/7按市场价格股权激励取得个人资金需求周曙光不超过:150000股不超过:0.0131%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50000股2023/2/8~2023/8/7按市场价格股权激励取得个人资金需求孔建安不超过:38000股不超过:0.0033%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38000股2023/2/8~2023/8/7按市场价格股权激励取得个人资金需求许夕峰不超过:57000股不超过:0.0050%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7000股2023/2/8~2023/8/7按市场价格股权激励取得个人资金需求3(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6.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可根据个人资金需求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7.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无特此公告。

    8.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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