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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東陽光藥:(經修訂)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止月份之股份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日期:2023-02-03 22:16:18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07058) 用户喜爱度:等级970 本文被分享:998次 互动意愿(强)

    東陽光藥:(經修訂)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止月份之股份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1. FF301v第1頁共7頁1.0.1股份發行人及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截至月份:2022年10月31日狀態:重新提交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公司名稱:宜昌東陽光長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呈交日期:2023年2月3日I.法定/註冊股本變動1.股份類別普通股股份分類H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註1)是證券代號01558說明H股法定/註冊股份數目面值法定/註冊股本上月底結存653,767,700RMB1RMB653,767,700增加/減少(-)0RMB0本月底結存653,767,700RMB1RMB653,767,7002.股份類別普通股股份分類其他分類(請註明)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註1)否證券代號N/A說明內資股法定/註冊股份數目面值法定/註冊股本上月底結存226,200,000RMB1RMB226,200,000增加/減少(-)0RMB0本月底結存226,200,000RMB1RMB226,200,000本月底法定/註冊股本總額:RMB879,967,700FF301v第2頁共7頁1.0.1II.已發行股份變動1.股份類別普通股股份分類H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註1)是證券代號01558說明H股上月底結存653,767,700增加/減少(-)0本月底結存653,767,7002.股份類別普通股股份分類其他分類(請註明)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註1)否證券代號N/A說明內資股上月底結存226,200,000增加/減少(-)0本月底結存226,200,000FF301v第3頁共7頁1.0.1III.已發行股份變動詳情(A).股份期權(根據發行人的股份期權計劃)不適用(B).承諾發行將予上市的發行人股份的權證不適用(C).可換股票據(即可轉換為將予上市的發行人股份)1.可發行股份類別普通股股份分類H股可發行股份將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註1)是可發行股份的證券代號(如已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註1)01558可換股票據的說明發行貨幣上月底已發行總額本月內變動本月底已發行總額本月內因此發行的發行人新股份數目(C)本月底因此可能發行的發行人新股份數目1).年利率為3.0%的H股可轉換債券(初始本金金額:400,000,000美元)USD304,662,179304,662,1790125,873,584可換股票據類別債券/票據可換股票據的證券代號(如已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註1)認購價/轉換價HKD19股東大會通過日期(如適用)2018年10月15日總數C(普通股H股):0備註:轉換H股可轉換債券而發行的轉換股份的數目為待轉換H股可轉換債券的本金金額(按照固定匯率7.85港元=1.00美元換算為等值的港元)除以轉換日期時的轉換價格。

    2. 基於初始轉換價格為38港元及假設按初始轉換價格悉數轉換初始本金金額400,000,000美元的H股可轉換債券,最多可能配發及發行82,631,578股轉換股份。

    3. 本公司股東於2020年6月5日召開之股東週年大會上批准發行紅股,故可轉換債券的轉換價格由每股轉換股份38港元調整為每股轉換股份19港元基於可轉換債券的初始本金金額400,000,000美元計算,按經調整轉換價格轉換所有H股可轉換債券後可能發行的最高股份數目為165,263,157股。

    4. 詳情請見本公司日期為2020年6月16日之公告。

    5. 本公司已於2022年9月購回本金總額為95,337,821美元的H股可轉換債券。

    6. 購回完成後,基於可轉換債券的未償還本金金額304,662,179美元計算,按經調整轉換價格轉換所有未償還H股可轉換債券後將可能發行的最高股份數目為125,873,584股。

    7. 詳情請見本公司日期為2022年9月8日之公告。

    8. FF301v第4頁共7頁1.0.1(D).為發行將予上市的發行股份所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安排,包括期權(但不包括根據股份期權計劃發行的期權)不適用(E).已發行股份的其他變動不適用本月普通股H股增加/減少(-)總額(即A至E項的總和)0FF301v第5頁共7頁1.0.1IV.有關香港預託證券(預託證券)的資料不適用FF301v第6頁共7頁1.0.1V.確認不適用呈交者:彭琪雲職銜:聯席公司秘書(董事、秘書或其他獲正式授權的人員)註1.香港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

    9. 2.(i)至(viii)項為確認內容的建議格式,可按個別情況予以修訂。

    10. 如發行人早前已就某證券發行於根據《主板規則》第13.25A條/《GEM規則》第17.27A條所刊發的報表中作出有關確認,則不需要於此報表再作確認。

    11. 3.在此「相同」指:·證券的面值相同,須繳或繳足的股款亦相同;·證券有權領取同一期間內按同一息率計算的股息/利息,下次派息時每單位應獲派發的股息/利息額亦完全相同(總額及淨額);及·證券附有相同權益,如不受限制的轉讓、出席會議及於會上投票,並在所有其他方面享有同等權益。

    12. 4.如空位不敷應用,請呈交額外文件。

    13. 5.如購回股份:·「可發行股份將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購回的股份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可發行股份的證券代號(如已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購回股份的證券代號(如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可發行股份類別」應理解為「所購回股份類別」;及·「發行及配發日期」應理解為「註銷日期」6.如贖回股份:·「可發行股份將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贖回的股份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FF301v第7頁共7頁1.0.1·「可發行股份的證券代號(如已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贖回股份的證券代號(如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可發行股份類別」應理解為「所贖回股份類別」;及·「發行及配發日期」應理解為「贖回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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