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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芝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日期:2023-01-10 01:41:16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35757) 用户喜爱度:等级963 本文被分享:985次 互动意愿(强)

    美芝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 1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美芝股份股票代码:002856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苏华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司法拍卖)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一月九日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4.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芝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美芝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6.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7.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8.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9. 3目录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9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第七节备查文件..................................................11附表..............................................................124第一节释义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美芝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指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李苏华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指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司法拍卖指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苏华持有的公司4,000,000股股票于2022年12月20日10时至2022年12月21日10时止被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并由竞买人张宇竞得、李苏华持有的公司4,000,000股股票于2022年12月29日10时至2022年12月30日10时止被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并由竞买人张寿春竞得,上述被拍卖股份合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91%,分别于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6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10.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银河证券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田法院指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1. 5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一)李苏华基本情况姓名:李苏华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4403011967********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是否有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无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苏华持有公司22,319,7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49%。

    12. 除上述情形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其发行股份5%的情况。

    1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无。

    14. 6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苏华与银河证券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事项导致诉讼,其所持公司股份8,000,000股被福田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所得款项用以清偿债务。

    1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根据福田法院出具的《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粤0304执19056号之一,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李苏华持有的公司14,744,348股股票,所得款项用以清偿债务。

    1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田法院已公开拍卖李苏华持有的8,000,000股美芝股份股票,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苏华在未来12个月内仍面临持有的公司6,744,348股股票可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从而导致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及变动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苏华分别于2022年4月1日、2022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修订稿),合计将其持有的美芝股份19,1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通过四笔违约处置股份协议转让方式分别转给受让人唐彦海、赖星宇、唐彦成及高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美芝股份股票数量为30,319,700股,占美芝股份总股本的22.4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美芝股份22,319,700股股票,占美芝股份总股本的16.49%,持股比例变动减少达到5.9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李苏华持股和表决情况如下:股东名称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李苏华30,319,70022.4122,357,13816.5222,319,70016.4922,319,70016.49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苏华与银河证券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事项导致诉讼,福田法院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李苏华持有的公司14,744,348股股票,所得款项用以清偿债务。

    其所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于2022年12月20日10时至2022年12月21日10时止被福田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并于2022年12月21日由竞买人张宇成功竞得,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39,664,000.00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司法拍卖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苏华与银河证券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事项导致诉讼,福田法院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李苏华持有的公司14,744,348股股票,所得款项用以清偿债务。

    其所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于2022年12月29日10时至2022年12月30日10时止被福田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并于2022年12月30日由竞买人张寿春成功竞得,拍卖成交价为人8民币38,148,000.00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司法拍卖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权利限制情况如下:(一)质押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苏华持有的美芝股份22,319,700股股票中,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为15,688,66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70.29%,占美芝股份总股本的11.59%。

    (二)司法冻结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李苏华持有的美芝股份22,319,700股股票中,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22,319,7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00%,占美芝股份总股本的16.49%。

    9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份变动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10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1第七节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三)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83262887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一号(以下无正文)12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市股票简称美芝股份股票代码002856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李苏华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李苏华: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否■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30,319,700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22.4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22,319,700股持股比例:16.49%变动比例:5.91%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6日方式:执行法院裁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1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苏华2023年1月9日1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苏华2023年1月9日 第一节释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备查文件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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