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233119A_Smart-Core1..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芯智控股有限公司Smart-CoreHoldingsLimited(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166)於2023年5月25日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投票結果茲提述芯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均為2023年4月22日之通函(「該通函」)及股東週年大會通告(「該通告」)。
3. 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4.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於2023年5月25日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上,該通告所載之所有提呈決議案均已按投票表決方式獲股東正式批准。
5. 本公司已委任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作為於股東週年大會上點票之監票人。
6. –1–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之各項決議案之投票結果如下:普通決議案所投票數及其佔投票總數之概約百分比贊成反對1.省覽、考慮並採納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董事(「董事」)會報告及核數師報告。
7. 354,094,000100%00.00%2.宣派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6港仙。
8. 354,094,000100%00.00%3.(a)重選田衛東先生為本公司執行董事;353,892,00099.94%202,0000.06%(b)重選鄭鋼先生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及354,094,000100%00.00%(c)重選湯明哲先生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9. 354,094,000100%00.00%4.授權董事會釐定董事之酬金。
10. 354,094,000100%00.00%5.續聘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為本公司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11. 354,094,000100%00.00%6.授予董事配發、發行及處理不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數目20%之本公司額外股份之一般授權(「發行授權」)。
12. 352,894,00099.66%1,200,0000.34%7.授予董事購回不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數目10%之本公司股份之一般授權。
13. 354,094,000100%00.00%8.以本公司購回之本公司股份數目擴大發行授權。
14. 352,962,00099.68%1,132,0000.32%特別決議案贊成反對9.批准建議修訂本公司現有組織章程大綱及組織章程細則及建議採納一套已列入建議修訂的本公司新組織章程大綱及組織章程細則。
15. 354,094,000100%00.00%–2–由於第1至8項決議案各自獲得超過50%的票數投票贊成,故第1至8項決議案全部獲正式通過為本公司之普通決議案。
16. 由於第9項決議案獲得不少於75%的票數投票贊成,故第9項決議案獲正式通過為本公司之特別決議案。
於股東週年大會日期,本公司已發行合共488,681,030股股份,即賦予股東權利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就會上提呈之決議案投票贊成或反對之股份總數。
概無股東須根據上市規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就任何決議案放棄投票,亦無股東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但須如上市規則第13.40條所載放棄投贊成票。
概無股東於該通函內表明其有意投票反對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之任何決議案或放棄投票。
本公司全部董事均有親身或以電子通訊方式出席股東週年大會。
承董事會命芯智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及執行董事田衛東香港,2023年5月25日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本公司執行董事田衛東先生(董事長)、黃梓良先生、劉紅兵先生及麥漢佳先生,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鄭鋼先生、湯明哲先生及許微女士。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