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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日期:2023-01-10 03:31:06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67569) 用户喜爱度:等级972 本文被分享:987次 互动意愿(强)

    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3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事项,并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证券代码:600038股票简称:中直股份编号:2023-002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直股份”)拟发行股份购买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重组”)。

    2. 本次重组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构成公司关联交易,本次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3. 因本次重组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及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7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2023-001)。

    4. 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相关公告。

    5.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

    8. 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及其它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9.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10.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1. 特此公告。

    12.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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