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点研报
  • 精选研报
  • 知名分析师
  • 经济数据库
  • 个人中心
  • 用户管理
  • 我的收藏
  • 我要上传
  • 云文档管理
  • 我的云笔记
  • 登康口腔: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日期:2023-05-26 03:11:45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48855) 用户喜爱度:等级974 本文被分享:997次 互动意愿(强)

    登康口腔: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1328证券简称:登康口腔公告编号:2023-014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登康口腔”)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177.7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含增值税)700.65万元,合计置换资金为13,878.39万元。

    2.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5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4.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6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总额为人民币890,139,58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325,107.63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5,814,472.37元。

    3.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8号)。

    4. 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用账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相关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 根据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单位:万元序号投资项目投资预算募集资金拟投入额1智能制造升级建设项目22,390.7622,000.002全渠道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建设项目37,658.8037,000.003口腔健康研究中心建设项目3,638.663,500.004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3,631.303,500.00合计67,319.5266,000.00《招股说明书》中明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的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7. 如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8. 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超过项目资金需求量,公司将富余的募集资金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支出。

    9.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10. 截至2023年4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13,177.74万元,公司现拟使用对应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置换该项目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13,177.74万元,预先投入的资金及拟置换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序号投资项目投资预算募集资金拟投入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1智能制造升级建设项目22,390.7622,000.001,632.441,632.442全渠道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建设项目37,658.8037,000.0011,395.6111,395.613口腔健康研究中心建设项目3,638.663,500.0059.9659.964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3,631.303,500.0089.7389.73合计67,319.5266,000.0013,177.7413,177.74(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本次募集资金需支付各项发行费用合计6,432.51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3年4月30日止,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700.65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中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00.65万元(不含增值税),预先支付的资金及拟置换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序号发行费用类别发行费用金额(不含增值税)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不含增值税)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1保荐及承销费用5,038.5394.3494.342律师费用226.4256.6056.603审计及验资费用551.89221.70221.704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53.4216.6916.695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562.26311.32311.32合计6,432.51700.65700.65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1.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一)董事会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2. (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13. 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14. 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确认,并出具《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8-352号),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5.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878.3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6. (三)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五)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3日出具了《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8-352号)。

    认为:登康口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登康口腔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备查文件(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三)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5日。

    扫一扫,慧博手机终端下载!

    正在加载,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