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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炼石航空: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日期:2022-08-13 00:12:0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58751) 用户喜爱度:等级962 本文被分享:987次 互动意愿(强)

    炼石航空: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二○二二年八月十二日)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2. 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3.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对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事项的。

    4. 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向四川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有利于满足其资金需求,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

    5.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借款事项。二、对公司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1、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

    6.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可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

    7.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2、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杨乃定李秉。

    8. 祥金宝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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