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301199证券简称:迈赫股份公告编号:2023-001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名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金平4.会议召开的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泰街139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7.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 (二)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00,042,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0280%。
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9963%。
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2,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17%。
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42,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17%。
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1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42,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17%。
1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15.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部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视频方式出席,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7%;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7%;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3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2%;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2884%;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9220%;反对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07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9220%;反对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07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因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董君楠律师、王晓晓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