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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智教育: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日期:2023-01-10 01:47:23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46825) 用户喜爱度:等级969 本文被分享:992次 互动意愿(强)

    传智教育: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1. 证券代码:003032证券简称:传智教育公告编号:2023-003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特别提示: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其数量为22,919,98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为5.6951%。

    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

    4. 3、前述股份系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解除限售,并非相应股东的实际减持安排。

    5.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为362,202,750股。

    6.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0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244,75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21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21年1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7. 目前公司的股份总额为402,447,500股。

    8.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后,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票数量为214,866,87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为53.3900%。

    9.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公司股份总额未发生变化。

    1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2名,分别为天津心意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心意云”)、上海创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创稷”)。

    11.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各项承诺(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天津心意云、上海创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12. 2、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企业/本人同意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13. 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1、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14.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15. 3、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将遵守如下规定:在股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本企业减持股票数量将不超过本企业届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50%;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本企业减持股票数量将不超过本企业届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16. 4、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

    (3)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作出的承诺、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2,919,98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为5.6951%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序号股东全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备注1天津心意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054,89412,054,894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5,000,000股2上海创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865,09110,865,091——合计22,919,98522,919,985——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51,280,36462.44-22,919,985228,360,37956.74其中:首发前限售股237,786,86459.09-22,919,985214,866,87953.39高管锁定股13,493,5003.35——13,493,5003.35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51,167,13637.56+22,919,985174,087,12143.26三、总股本402,447,500100.00——402,447,500100.00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各项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4、保荐人的核查意见;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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