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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日期:2023-01-10 23:58:28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02192) 用户喜爱度:等级963 本文被分享:990次 互动意愿(强)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1.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2. 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3.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4.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HangzhouBOSOMNewMaterialsTechnologyCo.,Ltd.(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536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

    5. 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

    6. 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7.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声明及承诺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8.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9.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0.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13.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4.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5.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本次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本次拟发行股份不超过2,543.18万股(含2,543.18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数量为准)。

    16. 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0,172.68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年【】月【】日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一、特别风险提示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下列重要事项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供应短缺风险报告期内,原材料占产品成本的比例约为90%,占比较高。

    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聚酰胺等树脂、填充增强料、阻燃剂、助剂等。

    近年来,树脂、阻燃剂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因宏观经济变动、上下游行业供需情况等因素影响波动较大,如报告期各期PA6采购均价分别为12.74元/千克、10.21元/千克、13.51元/千克和13.87元/千克,PA66采购均价分别为22.41元/千克、19.02元/千克、32.68元/千克和27.37元/千克。

    虽然公司会根据市场形势及时调整原材料库存,并与主要客户有定价调整机制,但销售价格调整存在滞后性,以及在新进入的领域缺乏定价主导权,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成本的影响难以及时充分转移。

    如果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公司业绩的稳定性会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如果以2021年财务数据为基础,原材料价波动对公司净利润和毛利率的影响程度测算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原材料成本变动幅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主营业务毛利率金额变动金额变动幅度毛利率变动10%-2,956.66-7,389.09-166.71%4.53%-7.98%5%737.88-3,694.54-83.35%8.52%-3.99%2%2,954.61-1,477.82-33.34%10.92%-1.60%1%3,693.52-738.91-16.67%11.71%-0.80%0%4,432.42--12.51%--1%5,171.33738.9116.67%13.31%0.80%-2%5,910.241,477.8233.34%14.11%1.60%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原材料成本变动幅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主营业务毛利率金额变动金额变动幅度毛利率变动-5%8,126.973,694.5483.35%16.50%3.99%-10%11,821.517,389.09166.71%20.49%7.98%注:上述测算假设仅营业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发生变动,并按照母公司所得税费用率考虑所得税影响,其他影响净利润、毛利率的因素未发生变动。

    根据前述测算结果,公司营业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变动1.00%,可能导致公司净利润变动16.67%,净利润对营业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变动的敏感性系数为16.67,原材料成本变动对经营成果影响较大。

    此外,公司目前部分原材料的供应渠道较集中。

    如PA46新料的供应商仅帝斯曼;PA66国内供应情况虽有改善,但国内企业独立生产的产量仍较小,国内市场的供应对境外大型化工供应商存在一定依赖。

    若未来原材料供应不及时甚至出现短缺,在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的情况下,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二)毛利率下降的风险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3.14%、23.03%、12.51%和11.75%,2021年和2022年1-6月毛利率下降。

    公司产品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较高,达90%左右。

    发行人树脂原材料价格与石油价格的走势有较密切关系,石油价格上涨会带动发行人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

    而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时发行人面临毛利率大幅下滑的风险。

    此外,报告期公司加大了汽车和连接器等领域的拓展力度,采用了低价渗透的定价策略,毛利率较低。

    尤其是2021年,叠加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发行人在新进入领域调价不及时的因素,前述领域的毛利率分别降至1.29%、2.87%、1.63%和-14.83%。

    虽然汽车领域市场空间较大,发行人在前述领域已经突破市场开拓期,进入稳定持续发展阶段,同时随着国产材料的逐步使用,下游客户对国产材料的认可度将逐步提高,在销售定价时国产材料与外资品牌材料的价差会逐步缩小;并且,国内主要原材料供应已改善,预计未来几年主要原材料出现与2021年类似涨价的可能性较低,但前述领域受市场竞争格局、下游客户集中程度、发行人市场竞争力和竞争策略的影响,未来预计毛利率会低于低压电器领域。

    随着发行人对前述领域销售占比的提升,发行人存在整体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同时,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5若后续公司在市场地位提升后未能相应提高议价能力,及时调价,公司毛利率也面临持续下降的风险。

    (三)市场竞争和市场开拓风险公司所处的改性工程塑料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激烈。

    行业中,既有一批全产业链布局、资金技术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又有多家具备一定产销规模和研发实力的上市公司,还有众多在低端市场同质化竞争严重的小型内资企业。

    并且,随着改性工程塑料行业的快速发展,一批主要从事改性通用塑料的厂家也可能会将产业链条延伸至改性工程塑料领域。

    虽然公司聚焦改性聚酰胺这一核心市场,在国内低压电器领域市场占有率较高,在汽车、连接器和散热材料领域已取得一定突破,多个产品实现了对进口材料的替代,但聚酰胺作为用量大、应用范围广的工程塑料之一,在材料升级的背景下,这一领域必将吸引更多的竞争对手进入或加大在该领域的投资力度。

    若公司不能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及时应对市场需求的变化,则在未来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的过程中,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同时,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此外,在进入汽车、连接器和散热等新的领域时,项目经验、技术储备和品牌认知度均需要经历一个逐步积累的过程,因此,公司也面临新市场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四)客户集中风险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来自低压电器领域的占比分别为84.73%、79.77%、66.35%和54.20%。

    虽然公司产品在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公司收入结构也更加多元化,但低压电器领域仍为公司最主要市场。

    受低压电器领域市场集中度高的影响,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分别为73.52%、65.99%、53.74%和44.28%。

    前五大客户中部分客户为终端用户德力西和良信电器的上游加工商。

    若按终端用户口径统计,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集中度分别为80.23%、74.71%、62.78%和54.85%。

    尽管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集中度逐年降低,但仍较高。

    虽然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且报告期公司凭借深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6厚的研发实力、优异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拓展了市场领域,但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扩展新的客户,或者原有客户发展战略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的采购减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盈利预测风险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并经申报会计师审核,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天健审〔2022〕10274号)。

    公司预测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05,907.63万元,较2021年度下滑5.26%;预测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09.95万元,较2021年度增长53.64%;预测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53.61万元,较2021年度增长44.35%。

    尽管公司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是由于:(1)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2)国际国内宏观经济、行业形势和市场行情具有不确定性;(3)国家相关行业及产业政策具有不确定性;(4)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一)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处经营环境、经营模式、税收政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均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财务信息申报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1-9月的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天健审〔2022〕10273号)。

    经审阅,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为92,017.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6,625.32万元;2022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778,276.67万元、营业利润为5,282.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16.0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35.71万元,扣非后净利润接近同口径上年全年数3,916.54万元。

    公司盈利能力提高,主要原因是2022年以来毛利率逐步改善。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9.05%、14.33%和17.93%。

    公司营业收入规模较大,毛利率提高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较大。

    2022年1-9月公司非经常性收益金额较高,系2022年1-9月公司收到国家级“小巨人”、临平区“鲲鹏”企业等政府补助金额较大,导致2022年1-9月公司其他收益达到1,091.65万元,上年同期数为119.30万元。

    具体信息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及财务信息”。

    (三)2022年度盈利预测情况公司以经审阅的2022年1-9月经营业务为基础,结合目前经营和市场拓展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盈利预测报告,申报会计师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天健审〔2022〕10274号)。

    根据公司编制的盈利预测报告,公司2022年业绩情况预计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2年度预测数全年同比变动1-9月实现数(已审阅)全年预测数营业收入111,786.5478,276.67105,907.63-5.26%主营业务收入108,949.6577,494.15105,125.11-3.51%营业成本97,989.0867,420.5990,470.16-7.6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32.425,016.096,809.9553.6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16.543,935.715,653.6144.35%毛利率12.34%13.87%14.58%2.24%注:盈利预测报告中并未直接预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表计算该指标系在2022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数上考虑可预测的其他收益、投资收益以及营业外支出等计算得出。

    2022年,公司在汽车领域、连接器领域、家电领域的收入预计增长;低压电器领域受新冠疫情影响下游开工以及房地产行业景气度下滑的影响,销售额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8预计下滑。

    整体来看,预计全年营业收入小幅下滑。

    在营业收入略有下滑的背景下,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毛利率的提高,从2021年的12.34%提高至14.58%。

    公司毛利率提高的主要原因如下:(1)2022年主要原材料价格呈下降趋势,与2021年持续大幅上涨的情形相反。

    由于销售价格调整存在滞后性,因此,原材料价格下行时,公司毛利率提高。

    (2)部分前期以渗透定价策略获得的客户基于公司合作过程中表现的良好服务和产品质量,新订单逐步恢复正常毛利水平。

    公司收入规模较大,毛利率的提高对公司利润总额的贡献较大。

    具体盈利预测信息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盈利预测报告”。

    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和说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了关于在特定情况和条件下的有关承诺,包括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关于股价稳定的相关承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承诺、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事项的承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事项的承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以及关于利润分配事项安排的承诺等。

    本次发行相关责任方作出的重要承诺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附件”之“四、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和说明”。

    四、关于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关于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二、本次发行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以及“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决策程序”。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9目录声明及承诺...................................................................................................................1本次发行概况...............................................................................................................2重大事项提示...............................................................................................................3一、特别风险提示................................................................................................3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6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和说明............................................................8四、关于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8目录...............................................................................................................................9第一节释义................................................................................................................14一、基本术语......................................................................................................14二、专业术语......................................................................................................16第二节概览................................................................................................................19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19二、本次发行概况..............................................................................................19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20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21五、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22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25七、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事项..........................................................................26八、募集资金用途..............................................................................................26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27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27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27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说明..............................29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29第四节风险因素........................................................................................................30一、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供应短缺风险..............................................................30二、市场竞争和市场开拓风险..........................................................................31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0三、客户集中风险..............................................................................................31四、下游行业波动风险......................................................................................32五、财务风险......................................................................................................33六、技术风险......................................................................................................35七、生产场所租赁风险......................................................................................36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36九、可能被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37十、间接股东财产纠纷风险..............................................................................37十一、新冠肺炎疫情风险..................................................................................37十二、限电限产举措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38十三、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38十四、发行失败风险..........................................................................................38十五、实际控制人借款尚未归还的风险..........................................................38十六、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39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40一、发行人基本情况..........................................................................................40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40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55四、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情况......................................55五、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60六、发行人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情况..............................................................61七、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基本情况...............65八、发行人股本情况..........................................................................................83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情况................................100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114十一、员工情况................................................................................................116第六节业务与技术..................................................................................................119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119二、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131三、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167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1四、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171五、与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情况....................................................................178六、技术与研发情况........................................................................................194七、境外生产经营情况....................................................................................207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208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08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或类似安排情况........................................................211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211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211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215六、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15七、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216八、同业竞争....................................................................................................217九、关联方及关联关系....................................................................................219十、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225十一、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的意见............................237十二、发行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238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240一、合并财务报表............................................................................................240二、审计意见、重要性水平及关键审计事项................................................244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247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48五、经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81六、报告期内的主要税收政策、纳税主要税种及税率................................282七、分部信息....................................................................................................284八、主要财务指标............................................................................................284九、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及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相关财务或非财务指标....286十、经营成果分析............................................................................................288十一、资产质量分析........................................................................................327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2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351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对发行人的影响............................................................................................................................370十四、盈利预测报告........................................................................................371十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及财务信息........................374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378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378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381三、公司未来发展规划....................................................................................393第十节投资者保护..................................................................................................397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397二、本次发行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398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决策程序........................................401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401五、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事项....................................................................402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403一、重要合同....................................................................................................403二、对外担保情况............................................................................................409三、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409第十二节声明..........................................................................................................411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41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412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413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414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415发行人律师声明................................................................................................416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417验资机构声明....................................................................................................418验资复核机构声明............................................................................................419承担评估及评估复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420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3第十三节附件..........................................................................................................421一、备查文件....................................................................................................421二、备查文件的查阅时间................................................................................421三、备查文件的查阅地点................................................................................421四、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和说明....................................................................422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4第一节释义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一、基本术语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本松新材指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本松有限指本松工程塑料(杭州)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至勤憬美指杭州至勤憬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至勤钰美指杭州至勤钰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至勤和美、至勤加美指杭州至勤加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0年1月8日更名为杭州至勤和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南通嘉乐指南通嘉乐一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南通嘉盛指南通嘉盛瑞康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容腾创投指浙江容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尚颀投资指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蕉城上汽指宁德蕉城上汽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中航凯晟指共青城中航凯晟肆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南山中航指深圳南山中航无人系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苏州隽永指苏州隽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盛瓴咨询指杭州盛瓴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股东菁英咨询指杭州菁英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原股东乐田咨询指杭州乐田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原股东余杭经开指杭州余杭经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原股东芜湖本松指本松新材料技术(芜湖)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本松志岷指杭州本松志岷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温州正合指温州正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旭晟精密指芜湖旭晟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习三井指杭州习三井塑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原子公司,已于2019年7月18日注销松荫庐文化指松阳县松荫庐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永松控制的公司亿行隆贸易指杭州亿行隆贸易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曾控制的公司,于2019年10月9日注销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5正泰电器指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正泰集团指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德力西指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良信电器、良信股份指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天正电气指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合兴集团指合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雅博电器指受同一控制的芜湖县雅博电器有限公司、浙江雅博电器有限公司、嘉兴雅博电器有限公司芜湖杰青指芜湖杰青塑业有限公司昆山健大指健大电业制品(昆山)有限公司海格电气指海格电气(惠州)有限公司罗格朗指罗格朗低压电器(无锡)有限公司霍尼韦尔指HoneywellInternational及其下属企业宝时达指江苏宝时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世纪华通指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恒信动力指合肥恒信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花汽零指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牛集团指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人本集团指人本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宁波高发指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帝斯曼指荷兰皇家帝斯曼集团(RoyalDSM)巴斯夫指巴斯夫股份公司(BASFSE)朗盛指朗盛集团(LANXESS)陶氏杜邦指陶氏化学公司及杜邦公司(DowDuPontInc.)金发科技指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600143)道恩股份指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Z.002838)国恩股份指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002768)普利特指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Z.002324)沃特股份指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Z.002886)南京聚隆指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300644)会通股份指会通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SH.688219)江苏博云指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SZ.301003)奇德新材指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Z.300995)聚赛龙指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SZ.301131)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改委、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会指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指《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指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适用的《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本招股说明书、本招股书指《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指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锦天城律师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申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坤元评估、评估机构指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上市指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行为IPO指InitialPublicOffering的缩写,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指人民币普通股申报基准日指2022年6月30日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指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的连续期间报告期各期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报告期各期末指2019年12月末、2020年12月末、2021年12月末及2022年6月末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文中另有说明的除外二、专业术语聚酰胺、PA指聚酰胺,经过改性的PA有良好的机械性能和自润滑性;阻燃性能好,具有自熄性,使用温度区间较宽;电绝缘性能好,耐电弧;化学性能稳定,耐油性好,易于加工。

    广泛用于汽车、机械、电子电器、通讯设备、仪器仪表等领域。

    聚酰胺6、PA6指聚己内酰胺,一种半透明或不透明的乳白色聚合物,具有优良的耐磨性和自润滑性,机械强度较高,耐热及绝缘性能较好,具有自熄及耐油性,但吸水率较高,尺寸稳定性稍差。

    聚酰胺6作为工程塑料,主要应用于电子电气、机械、汽车等领域。

    聚酰胺66、PA66指聚己二酰己二胺,一种半透明或不透明的乳白色聚合物,在较宽的温度范围内有较高的强度、韧性和刚性,相较于PA6具有更高的机械强度;耐磨、耐蠕变性和自润滑性优良,耐油性突出。

    主要用于电子电气、机械、汽车等领域。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7PPA指聚邻苯二甲酰胺,机械性能好,硬度大、强度高,耐蠕变,耐高温性能优异,吸水率低,尺寸稳定性好,电性能优异。

    主要应用于电器元件、汽车等领域。

    聚酰胺46、PA46指聚己二酰丁二胺,是一种具有高熔点和高结晶度的新型聚酰胺树脂,具有优异的耐热性能,优良的耐蠕变性和耐疲劳性及耐磨损摩擦性,耐化学腐蚀性能优良。

    主要应用于电子电气、汽车、机械及办公自动化机器等领域。

    PBT指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经由玻璃纤维增强后机械性能成倍增长,耐热性能优良;吸水率低,尺寸稳定性好;阻燃性能好,易成型加工,主要用于制造电子电气、汽车、机械设备及精密机械零部件。

    PET指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可用于生产薄膜、聚酯瓶,通过玻璃纤维、填料等增强而用作工程塑料。

    经增强的PET物理机械性能优良,具有良好的耐疲劳及耐摩擦磨损性,耐热性优良,电绝缘性优良,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

    主要应用于电子电气、机械、汽车等领域。

    PPO指聚苯醚,综合性能优良,电性能、耐水蒸气性及尺寸稳定性优异,熔融流动性差,改性后大大改善成型加工性能,广泛应用于电子电气零件、汽车、办公机械及家用电器等领域。

    PPS指聚苯硫醚,耐高温、阻燃优良,尺寸稳定性好,耐蠕变性能优异,耐化学性腐蚀,与无机填料亲和性良好,易成型。

    主要应用于电子电器、汽车、管道阀门等领域。

    通用塑料指综合性能较好、力学性能一般、产量大、应用范围广泛、价格低廉的一类树脂。

    一般来讲,通用塑料有5大品种,分别是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氯乙烯(PVC)、聚苯乙烯(PS)和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

    工程塑料指物理机械性能及热性能比较好的、可以当作结构材料使用的且在较宽的温度范围内可承受一定的机械应力和较苛刻的化学、物理环境中使用的塑料材料。

    一般来讲,工程塑料的品种主要有聚碳酸酯(PC)、聚酰胺(PA)、聚甲醛(POM)、聚酯(PBT和PET)和聚苯醚(PPO)。

    特种工程塑料指一般来讲,特种工程塑料具有更优异的长期使用温度以及独特的、优异的物理性能,通常包括聚醚醚酮(PEEK)、聚苯硫醚(PPS)、聚酰亚胺(PI)、聚芳酯(PAR)、液晶高分子聚合物(LCP)等。

    VOC指挥发性有机化合物CTI指相比漏电起痕指数灼热丝试验指灼热丝试验是为了相关材料或产品在工作时候的阻燃稳定性,试验时,利用一个固定规格的电阻丝环,加热到特定温度,与试件接触后观察和测量相关指标。

    改性塑料指将塑料通过物理的、化学的或两者兼有的方法,引入特定的添加剂,或改变树脂分子链结构,或形成互穿网络结构,或形成海岛结构等所获得的高分子树脂新材料。

    改性工程塑料指经过改性的工程塑料或者特种工程塑料。

    新料指石油炼化企业聚合形成的聚合物,除在原来合成与配制的过程中经过加工外,没有在成型加工中使用过的一种塑料或树脂。

    再生料指又称再生塑料,是指通过预处理、熔融造粒、改性等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对废旧塑料进行加工处理后重新得到的塑料原料,是对塑料的再次利用。

    以塑代钢指用机械性能、耐久性、耐腐蚀性、耐热性等方面性能高的工程塑料代替金属材料,应用于汽车、机械、航空航天等行业。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8以塑代铝指用导热性能较高的工程塑料或改性工程塑料替代铝质散热器件,应用于功照明、电子产品、控制系统等散热领域。

    PAR灯指也称筒灯,其构造是在圆筒内安装镜面灯泡,或者采用反光碗装溴钨灯泡,主要特性是射出较固定的光束,光束角度宽窄多种,光斑大小不能调整。

    MCB指微型断路器。

    MCCB指塑料外壳式断路器。

    W/m·K指导热系数的单位,指在稳定传热条件下,1m厚的材料,两侧表面的温差为1度(K),在一定时间内,通过1平方米面积传递的热量,单位为瓦/米·度。

    注:本招股说明书数值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9第二节概览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中文名称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4月15日英文名称HangzhouBOSOMNewMaterialsTechnologyCo.,Ltd.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2日注册资本7,629.5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永松控股股东周永松实际控制人周永松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536号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浙江省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536号行业分类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2017年3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代码为871218,已于2019年8月23日终止挂牌(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保荐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无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二、本次发行概况(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股数不超过2,543.1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00%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543.1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00%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适用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0,172.6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元发行市盈率【】倍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发行前每股收益【】元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0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发行后每股收益【】元发行市净率【】倍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或认可的其他方式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承销方式余额包销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本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本次发行的保荐承销费、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由发行人承担募集资金总额【】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包括“年产5万吨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临平)产业化建设项目”、“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及制品一期生产项目”(芜湖)研发与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包括:承销及保荐费【】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万元、律师费用【】万元、信息披露费用【】万元、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万元(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刊登定价公告日期【】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股票上市日期【】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项目2022.6.30/2022年1-6月2021.12.31/2021年度2020.12.31/2020年度2019.12.31/2019年度资产总额(万元)92,418.8287,255.2656,772.2238,932.0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44,340.0841,428.4038,682.8122,495.7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4.00%47.97%28.28%42.20%营业收入(万元)51,373.96111,786.5466,729.5655,673.74净利润(万元)2,783.544,432.426,773.115,454.0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2,783.544,432.426,773.115,454.04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1项目2022.6.30/2022年1-6月2021.12.31/2021年度2020.12.31/2020年度2019.12.31/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840.773,916.546,426.445,021.49基本每股收益(元)0.360.580.940.88稀释每股收益(元)0.360.580.940.8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49%11.11%21.14%28.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5,582.791,706.606,090.021,985.06现金分红(万元)-1,998.93396.87523.81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56%3.48%4.28%4.16%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为改性工程塑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营产品为以改性聚酰胺(PA)为主的改性工程塑料粒子。

    聚酰胺的分子结构较为特殊,熔点高,加工难度大,相对其他工程塑料,可以进行改性处理的路径更多样化。

    由于聚酰胺的改性过程复杂,加上应用领域广,其研发的复杂程度也更大,需要企业持续投入大量研发资源。

    但与之相对应的是,企业能获得的研发成果也更多,技术壁垒也更强。

    同时,聚酰胺作为用途广、用量大的一类工程塑料,随着近年来新能源汽车、5G通讯为代表的新兴产业飞速发展,对材料提出更高的性能要求,改性聚酰胺作为高性能材料的代表应用范围更加广泛。

    自2009年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聚酰胺工程塑料改性技术的研发,产品运用领域最初聚焦低压电器领域。

    在低压电器领域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后,公司以此为基础向汽车、散热等领域拓展,同时为了满足客户整体产品解决方案的需求,增加了PBT、PET、PPS产品类别,目前已形成了以改性PA为主、其他改性工程材料为辅、以整体解决方案为核心目标的产品结构,应用领域覆盖低压电器、汽车、散热材料、电子连接器等。

    公司产品可划分为改性PA6系列、改性PA66系列、改性高温尼龙系列和其他改性工程塑料系列(主要是PBT、PET)。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如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2单位:万元产品类别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改性PA625,552.1250.19%55,963.1251.37%33,447.3951.00%27,991.4751.12%改性PA6615,987.0631.40%25,168.9623.10%12,844.3419.58%11,938.2021.80%改性高温尼龙3,868.647.60%13,783.6912.65%9,966.5815.20%8,549.2215.61%其他改性工程塑料5,498.2910.80%14,033.8812.88%9,330.1314.23%6,277.1811.46%合计50,906.10100.00%108,949.65100.00%65,588.43100.00%54,756.08100.00%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应用领域分类如下:单位:万元应用领域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低压电器领域27,593.0554.20%72,287.7666.35%52,321.1079.77%46,395.8484.73%汽车领域7,628.0614.98%10,372.569.52%5,135.257.83%3,066.105.60%散热材料领域6,445.5512.66%12,807.9011.76%3,351.195.11%1,990.193.63%连接器领域4,195.628.24%4,568.174.19%407.110.62%248.870.45%生活家电领域3,438.636.75%5,739.935.27%2,370.783.61%2,067.013.77%其他领域1,605.183.15%3,173.322.91%2,002.993.05%988.071.80%合计50,906.10100.00%108,949.65100.00%65,588.43100.00%54,756.08100.00%公司从低压电器领域起步,在形成一定竞争力后逐步向汽车、散热材料、连接器、生活家电等领域扩展。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快速增长,业务结构进一步多元化,公司已形成以低压电器为主,其他领域为辅的收入结构。

    五、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一)技术创新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1月公司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评定为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2021年8月入选国家工信部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2022年1月公司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浙江省高性能改性尼龙材料重点企业研究院。

    公司的研发人员占比较高、实力较强。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公司373名员工中,研发人员93人。

    研发人员中25人拥有硕士学历、2人拥有博士学历。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3公司已形成了围绕改性聚酰胺运用的16大项核心技术,在耐高温、阻燃、增强、高导热、高力学性能、耐醇解等方面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线,形成了基础研究、常规产品、特色产品和前沿产品梯次配置的产品体系。

    公司的产品在低压电器领域建立了领先的市场地位,在汽车和连接器领域,公司产品也都集中于外资供应商为主的高端运用场景。

    在低压电器领域,公司与正泰电器、德力西、良信电器、宏发股份、天正电气长期合作,并已与施耐德、西门子、海格、罗格朗、霍尼韦尔、通用电气等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

    根据行业协会的统计,公司生产的无卤阻燃增强聚酰胺复合材料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在低压电器应用领域国内市场占有率位居同行业第一位。

    在进入汽车领域后,公司产品应用在对耐高温、强度、耐化学性腐蚀等性能要求高的使用环境,包括汽车发动机系统、汽车电控系统、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和高压连接系统等。

    这些应用环境对材料生产厂家的技术要求非常高。

    具体客户方面,公司进入了一汽大众、吉利汽车的供应链体系,同时是世纪华通、宝时达、恒信动力、福尔达、三花汽零、德国大陆、博格华纳、康斯博格、联合电子、森萨塔、人本集团、宁波高发等汽车配套厂商的材料供应商。

    此外,公司作为材料供应商,针对传统玻纤增强、碳纤维增强生产改性材料存在的问题,开发了一套适应结晶性热塑工程塑料在线模压的设备和工艺,实现高强度、低成本的热塑性工程塑料在线模压生产。

    该项创新省去了挤出改性材料的造粒环节和下游厂家的注塑加工环节,是生产流程的重大变革,实现了从树脂、玻纤等原料到塑料制品的一步成型,提升了纤维在制件中的残留长度,在相同改性配方的条件下制件强度得到显著提升,并且简化了工艺,突破性提升了生产效率。

    2020年8月15日,浙江省科技厅下属的浙江省技术经纪人协会组织的专家鉴定会认定公司“氮磷阻燃增强聚酰胺复合材料”、“低成本高性能氮系阻燃聚酰胺复合材料”、“低磷化氢释放量红磷阻燃聚酰胺复合材料”三项产品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020年8月24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出具的《浙江省工业新产品鉴定证书》,分别认定公司应用于LED散热领域的“高导热聚酰胺复合材料”已经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阻燃增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复合材料”以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4及应用于汽车发动机及周边零部件的“高玻纤增强聚酰胺复合材料”分别达到了国内领先和国内先进水平。

    2020年11月4日和2021年1月29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专家鉴定会分别认定公司“阻燃增强耐高温尼龙复合材料”、“高导热聚酰胺基复合材料的产业化和应用技术”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2022年9月13日,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浙江省首批新材料名单的通知》认定,发行人高导热尼龙材料被评为2022年浙江省首批次新材料。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已取得境内专利授权85项,其中包括发明专利31项、实用新型专利49项。

    公司在研发和生产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参与了国家标准《塑料、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和再循环指南》(GB/T30102—2013/ISO15270:2008)、行业标准《滚动轴承:汽车减振器用轴承及其单元》(JB/T13352—2017)及浙江制造团体标准《电磁式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T/ZZB1214—2019)的制定工作。

    (二)管理模式创新改性工程塑料行业上游为大宗原材料,价格较为透明,下游应用市场的市场化程度高,竞争较为充分,作为中间的加工企业,成本管控能力成为影响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

    公司在成立之初就聘请了英国纳威尔格管理咨询公司指导公司推行精益生产。

    此后,公司又引进日本的6S管理方法,将公司的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深化。

    公司现已建立了一系列的管理系统,将内部管理规范化、自动化,既保证了业务的合规性,又提高了业务运作的效率。

    公司的采购、生产、仓储、运输、销售各个环节的业务活动,都通过软件系统来记录、协调和分析,保证了决策的科学合理与高效。

    正是这些领先的管理手段,加上公司先进的生产设备,使得公司的柔性制造、快速交付、定制化服务得以实现。

    2017年及2018年,公司分别被评为“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和工信部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公司的信息化管理得到了主管部门的认可。

    2021年12月24日,公司被浙江省经信厅列入第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5一批制造业“云上企业”名单,标志着公司生产管理智能化水平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三)业务模式创新公司努力向“服务型制造业”转型。

    不同于传统制造业单纯生产和销售产品的经营模式,公司的业务模式是为下游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新材料产品及生产工艺支持,即公司全面介入到重点客户的产品研发设计阶段,详细了解客户新产品开发对材料的性能需求,同步进行新产品开发;并且,公司还根据新研制的材料的特点,进行后续加工阶段的工艺研发。

    工艺研发通过对加工过程的模拟,为客户加工阶段模具设计和成型加工工艺的设计提供重要的技术参数。

    这种模式下,客户不仅得到定制化的原料供应,还能得到产品设计和配套的模具设计与生产工艺的全面支持,既保证了产品质量,又提高了供应链效率。

    同时,公司作为供应商,介入到客户的产品研发设计,在增强客户粘性的同时,还能把握市场最新需求动向,指导公司的前沿研发方向。

    此外,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公司采取了特色化、差异化的产品策略。

    公司聚焦改性技术复杂度高、应用领域广的改性聚酰胺产品的研发,市场拓展围绕改性聚酰胺的运用,主要集中在低压电器、汽车和散热等领域,使用环境要求产品具有耐高温、高阻燃、高尺寸稳定性、耐化学溶液腐蚀等性能要求,对产品的技术和质量要求高。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出具的天健审〔2022〕10268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426.44万元和3,916.54万元,公司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财务指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6七、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八、募集资金用途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543.18万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规模拟使用募集资金实施主体项目备案文号项目环评批复1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年产5万吨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临平)产业化建设项目28,552.6628,552.66本松新材2109-330113-04-01-646248杭环临平改备[2022]5号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及制品一期生产项目(芜湖)30,686.2015,343.10芜湖本松发改备(2019)279号环行审[2020]36号2研发与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7,201.865,000.00本松新材2109-330113-04-01-646248杭环临平改备[2022]5号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本松新材--合计76,440.7258,895.76--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先期投入的资金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需求,超出部分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履行法定程序后予以合理使用。

    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投入顺序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有关内容。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7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股发行股数、股东公开发售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发行不超过2,543.18万股,不低于发行后股本总额的25.00%,具体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数量为准;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元(通过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初步询价和市场情况,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若公司决定实施高管及员工战略配售,则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后、发行前,履行内部程序审议该事项的具体方案并依法进行披露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不适用发行市盈率【】倍(每股收益按照【】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预测净利润及发行后每股收益【】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按截至【】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截至【】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市净率【】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符合资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承销方式余额包销募集资金总额【】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万元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预计共需【】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包括:承销及保荐费【】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万元、律师费用【】万元、信息披露费用【】万元、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万元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章启诚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8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联系电话0571-87821312传真0571-87823288保荐代表人彭波、陈婷婷项目协办人严鹏项目组其他成员周筱俊、杨元杰、陈明阳、端义成(二)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顾功耘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层联系电话021-20511000传真021-20511999经办律师裴礼镜、周末(三)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钟建国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6楼联系电话0571-88216888传真0571-88216999经办注册会计师宋鑫、龚文昌(四)资产评估机构名称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俞华开住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01室联系电话0571-88216941传真0571-87178826经办评估师周敏、费文强(五)股票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9联系电话0755-21899999传真0755-21899000(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联系电话0755-88668888传真0755-88668888(七)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户名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9005101040035116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说明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序号事项日期1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年【】月【】日2开始询价推介的日期【】年【】月【】日3刊登定价公告的日期【】年【】月【】日4申购日期【】年【】月【】日5缴款日期【】年【】月【】日6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0第四节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及发行文件披露的各项信息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和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发行人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节全文。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供应短缺风险报告期内,原材料占产品成本的比例约为90%,占比较高。

    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聚酰胺等树脂、填充增强料、阻燃剂、助剂等。

    近年来,树脂、阻燃剂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因宏观经济变动、上下游行业供需情况等因素影响波动较大,如报告期各期PA6采购均价分别为12.74元/千克、10.21元/千克、13.51元/千克和13.87元/千克,PA66采购均价分别为22.41元/千克、19.02元/千克、32.68元/千克和27.37元/千克。

    虽然公司会根据市场形势及时调整原材料库存,并与主要客户有定价调整机制,但销售价格调整存在滞后性,以及在新进入的领域缺乏定价主导权,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成本的影响难以及时充分转移。

    如果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公司业绩的稳定性会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如果以2021年财务数据为基础,原材料价波动对公司净利润和毛利率的影响程度测算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原材料成本变动幅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主营业务毛利率金额变动金额变动幅度毛利率变动10%-2,956.66-7,389.09-166.71%4.53%-7.98%5%737.88-3,694.54-83.35%8.52%-3.99%2%2,954.61-1,477.82-33.34%10.92%-1.60%1%3,693.52-738.91-16.67%11.71%-0.80%0%4,432.42--12.51%--1%5,171.33738.9116.67%13.31%0.80%-2%5,910.241,477.8233.34%14.11%1.60%-5%8,126.973,694.5483.35%16.50%3.99%-10%11,821.517,389.09166.71%20.49%7.98%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1注:上述测算假设仅营业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发生变动,并按照母公司所得税费用率考虑所得税影响,其他影响净利润、毛利率的因素未发生变动。

    根据前述测算结果,公司营业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变动1.00%,可能导致公司净利润变动16.67%,净利润对营业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变动的敏感性系数为16.67,原材料成本变动对经营成果影响较大。

    此外,公司目前部分原材料的供应渠道较集中。

    如PA46新料的供应商仅帝斯曼;PA66国内供应情况虽有改善,但国内企业独立生产的产量仍较小,国内市场的供应对境外大型化工供应商存在一定依赖。

    若未来原材料供应不及时甚至出现短缺,在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的情况下,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和市场开拓风险公司所处的改性工程塑料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激烈。

    行业中,既有一批全产业链布局、资金技术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又有多家具备一定产销规模和研发实力的上市公司,还有众多在低端市场同质化竞争严重的小型内资企业。

    并且,随着改性工程塑料行业的快速发展,一批主要从事改性通用塑料的厂家也可能会将产业链条延伸至改性工程塑料领域。

    虽然公司聚焦改性聚酰胺这一核心市场,在国内低压电器领域市场占有率较高,在汽车、连接器和散热材料领域已取得一定突破,多个产品实现了对进口材料的替代,但聚酰胺作为用量大、应用范围广的工程塑料之一,在材料升级的背景下,这一领域必将吸引更多的竞争对手进入或加大在该领域的投资力度。

    若公司不能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及时应对市场需求的变化,则在未来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的过程中,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同时,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此外,在进入汽车、连接器和散热等新的领域时,项目经验、技术储备和品牌认知度均需要经历一个逐步积累的过程,因此,公司也面临新市场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三、客户集中风险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来自低压电器领域的占比分别为84.73%、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279.77%、66.35%和54.20%。

    虽然公司产品在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公司收入结构也更加多元化,但低压电器领域仍为公司最主要市场。

    受低压电器领域市场集中度高的影响,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分别为73.52%、65.99%、53.74%和44.28%。

    前五大客户中部分客户为终端用户德力西和良信电器的上游加工商。

    若按终端用户口径统计,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集中度分别为80.23%、74.71%、62.78%和54.85%。

    尽管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集中度逐年降低,但仍较高。

    虽然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且报告期公司凭借深厚的研发实力、优异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拓展了市场领域,但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扩展新的客户,或者原有客户发展战略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的采购减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下游行业波动风险材料行业的发展受下游行业需求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包括低压电器领域、汽车领域、散热材料领域和连接器领域,2022年1-6月公司低压电器领域收入占比为54.20%、汽车领域收入占比为14.98%、散热材料领域收入占比为12.66%、连接器收入占比为8.24%。

    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需求受宏观经济景气度以及下游行业自身周期性波动的影响。

    其中,低压电器需求受房地产、电力建设、工业、电信等行业波动情况以及城镇化率、居民消费升级等因素影响;汽车需求受到居民消费水平、节能减排政策、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状况等多项因素影响;散热材料目前主要用于照明行业,其发展受城镇化率、消费升级等影响;连接器领域目前主要用于汽车和家电市场,受对应行业发展影响。

    2022年房地产景气度下滑导致公司低压电器领域销售规模有所下降。

    如未来宏观经济发展出现停滞甚至下滑,或者客户所在行业景气度下降,会影响该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或销售数量的下滑,公司业绩会受到不利影响。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3五、财务风险(一)毛利率下降的风险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3.14%、23.03%、12.51%和11.75%,2021年和2022年1-6月毛利率下降。

    公司产品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较高,达90%左右。

    发行人树脂原材料价格与石油价格的走势有较密切关系,石油价格上涨会带动发行人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

    而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时发行人面临毛利率大幅下滑的风险。

    此外,报告期公司加大了汽车和连接器等领域的拓展力度,采用了低价渗透的定价策略,毛利率较低。

    尤其是2021年,叠加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发行人在新进入领域调价不及时的因素,前述领域的毛利率分别降至1.29%、2.87%、1.63%和-14.83%。

    虽然汽车领域市场空间较大,发行人在前述领域已经突破市场开拓期,进入稳定持续发展阶段,同时随着国产材料的逐步使用,下游客户对国产材料的认可度将逐步提高,在销售定价时国产材料与外资品牌材料的价差会逐步缩小;并且,国内主要原材料供应已改善,预计未来几年主要原材料出现与2021年类似涨价的可能性较低,但前述领域受市场竞争格局、下游客户集中程度、发行人市场竞争力和竞争策略的影响,未来预计毛利率会低于低压电器领域。

    随着发行人对前述领域销售占比的提升,发行人存在整体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同时,若后续公司在市场地位提升后未能相应提高议价能力,及时调价,公司毛利率也面临持续下降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坏账风险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应收账款规模也随之扩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15,600.27万元、19,469.16万元、26,934.58万元和23,923.2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0.07%、34.29%、30.87%和25.89%。

    从账龄结构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分别为99.16%、99.33%、99.51%和99.45%,应收账款账龄结构稳定,逾期情况很少,且已就应收账款计提了充分的减值准备。

    未来随着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应收账款还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由于应收账款总额较大,若未来客户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则会对公司财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4务状况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三)偿债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2.22%、31.86%、52.52%和52.02%,近年有提高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营运资金和新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量都较大。

    虽然公司也积极通过股权融资解决部分长期资金需求,但融资额难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增加了银行借款等债务融资方式,导致负债规模增大。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自筹资金先行开展募投项目的建设,预计资产负债率还将进一步上升。

    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给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带来较大压力。

    (四)存货跌价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535.60万元、8,473.20万元、15,461.19万元和12,262.9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36%、14.92%、17.72%和13.27%。

    若公司因产品质量、交货周期等因素不能满足客户订单需求,无法正常销售,或者未来原材料和主要产品售价在短期内大幅下降,可能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将需要计提减值准备,进而影响公司利润水平。

    (五)税收优惠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报告期各期,公司该项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474.35万元、719.70万元、235.29万元和104.82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62%、9.36%、5.01%和3.44%。

    公司于2012年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2018年、2021年分别如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子公司芜湖本松在2021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如果未来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的税负将会增加,盈利能力会受到不利影响。

    (六)盈利预测风险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并经申报会计师审核,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天健审〔2022〕10274号)。

    公司预测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05,907.63万元,较2021年度下滑5.26%;预测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5净利润为6,809.95万元,较2021年度增长53.64%;预测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53.61万元,较2021年度增长44.35%。

    尽管公司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是由于:(1)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2)国际国内宏观经济、行业形势和市场行情具有不确定性;(3)国家相关行业及产业政策具有不确定性;(4)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六、技术风险(一)技术人员流失或无法及时补充风险改性工程塑料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对技术型人才依赖度较高。

    公司历来重视对技术人员的长效激励与管理,一方面,公司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的薪酬福利政策,员工持股计划亦包括了技术骨干;另一方面,公司与技术骨干签署了技术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

    尽管公司通过有效的激励和规范的管理力图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但随着公司品牌影响力的提高,公司的技术人才不可避免成为同行业厂家争夺的对象,公司将面临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此外,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如果公司不能吸引更多高水平技术人才加入,也可能对公司业务拓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核心技术外泄或开发滞后的风险公司产品所采用的技术路线、配方、工艺要点等共同构成了改性工程塑料产品的核心技术。

    不同客户因其产品差异对改性工程塑料性能的要求不同,不断掌握和研发独特的改性技术和工艺是公司提升竞争力的关键。

    如果由于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竞争对手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等原因导致公司的核心技术外泄,则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若公司未能把握住客户的需求变化或行业发展的新趋势,保持产品、技术的持续升级,则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失去优势地位,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6七、生产场所租赁风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主要生产场所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公司已与出租方形成了良好的租赁关系并已签署了期限较长的租赁合同,嘉仕工厂厂房租赁期签至2025年。

    近年来公司通过自建厂房降低生产场所租赁风险,2021年上半年芜湖本松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房屋建筑物及部分生产线已建成投产。

    公司临平产业化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3月开工。

    虽然公司已对厂房租赁以及自有厂房新建事项作出妥善安排,但如果出现特殊情形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或公司自有厂房建设进度延后,或公司在厂房搬迁过程中未能合理安排,租赁生产场所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公司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市场未来拓展情况等因素做出的。

    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工程进度、产品市场销售状况等变化因素的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则会直接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预期收益。

    此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投产后,若公司的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公司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采购、生产不能有序进行,公司未来的经营也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报告期各期,公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7.88%、84.72%、109.28%和81.82%(年化测算),公司产能利用率较高。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产能将进一步扩大。

    公司产能的消化受下游行业需求的变动以及公司市场开拓的影响,如果下游行业市场景气低于预期或公司对新市场的开拓不力,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将对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造成不利影响。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7九、可能被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公司新三板挂牌期间存在未披露股份代持及会计差错、遗漏关联方的情形。

    公司本次申报前股份代持已清理完毕,并对代持事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进行充分披露,相关会计差错也已更正,新三板期间违规信息披露未对市场造成实际影响。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第三十六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公司已于2019年8月从新三板摘牌,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的违规信息披露行为自终了之日(摘牌之日)起至今已超过二年,符合前述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因此,公司因为新三板挂牌期间违规信息披露而受到行政处罚的可能性较低。

    但公司新三板挂牌期间受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仍存在被股转公司依据业务规则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

    十、间接股东财产纠纷风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郑景煦通过控制的盛瓴咨询持有发行人2.90%股份(对应本松新材221万股股份)。

    同时,郑景煦父亲郑君宁、母亲包雪娥、女儿郑璐璐三人通过至勤憬美间接持有发行人3.93%股份(对应本松新材300万股股份)。

    报告期内,郑景煦关联的股权存在离婚财产纠纷和遗产继承纠纷。

    其中,胡影诉郑景煦的离婚财产纠纷中要求分割的财产包括了郑景煦关联的本松新材股权,郑璐璐、郑熹以及周福兰诉胡影、郑景煦的遗产继承纠纷中要求分配的财产包括了前述股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前述案件均已判决,判决结果不涉及公司股份的分配。

    上述案件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十二)发行人股权纠纷情况”的相关内容。

    十一、新冠肺炎疫情风险2020年1月以来,国内外爆发了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以及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经营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虽然公司产品基本为境内销售,但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环节造成了一定影响。

    目前全球疫情发展情况仍不乐观,未来如果疫情持续出现反复,存在消费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8信心回落和消费能力降低的风险,从而影响正常经济活动,公司的生产经营将会不可避免地遭受客户需求下降、订单减少、物流受阻、停工限产等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十二、限电限产举措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2021年8月和9月,国家发改委陆续发布《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和《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上述政策指导下,部分地区出台了限电限产举措,虽然执行时间比较短暂,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但如果未来限电限产举措收紧,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将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主要包括:下游客户因自身限产推迟或减少订单,上游供应商限产导致主要原料不能及时供应或原料价格上涨,公司限产导致公司不能按照订单要求及时交付产品,以及公司生产设施闲置发生减值等。

    十三、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长,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增加的情况下,若公司盈利水平短期内未能产生相应幅度增长,则公司的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十四、发行失败风险公司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将受到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因投资者认购不足等原因而导致的发行失败风险。

    十五、实际控制人借款尚未归还的风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永松存在的尚未到期的大额负债为2,500万元,分别为(1)对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2,000万元,于2027年4月到期,借款利率为6.50%,本息偿还方式为到期还本、按年付息;(2)对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河支行的借款500万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9元,于2025年9月到期,借款利率为4.10%,本息偿还方式为到期还本、按季付息。

    实际控制人拟通过(1)公司现金分红所得资金;(2)未来几年的工资、奖金及其他家庭收入;(3)处置房产、理财产品等资产;(4)公司上市后其本人所持公司股权质押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归还借款。

    如果上述渠道所得资金未及时、足额满足还款资金需要,可能影响相关借款归还的时间;若资金出借方未遵守相关约定,要求实际控制人提前偿还借款而实际控制人无足额资金来源,实际控制人会面临债务纠纷。

    十六、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本次发行前,周永松直接持有公司31.75%的股份,通过至勤憬美、至勤钰美和至勤和美分别间接控制公司14.58%、5.26%和1.40%的表决权。

    此外,周永松配偶刘梅红直接持有公司3.93%股份,根据刘梅红与周永松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刘梅红在2021年6月28日至公司上市之日后满5年期间,将其所持前述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股东大会召集、出席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委托给周永松。

    因此,周永松合计控制公司56.92%的表决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周永松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如果周永松未来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经营和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方面实施不当控制,会给公司及中小股东带来不利影响。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0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中文名称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angzhouBOSOMNewMaterialsTechnologyCo.,Ltd.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85836117G注册资本7,629.5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永松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4月15日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6年10月12日住所浙江省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536号邮政编码311188电话号码0571-86229381传真号码0571-86358978互联网网址电子邮箱ta@bosomchina.com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投资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董事会秘书吴祥敏;0571-86229381经营范围服务:新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工程塑料、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塑料的技术开发;制造:工程塑料、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塑料;批发、零售:工程塑料,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塑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2008年11月3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杭)名称预核[2008]第364940号),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为“本松工程塑料(杭州)有限公司”。

    2009年4月6日,陈国平、王秀丽、曾焕荣、杨辉共同制定并签署了《本松工程塑料(杭州)有限公司章程》。

    本松有限(筹)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首期缴纳500万元。

    陈国平、王秀丽、曾焕荣、杨辉各自认缴出资250万元,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1各自首期出资125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资金,持股比例均为25%。

    2009年4月14日,杭州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杭永会验[2009]92号),经其审验,截至2009年4月14日,本松有限(筹)已收到4名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500万元,均为货币资金出资。

    2009年12月1日,杭州恒辰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验字[2009]第282号),经其审验,截至2009年12月1日,本松有限收到陈国平、王秀丽、曾焕荣、杨辉4名股东缴纳的第二期出资5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至此,本松有限设立时的出资已到位。

    2021年11月29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健验[2021]651号《验资复核报告》,对本松有限设立时的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资复核。

    2009年4月15日,本松有限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领取注册号为330100000078817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松有限设立时存在隐名股东情形。

    公司的实际股东分别为周永松、宋继胜、王金广和郑景煦。

    当时公司股东采用隐名方式出资入股主要系周永松和宋继胜与客户打交道一直都是改性工程塑料的经销商角色,而王金广和郑景煦都有全职工作,一方面希望降低以前的合作者、现在的竞争对手对新公司进入生产领域的关注度,减少业务开展的阻力,另一方面也希望避免王金广和郑景煦的工作岗位受到影响,4名隐名股东委托其亲属作为本松有限的显名股东,其中陈国平为周永松表弟,曾焕荣为宋继胜妹夫,王秀丽为王金广妹妹,杨辉为郑景煦配偶。

    本松有限设立时,工商登记股东与真实股东对应情况如下:序号工商登记股东实际股东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1陈国平250.0025.00%周永松250.0025.00%2王秀丽250.0025.00%王金广250.0025.00%3曾焕荣250.0025.00%宋继胜250.0025.00%4杨辉250.0025.00%郑景煦250.0025.00%合计1,000.00100.00%1,000.00100.00%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2(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发行人是由本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30日,本松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2016年7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进行审计、评估,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7485号),经其审计,截至2016年7月31日,本松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79,314,343.31元。

    2016年9月18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6]414号),经其评估,截至2016年7月31日,本松有限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7,219,368.34元。

    2016年9月20日,本松有限召开股东会,确认审计和评估结果,同意以经审计的公司2016年7月31日的净资产79,314,343.31元折合股本3,000万元,每股面值1.00元,其余49,314,343.31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10月8日,本松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变更设立后的本松新材将承继原本松有限的所有资产、负债及一切权利和义务。

    同日,本松新材全体股东签署了《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6年10月8日,本松新材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公司章程等议案。

    2016年10月1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58号),经其审验,截至2016年9月26日,本松新材(筹)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截至2016年7月31日止本松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79,314,343.31元,折合股本3,000万元,其余49,314,343.31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10月12日,本松新材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685836117G的《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设立时,公司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3序号股东名称工商登记股权结构实际股权结构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1周永松1,500.0050.00%900.0030.00%王金广*--300.0010.00%郑景煦*--300.0010.00%2杭州至勤憬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95.6323.19%695.6323.19%3宋继胜300.0010.00%60.002.00%王金广*--120.004.00%郑景煦*--120.004.00%4虞秋婵240.008.00%240.008.00%5陈慧新60.002.00%60.002.00%6邱祥周52.501.75%52.501.75%7张光辉22.500.75%22.500.75%8陈国平15.000.50%15.000.50%9倪代邦15.000.50%15.000.50%10吴祥敏15.000.50%15.000.50%11曾海泉15.000.50%15.000.50%12丁广军15.000.50%15.000.50%13郑凤眉11.250.38%11.250.38%14宋芳义7.500.25%7.500.25%15罗文钜7.500.25%7.500.25%16文学丰7.500.25%7.500.25%17刘利鋆7.500.25%7.500.25%18胡岸军7.500.25%7.500.25%19宋海燕5.630.19%5.630.19%合计3,000.000100.00%3,000.000100.00%*注:至2016年股改时,周永松和宋继胜存在替王金广和郑景煦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此外,公司设立时工商登记股东杨辉为郑景煦配偶,其名下股份系替郑景煦代持。

    2010年5月10日杨辉去世,当时未进行遗产分配,这里将该部分股份的实际股东披露为郑景煦,下同。

    2020年9月在股份代持解除时,根据郑景煦要求将部分股份还原给郑景煦与其配偶胡丹玲持股的盛瓴咨询,以及郑景煦的父亲郑君宁、母亲包雪娥、女儿郑璐璐。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4(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报告期初(2019年初),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工商登记股权结构实际股权结构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1周永松2,762.5044.83%1,657.5026.90%王金广--552.508.97%郑景煦--552.508.97%2杭州至勤憬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81.1120.79%1,281.1120.79%3宋继胜552.508.97%110.501.79%王金广--221.003.59%郑景煦--221.003.59%4虞秋婵442.007.17%442.007.17%5杭州余杭经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2.506.21%382.506.21%6南通嘉乐一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255.004.14%255.004.14%7陈慧新110.501.79%110.501.79%8邱祥周96.691.57%96.691.57%9张光辉41.440.67%41.440.67%10陈国平27.630.45%27.630.45%11倪代邦27.630.45%27.630.45%12吴祥敏27.630.45%27.630.45%13曾海泉27.630.45%27.630.45%14丁广军27.630.45%27.630.45%15郑凤眉20.720.34%20.720.34%16宋芳义13.810.22%13.810.22%17罗文钜13.810.22%13.810.22%18文学丰13.810.22%13.810.22%19刘利鋆13.810.22%13.810.22%20胡岸军13.810.22%13.810.22%21宋海燕10.360.17%10.360.17%合计6,162.50100.00%6,162.50100.00%报告期内,公司股本和股东的变化情况如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51、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新三板挂牌期间的历次股份转让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的交易方式为:2018年1月15日之前为协议转让,2018年1月15日及之后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的规定变更为集合竞价。

    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挂牌期间,公司股东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票情况如下表所示:转让日期转让方受让方转让数量(股)转让价格(元/股)2019年4月1日至勤憬美侯思欣1,0002.832019年4月2日至勤憬美刘利鋆138,0002.812019年4月2日至勤憬美罗文钜138,0002.812019年4月8日侯思欣至勤憬美1,0003.802019年4月,为激励员工,实际控制人周永松拟将其通过至勤憬美持有本松新材的部分股份转让给罗文钜、刘利鋆。

    因协议转让的成交价格需要依据挂牌公司的前收盘价确定,而公司股票此前并无交易,为产生收盘价,2019年4月1日,至勤憬美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报价卖出股票1,000股,交易报价参考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81元/股,最终与新三板独立个人投资者侯思欣以2.83元/股成交。

    2019年4月2日,罗文钜、刘利鋆以2.81元的价格分别受让至勤憬美所持本松新材13.80万股,至勤憬美相应对周永松的份额进行了定向减资,完成了本次对核心员工的股权激励。

    因所持股票数量太少,侯思欣于2019年4月8日在新三板集合竞价系统中挂牌卖出所持公司股票1,000股。

    至勤憬美按其报价3.80元/股受让了该部分股票。

    2、2019年8月,终止新三板挂牌2019年7月17日,本松新材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

    2019年8月2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4038号),公司股票自2019年8月23日起终止在全国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6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19年8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了《退出登记确认书》。

    3、2019年10月,股份公司第四次增资、摘牌后第一次股份转让(1)股份公司新三板摘牌后第一次股权转让2019年9月,根据实际控制人周永松与余杭经开于2018年2月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周永松指定由员工持股平台至勤钰美、至勤和美回购余杭经开所持本松新材的股份。

    2019年9月23日,余杭经开与至勤钰美、至勤和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公司382.50万股股份全部转让,至勤钰美、至勤和美分别受让357.00万股和25.50万股,转让价格为每股4.86元,转让价款合计为1,858.65万元。

    2019年9月30日,股份转让价款已结清。

    本次转让价格系根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执行,按照余杭经开对应股权的投资款,加上该投资款按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单利)的八五折计算的利息,并扣除投资期间余杭经开所取得的分红款计算。

    (2)股份公司第四次增资2019年9月27日,本松新材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杭州至勤和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菁英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向公司增资81万股和56万股,增资价格为每股4.86元,增资价款合计为665.82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其中137.00万元计入股本,528.82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本由6,162.50万元增加至6,299.50万元。

    2019年9月27日,本松新材分别与杭州至勤和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菁英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

    2019年10月1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50号),经其审验,截至2019年10月9日,公司已收到杭州至勤和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菁英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37万元,计入资本公公积(股本溢价)528.82万元。

    各出资者均已货币出资。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72019年10月21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和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完成后,本松新材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工商登记股权结构实际股权结构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1周永松2,762.5043.85%1,657.5026.31%王金广--552.508.77%郑景煦--552.508.77%2杭州至勤憬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3.5119.90%1,253.5119.90%3宋继胜552.508.77%110.501.75%王金广--221.003.51%郑景煦--221.003.51%4虞秋婵442.007.02%442.007.02%5杭州至勤钰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7.005.67%357.005.67%6南通嘉乐一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255.004.05%255.004.05%7陈慧新110.501.75%110.501.75%8杭州至勤和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6.501.69%106.501.69%9邱祥周96.691.53%96.691.53%10杭州菁英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6.000.89%56.000.89%11张光辉41.440.66%41.440.66%12曾海泉27.630.44%27.630.44%13丁广军27.630.44%27.630.44%14陈国平27.630.44%27.630.44%15倪代邦27.630.44%27.630.44%16吴祥敏27.630.44%27.630.44%17罗文钜27.610.44%27.610.44%18刘利鋆27.610.44%27.610.44%19郑凤眉20.720.33%20.720.33%20宋芳义13.810.22%13.810.22%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8序号股东名称工商登记股权结构实际股权结构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21文学丰13.810.22%13.810.22%22胡岸军13.810.22%13.810.22%23宋海燕10.360.16%10.360.16%合计6,299.50100.00%6,299.50100.00%4、2019年12月,股份公司新三板摘牌后第二次股份转让2019年12月31日,周永松与吴素贞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所持公司40万股转让给吴素贞,转让价格为每股4.86元,转让价款合计194.40万元,对应股份转让价款已结清。

    2019年12月31日,周永松与其配偶刘梅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所持公司300万股转让给刘梅红,转让价格为每股1.00元。

    2020年3月26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20年4月,股份公司第五次增资2020年3月27日,本松新材、周永松分别与浙江容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七名投资机构或自然人签订了《增资协议》,周永松作为实际控制人与前述投资者签署了《增资补充协议》,约定了相关回购条款、反稀释条款和中止条款等。

    2021年2月,周永松与前述投资者分别签署《增资协议补充协议(二)》,约定自公司IPO申请被正式受理后,《增资补充协议》约定的相关特殊条款协议终止;在公司IPO申请出现撤回、被否决、终止审查、不予注册、发行失败等其他导致公司未能成功实现IPO的情形时,相关特殊条款恢复效力。

    2020年3月28日,本松新材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浙江容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七名投资机构或自然人分别向公司增资,增资价格为7.14元/股,增资价款合计为9,5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其中1,330.00万元计入股本,8,170.0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本由6,299.50万元增加至7,629.50万元。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9序号股东名册认缴股本(万股)每股价格认缴金额1容腾创投350.007.142,500.002蕉城上汽280.007.142,000.003尚颀投资280.007.142,000.004中航凯晟210.007.141,500.005南通嘉盛133.007.14950.006南山中航70.007.14500.007丁冀平7.007.1450.00合计1,330.00——9,500.002020年4月9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3号),经其审验,截至2020年4月1日,公司已收到浙江容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七名投资机构或自然人缴纳的投资款9,50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1,330.00万元,股本溢价8,170.00万元进入公司资本公积。

    2020年4月21日,本松新材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本松新材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工商登记股权结构实际股权结构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1周永松2,422.5031.75%1,317.5017.27%王金广--552.507.24%郑景煦--552.507.24%2杭州至勤憬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3.5116.43%1,253.5116.43%3宋继胜552.507.24%110.501.45%王金广--221.002.90%郑景煦--221.002.90%4虞秋婵442.005.79%442.005.79%5杭州至勤钰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7.004.68%357.004.68%6浙江容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004.59%350.004.59%7刘梅红300.003.93%300.003.93%8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280.003.67%280.003.67%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50序号股东名称工商登记股权结构实际股权结构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宁德蕉城上汽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0.003.67%280.003.67%10南通嘉乐一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255.003.34%255.003.34%11共青城中航凯晟肆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0.002.75%210.002.75%12南通嘉盛瑞康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133.001.74%133.001.74%13陈慧新110.501.45%110.501.45%14杭州至勤和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6.501.40%106.501.40%15邱祥周96.691.27%96.691.27%16深圳南山中航无人系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0.92%70.000.92%17杭州菁英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6.000.73%56.000.73%18张光辉41.440.54%41.440.54%19吴素贞40.000.52%40.000.52%20曾海泉27.630.36%27.630.36%21丁广军27.630.36%27.630.36%22陈国平27.630.36%27.630.36%23倪代邦27.630.36%27.630.36%24吴祥敏27.620.36%27.620.36%25罗文钜27.610.36%27.610.36%26刘利鋆27.610.36%27.610.36%27郑凤眉20.720.27%20.720.27%28宋芳义13.810.18%13.810.18%29文学丰13.810.18%13.810.18%30胡岸军13.810.18%13.810.18%31宋海燕10.360.14%10.360.14%32丁冀平7.000.09%7.000.09%合计7,629.50100.00%7,629.50100.00%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516、2020年12月,股份公司新三板摘牌后第三次股份转让(代持股份清理)(1)周永松代持股份的清理为解决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存在的代持事宜,经过协商,2020年9月20日,周永松与王金广、郑景煦签署《股份代持解除安排协议》,约定周永松分别将代持的公司股权中300万股还原至两人或两人指定的第三方实际持有,剩余252.50万股由周永松按最近一轮外部投资者增资价格(即7.14元/股)分别向两人回购,以增强周永松对公司的控制力(回购后周永松直接持股2,422.50万股,占比31.75%)。

    代持还原时采用了周永松转让其所持至勤憬美份额的形式。

    2020年11月20日,周永松与王金广父亲王高崇、母亲郑仁柳、女儿王煜婷签署《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约定周永松将其所持至勤憬美的份额542.98万元(对应本松新材股份300万股)转让给王高崇、郑仁柳、王煜婷,其中王高崇受让126.69万元、郑仁柳受让90.50万元,王煜婷受让325.79万元。

    同日,周永松与郑景煦父亲郑君宁、母亲包雪娥、女儿郑璐璐签署《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约定周永松将其所持至勤憬美的份额542.98万元(对应本松新材股份300万股)转让给郑君宁、包雪娥、郑璐璐,其中郑君宁受让144.79万元、包雪娥受让253.39万元、郑璐璐受让144.79万元。

    2020年12月18日,至勤憬美就前述份额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2)宋继胜代持股份的清理为还原宋继胜代王金广、郑景煦所持的公司股份,2020年11月25日,宋继胜分别与杭州乐田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杭州盛瓴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宋继胜分别向杭州乐田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杭州盛瓴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各转让221万股公司股份。

    杭州乐田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王金广及其配偶南燕共同投资成立的公司,杭州盛瓴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郑景煦及其配偶胡丹玲共同投资成立的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为代持还原,不涉及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2020年12月11日,公司就前述份额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代持清理后,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52序号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1周永松2,422.5031.75%2杭州至勤憬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3.5116.43%3虞秋婵442.005.79%4杭州至勤钰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7.004.68%5浙江容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004.59%6刘梅红300.003.93%7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80.003.67%8宁德蕉城上汽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0.003.67%9南通嘉乐一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255.003.34%10杭州乐田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21.002.90%11杭州盛瓴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21.002.90%12共青城中航凯晟肆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0.002.75%13南通嘉盛瑞康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133.001.74%14宋继胜110.501.45%15陈慧新110.501.45%16杭州至勤和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6.501.40%17邱祥周96.691.27%18深圳南山中航无人系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0.92%19杭州菁英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6.000.73%20张光辉41.440.54%21吴素贞40.000.52%22曾海泉27.630.36%23丁广军27.630.36%24陈国平27.630.36%25倪代邦27.630.36%26吴祥敏27.620.36%27罗文钜27.610.36%28刘利鋆27.610.36%29郑凤眉20.720.27%30宋芳义13.810.18%31文学丰13.810.18%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53序号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32胡岸军13.810.18%33宋海燕10.360.14%34丁冀平7.000.09%合计7,629.50100.00%7、2021年5月,股份公司新三板摘牌后第四次股份转让2021年5月,王金广因个人发展考虑,决定退出本松新材,将其控制的本松新材的股份全部对外转让,受让方分别为张少波、苏州隽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至勤憬美、至勤钰美持股平台中罗文钜、张光辉、邱祥周、庞林芳、郑晓等38名公司员工,具体过程如下:(1)2021年5月,乐田咨询与张少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本松新材的221万股以9.2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张少波;(2)王煜婷、至勤憬美与苏州隽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至勤憬美将其持有本松新材的97万股以9.2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苏州隽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煜婷为该股份对应的至勤憬美合伙份额的持有人;(3)王煜婷、至勤憬美和至勤钰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至勤憬美将其持有本松新材的44万股以9.2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至勤钰美,王煜婷为该部分股份对应的至勤憬美份额的持有人,后庞林芳、郑晓等11名员工通过增资至勤钰美的方式,成为前述44万股对应份额的实际受让人;(4)至勤憬美平台中,王高崇、郑仁柳、王煜婷将其持有的剩余合伙份额转让给与罗文钜、张光辉、邱祥周等27名公司员工,对应159万股松新材股份,转让价格为9.2元/股。

    转让后,王金广及其直系亲属王高崇、郑仁柳、王煜婷不再持有本松新材股份。

    前述股权转让款均已支付完毕。

    2021年5月,菁英咨询根据其合伙人要求,与南通嘉盛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本松新材的56万股以9.2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南通嘉盛,对应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

    2021年5月24日,公司就前述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松新材的股权结构如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54序号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1周永松2,422.5031.75%2杭州至勤憬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2.5114.58%3虞秋婵442.005.79%4杭州至勤钰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1.005.26%5浙江容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004.59%6刘梅红300.003.93%7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80.003.67%8宁德蕉城上汽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0.003.67%9南通嘉乐一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255.003.34%10张少波221.002.90%11杭州盛瓴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21.002.90%12共青城中航凯晟肆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0.002.75%13南通嘉盛瑞康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189.002.48%14宋继胜110.501.45%15陈慧新110.501.45%16杭州至勤和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6.501.40%17苏州隽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001.27%18邱祥周96.691.27%19深圳南山中航无人系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0.92%20张光辉41.440.54%21吴素贞40.000.52%22曾海泉27.630.36%23丁广军27.630.36%24陈国平27.630.36%25倪代邦27.630.36%26吴祥敏27.620.36%27罗文钜27.610.36%28刘利鋆27.610.36%29郑凤眉20.720.27%30宋芳义13.810.18%31文学丰13.810.18%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55序号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32胡岸军13.810.18%33宋海燕10.360.14%34丁冀平7.000.09%合计7,629.50100.00%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情况(一)挂牌情况2016年10月30日,本松新材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

    2017年2月2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1191号),同意本松新材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17年3月31日,本松新材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简称为“本松新材”,证券代码为871218,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二)终止挂牌情况2019年7月17日,本松新材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2019年8月2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4038号),公司股票自2019年8月23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三)发行人挂牌期间受到处罚的情况公司2018年定向发行募集资金1,8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将其中5.52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0.31%)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支付银行贷款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56利息,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公司存在将部分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出至公司其他账户使用的情况,未严格实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就前述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行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监管部于2019年8月15日出具《关于对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监管部发[2019]监管177号),对本松新材及董事长周永松、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吴祥敏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收到监管措施后,公司已及时进行自查和整改,补充履行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审议程序;相关责任人加强了制度、规则的学习,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除此之外,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未受到过其他自律监管措施,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四)本次申请文件与新三板挂牌期间信息披露差异公司股份于2017年3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2019年8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从新三板摘牌后,按照股转公司规定,未再披露2019年半年度以及后续的其他财务报告。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涉及的期间为2018年至2022年1-6月,因此,本次申请材料与挂牌时期的可比期间为2018年。

    公司出具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挂牌文件和新三板期间披露的公告文件系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进行披露。

    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按照创业板配套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要求进行披露,两者除时间性差异外,在信息披露准则要求、信息披露口径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对照情况如下:1、非财务信息差异序号项目申请挂牌及挂牌期间披露的信息本次申请文件披露的信息差异形成原因1风险因素主要包括(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2)主要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3)应收帐款回收风主要包括:(1)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供应短缺风险;(2)市场竞争和市场开拓风险;(3)客户集中风险;本次申请文件依据招股说明书格式准则的要求,结合发行人新的情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57序号项目申请挂牌及挂牌期间披露的信息本次申请文件披露的信息差异形成原因险;(4)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5)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6)公司治理不完善风险;(7)短期偿债风险(4)下游行业波动风险;(5)财务风险(包括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偿债风险、存货跌价风险、税收优惠风险、盈利预测风险);(6)技术风险;(7)生产场所租赁风险;(8)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9)可能被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10)间接股东财产纠纷风险;(11)新冠肺炎疫情风险;(12)限电限产举措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13)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14)发行失败风险;(15)实际控制人借款尚未归还的风险;(16)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况更加有针对性地披露公司重大风险因素2股权代持事宜未披露披露了股份代持的形成和解除情况为了保证本次申请文件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对股份代持的形成和解除事宜进行披露3行业分类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公司所处行业为C制造业-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5合成材料制造-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中的“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本次申请文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分类披露4主要产品分类PA6、PA66、高温尼龙和其他,其中高温尼龙特指PA46,PPA分类到其他中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分为改性PA6、改性PA66、改性高温尼龙和其他改性工程塑料,其中改性高温尼龙包括改性PA46、改性PPA本次申请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情况进行重新分类5行业壁垒技术壁垒、认证壁垒、市场壁垒以及资金壁垒技术壁垒、客户壁垒、人才壁垒、品牌壁垒和资金壁垒本次申请文件结合行业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完善6公司的竞争优势以及竞争劣势竞争优势包括:精细化管理、技术优势、独特的产品配方体系、产品质量优势;竞争劣势包括:下游行业较为单一、营销能力有待提高、品牌知名度相对较低竞争优势包括:(1)聚焦核心市场,持之以恒提升技术和产品质量,在改性技术复杂度高的领域建立公司的核心竞争力;(2)以研发驱动业务发展;(3)精细化管理渗透公司业务全流程;(4)融入优质客户供应链,跟随下游行业领导者快速成长;(5)靠近客户,服务成本低、响应速度快。

    竞争劣势包括:(1)与龙头企业的规模差距大;(2)融资渠道窄。

    本次申请文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等因素,对公司的竞争优势、竞争劣势的描述进行了完善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58序号项目申请挂牌及挂牌期间披露的信息本次申请文件披露的信息差异形成原因7可比公司世博新材、普利特、威林股份金发科技、道恩股份、国恩股份、普利特、沃特股份、南京聚隆、会通股份、江苏博云、奇德新材、聚赛龙本次申请文件补充了同行业A股上市公司82018年前五大客户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前五大客户名单为:客户1销售额19,740.99万元,客户2销售额10,157.05万元,浙江雅博电器有限公司5,727.57万元,芜湖杰青塑业有限公司1,865.13万元,健大电业制品(昆山)有限公司1,322.68万元2018年前五大客户为正泰集团及下属子公司19,374.93万元、合兴集团及下属子公司10,037.14万元、雅博集团6,122.59万元、芜湖杰青塑业有限公司1,865.08万元,健大电业制品(昆山)有限公司1,322.07万元本次申请文件将受同一控制的客户销售额合并计算,并且调整了部分客户的跨期销售收入92018年前五大供应商名单2018年度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名单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14,765.59万元、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416.35万元、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2,744.04万元、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2,352.33万元和寿光卫东化工有限公司阻燃剂厂1,122.98万元2018年度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名单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12,783.30万元、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5,541.07万元、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2,210.67万元、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2,022.18万元和寿光卫东化工有限公司阻燃剂厂1,001.66万元新三板挂牌期间按照含增值税、开票口径披露采购额10关联方及关联交易1、未在2018年将合兴集团作为关联方,并未将公司与合兴集团当年交易作为关联交易审议披露;2、未将亿行隆贸易作为关联方,未将公司与亿行隆贸易的之间的交易作为关联交易审议并披露披露了前述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本次申请文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对关联方信息进行了重新梳理发行人根据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战略定位、发展方向等方面的最新情况,对自身产品结构、业务属性、产业链定位等方面进行重新梳理,并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年修订)》等相关信息披露要求进行了充分披露,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部分。

    2、财务信息差异发行人挂牌期间的财务信息主要披露于《公开转让说明书》以及2017年度、2018年度的定期报告等公告文件。

    天健会计师已对发行人2018年原始财务报表和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0140号),发行人2018年申报财务报表与挂牌期间2018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应收票据重分类调整、收入成本费用跨期调整、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59存货跌价准备补提等事项,不构成重大差异。

    相关差异对2018年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具体如下:单位:万元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调整前金额调整后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原因货币资金7,289.877,289.990.12根据银企对账调整未达账项及期末外币汇率复核调整应收票据2,426.392,346.64-79.75调整期未收到款项的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13,010.7013,090.4479.75预付款项630.49538.89-91.60根据费用归属期间调整费用对应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225.46231.215.75主要调整系为王金广代垫的社保存货7,568.487,310.28-258.20根据公司存货跌价政策厘定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4,698.254,799.81101.55自有房屋装修支出调整,调增固定资产,调减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1,449.281,347.73-101.55递延所得税资产150.76199.4548.69根据各项暂时性差异厘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95.91192.4096.49主要为调整实际控制人代垫员工购房补助款,调增其他非流动资产和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5,281.175,072.11-209.07对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已背书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调整,调减应付账款,调增其他流动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759.17860.99101.82根据年终奖归属期调整应交税费604.25560.23-44.02根据审定应纳税所得额确认所得税费用其他应付款161.10281.59120.49主要为调整实际控制人代垫员工购房补助款,调增其他非流动资产和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299.25299.25对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已背书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调整,调减应付账款,调增其他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336.30402.7066.40将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资产剩余使用年限摊销盈余公积472.99419.63-53.36根据调整后净利润计提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3,908.253,427.99-480.26损益调整对留存收益影响调整营业收入51,239.3350,421.87-817.47主要为根据公司收入确认政策调整跨期收入营业成本43,550.2942,763.89-786.40税金及附加167.03162.69-4.34调整残保金列报销售费用1,861.641,897.8936.25主要为跨期费用和代垫费用的调整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60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调整前金额调整后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原因管理费用1,321.741,329.357.62主要为跨期费用的调整研发费用1,831.091,820.49-10.60主要为跨期费用的调整财务费用542.94542.83-0.12根据期末外币汇率复核调整其他收益819.00752.61-66.40将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资产剩余使用年限摊销资产减值损失-511.90-716.04-204.13主要是存货和其他应收款相关的资产减值损失调整资产处置收益0.380.830.46调整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处置损益营业外收入26.8212.50-14.32废料收入核算调整,由营业外收入调整至营业收入营业外支出40.6828.94-11.74客户质量争议折价核算调整,调减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213.37164.72-48.64损益调整对当期所得税影响调整以及坏账准备对应递延所得税费用影响调整五、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一)发行人股权结构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周永松至勤憬美至勤钰美至勤和美刘梅红31.75%14.58%5.26%1.40%3.93%GPGPGP表决权控制虞秋婵5.79%丁冀平0.09%南通嘉乐3.34%南通嘉盛2.48%一致行动蕉城上汽3.67%苏州隽永1.27%一致行动容腾创投4.59%尚颀投资3.67%中航凯晟2.75%南山中航0.92%盛瓴咨询2.90%一致行动其他18名自然人股东11.60%芜湖本松本松志岷温州正合100%70%10%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61(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六、发行人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松新材共有1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2家参股公司,未设立分公司。

    具体情况如下:(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1、芜湖本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芜湖本松的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本松新材料技术(芜湖)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1MA2TG96745法定代表人刘利鋆成立日期2019年2月26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芜湖县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13-1号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室监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内审部业务流程信息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研发中心采购部生产部营销部证券投资部质量管理部检测分析中心土建工程部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62经营范围从事新材料科技、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工程塑料及制品、特种工程塑料及制品、包装制品制造、加工、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改性工程塑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为发行人研发、生产和销售第二基地,就近服务客户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本松新材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总资产31,869.6121,029.19净资产5,862.895,184.83净利润678.06508.06审计情况经申报会计师审计经申报会计师审计2、本松志岷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松志岷的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杭州本松志岷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B1C818A法定代表人周永松成立日期2018年3月21日注册资本50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泰极路3号1号楼A105经营范围从事新材料科技、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批发、零售:橡塑制品、工程塑料、特种工程塑料、包装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尚未开展实际经营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本松新材、李斌、靳蕾、金佳琪分别持有其70%、12%、9%和9%股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松志岷相关股东尚未对本松志岷实际出资,本松志岷未开展经营活动,未编制财务报表。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63(二)发行人参股公司1、温州正合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参股公司温州正合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温州正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2MA297JBB95法定代表人王景凯成立日期2017年8月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万元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温州市黎明东路19号技能大楼一楼105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专利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版权代理;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科技中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翻译服务;财务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知识产权信息咨询、翻译服务出资金额本松新材出资10万元持股比例本松新材持有其10%的股权入股时间2017年8月3日股东结构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松新材、温州天力弹簧有限公司、乐清市正鑫金属件有限公司和乐清市安本铁芯厂分别持有其70%、10%、8%、6%和6%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总资产240.75224.24净资产240.75223.98净利润16.775.30审计情况未经审计未经审计2、旭晟精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参股公司旭晟精密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芜湖旭晟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6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1MA8PCJND4M法定代表人马成炎成立日期2022-08-19注册资本1,200万元实收资本1,083元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南次二路自建厂房36栋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器辅件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金属材料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胶表面处理;金属制品研发;电线、电缆经营;仪器仪表修理;金属制品修理;电器辅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主营业务低压电器塑料制件的注塑加工出资金额芜湖本松出资360万元持股比例芜湖本松持有其30%的股权入股时间2022-08-19股东结构芜湖本松30%、浙江永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惠州市同益尖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马成炎10%。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本松新材全资子公司习三井已于2019年7月18日注销,注销之前,习三井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杭州习三井塑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056715937J法定代表人陈国平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50万元实收资本50万元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536号5幢经营范围服务:废旧塑料回收、加工(除生产性废旧金属)。

    主营业务废旧塑料回收、加工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废旧塑料加工后作为发行人原材料使用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本松新材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65主要财务数据(万元)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总资产(万元)628.30净资产(万元)172.81净利润(万元)57.61审计情况已经申报会计师审计因习三井废旧塑料回收加工业务量减少,发行人2019年7月决定注销习三井。

    根据市场监督、税务等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守法证明,习三井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注销期间相关资产、债权债务处置合法合规,相关人员已经并入本松新材,未产生任何纠纷。

    七、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基本情况(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周永松直接持有公司31.75%的股份,通过至勤憬美、至勤钰美和至勤和美分别间接控制公司14.58%、5.26%和1.40%的表决权。

    此外,周永松之配偶刘梅红直接持有公司3.93%股份,根据刘梅红与周永松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刘梅红在2021年6月28日至公司上市之日后满5年期间,将其所持前述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股东大会召集、出席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委托给周永松。

    因此,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周永松合计控制公司56.92%的表决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周永松,男,48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25281974********: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

    1993年6月至1995年10月,历任浙江成正装饰材料公司职员、总经理助理;1995年11月至1997年7月,个体经营;1997年7月至1998年10月,任香港友联(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1998年10月至2005年5月,历任浙江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营销部职员、营销部长;2005年5月至2012年11月,历任温州市亿隆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16年10月,任本松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本松新材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永松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66(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如下: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股东性质1至勤憬美14.58%同受周永松控制,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至勤钰美5.26%至勤和美1.40%2虞秋婵5.79%持股5%以上股东3南通嘉乐3.34%同受丁冀平控制,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南通嘉盛2.48%丁冀平0.09%1、至勤憬美、至勤钰美、至勤和美(1)至勤憬美至勤憬美持有公司14.58%股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永松系至勤憬美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至勤憬美12.23%的权益。

    至勤憬美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企业名称杭州至勤憬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7Y7JA42执行事务合伙人周永松成立日期2016年7月18日出资额2,013.55万元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临平大道733号3号楼3层2#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至勤憬美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任职情况/身份1周永松普通合伙人246.2912.23董事长、总经理2包雪娥有限合伙人253.3912.58郑景煦先生之直系亲属,系根据股份代持还原安排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3郑君宁有限合伙人144.797.19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67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任职情况/身份4郑璐璐有限合伙人144.797.195邱祥周有限合伙人214.8210.67营销人员6陈慧新有限合伙人200.009.93曾为发行人行政管理人员,已离职7张光辉有限合伙人122.066.06董事、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8罗文钜有限合伙人107.925.36董事、副总经理、营销人员9宋继胜有限合伙人100.004.97曾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已退休离职10刘利鋆有限合伙人77.153.83董事、副总经理11曾海泉有限合伙人50.002.48董事、营销人员12吴祥敏有限合伙人50.002.48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13丁广军有限合伙人50.002.48核心技术人员14倪代邦有限合伙人50.002.48采购人员15郑凤眉有限合伙人37.501.86曾为发行人财务人员,已离职16宋芳义有限合伙人28.621.42营销人员17宋海燕有限合伙人18.750.93曾为发行人行政管理人员,已离职18何应能有限合伙人14.480.72设备管理人员19肖勇有限合伙人12.500.62曾为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已离职20喻兵兵有限合伙人10.860.54营销人员21胡佳韩有限合伙人10.860.54营销人员22朱梅燕有限合伙人10.860.54营销人员23高强有限合伙人5.430.27工艺人员24方丽有限合伙人3.620.18行政兼人事人员25刘学干有限合伙人3.620.18曾为发行人研发人员,已离职26詹金魁有限合伙人3.620.18品保人员27曹政有限合伙人3.620.18品保人员28吕永鹏有限合伙人3.620.18研发人员29朱强有限合伙人3.620.18曾为发行人研发人员,已离职30杨加军有限合伙人3.620.18设备管理人员31叶可辉有限合伙人3.620.18品保人员32杜芳丽有限合伙人3.620.18行政管理人员33刘兵权有限合伙人3.620.18曾为发行人营销人员,已离职34任晓东有限合伙人3.620.18研发人员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68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任职情况/身份35谢宇杰有限合伙人2.710.13营销人员36许晓波有限合伙人2.710.13曾为发行人营销人员,已离职37周志阳有限合伙人1.810.09研发人员38刘奇龙有限合伙人1.810.09工艺人员39屈鑫有限合伙人1.810.09曾为发行人研发人员,已离职40颜天麒有限合伙人1.810.09品保人员合计2,013.55100.00(2)至勤钰美至勤钰美持有公司5.26%股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永松系至勤钰美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至勤钰美31.67%的股权。

    至勤钰美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企业名称杭州至勤钰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GPDUF0A执行事务合伙人周永松成立日期2019年8月12日出资额1,948.86万元人民币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顺风路536号5幢101室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项目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至勤钰美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任职情况1周永松普通合伙人617.2231.67董事长、总经理2郑晓有限合伙人111.785.74采购负责人3刘振国有限合伙人97.204.99曾为发行人研发人员,已离职4廖军有限合伙人82.624.24营销人员5庞林芳有限合伙人82.624.24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6董保平有限合伙人63.183.24核心技术人员7王莎莎有限合伙人63.183.24财务人员8苏良瑶有限合伙人53.462.74核心技术人员9廖林峰有限合伙人48.602.49营销人员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69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任职情况10陈炳奎有限合伙人43.742.24研发人员11代书强有限合伙人38.882.00研发人员12于同有限合伙人38.882.00曾为发行人研发人员,已离职13姚红英有限合伙人38.882.00人事人员14叶巍有限合伙人38.882.00研发人员15马祥曦有限合伙人34.021.75研发人员16徐高飞有限合伙人29.161.50营销人员17丁小强有限合伙人29.161.50研发人员18高芳有限合伙人29.161.50生产人员19刘思令有限合伙人29.161.50研发人员20沈应斌有限合伙人29.161.50研发人员21徐启宏有限合伙人29.161.50研发人员22徐淑芬有限合伙人29.161.50研发人员23叶仲康有限合伙人29.161.50工艺人员24周维刚有限合伙人29.161.50生产人员25杨加明有限合伙人24.301.25品保人员26金慧星有限合伙人19.441.00研发人员27马洁有限合伙人19.441.00营销人员38沈博有限合伙人19.441.00研发人员29许柱*有限合伙人19.441.00曾为发行人营销人员,已离职30杨勉有限合伙人19.441.00研发人员31倪向娟有限合伙人14.580.75曾为发行人行政管理人员,已离职32卜扬帆有限合伙人9.720.50研发人员33曾湘云有限合伙人9.720.50研发人员34陈勇伟*有限合伙人9.720.50曾为发行人研发人员,已离职35丛春景有限合伙人9.720.50营销人员36刘浪有限合伙人9.720.50研发人员37汪洪涛有限合伙人9.720.50研发人员38徐晓有限合伙人9.720.50研发人员39杨科明有限合伙人9.720.50生产人员40巩玉钊有限合伙人9.720.50研发人员41魏小东有限合伙人9.720.50营销人员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70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任职情况合计1,948.86100.00-注:许柱、陈勇伟已分别与周永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至勤钰美全部份额转让给周永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等份额转让正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至勤和美至勤钰美持有公司1.40%股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永松系至勤和美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至勤和美8.54%的股权。

    至勤和美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企业名称杭州至勤和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GPB2F7K执行事务合伙人周永松成立日期2019年8月7日出资额517.59万元人民币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536号5幢102室经营范围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至勤和美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在发行人任职情况1周永松普通合伙人44.238.54董事长、总经理2张玉兰有限合伙人36.457.04监事、生产人员3许希德有限合伙人33.536.48研发人员4吴文佳有限合伙人29.165.63营销人员5蔡叶峰有限合伙人29.165.63研发人员6金娜有限合伙人24.304.69采购人员7余星有限合伙人19.443.76生产人员8刘继军有限合伙人19.443.76研发人员9曹国风有限合伙人19.443.76设备管理人员10杨长敏有限合伙人19.443.76生产人员11林伟江有限合伙人19.443.76研发人员12毛蓉花有限合伙人19.443.76生产人员13吴英杰有限合伙人14.582.82人事人员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71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在发行人任职情况14范丽萍有限合伙人14.582.82行政管理人员15邬宁有限合伙人14.582.82生产人员16金爱燕有限合伙人14.582.82生产人员17高健有限合伙人14.582.82品保人员18于斌有限合伙人12.152.35生产人员19黄岳有限合伙人12.152.35研发人员20占时兵*有限合伙人9.721.88曾为发行人研发人员,已离职21吴华芬有限合伙人9.721.88生产人员22李冬发有限合伙人9.721.88曾为发行人生产人员,已离职23李海杰有限合伙人9.721.88生产人员24杨佳明有限合伙人9.721.88生产人员25董铭钦有限合伙人9.721.88研发人员26解海余有限合伙人9.721.88生产人员27贾鹏飞有限合伙人9.721.88研发人员28郑金方有限合伙人9.721.88生产人员29郭天富有限合伙人9.721.88研发人员30徐金秀有限合伙人4.860.94研发人员31毛玉琦有限合伙人4.860.94研发人员合计517.59100.00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该合伙份额转让正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虞秋婵虞秋婵,女,5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身份证号码为3303231964********。

    1984年8月至2014年9月任乐清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任工会主席。

    2014年10月至今任乐清市雨林电气有限公司监事。

    3、南通嘉乐、南通嘉盛和丁冀平南通嘉乐和南通嘉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均为南通嘉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丁冀平持有南通嘉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南通嘉乐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91%股权并担任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因此,南通嘉乐、南通嘉盛同受丁冀平控制。

    南通嘉乐、南通嘉盛和丁冀平分别直接持有公司3.34%、2.48%和0.09%股份,故丁冀平合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72计控制公司5.91%的股份。

    (1)南通嘉乐企业名称南通嘉乐一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MA1MQTKR8J执行事务合伙人南通嘉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16年8月3日出资额13,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海安镇长江西路288号1幢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南通嘉乐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1南通嘉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08%普通合伙人2朱海燕11.54%有限合伙人3江苏星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46%有限合伙人4王彬10.00%有限合伙人5刘军10.00%有限合伙人6王传忠7.69%有限合伙人7蔡子军7.69%有限合伙人8赵彦7.69%有限合伙人9万年年4.92%有限合伙人10南通睿木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85%有限合伙人11孙正浩3.85%有限合伙人12东台市凯润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3.85%有限合伙人13吴格3.85%有限合伙人14周晓南3.85%有限合伙人15张文生3.85%有限合伙人16朱晓华3.85%有限合伙人合计100.00%南通嘉乐于2016年9月19日备案为私募基金,基金编号为SL7933;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南通嘉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管理人编号为P1032071,基本信息如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73企业名称南通嘉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MA1ML7AE03执行事务合伙人南通嘉乐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5月20日出资额1,000万元住所江苏省海安县海安镇长江西路288号1幢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南通嘉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南通嘉乐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950.0095.00%2上海户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0.005.00%合计1,000.00100.00%(2)南通嘉盛企业名称南通嘉盛瑞康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4MA1XJ6949J执行事务合伙人南通嘉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9日出资额15,000万元住所南通市海门区临江镇洞庭湖路100号A1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南通嘉盛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1南通嘉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0%普通合伙人2江苏星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00%有限合伙人3南通江海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9.33%有限合伙人4朱海燕10.00%有限合伙人5刘军10.00%有限合伙人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74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6王彬10.00%有限合伙人7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0%有限合伙人8耿芸4.00%有限合伙人9蔡子军3.33%有限合伙人10吴海华3.33%有限合伙人11刘皓雯3.33%有限合伙人12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33%有限合伙人13丁冀平1.33%有限合伙人合计100.00%南通嘉盛于2019年2月25日备案为私募基金,基金编号为SGB173;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南通嘉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管理人编号为P1032071。

    南通嘉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本信息详见本节之“七、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基本情况”之“(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之“3、南通嘉乐、南通嘉盛和丁冀平”之“(1)南通嘉乐”。

    (3)丁冀平丁冀平,男,47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09191975********,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模式识别及智能控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

    2000年4月至2002年12月,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系统部工程师;2003年1月至2010年7月,任南京中兴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购总监;2010年8月至2012年4月,任凯石长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总监;2012年5月至2016年6月,任上海长江国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总监;2016年7月至今,任南通嘉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年6月至今,任本松新材董事;兼任南通嘉乐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上海户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倍加洁(603059)、晶华新材(603683)、上海发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嘉好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龙星辰电源有限公司、江苏和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东抗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75(三)其他私募基金股东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备注容腾创投4.59%/尚颀投资3.67%/蕉城上汽3.67%同属于基金管理人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苏州隽永1.27%中航凯晟2.75%同属于基金管理人中航南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南山中航0.92%1、容腾创投企业名称浙江容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H2B4A43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容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1月21日出资额120,000万元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诺德财富中心1幢1301室-22(自行分割)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容腾创投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1浙江容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83%普通合伙人2嘉兴江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92%有限合伙人3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12.50%有限合伙人4杭州萧山产业基金有限公司12.50%有限合伙人5杭州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2.50%有限合伙人6嘉兴临港科技创新管理有限公司5.00%有限合伙人7圣奥集团有限公司4.17%有限合伙人8浙江新干线传媒投资有限公司4.17%有限合伙人9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33%有限合伙人10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33%有限合伙人11上海长三角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2%有限合伙人12浙江大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75%有限合伙人13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50%有限合伙人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76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14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2.50%有限合伙人15浙江海天气体有限公司1.67%有限合伙人16平湖市金控投资有限公司1.67%有限合伙人17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67%有限合伙人18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7%有限合伙人19嘉兴荣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67%有限合伙人20杭州峥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67%有限合伙人21宁德蕉城上汽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有限合伙人22深圳前海实益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0.83%有限合伙人23浙江九龙厨具集团有限公司0.83%有限合伙人24浙江百合实业集团有限公司0.83%有限合伙人25苏州汾湖创新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67%有限合伙人26浙江百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0.83%有限合伙人27义乌惠商紫荆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3%有限合伙人合计100.00%容腾创投于2020年3月17日备案为私募基金,基金编号为SJR786;私募基金管理人为浙江容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编号为P1032920,基本信息如下:企业名称浙江容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8A4CL10法定代表人黄金平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1日出资额1,000万元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906号(中科院三期)12号楼5楼503B室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浙江容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情况如下,其最终控制方为黄金平。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黄金平435.0043.50%2嘉兴容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30.0043.00%3刘宏春135.0013.50%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77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计1,000.00100.00%2、尚颀投资企业名称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2MA1YQB6XXJ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19年7月17日出资额59,560万元住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6号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尚颀投资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1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44%普通合伙人2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18%有限合伙人3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16.79%有限合伙人4扬州产权综合服务市场有限责任公司16.79%有限合伙人5扬州市江都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8.39%有限合伙人6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8.39%有限合伙人7交银汇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8.39%有限合伙人8远海明晟(苏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72%有限合伙人9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36%有限合伙人10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2%有限合伙人11广东耀和投资有限公司2.52%有限合伙人12上海尚颀颀盈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0%有限合伙人合计100.00%尚颀投资于2019年8月26日备案为私募基金,基金编号为SGY798;私募基金管理人为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人编号为P1002076,基本信息如下:企业名称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576436721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78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颀元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2日出资额10,000万元住所上海市静安区长寿路1111号27F02室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情况如下,其最终控制方为冯戟。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上海颀元商务咨询有限公司1,500.0015.00%2上海颀聚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500.0045.00%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4,000.0040.00%合计10,000.00100.00%3、蕉城上汽蕉城上汽及苏州隽永的基金管理人同为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陆永涛。

    企业名称宁德蕉城上汽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2MA32W7UP38执行事务合伙人宁德蕉城上汽交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19年5月28日出资额50,100万元住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58号二层203-2经营范围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蕉城上汽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1宁德蕉城上汽交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0%普通合伙人2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39.92%有限合伙人3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7.53%有限合伙人4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2.38%有限合伙人5宁德东侨国有资产投资建设有限公司9.98%有限合伙人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79合计100.00%蕉城上汽于2019年7月10日备案为私募基金,基金编号为SGS212;其私募基金管理人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蕉城上汽执行事务合伙人宁德蕉城上汽交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控制方,基金管理人编号为P1070270,宁德蕉城上汽交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1)宁德蕉城上汽交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宁德蕉城上汽交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2MA32UBUC7E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5月20日出资额410万元住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58号二层203-1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投资管理;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资产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宁德蕉城上汽交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10.0051.22%2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24.39%3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24.39%合计410.00100.00%(2)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WE0H5U执行事务合伙人陆永涛成立日期2019年7月16日出资额10,000万元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塔新路999号1幢313室-1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创业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80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上海颀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500.0045.00%2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4,000.0040.00%3上海晟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500.0015.00%合计10,000.00100.00%4、苏州隽永企业名称苏州隽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MA21XLTH2D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7月9日出资额50,000万元住所苏州市相城区相城大道1168号品上商业中心5幢926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苏州隽永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1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普通合伙人2上海长三角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9.00%有限合伙人3苏州市相城创新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00%有限合伙人合计100.00%-苏州隽永于2020年3月3日备案为私募基金,基金编号为SNW665;私募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编号为P1070270。

    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详见本节之“七、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基本情况”之“(三)其他私募基金股东”之“3、蕉城上汽”。

    5、中航凯晟中航凯晟与南山中航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均为中航南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同受国有控股企业中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控制。

    企业名称共青城中航凯晟肆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8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94XL49C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航南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3月2日出资额1,580万元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航凯晟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1中航南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1.00%普通合伙人2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1.65%有限合伙人3陈基渠18.99%有限合伙人4单景华18.99%有限合伙人5董莉18.62%有限合伙人6周芳培10.76%有限合伙人合计100.00%中航凯晟于2020年3月23日备案为私募基金,基金编号为SJV395;私募基金管理人为中航南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编号为P1067693,基本信息如下:企业名称中航南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Q8AL7Q法定代表人宋兵成立日期2016年12月6日出资额1,000万元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十二路18号长虹科技大厦1204-1205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航南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82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中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330.0033.00%2深圳南山合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30.00%3深圳市经石科技有限公司220.0022.00%4东莞乾元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100.0010.00%5深圳市普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0.005.00%合计1,000.00100.00%6、南山中航企业名称深圳南山中航无人系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RF663H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航南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8日出资额50,000万元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兴隆街1号华侨城汉唐大厦12层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均不含限制项目);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南山中航出资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1中航南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1.00%普通合伙人2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20.00%有限合伙人3中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19.00%有限合伙人4深圳前海南山金融发展有限公司18.00%有限合伙人5东莞市奕东控股有限公司12.00%有限合伙人6深圳市经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有限合伙人7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9.00%有限合伙人8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9.00%有限合伙人9深圳国金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0%有限合伙人合计100.00%南山中航于2018年4月10日备案为私募基金,基金编号为SCP750;私募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83基金管理人为中航南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基本信息详见本节之“七、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基本情况”之“(三)其他私募基金股东”之“5、中航凯晟”。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7,629.5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543.18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按照发行2,543.18万股测算,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发行前发行后股数(万股)持股比例股数(万股)持股比例1周永松2,422.5031.75%2,422.5023.81%2至勤憬美1,112.5114.58%1,112.5110.94%3虞秋婵442.005.79%442.004.34%4至勤钰美401.005.26%401.003.94%5容腾创投350.004.59%350.003.44%6刘梅红300.003.93%300.002.95%7尚颀投资280.003.67%280.002.75%8蕉城上汽280.003.67%280.002.75%9南通嘉乐255.003.34%255.002.51%10张少波221.002.90%221.002.17%11盛瓴咨询221.002.90%221.002.17%12中航凯晟210.002.75%210.002.06%13南通嘉盛189.002.48%189.001.86%14宋继胜110.501.45%110.501.09%15陈慧新110.501.45%110.501.09%16至勤和美106.501.40%106.501.05%17苏州隽永97.001.27%97.000.95%18邱祥周96.691.27%96.690.95%19南山中航70.000.92%70.000.69%20张光辉41.440.54%41.440.41%21吴素贞40.000.52%40.000.39%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84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发行前发行后股数(万股)持股比例股数(万股)持股比例22曾海泉27.630.36%27.630.27%23丁广军27.630.36%27.630.27%24陈国平27.630.36%27.630.27%25倪代邦27.630.36%27.630.27%26吴祥敏27.620.36%27.620.27%27罗文钜27.610.36%27.610.27%28刘利鋆27.610.36%27.610.27%29郑凤眉20.720.27%20.720.20%30宋芳义13.810.18%13.810.14%31文学丰13.810.18%13.810.14%32胡岸军13.810.18%13.810.14%33宋海燕10.360.14%10.360.10%34丁冀平7.000.09%7.000.07%35本次发行股数--2,543.1825.00%合计7,629.50100.00%10,172.68100.00%(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1周永松2,422.5031.75%2至勤憬美1,112.5114.58%3虞秋婵442.005.79%4至勤钰美401.005.26%5容腾创投350.004.59%6刘梅红300.003.93%7尚颀投资280.003.67%8蕉城上汽280.003.67%9南通嘉乐255.003.34%10张少波221.002.90%11盛瓴咨询221.002.90%合计6,285.0182.38%注:张少波的持股数量与盛瓴咨询的持股数一致,并列为发行人第十名股东。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85(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直接持股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在发行人任职的情况1周永松2,422.5031.75%董事长、总经理2虞秋婵442.005.79%无3刘梅红300.003.93%无4张少波221.002.90%无5宋继胜110.501.45%曾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已退休离职6陈慧新110.501.45%原公司员工,现已离职7邱祥周96.691.27%营销人员8张光辉41.440.54%董事、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9吴素贞40.000.52%无10曾海泉27.630.36%董事、营销人员合计3,812.2549.96%-(四)发行人股本中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情况本次发行前发行人不存在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的情况。

    (五)发行人申报前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公司申报前12个月内(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存在新股东盛瓴咨询、乐田咨询、张少波、苏州隽永以股权转让方式取得公司股权的情形,以及原股东南通嘉盛、至勤钰美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取得公司股权的情形,具体为:1、2020年12月11日王金广和郑景煦代持股份解除时,王金广持股的乐田咨询和郑景煦持股的盛瓴咨询各受让宋继胜代其持有的2.90%股份;2、2021年5月,王金广及其亲属退出时,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苏州隽永、张少波以及38名员工(员工通过持股平台至勤憬美、至勤钰美间接持股),工商登记为张少波受让乐田咨询股份、苏州隽永受让至勤憬美股份、至勤钰美受让至勤憬美股份;3、2021年5月,菁英咨询将其股份转让给公司原股东南通嘉盛。

    具体情况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取得方式入股时间持股数量(万股)入股价格(元/股)整体估值入股原因定价依据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86序号股东名称取得方式入股时间持股数量(万股)入股价格(元/股)整体估值入股原因定价依据1盛瓴咨询股份代持解除,从宋继胜受让2020年12月221.00——5.45亿元代持解除不涉及对价支付2乐田咨询注股份代持解除,从宋继胜受让2020年12月221.00——5.45亿元代持解除不涉及对价支付3张少波从乐田咨询受让2021年5月221.009.27.02亿元看好公司发展参考了本松新材2020年度的净利润并综合考虑本松新材所处行业、成长性等多种因素4苏州隽永从至勤憬美受让,王煜婷为至勤憬美对应转让份额的实际持有人2021年5月97.009.27.02亿元看好公司发展5至勤钰美从至勤憬美受让,用于员工持股,王煜婷为至勤憬美对应转让份额的实际持有人2021年5月44.009.27.02亿元员工入股,看好公司发展6南通嘉盛从菁英咨询受让2021年5月56.009.27.02亿元看好公司发展注:乐田咨询为王金广与其配偶持股的公司,2021年5月,王金广因个人发展考虑,决定退出本松新材持股。

    前述股东具体情况如下:1、盛瓴咨询企业名称杭州盛瓴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J2YJ61E法定代表人胡丹玲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0日出资额200万元人民币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超峰东路146号4号楼124股权结构胡丹玲持股51%,郑景煦持股4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盛瓴咨询为郑景煦及其配偶胡丹玲共同投资成立的公司,其在2020年11月郑景煦解除与宋继胜的股份代持关系时,经郑景煦指定,受让宋继胜2.90%股份,受让股份于2020年12月办理工商登记。

    2、乐田咨询企业名称杭州乐田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J2X2K56法定代表人南燕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9日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87出资额100万元人民币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振兴东路9号A110股权结构南燕持股55%、王金广持股4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乐田咨询为王金广及其配偶南燕共同投资成立的公司,其在2020年11月王金广解除与宋继胜的股份代持关系时,经王金广指定,受让宋继胜2.90%股份,受让股份于2020年12月办理工商登记。

    2021年5月,王金广将其关联的本松新材股份对外转让,包括乐田咨询持有本松新材股份,王金广退出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其认为目前的IPO审核比较严格,能否上市存在较强的不确定性,并且其所持有股份在材料申报至上市流通的锁定期较长,投资回收期比预期要久;二是,王金广自2012年从正泰电器离职后,于2013年参与成立了全普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虽后因公司经营不善退出投资,但仍保有自己创业的想法。

    其在退出本松新材的同时期创立了芜湖创塑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三是,市场上改性工程塑料行业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普遍较低,行业龙头金发科技在商谈股份转让时市盈率仅为13倍。

    而此次外部股东以及员工拟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较高,为9.20元/股(按照本松新材2020年净利润计算为10.34倍;按照2021年上半年的净利润折算为全年数估算,回购市盈率为19.17倍),符合其心理预期。

    3、张少波张少波,男,43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与其父亲张道才、兄长张亚波为上市公司三花智控(SZ002050)的实际控制人。

    2001年1月至2003年7月,任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3年7月至今,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1月至今,任三花房地产集团、浙江三花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7月至今,任杭州三花国际大厦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浙江三花智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苏州隽永苏州隽永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88司。

    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蕉城上汽在2020年5月通过增资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

    苏州隽永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七、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基本情况”之“(三)其他私募基金股东”之“4、苏州隽永”。

    5、南通嘉盛(申报前12个月增持发行人,为原股东)南通嘉盛在2020年5月通过增资方式持股发行人。

    2021年5月,南通嘉盛以9.2元/股的价格受让了菁英咨询持有发行人的56万股股份。

    本次转让的原因为菁英咨询股东基于投资风险和现有退出的可观收益考虑,一致决定退出;原股东南通嘉盛认可本松新材的业务发展,遂增持发行人。

    南通嘉盛的详细情况参见本节之“七、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基本情况”之“(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之“3、南通嘉乐、南通嘉盛和丁冀平”。

    6、至勤钰美(申报前12个月增持发行人,为原股东)2021年5月,王金广因个人发展考虑,决定将其控制的本松新材股份全部对外转让,受让方包括发行人部分员工。

    同月,王煜婷、至勤憬美和至勤钰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至勤憬美将其持有本松新材的44万股以9.2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至勤钰美,王煜婷为该部分股份对应的至勤憬美份额的持有人,后庞林芳、郑晓等11名员工在2021年6月通过增资至勤钰美的方式,成为前述44万股对应份额的实际受让人。

    前述11名员工具体受让情况如下:序号合伙人名称对应发行人股份(万股)对应发行人股价(元/股)增资金额(万元)产生原因入股时任职岗位入股时间1郑晓109.2092.00员工入股采购负责人2021.6.42廖军59.2046.00员工入股营销人员2021.6.43庞林芳69.2055.20员工入股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2021.6.44董保平59.2046.00员工入股研发人员2021.6.45王莎莎59.2046.00员工入股财务人员2021.6.4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89序号合伙人名称对应发行人股份(万股)对应发行人股价(元/股)增资金额(万元)产生原因入股时任职岗位入股时间6廖林峰29.2018.40员工入股营销人员2021.6.47陈炳奎29.2018.40员工入股研发人员2021.6.48姚红英29.2018.40员工入股人事人员2021.6.49叶巍29.2018.40员工入股研发人员2021.6.410马祥曦39.2027.60员工入股研发人员2021.6.411徐高飞29.2018.40员工入股营销人员2021.6.4合计44/404.80///7、参照新股东核查的股东情况2021年6月,至勤憬美平台中,王高崇、郑仁柳、王煜婷将其持有的剩余合伙份额转让给与罗文钜、张光辉、邱祥周等27名公司员工(包括4名原至勤憬美合伙人、23名新增至勤憬美合伙人),对应159万股本松新材股份,转让价格为9.2元/股。

    (1)4名原至勤憬美合伙人受让情况序号合伙人名称对应发行人股份(万股)对应发行人股价(元/股)增资金额(万元)产生原因入股时任职岗位入股时间1邱祥周329.20294.40员工入股营销人员2021.6.42张光辉269.20239.20员工入股董事、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2021.6.43罗文钜229.20202.40员工入股副总经理、营销人员2021.6.44刘利鋆159.20138.00员工入股董事、副总经理2021.6.4合计95/874.00///(2)23名至勤憬美新增合伙人受让情况序号合伙人名称对应发行人股份(万股)对应发行人股价(元/股)增资金额(万元)产生原因入股时任职岗位入股时间1何应能89.2073.60员工入股设备管理人员2021.6.42喻兵兵69.2055.20员工入股营销人员2021.6.43胡佳韩69.2055.20员工入股营销人员2021.6.44朱梅燕69.2055.20员工入股营销人员2021.6.4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90序号合伙人名称对应发行人股份(万股)对应发行人股价(元/股)增资金额(万元)产生原因入股时任职岗位入股时间5方丽69.2055.20员工入股行政人员,人事人员2021.6.46高强39.2027.60员工入股工艺人员2021.6.47陈锦铃29.2018.40员工入股研发人员2021.6.48刘学干29.2018.40员工入股研发人员2021.6.49詹金魁29.2018.40员工入股品保人员2021.6.410曹政29.2018.40员工入股品保人员2021.6.411吕永鹏29.2018.40员工入股研发人员2021.6.412朱强29.2018.40员工入股研发人员2021.6.413杨加军29.2018.40员工入股设备管理人员2021.6.414叶可辉29.2018.40员工入股研发人员2021.6.415杜芳丽29.2018.40员工入股行政人员2021.6.416刘兵权29.2018.40员工入股营销人员2021.6.417刘忠29.2018.40员工入股行政人员2021.6.418谢宇杰1.59.2013.80员工入股营销人员2021.6.419许晓波1.59.2013.80员工入股营销人员2021.6.420周志阳19.209.20员工入股研发人员2021.6.421刘奇龙19.209.20员工入股工艺人员2021.6.422屈鑫19.209.20员工入股研发人员2021.6.423颜天麒19.209.20员工入股品保人员2021.6.4合计64/588.80///注:1、方丽认购分配给其6万股公司股份后,因资金有限仅实际受让2万股,剩余的4万股由公司前员工合伙人宋芳义及新员工合伙人任晓东以9.20元/股的价格各认购2万股;2、刘忠在本次认购2万股后,因离职,周永松已于2021年10月将其份额回购。

    公司申报前12个月内新增的股东苏州隽永与原股东蕉城上汽的基金管理人同为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且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原股东尚颀投资的基金管理人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由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0%。

    同时,公司申报前12个月内通过受让股权方式取得股份的原股东南通嘉盛与南通嘉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均为南通嘉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同受公司董事丁冀平控制。

    申报前12个月内通过受让股权取得股份的原股东至勤钰美与至勤憬美、至勤和美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周永松控制,另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91级管理人员持有至勤憬美、至勤钰美份额。

    除此之外,公司申报前12个月内取得股份的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申报前12个月内取得股份的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关联关系1周永松31.75%1、周永松担任至勤憬美、至勤钰美、至勤和美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其持有至勤憬美、至勤钰美、至勤和美的份额分别为12.23%、31.67%和8.54%的表决权;2、刘梅红系周永松之配偶,根据刘梅红与周永松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刘梅红在2021年6月28日至公司上市之日后满5年期间,将其所持前述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股东大会召集、出席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委托给周永松;3、吴素贞系周永松之姨妈;4、陈国平系周永松之表弟。

    2至勤憬美14.58%3至勤钰美5.26%4至勤和美1.40%5刘梅红3.93%6吴素贞0.52%7陈国平0.36%8虞秋婵5.79%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9容腾创投4.59%蕉城上汽持有容腾创投1.25%出资额10尚颀投资3.67%尚颀投资、蕉城上汽、苏州隽永的关系详见本表后附关联关系结构图注11蕉城上汽3.67%12苏州隽永1.27%13南通嘉乐3.34%南通嘉乐和南通嘉盛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均为南通嘉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丁冀平持有南通嘉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南通嘉乐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91%股权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同时丁冀平直接持有南通嘉盛1.33%的出资额14南通嘉盛2.48%15丁冀平0.09%16中航凯晟2.75%中航凯晟和南山中航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均为中航南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17南山中航0.92%18盛瓴咨询2.90%盛瓴咨询之股东郑景煦、胡丹玲系夫妻关系;至勤憬美之合伙人郑君宁、包雪娥、郑璐璐分别为郑景煦之父亲、母亲和女儿19张少波2.90%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20宋继胜1.45%宋继胜系宋海燕之兄长;宋继胜、宋海燕分别持有至勤憬美4.97%和0.93%出资额21宋海燕0.14%22陈慧新1.45%持有至勤憬美9.93%出资额23邱祥周1.27%持有至勤憬美10.67%出资额24张光辉0.54%持有至勤憬美6.06%出资额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92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关联关系25曾海泉0.36%持有至勤憬美2.48%出资额;曾海泉之连襟廖林峰持有至勤钰美2.49%出资额26倪代邦0.36%持有至勤憬美2.48%出资额27吴祥敏0.36%持有至勤憬美2.48%出资额28丁广军0.36%持有至勤憬美2.48%出资额;丁广军之配偶范丽萍持有至勤和美2.82%出资额;29罗文钜0.36%持有至勤憬美5.36%出资额30刘利鋆0.36%持有至勤憬美3.83%出资额;刘利鋆之配偶马洁持有至勤钰美1%出资额31郑凤眉0.27%持有至勤憬美1.86%出资额32宋芳义0.18%持有至勤憬美1.42%出资额33文学丰0.18%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34胡岸军0.18%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蕉城上汽、尚颀投资及苏州隽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根据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说明,其仅在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相应权益,无法实际控制前述主体。

    此外,间接股东中,至勤钰美之合伙人高芳系至勤和美合伙人高健之堂弟。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93(七)本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发行人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八)本次发行前涉及的对赌协议情况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周永松曾与虞秋婵、南通嘉乐、余杭经开等5批投资者(11名投资人)签署了对赌协议,截至2022年8月底,所有对赌协议已全部终止,不存在其他特殊安排或附恢复效力的条款,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此外,在前述周永松与南通嘉盛、丁冀平等7名投资者签署的对赌协议中,约定的反稀释条款曾将发行人作为义务承担方,后续补充协议中已约定该条款已自始无效。

    前述对赌协议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不利影响。

    对赌条款的签署及解除(终止)的简要过程如下:序号对赌协议签订方特殊条款签署时间特殊条款主要内容发行人是否为当事人终止协议签署时间协议终止情况实际控制人投资者1周永松陈庆堂(虞秋婵配偶)2016.05.16股份回购、投资回报等否2021.04.30已自始无效(终止协议由股东虞秋婵及其配偶陈庆堂共同签署)2周永松余杭经开2018.02.08股份回购等否2019.09.23已履行完毕3周永松南通嘉乐2019.10.25业绩承诺、反稀释条款、临时终止条款等否2021.02/2022.082021年2月,将涉及发行人作为当事人的反稀释条款终止,自始无效;2022年8月确认所有与实际控制人的对赌特殊条款自始无效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恢复效力4周永松南通嘉盛2020.03.27以业绩承诺、IPO申报时点为条件股份回购条款、反稀释条款反稀释条款曾将发行人作为当事人,该条款已于2021年2月彻底终止,自始无效周永松丁冀平周永松容腾创投周永松尚颀投资周永松蕉城上汽周永松中航凯晟周永松南山中航5周永松苏州隽永2021.05.19以发行上市、业绩承诺为条件的回购条款否2021.05.29已自始无效,不存在其他特殊安排或附恢复效力的条款投资者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签署的前述特殊条款不存在争议或纠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13条规定的条件。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员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94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200人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直接股东34人,其中自然人股东22人,公司法人股东1名,合伙企业股东11名,经穿透至最终自然人、备案私募基金等后,不存在股东超过200人的情况。

    发行人也不存在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员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的情况。

    (十)发行人股份代持情况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曾存在股份代持,其一是周永松、宋继胜、王金广和郑景煦四位创始人的股权代持;其二是公司早期参与持股的员工陆续入股但未马上办理工商手续,2016年员工入股计划告一段落后才集中一次办理过户,这期间也认定为股份代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份代持已依法解除完毕,其中员工入股的股份代持在2016年办理工商登记时解除;周永松、宋继胜、王金广和郑景煦四位创始人的股权代持在2020年12月解除。

    发行人代持解除过程中代持人与被代持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发行人历史股权代持的形成原因及背景(1)周永松、宋继胜、王金广和郑景煦四位创始人的股权代持本松有限设立时存在隐名股东情形。

    公司的实际股东分别为周永松、宋继胜、王金广和郑景煦。

    当时公司股东采用隐名方式出资入股主要系周永松和宋继胜与客户打交道一直都是改性工程塑料的经销商角色,而王金广和郑景煦都有全职工作,一方面希望降低以前的合作者、现在的竞争对手对新公司进入生产领域的关注度,减少业务开展的阻力,另一方面也希望避免王金广和郑景煦的工作岗位受到影响,4名隐名股东委托其亲属作为本松有限的显名股东,其中陈国平为周永松表弟,曾焕荣为宋继胜妹夫,王秀丽为王金广妹妹,杨辉为郑景煦配偶。

    (2)员工持股的股份代持公司在2009年至2016年存在员工持股登记在陈国平、宋继胜名下,员工隐名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当时员工持股存在代持的原因如下:一是,当时公司规模较小,员工对持股带来的好处存在疑虑,希望有风险时能退出,为方便员工退出,降低员工持股风险,公司股权登记办理的较晚;二是,作为小公司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95股份吸引力小,整个员工持股推进慢,到2016年才确定15名员工,公司为避免频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在人员确定后于2016年集中办理员工股权登记。

    2、代持的演变情况(1)周永松、宋继胜、王金广和郑景煦4人的股份代持周永松、宋继胜、王金广和郑景煦4人股份代持的形成过程及解除分为以下四个阶段:1、2009年4月发行人成立时,四名创始股东各出资25%,由各自亲属代持。

    根据四名股东签署的《公司运营章程》,自2009年11月起实际持股比例调整为周永松30%,另3名股东各20%,另10%作为“公共股”,未来转让给骨干员工。

    2、2011年12月,在业务初具规模后,为便于合同签署、银行贷款办理等,外部代持人将股份转让给实际负责公司经营的周永松和宋继胜,外部代持人(除代持“公共股”的陈国平)退出,王金广和郑景煦的股份转由周永松和宋继胜代持(各代持10%),10%的公共股继续由陈国平代持(2016年7月办理转让给15名员工的工商登记)。

    2012年10月,4名股东将2009年至2012年期间对发行人的借款2,000万元转成公司股份,公司股本增至3000万元,四人持股比例和代持关系不变。

    3、2015年11月,王金广和郑景煦分别向周永松转让6%股份,转让后王金广和郑景煦各持有发行人14%股份(420万股),其中周永松代持10%(300万股),宋继胜代持4%(120万股)。

    4、2016年11月,引进外部投资者南通嘉乐,原股东也按原持股比例参与增资,王金广、郑景煦分别认购35万股;2018年8月,发行人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经过增资和转增,王金广和郑景煦分别持有发行人773.50万股,其中552.50万股由周永松代持,221.00万股由宋继胜代持。

    此后至代持还原前,王金广、郑景煦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未发生变化。

    2020年9月,周永松与王金广、郑景煦签署代持还原协议,代持王金广、郑景煦的股份,300万股还原给王金广和郑景煦指定的近亲属,剩余的252.50万股由周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96永松收购以进一步巩固控股权,并于2020年12月完成工商登记。

    2020年12月,宋继胜代持王金广、郑景煦各221万股分别还原给王金广、郑景煦控制的企业。

    以下为王金广和郑景煦股份代持的演变过程,包括股份代持的形成以及解除:时间事由实际股东代持股东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出资/转让价格2009年4月本松有限设立,代持形成周永松陈国平250.0025.00%1元/注册资本宋继胜曾焕荣250.0025.00%王金广王秀丽250.0025.00%郑景煦杨辉250.0025.00%2009年11月股东一致同意调整股权比例周永松陈国平、曾焕荣、王秀丽、杨辉300.0030.00%-宋继胜200.0020.00%王金广200.0020.00%郑景煦200.0020.00%公共股100.0010.00%2011年12月周永松、宋继胜代持还原并调整王、郑股份代持王金广周永松100.0010.00%-宋继胜100.0010.00%郑景煦周永松100.0010.00%宋继胜100.0010.00%公共股陈国平100.0010.00%2012年10月、11月债转股增资至3,000万元,新增出资额登记于债权形成期间的公司名义股东王秀丽、曾焕荣名下,11月转让给周、宋,四名股东的实际股权结构和代持安排未发生变化王金广周永松300.0010.00%-宋继胜300.0010.00%郑景煦周永松300.0010.00%宋继胜300.0010.00%公共股陈国平300.0010.00%2016年7月2015年王金广、郑景煦分别向周永松转让其持有的6%股权,工商登记于2016年7月办理王金广周永松300.0010.00%3.89元/注册资本宋继胜120.004.00%郑景煦周永松300.0010.00%宋继胜120.004.00%陈国平代持的10%的“公共股”被认购完毕(2009年至2016年)周永松及核心员工——300.0010.00%按照公司估值以及其对公司的贡献确定2016年11月引入外部投资者,原股东参与增资王金广周永松325.009.56%8元/股宋继胜130.003.82%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97时间事由实际股东代持股东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出资/转让价格郑景煦周永松325.009.56%宋继胜130.003.82%2018年8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王金广周永松552.508.97%-宋继胜221.003.59%郑景煦周永松552.508.97%宋继胜221.003.59%2020年4月发行人经多次引进外部投资人后股本增至7,629.5万股,王、郑持股比例被稀释王金广周永松552.507.24%-宋继胜221.002.90%郑景煦周永松552.507.24%宋继胜221.002.90%2020年9月签署协议,12月办理工商手续代持规范。

    周永松受让王金广、郑景煦各252.50万股,剩余部分还原给王金广、郑景煦指定的近亲属周永松-——505.506.63%7.14元/股王高崇——70.000.92%-郑仁柳50.000.66%王煜婷180.002.36%郑君宁——80.001.05%包雪娥140.001.83%郑璐璐80.001.05%2020年12月宋继胜代王金广、郑景煦持有的股份还原给两人控制的企业乐田咨询——221.002.90%-盛瓴咨询——221.002.90%-(2)员工持股的股份代持公司员工持股的股份代持形成于2009年至2016年期间,主要集中于2013年至2015年,在此期间登记在显名股东陈国平、宋继胜名下。

    2016年7月相关员工通过直接受让宋继胜、陈国平股权的形式,以及通过至勤憬美受让(间接持股)宋继胜股权的方式,成为公司的显名股东。

    3、代持的解除过程(1)周永松、宋继胜、王金广和郑景煦4人的股份代持根据前述王金广和郑景煦股份代持的演变过程,至2020年股份代持还原之前,王金广和郑景煦分别实际持有发行人10.14%股份,均同时通过周永松和宋继胜代为持有,其中7.24%股份委托周永松代持,2.90%的股份委托宋继胜代为持有。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98具体代持解除过程参见本节之“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6、2020年12月,股份公司新三板摘牌后第三次股份转让(代持股份清理)”。

    公司代持解决过程中签署了相关协议,办理了工商登记,回购部分由实际控制人按照市场价格收购,被代持人的利益未受影响,剩余代持股份均已还原给被代持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代持解决过程合法合规。

    (2)2009年至2016年员工持股的股份代持员工被代持股份于2016年7月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以员工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和通过至勤憬美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方式进行持股登记。

    4、代持解决过程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截至2020年12月,发行人的股权代持已全部清理完毕。

    2009年4月至2020年12月,发行人股份代持解除过程中,代持人和被代持人之间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

    (十一)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过程中的瑕疵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中曾有一次股权变动存在瑕疵。

    2010年5月10日,公司工商登记股东杨辉去世。

    杨辉为郑景煦配偶,其名下股份系替郑景煦代持。

    杨辉去世后,该部分股权转由宋继胜名义代持,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由郑景煦代为办理。

    前述瑕疵未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发行人其他股东对此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十二)发行人股权纠纷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郑景煦通过控制的盛瓴咨询持有发行人2.90%股份(对应本松新材221万股股份)。

    同时,郑景煦父亲郑君宁、母亲包雪娥、女儿郑璐璐三人通过至勤憬美间接持有发行人3.93%股份(对应本松新材300万股股份)。

    报告期内,郑景煦关联的股权存在离婚财产纠纷和遗产继承纠纷。

    1、胡影与郑景煦之间婚姻财产纠纷的诉讼及进展2020年1月,郑景煦前妻胡影向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进一步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

    2021年6月,胡影向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变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99更诉讼请求,增加了要求分割的财产,包括郑景煦在婚姻存续期间所持本松新材股份的增值和分红收益,以及送转、增持增加的股份353.50万股。

    2022年4月29日,乐清市人民法院就胡影与郑景煦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出具【(2021)浙0382民初5196号】《民事判决书》,认为被告郑景煦未参与本松新材的经营、管理,其所有的本松新材股份在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收益为公司所涉市场行情变动引起,应定性为自然增值,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要求分割被告涉及本松新材股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判令被告郑景煦向原告胡影支付172.85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2年5月12日,郑景煦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判决撤销前述【(2021)浙0382民初5196号】《民事判决书》关于“判令被告郑景煦向原告胡影支付172.85万元”的判决,改判驳回上诉人胡影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2年5月13日,胡影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前述【(2021)浙0382民初519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胡影的诉讼请求,包括要求分割郑景煦在婚姻存续期间转让本松新材6%股权的转让款、期间的分红收益以及增持的股份243.25万股。

    2022年8月29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郑景煦、胡影的上诉一并下达【(2022)浙03民终3885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2、周福兰、郑璐璐、郑熹与郑景煦、胡影法定继承纠纷的诉讼及进展郑景煦配偶杨辉于2010年去世,当时未进行遗产分配。

    2021年9月24日,郑景煦的女儿郑璐璐、儿子郑熹以及杨辉的母亲周福兰在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向郑景煦和胡影提起诉讼,认为二被告正在争讼的所谓婚内共同财产,有大量属于未分配给三原告的杨辉遗产,三名原告请求对这些遗产进行分配,两名被告承担偿还责任。

    这些争议的财产中包括了郑景煦关联的本松新材股权。

    2022年4月8日,乐清市人民法院就原告周福兰、郑璐璐、郑熹与被告郑景煦、胡影法定继承纠纷案下达【(2021)浙0382民初9352号】《民事判决书》,认为虽然被告郑景煦关联的本松新材股份应当认定为其与原告杨辉的夫妻共同财产,但该部分股份现已登记在至勤憬美、盛瓴咨询名下,涉及到本松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00新材及其他股东权利,并且郑璐璐已实际分得了部分本松公司股权,不宜就案外人及案外公司持有的本松公司股权直接确认归杨辉继承人所有;判令被告郑景煦向原告周福兰、郑璐璐、郑熹分别支付遗产分配款175.79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2年4月21日,胡影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前述【(2021)浙0382民初9352号】民事判决,改判驳回上诉人周福兰、郑璐璐、郑熹在一审中的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

    2022年5月18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18日下达【(2022)浙03民终3554号】《民事裁定书》:因上诉人胡影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郑景煦为发行人的间接股东,不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其亦未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任何职务,郑景煦之诉讼系其家庭内部财产分割事项所导致。

    同时,法院就郑景煦所涉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法定继承纠纷案均已判决,且判决均为已生效判决,判决结果不涉及发行人股份的分配。

    上述诉讼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1、董事会成员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人。

    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的董事基本情况如下:序号姓名公司职务本届任期提名人1周永松董事长、总经理2022.9.14-2025.9.13董事会2刘利鋆董事、副总经理2022.9.14-2025.9.13董事会3张光辉董事、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2022.9.14-2025.9.13董事会4曾海泉董事2022.9.14-2025.9.13董事会5罗文钜董事、副总经理2022.9.14-2025.9.13董事会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01序号姓名公司职务本届任期提名人6丁冀平董事2022.9.14-2025.9.13董事会7刘榕独立董事2022.9.14-2025.9.13董事会8益小苏独立董事2022.9.14-2025.9.13董事会9葛懿独立董事2022.9.14-2025.9.13董事会公司董事简历如下:(1)周永松,简历详见本节之“七、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2)刘利鋆,男,36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郑州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本科学历。

    2009年8月至2011年4月,任本松有限销售部客户经理;2011年5月至2013年6月,任本松有限研发中心产品开发技术员;2013年7月至2016年10月,任本松有限研发中心产品开发部部长;2016年10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研发中心产品开发部部长;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生产部负责人;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3)张光辉(曾用名陈光辉),男,4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加工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4月至2009年4月,任浙江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部职员;2009年5月至2016年10月,历任本松有限研发部技术主管、研发部部长、研发中心副总监;2016年10月至2019年1月,历任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监、总经理助理、研发中心总监;2019年2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研发总监、首席技术官,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研发总监、总工程师;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4)曾海泉,男,45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1999年6月至2009年4月,任合兴集团有限公司客户经理;2009年5月至2016年10月历任本松有限营销部客户经理、营销部应用开发课组长、营销部部长;2016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公司营销中心创新市场营销部部长;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营销部汽车及传动事业部大客户总监;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营销部华北/东北营销分部、西南营销分布区域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5)罗文钜,男,34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工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02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历。

    2010年7月至2016年10月,历任本松有限营业部客户经理、营销中心电子电器营销部助理部长;2016年10月至2019年1月,历任公司电子电器营销部助理部长、总监助理、营销部副总监兼电子电器事业部总监助理;2016年10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2月至今,历任公司营销部副总监兼电子电器事业部总监、营销部总监;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时2022年9月至今担任担任公司董事。

    (6)丁冀平,男,个人简历详见本节之“七、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基本情况”之“(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之“3、南通嘉乐、南通嘉盛和丁冀平”之“(3)丁冀平”。

    (7)刘榕,男,73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1968年10月至1990年4月,历任上海华丰钢铁厂财务科副科长、科长;1990年4月至2004年3月,历任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财务部(资产经营部)经理助理、副经理;2004年3月至2004年12月,任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财务部副总会计师兼资产经营部经理;2004年12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会计师、执行总监;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联明股份(603006)、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纳恩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精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声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益小苏,男,6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德国Paderborn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

    1970年3月至1973年9月,任航空工业部南京511厂工人;1982年10月至1986年10月,任德国Paderborn大学机械系科研工程师;1986年10月至1998年10月,任浙江大学材料系、高分子系副主任;1998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任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科技委主任;2012年1月至2017年10月,任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科技委科技委首席科学家;2017年11月至今,任宁波诺丁汉大学理工学院LDS讲席教授;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北京美格美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波霓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经理兼董事。

    (9)葛懿,男,62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北省广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03播电视大学机械制造专业,大专学历,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1981年7月至2004年11月,历任国营汉丹电器厂技术员、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厂长、厂长等职务;2004年12月至2021年2月,历任湖北汉丹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13年8月至2021年7月,任深圳高德财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5年8月至今,担任湖北庆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5年11月至2022年6月担任北京诚明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3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

    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序号姓名公司职务本届任期提名人1庞林芳监事会主席2022.9.14-2025.9.13监事会2张玉兰监事2022.9.14-2025.9.13监事会3赵博职工监事2022.9.14-2025.9.13职工代表大会(1)庞林芳,女,34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英语专业,本科学历。

    2012年6月至2013年2月,任杭州顾得工艺品有限公司销售部内外贸业务员;2013年3月至2016年10月,任本松有限总经理助理;2016年10月至2020年1月,历任公司经理室助理、办公室副主任兼行政副经理;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经理室办公室副主任;2016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兼任杭州力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张玉兰,女,46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绵阳工业学校企业管理专业,中专学历。

    1997年8月至1999年1月,任四川省川北化肥总厂职员;1999年2月至2002年1月,任台达电子(东莞)有限公司品保科质检员;2002年2月至2009年10月,历任杭州森美线缆制造有限公司品保科质检员、部门主管;2009年10月至2016年10月,历任本松有限生产管理部生产计划员、生管与物控组组长、PMC科科长、生产管理部副部长兼PMC科主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04管;2016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公司生产管理部副部长兼PMC科主管;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生产部部长助理,2016年10月至今,任本松新材监事;兼任上海恒广工贸有限公司监事。

    (3)赵博,女,27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

    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任修正药业集团长春高新制药有限公司人力行政部人事文员;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任吉林省东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力行政部人事专员;2018年6月至2018年10月,自由职业;2018年11月至2020年10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培训岗;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营销部经销发展岗业务员;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序号姓名公司职务本届任期1周永松董事长、总经理2022.9.14-2025.9.132刘利鋆董事、副总经理2022.9.14-2025.9.133张光辉董事、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2022.9.14-2025.9.134罗文钜董事、副总经理2022.9.14-2025.9.135吴祥敏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2022.9.14-2025.9.13(1)周永松,简历详见本节之“七、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2)刘利鋆,简历详见本节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1、董事会成员”。

    (3)张光辉,简历详见本节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1、董事会成员”。

    (4)罗文钜,简历详见本节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05“1、董事会成员”。

    (5)吴祥敏,女,3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北工业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2005年7月至2008年3月,任春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会计;2008年3月至2009年10月,任浙江华美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审计部内审专员;2009年10月至2016年10月,历任本松有限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部部长;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4、其他核心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4名,具体如下:序号姓名公司职务1张光辉董事、总工程师2丁广军研发中心总监助理、产品开发经理3董保平研发中心副总监、新生活事业部副总监4苏良瑶结构与成型技术支持部经理(1)张光辉,简历详见本节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1、董事会成员”。

    (2)丁广军,男,37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8年7月到2009年4月,任乐清市博力曼特种工程塑料有限公司职员;2009年4月至2016年10月,任本松有限研发中心产品组组长、产品开发经理;2016年10月2020年9月,任公司研发中心产品组组长、产品开发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监助理、产品开发经理。

    (3)董保平,男,36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南大学应用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7月至2017年9月,任本松有限研发技术员;2017年9月至2021年9月,任公司研发中心产品组长、新生活事业部部长助理,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监、新生活事业部副总监。

    (4)苏良瑶,男,34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06学化工工程机械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位;2015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中心结构设计与分析岗工程师、结构与成型技术支持部部长助理、副经理、经理。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兼职情况如下:姓名本公司职务兼职单位所任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周永松董事长、总经理至勤憬美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股东至勤钰美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股东至勤和美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股东松荫庐文化监事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丁冀平董事南通嘉乐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南通嘉乐和南通嘉盛之基金管理人南通嘉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户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南通嘉乐和南通嘉盛之基金管理人南通嘉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人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无上海发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无江苏嘉好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无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无深圳市龙星辰电源有限公司董事无江苏和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无江苏东抗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无刘榕独立董事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上海精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上海声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上海纳恩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扬州东升汽车零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无益小苏独立董事宁波诺丁汉大学理工学院LDS讲席教授无北京美格美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无宁波霓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经理,董事无葛懿独立董事湖北庆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无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07姓名本公司职务兼职单位所任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庞林芳监事会主席杭州力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无张玉兰监事上海恒广工贸有限公司监事无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兼职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均不存在亲属关系。

    (四)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外部董事王旭、丁冀平及全体独立董事外,公司与在公司任职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

    公司还与周永松、刘利鋆、张光辉、曾海泉、罗文钜、吴祥敏、丁广军、董保平、苏良瑶签署了竞业限制协议。

    除此之外,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与发行人签订其他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合同、协议履行情况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1、董事变动情况期间董事会成员2019.1-2019.12周永松、张光辉、曾海泉、王旭、宋继胜、肖勇、徐锋2020.1-2020.6周永松、张光辉、曾海泉、王旭、徐锋2020.6-2021.9周永松、张光辉、曾海泉、王旭、刘利鋆、丁冀平、刘榕、益小苏、王刚2021.9至2022.9周永松、张光辉、曾海泉、王旭、刘利鋆、丁冀平、刘榕、益小苏、葛懿2022.9至今周永松、张光辉、曾海泉、刘利鋆、罗文钜、丁冀平、刘榕、益小苏、葛懿报告期初,公司董事会成员为周永松、张光辉、曾海泉、王旭、宋继胜、肖勇、徐锋。

    2019年12月,宋继胜、肖勇辞去董事职务,2020年6月,徐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08辞去董事职务。

    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增选刘利鋆、丁冀平为公司董事,增选刘榕、益小苏、王刚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1年9月,王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葛懿为独立董事。

    2022年9月董事换届选举时,王旭届满离任,罗文钜当选公司董事,其余人员未变。

    除上述情况外,最近两年公司不存在其他董事的变动情况。

    丁冀平与徐锋均由股东南通嘉乐、南通嘉盛委派,2020年6月由丁冀平接替徐锋担任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王刚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永松向其担任高管的老板电器的控股股东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2,000万元,为避免独立性受到影响,于2021年9月离任。

    除独立董事外,公司增选的其他董事刘利鋆、罗文钜系内部培养,长期任职于公司。

    公司董事的以上变动基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董事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监事变动情况期间监事会成员2019.1-2020.5罗文钜、庞林芳、张玉兰2020.5-2020.6罗文钜、赵博、张玉兰2020.6至今庞林芳、张玉兰、赵博报告期初,公司监事会成员为罗文钜、庞林芳和张玉兰,其中罗文钜为监事会主席,庞林芳为职工代表监事。

    2020年5月29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重新选举赵博为职工代表监事。

    2020年6月,罗文钜因工作安排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庞林芳为监事。

    除上述情况外,最近两年公司不存在其他监事的变动情况。

    公司最近两年监事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09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期间高级管理人员2019.1-2019.10周永松、肖勇、吴祥敏2019.10-2020.5周永松、吴祥敏2020.5至今周永松、吴祥敏、刘利鋆、罗文钜、张光辉报告期初,周永松为公司总经理,肖勇为公司副总经理,吴祥敏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因董事会换届,2019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周永松为董事长、吴祥敏为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增选刘利鋆、罗文钜为公司副总经理,增选张光辉为公司总工程师。

    除上述情况外,最近两年公司不存在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增选的高级管理人员刘利鋆、罗文钜、张光辉均来自公司内部培养,以上变动基于公司优化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考虑,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4、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2019年初,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研发发展需要,将核心技术人员确定为张光辉、丁广军、傅李丹、董保平。

    2020年3月,傅李丹离职,2020年11月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新增苏良瑶为核心技术人员。

    此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公司最近两年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不利变化。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直接投资情况如下:姓名公司职务被投资企业名称被投资企业与本公司关系出资额(万元)持股/权益比例周永松董事长、总经理至勤憬美公司股东246.2912.23%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10姓名公司职务被投资企业名称被投资企业与本公司关系出资额(万元)持股/权益比例至勤钰美公司股东617.2231.67%至勤和美公司股东44.238.54%松荫庐文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120.0060.00%刘利鋆董事、副总经理至勤憬美公司股东77.153.83%张光辉董事、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至勤憬美公司股东122.066.06%曾海泉董事至勤憬美公司股东50.002.48%罗文钜董事、副总经理至勤憬美公司股东107.925.36%丁冀平董事南通嘉乐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南通嘉乐和南通嘉盛之基金管理人南通嘉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445.0091.00%深圳市龙星辰电源有限公司无4.170.44%南通嘉鑫瑞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600.003.31%武汉宏韧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无18.600.30%南通嘉盛公司股东200.001.33%益小苏独立董事北京艾克天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60.004.44%葛懿独立董事湖北庆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无52014.09%庞林芳监事会主席至勤钰美公司股东82.624.24%杭州力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无99.9099.90%张玉兰监事至勤和美公司股东36.457.04%上海恒广工贸有限公司无1.001.00%吴祥敏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至勤憬美公司股东50.002.48%丁广军核心技术人员至勤憬美公司股东50.002.48%董保平核心技术人员至勤钰美公司股东63.183.24%苏良瑶核心技术人员至勤钰美公司股东53.462.7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主要对外投资与发行人不存在利益冲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11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1、直接持股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在发行人任职或亲属关系直接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1周永松董事长、总经理2,422.5031.75%刘梅红周永松之配偶300.003.93%吴素贞周永松之姨妈40.000.52%陈国平周永松之表兄弟27.630.36%2张光辉董事、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41.440.54%3刘利鋆董事、副总经理27.610.36%4曾海泉董事27.630.36%5罗文钜董事、副总经理27.610.36%6丁冀平董事7.000.09%7吴祥敏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27.620.36%合计2,949.0438.65%2、间接持股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在发行人任职或亲属关系持股平台持股平台持股发行人股份比例该股东在持股平台中的出资比例1周永松董事长、总经理至勤憬美14.58%12.23%周永松董事长、总经理至勤钰美5.26%31.67%周永松董事长、总经理至勤和美1.40%8.54%2张光辉董事、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至勤憬美14.58%6.06%3刘利鋆董事、副总经理至勤憬美14.58%3.83%马洁董事、副总经理刘利鋆之配偶至勤钰美5.26%1.00%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12序号股东名称在发行人任职或亲属关系持股平台持股平台持股发行人股份比例该股东在持股平台中的出资比例4曾海泉董事至勤憬美14.58%2.48%5罗文钜董事、副总经理至勤憬美14.58%5.36%6吴祥敏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至勤憬美14.58%2.48%7庞林芳监事会主席至勤钰美5.26%4.24%8张玉兰监事至勤和美1.40%7.04%9丁广军核心技术人员至勤憬美14.58%2.48%范丽萍核心技术人员丁广军之配偶至勤和美1.40%2.82%10董保平核心技术人员至勤钰美5.26%3.24%11苏良瑶核心技术人员至勤钰美5.26%2.74%除上表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丁冀平通过南通嘉乐和南通嘉盛分别间接控制公司3.34%、2.48%股份。

    南通嘉乐和南通嘉盛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均为南通嘉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丁冀平持有南通嘉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南通嘉乐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91%股权,同时丁冀平直接持有南通嘉盛1.33%的出资额。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3、持有股份的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安排1、薪酬构成、确定依据及所履行的程序(1)薪酬构成公司董事丁冀平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自被选聘后开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除此之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为公司员工,其薪酬由每月薪金、年终奖等构成,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确定依据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13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参照其他同区域已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定。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每月薪金根据不同岗位需求,同时考虑学历、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年终奖根据个人绩效及公司经营状况确定。

    (3)履行的程序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履行内部考核程序确定。

    2、薪酬总额占发行人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总额及占当年利润总额的比重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薪酬总额233.18510.26529.90440.7利润总额3,046.124,692.187,690.676,222.37占比7.65%10.87%6.89%7.08%3、最近一年领取薪酬情况2021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序号姓名任职2021年度税前薪酬(万元)是否从公司领薪是否从关联企业领取薪酬1周永松董事长、总经理65.86是否2张光辉董事、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41.39是否3刘利鋆董事、副总经理48.25是否4曾海泉董事32.32是否5罗文钜董事、副总经理59.86是否6丁冀平董事-否否7刘榕独立董事8.00是否8益小苏独立董事8.00是否9葛懿独立董事2.00是否10庞林芳监事会主席28.66是否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14序号姓名任职2021年度税前薪酬(万元)是否从公司领薪是否从关联企业领取薪酬11张玉兰监事21.18是否12赵博职工监事18.38是否13吴祥敏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47.32是否14丁广军核心技术人员35.76是否15董保平核心技术人员42.20是否16苏良瑶核心技术人员45.08是否合计-504.26注:1、税前薪酬/津贴包含公司缴纳社保、公积金部分;2、葛懿于2021年9月新当选为独立董事,当选后开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3、独立董事王刚于2021年9月离职,2021年公司薪酬/津贴包含王刚部分;4、丁冀平系公司外部董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5、公司前董事王旭于2022年9月届满离任,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未在公司领薪。

    4、享受的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除独立董事外,对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依法为其办理失业、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存在其它特殊待遇。

    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一)股改后股权激励的基本情况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为回报其对公司做出的贡献,公司在2016年股改后进行了如下几次股权激励,相关股权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1、2019年4月,周永松对罗文钜和刘利鋆的股权激励2019年4月,周永松将其通过至勤憬美间接持有的本松新材共计55.22万股,以2.81元/股的价格均等的转让给罗文钜和刘利鋆,低于2020年4月公司引入外部投资者容腾创投、蕉城上汽等投资者7.14元/股的增资价格。

    此次周永松转让的股份为其通过至勤憬美间接持有本松新材的股份,至勤憬美份额变更已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转让双方签署的转让协议中约定,罗文钜、刘利鋆作为发行人员工,同意自股份交割之日起,三年内限售股份。

    如三年内主动离职,按公司净资产作为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15估值将股份再转回给出让方。

    鉴于此,公司在确认股份支付成本时,按照三年的服务期进行摊销。

    2、2019年6月,周永松对肖勇的股权激励2019年6月,周永松将通过至勤憬美间接持有的本松新材股份13.81万股,以2.8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肖勇,低于2020年4月公司引入外部投资者容腾创投、蕉城上汽等投资者7.14元/股的增资价格。

    此次周永松转让的股份为其通过至勤憬美间接持有本松新材的股份,至勤憬美份额变更已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转让双方签署的转让协议中约定,肖勇作为发行人员工,同意自股份交割之日起,三年内限售股份。

    如三年内主动离职,按公司净资产作为估值将股份再转回给出让方。

    鉴于此,公司在确认股份支付成本时,按照三年的服务期进行摊销。

    3、2019年9月、10月,对郑晓、张玉兰等74名员工的激励2019年9月、10月,郑晓、张玉兰等74名员工,以4.86元/股的价格,通过至勤钰美、至勤和美两个持股平台以增资和受让本松新材股份方式,取得463.50万股,低于2020年4月公司引入外部投资者容腾创投、蕉城上汽等投资者7.14元/股的增资价格。

    经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全体员工合伙人签署的《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方案实施办法》对前述员工的限售期约定如下:若公司未上市,限售期为五年。

    若公司上市成功,限售期为上市后三年。

    限售期内,持股对象若因自身原因与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的,赎回价格按入股时股价考虑4%单利的本息金额计算。

    鉴于此,公司在确认股份支付成本时,按照五年的服务期进行摊销。

    4、2020年5月,对叶巍、巩玉钊和魏小东的股权激励(持股平台层面股权转让)2020年5月,根据至勤钰美合伙人会议,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永松向叶巍、巩玉钊和魏小东分别转让至勤钰美出资额9.72万元(折公司股份2万股),对应公司股份的转让价格为4.86元/股,低于当时公司股份的公允价值(2020年4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16月外部投资者增资价7.14元/股)。

    同时根据《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方案实施办法》,前述员工的限售期约定:若公司未上市,限售期为五年。

    若公司上市成功,限售期为上市后三年。

    鉴于此,公司在确认股份支付成本时,按照五年的服务期进行摊销。

    公司选取2020年4月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7.14元/股作为本次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该次增资的发生时间与本次股权激励较为接近,临近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股份变动,且该次增资价格为外部投资者认可的公司每股价值,公允价值选取合理。

    (二)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骨干员工。

    股权激励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激励后,周永松仍为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股份支付情况前述四次股权激励均为报告期内进行的股权激励,股份支付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五)期间费用分析”之“1、销售费用”。

    十一、员工情况(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的员工人数分别为265人、331人、390人及373人。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人员规模总体呈增长趋势。

    2022年6月末,公司员工总数较2021年末减少,主要原因是前两年公司顺应业务快速发展需要,增加人员较多,工作一段时间后,存在少数员工因个人职业发展目标与岗位提供的机会不匹配而离职,以及公司根据员工表现对部分人员进行了调整、精简的情形。

    (二)员工结构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员工结构情况如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171、员工专业结构专业人数(人)比例生产人员17947.99%销售人员369.65%管理人员6517.43%研发人员9324.93%总计373100.00%注:上表生产人员包括车间制造部、工艺科、设备科以及PMC科等生产相关人员。

    2、员工学历结构学历人数(人)比例研究生及以上318.31%本科8623.06%大专5213.94%大专以下20454.69%总计373100.00%3、员工年龄分布年龄人数(人)比例30岁及以下13235.39%31-40岁19050.94%41-50岁3910.46%51岁及以上123.22%总计373100.00%(三)劳务派遣情况公司为满足用工需求,报告期内有1名劳务派遣人员,该名人员已于2021年5月转为公司正式员工,公司不存在劳务派遣人数超过用工总量10%以上的情形,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四)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劳动合同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

    公司及子公司相关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员工办理了养老、医疗、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18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1、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单位:人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员工总数373390331265社会保险缴纳人数368384323257公积金缴纳人数368386319254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和杭州、芜湖当地政策,本松新材从2020年1月1日起、芜湖本松从2019年12月1日起,员工生育保险合并至医疗保险缴纳。

    2、报告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原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在少数员工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未缴纳原因基本是当月入职员工拟在次月缴纳的时间性差异或者退休返聘人员。

    报告期内,仅个别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在公司缴纳公积金,不存在公司主观可以不为员工缴纳的情形。

    各期具体原因如下:单位:人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员工总数与社会保险缴纳人数差异5688员工总数与社会保险缴纳人数差异原因4人退休返聘;1人当月新入职未缴纳3人退休返聘;3人当月新入职未缴纳4人退休返聘;4人当月新入职4人退休返聘;4人当月新入职员工总数与公积金缴纳人数差异541211员工总数与公积金缴纳人数差异原因4人退休返聘;1人当月新入职未缴纳3人退休返聘;1人当月新入职未缴纳4人退休返聘;4人当月新入职;4人自愿放弃4人退休返聘;4人当月新入职;3人自愿放弃3、主管部门对发行人及子公司出具的合法合规证明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社保及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劳动、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19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一)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及收入构成1、主营业务公司一直从事改性工程塑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自成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聚酰胺(PA,俗称尼龙)作为用途广、用量大的一类工程塑料,因性能优异,加之比金属轻和成本低,可以加工成各种制品来代替金属,成为各行业中不可缺少的结构材料,广泛用于机械、汽车、电子电气、纺织器材、化工设备、航空、冶金等领域。

    其主要特点包括:优良的力学性能:机械强度高,韧性好。

    自润性、耐摩擦性好:具有很好的自润性,摩擦系数小,从而作为传动部件其使用寿命长。

    优良的耐热性:PA46等高结晶性产品的热变形温度很高,可在150℃下长期使用。

    玻璃纤维增强PA66热变形温度达到250℃以上。

    优异的电绝缘性能:是优良的电气绝缘材料。

    阻燃性能好:本身具有一定的自熄性,经过阻燃改性可以广泛用于不同阻燃等级要求的场合。

    耐油性和化学稳定性好:可以广泛应用于各种油路系统及长期接触化学品的严酷环境。

    自2009年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聚酰胺工程塑料改性技术的研发,产品运用领域最初聚焦低压电器领域。

    在低压电器领域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后,公司以此为基础向汽车、散热、连接器等领域拓展,同时为了满足客户整体产品解决方案的需求,增加了PBT、PET、PPS产品类别,目前已形成了以改性PA为主、其他改性工程材料为辅、以整体解决方案为核心目标的产品结构,应用领域覆盖低压电器、汽车、散热模组、电子连接器等。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20在低压电器领域,公司与正泰电器、德力西、良信电器、宏发股份、天正电气长期合作,并已与施耐德、西门子、海格、罗格朗、霍尼韦尔、通用电气等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

    汽车领域,公司进入了一汽大众、吉利汽车的供应链体系,同时是世纪华通、宝时达、恒信动力、福尔达、三花汽零、德国大陆、博格华纳、康斯博格、联合电子、森萨塔、人本集团、宁波高发等汽车配套厂商的材料供应商。

    在散热材料、电子连接器等领域,公司与得邦照明、晨丰科技、安费诺等行业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

    2、主要产品(1)公司产品为各类改性工程塑料粒子,见下图:(2)公司产品的主要类别公司产品可划分为改性PA6系列、改性PA66系列、改性高温尼龙系列和其他改性工程塑料系列(主要是PBT、PET、PPS、MPPO)。

    改性PA6、改性PA66和改性高温尼龙的熔点分别为220℃、260℃和300℃,在耐热性、强度、耐化学腐蚀等性能存在差异。

    应用领域方面,改性PA6流动性更好,主要适合做结构复杂的制件;改性PA66和改性高温尼龙更适合做温度要求更高、强度要求更高的制件(如发动机内部结构件)。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21A、按产品类别划分序号产品系列涵盖的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1无卤阻燃材料包括改性PA6、PA66、PPO材料,具备低烟低毒性特点,同时具备优异的电学性能,可满足环保无卤环保要求,广泛应用于低压电器、家电、汽车等领域。

    2有卤阻燃材料包括改性PA6、PA66、PPA、PA46材料,具备阻燃等级高,力学性能优异,耐高温变色及耐高温蠕变特点,主要应用于低压电器、连接器领域。

    3耐高温材料包括改性PA6、PA66、PPS材料,具备耐高温,爆破强度高,长期耐热氧老化性能优异的特点,主要应用于汽车、低压电器、家电领域。

    4耐腐蚀材料包括改性PA6、PA66、PBT材料,具备优异的耐醇解、耐水解性能,主要应用于低压电器、连接器、汽车、家电领域。

    5高导热材料包括改性PA6材料,具备导热性能优异的特点,主要应用于散热领域。

    6多功能复合材料包括通过特殊手段改性的PA6、PA66材料,具备外观光泽度高、长期耐热性能好,抗静电的性能,主要应用于汽车领域。

    B、按应用领域划分应用领域部件名称公司产品类别性能低压电器小型断路器:壳体、触头支持、跳扣锁扣、转轴、线圈骨架塑壳断路器:中上盖、转轴交流接触器:交流接触器基座、底座、线圈骨架、触头支持热继电器:基座、面板改性PA6、改性PA66、改性高温聚酰胺、其他改性工程塑料高阻燃性能、耐高温蠕变、电绝缘性、高强度、尺寸稳定汽车(包括新能源汽车)发动机系统:进气歧管、电子节气门、气门室罩盖、散热器水室、节温器、中冷器气室、前端模块、冷却风扇、滤清器、活性碳罐、燃油阀体、油气分离器、火花塞外壳改性PA6、改性PA66耐高温、耐乙二醇、高爆破强度底盘悬架系统:减震器压力轴承、减震器顶盖、ABS轮速传感器端盖、前桥盖板改性PA6、改性PA66、其他改性工程塑料高强度、良外观、尺寸稳定车身系统:门把手、门槛护罩、遮阳罩支架、后视镜支架、拉手骨架、扶手架、仪表板骨架、CCB横梁、出风口叶片、假叶片骨架、汽车线束管夹改性PA6、改性PA66良外观、耐候、高强度电控系统:燃油压力传感器、线圈骨架、油门踏板、电磁阀阀体、ECU控制盒、通用执行器、胎压监测传感器、凸轮轴传感器、循环空气阀、低压废弃控制阀改性PA66高CTI值、耐高温、良外观新能源热管理系统:电磁膨胀阀、电磁阀、水泵、油泵、水阀、集成模块支架改性PA66、改性高温聚酰胺、其他改性工程塑料耐高温、高强度、耐乙二醇、尺寸稳定散热材料汽车:车灯散热模组、电动汽车无线充电托盘;LED应用:路灯、PAR灯、高棚灯、投光灯改性PA6高导热、耐候性、尺寸稳定、高刚性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22应用领域部件名称公司产品类别性能等散热模组;5G、安防和通讯:各种散热模组连接器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器、充电枪枪头、充电枪插座、高压线束护板、手动维修开关等家电:线对板系列连接器、线对线系列连接器改性PA6、改性PA66高阻燃性、高强度、高韧性、、尺寸稳定、高绝缘性、可激光标识生活家电油烟机集成灶风道,微蒸烤箱边框导风板,点火器壳体,冰箱制冷机消音器,电机线圈骨架,洗衣机水阀,水泵,空气炸锅,合金筷等改性PA6、改性PA66、其他改性工程塑料高强度、高爆破强度、良外观、满足食品卫生安全(3)公司产品下游应用的具体情况见下图:A、低压电器领域塑壳断路器中盖小型断路器转轴5G专用小型断路器外壳触头支持交流接触器基座线圈骨架触头支持塑壳断路器面板脱扣高铁专用小型断路器外壳小型断路器外壳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23B、汽车领域C、散热材料领域球泡灯散热绝缘外壳车灯散热模组筒射灯散热组件工矿灯散热组件路灯模组进气歧管节气门汽车水箱空调出风口拨片前端模块气门室罩盖汽车水室排挡底座汽车线束汽车用大功率无线充电散热励磁线圈托盘电池散热组件摄像头散热组件路由器散热组件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24D、电子连接器E、生活家电3、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如下:油烟净化系统免清洗油烟机制件蜗舌连接架传感器支架洗碗机制件门体框架菜篮蒸烤箱导风板电饭煲加热线圈底座微波炉、烤箱、电饭锅制件门体塑料架门体边框洗衣机制件电机线圈骨架水阀高压连接器充电枪头/插座手动维修开关线束护板线对板连接器线对线连接器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25单位:万元产品类别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改性PA625,552.1250.19%55,963.1251.37%33,447.3951.00%27,991.4751.12%改性PA6615,987.0631.40%25,168.9623.10%12,844.3419.58%11,938.2021.80%改性高温尼龙3,868.647.60%13,783.6912.65%9,966.5815.20%8,549.2215.61%其他改性工程塑料5,498.2910.80%14,033.8812.88%9,330.1314.23%6,277.1811.46%合计50,906.10100.00%108,949.65100.00%65,588.43100.00%54,756.08100.00%(二)主要经营模式1、采购模式公司主要采用按需采购的模式,并结合原材料价格走势、库存情况进行适当备货。

    对于树脂、填充增强料、阻燃剂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销售部门结合现有订单情况提出预测产品销量,采购部门综合考虑原材料价格走势、库存情况确定采购需求量,进行采购、验收和付款。

    对于颜料、用量较小的助剂等辅助性原材料的采购,由于单次用量不大,考虑到批量采购的经济性,再加上部分原材料需从国外厂商境内经销商处采购,考虑船期影响,故公司会对辅助性原材料进行适当的批量采购备货。

    技术研发实验室用材料,由公司采购部门根据在研项目进度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公司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根据在手和预测订单量安排经济生产,同时兼顾安全库存。

    公司通过“客户管理系统(CRM)”、“企业资源管理系统(ERP)”和“仓储物流管理系统(WMS)”,较好地保障了公司的柔性制造、快速交付、定制化服务。

    对于普通客户,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根据销售部门经评审的订单需求信息安排生产,在约定的交货周期内交货,从而有效的控制产品库存,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对于部分订单量较大、需求较为稳定的长期客户,公司会结合产线紧张程度、经济生产批量等因素,并结合在手销售订单以及历史订单情况进行订单量预判,适当提前安排生产,可缩短产品交期,同时提高客户满意度。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26公司订单数量差异较大,从成本效益原则出发,公司配置了大中小不同规格的生产线。

    公司生产部门会对不同订单的相同品种产品的数量进行组合,通过合理安排,进行柔性生产。

    2019年以来,公司存在零星的委托加工业务,主要是色母粒造粒,另包括零星的制件注塑和喷漆、包装环节,公司按照外协加工费确认费用。

    各期外协加工费金额极小,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分别为15.26万元、27.90万元、80.13万元和107.23万元。

    3、销售模式由于改性塑料产品应用广泛、性能多样化,不同客户对其性能、强度、耐热性等方面均有不同的要求,产品具有定制化的需求,同时,公司为重点客户提供全流程服务,向客户提供改性工程塑料应用优化解决方案,因此公司采取了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

    这种方式可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快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新产品服务。

    随着公司品牌及市场口碑的逐步建立,公司也分区域、分行业建立营销单元,满足公司快速增长及客户快速服务的需要。

    公司生产的改性工程塑料应用于工业制造领域,下游客户群主要为低压电器、汽车、散热材料、连接器等领域的品牌厂商。

    各品牌厂商会根据生产模式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采购方式:部件等改性材料制成品由品牌厂商自行生产的,品牌厂商直接向公司采购原材料;由外部配套配件厂商生产的,大部分情况下由品牌商指定外部配件厂商向公司采购原材料,部分行业地位突出、实力雄厚的配件厂商也有自主决定合格的原材料供应商。

    对于交易量较大的客户,公司与客户会签署长期框架合同,约定产品调价机制,订单价格根据调价机制确定;在原材料价格波动达到一定限度时,购销双方均有提出调价的权利。

    4、研发模式公司采取产品研发和工艺研发并重的研发模式。

    公司的研发工作分为两大类,一方面针对下游重点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对产品配方及工艺不断改进,进行新产品开发、产品升级及工艺研发;另一方面,积极开展行业前沿课题研究,推进技术难点的攻克和相关技术的产业化。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27公司的研发为客户提供改性工程塑料应用完整解决方案。

    公司的研发部门全面介入到客户的产品研发设计阶段,通过详细了解客户新产品开发对材料的性能需求,同步进行新产品开发。

    公司还根据确定的新材料的特点,以及客户产品的结构设计和使用场景,进行材料的可靠性验证和加工工艺研发。

    公司研发部门通过进行模拟工况下的可靠性验证研究,为客户的产品设计提供准确的数据信息;通过对加工成型过程进行模拟,为客户在后续加工阶段模具设计和加工成型工艺的设计提供技术数据。

    这种模式下,客户不仅获得有定制化的原料供应,还能得到科学的产品设计、模具设计以及生产工艺,既保证了产品品质,又提高了供应链效率。

    5、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及关键影响因素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以改性聚酰胺为主的改性工程塑料业务,是业内高品质、定制化改性工程塑料产品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公司认为,工业品制造业的竞争需要稳定的专业化人才、先进的装备、系统化的管理能力,工业原料产品的标准是“有服务的、高可靠性、高性价比产品”,而“端到端”对客户的“产品+服务”是获得竞争优势的关键。

    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是在自身长期运营实践中结合行业特点、上下游发展状况和需求以及国内相关政策等综合因素形成的,适应行业客户多方面和个性化的需求特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竞争优势。

    6、业务模式的创新性不同于一般制造业单纯生产和销售产品的传统经营模式,公司的业务模式是为下游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新材料完整解决方案,即公司全面介入到重点客户的产品研发设计阶段,详细了解客户新产品开发对材料的性能需求,同步进行新产品开发;并且,公司还根据新研制的材料的特点,进行后续加工阶段的工艺研发。

    工艺研发通过对加工过程的模拟,为客户加工阶段磨具设计和成型加工工艺的设计提供重要的技术参数。

    这种模式下,客户不仅得到定制化的原料供应,还能得到产品设计和配套的模具设计与生产工艺的全面支持,既保证了产品质量,又提高了供应链效率。

    同时,公司作为供应商,介入到客户的产品研发设计,在增强客户粘性的同时,还能把握市场最新需求动向,指导公司的前沿研发方向。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28此外,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公司采取了特色化、差异化的产品策略。

    公司聚焦改性技术复杂度高、应用领域广的改性聚酰胺产品的研发,市场拓展围绕改性聚酰胺的运用,主要集中在低压电器、汽车、散热和连接器等领域,使用环境要求产品具有耐高温、高阻燃、高尺寸稳定性、耐化学溶液腐蚀等性能要求,对产品的技术和质量要求高。

    公司产品的应用对标外资品牌,技术门槛高,有效避开了国内企业的同质化竞争。

    报告期内,上述影响因素及发行人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一定时期内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自2009年设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改性工程塑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主要产品行业类别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在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种类的演变主要体现为两个阶段:专注于低压电器阶段:公司所在地属于我国低压电器产业集聚区。

    公司设立初期主要以低压电器生产企业为客户目标群体,专注于低压电器领域使用的聚酰胺材料的改性技术的研发。

    通过不懈努力,公司产品逐渐进入正泰电器、德力西、良信电器等知名低压电器生产企业的供应体系,在电压电器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同时在聚酰胺工程塑料改性技术方面形成了较为丰富的技术积累。

    向汽车、散热器等领域扩张阶段:在改性聚酰胺领域积累的核心技术基础上,公司积极探索这些技术在汽车、灯具等其它高温、高腐蚀环境下的应用,进一步扩展到高机械强度方面的运用,逐步形成了以改性聚酰胺为主、其他改性工程材料为辅的产品结构,应用覆盖低压电器、汽车、散热材料、生活家电、电子连接器等领域。

    (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公司主要产品工艺流程相近,设备通用性较强,主要区别在于不同类别产品的基础原料、配方以及工艺参数的控制。

    公司于2016年引进了德国AZO的生产工艺系统,大大提升了生产的自动化水平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29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如下:工艺流程步骤介绍如下:序号工艺名称工艺内容1配料根据生产计划确定的主料数量,按照配方将相应的助剂准确称量出来。

    公司采用了防错系统,能有效避免配料比例出现差错。

    2助剂混合对功能性助剂、色粉等微量添加剂进行混合。

    公司采用了旋转式混料系统,保证微量助剂和色粉混合均匀。

    3失重计量公司采用失重计量给料系统(一种通过控制料斗中物料重量调整速率,实现连续喂料的设备)进行投料。

    根据一定的产量任务,按照配方和工艺流程的要求,确定各类物料的流量,实现各类原料按照配方比例进行精确物料投放。

    保持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是这一环节的关键工作。

    4熔融挤出根据工艺参数设定温度和螺杆组合与转速,通过加热系统将基材熔融,调节螺杆转速把不同种类的原料均匀分散到熔融后的基材中,然后将分散均匀的聚合物熔体通过一定孔径的口模均匀挤出。

    这是生产过程中关键的工序。

    为了保证制品质量,正确设计螺杆组合、控制螺杆转速和保持好加热系统的稳定性是生产工艺的关键。

    5冷却经过口模挤出的聚合物熔体通过一定温度的水介质进行冷却定型为特定直径的料条。

    6切粒冷却后的料条通过切粒机加工成特定尺寸要求的改性塑料颗粒。

    7筛分利用振动筛分装置自动除去加工过程中外观尺寸不满足要求的改性塑料颗粒。

    8均化经过筛分后的合格产品经过储料罐的循环均化,使产品的整体外观、性能更加均匀稳定。

    9包装入库检验合格的产品通过自动称量、打包、码垛后,入库到自动化立体仓库。

    发行人除16条主要生产线外,还有1条小批量产线和3条小产能的研发生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30产线。

    公司不同生产线在更换生产不同种类产品、同一种类产品的不同牌号产品时需要对生产线进行停机清理、更换螺杆及重置生产设备参数等一系列切换程序。

    由于公司采取定制化生产模式,公司产品具有小批量、多批次、多牌号的特点,公司生产部门会对不同订单的相同品种产品的数量进行组合,通过合理安排,进行柔性生产。

    (五)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公司主要通过物理混合的方式对工程塑料粒子进行改性,包括树脂干燥、称量和高速混合、失重计量、熔融挤出、水冷、切粒、筛分、均化、检验入库等工序,不涉及化工合成,对环境污染小,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公司目前拥有两个生产基地和一个带小试功能的试验室,均已严格按照相关环保要求,做好相关的环保措施。

    污染物治理措施合理,排放达标,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排放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产生相关污染物的设施或工序,具体污染物以及公司的处理工艺、处理设施以及实际运行情况如下:污染物类型产生污染物的设施或工序具体污染物处理工艺/处理方式运行状态废气加热熔融后挤出、增粘等工序非甲烷总烃挤出、注塑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检验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混合与投料、次品粉碎工序颗粒物集气罩收集,引至滤芯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装置排放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废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抽真空产生的水、生活污水、废气处理喷淋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生活污水、冲洗废水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化粪池、沉淀池)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固体废物注挤出机、废气处理、生产设备维修等废活性炭、废真空渣、废机械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噪声混合机、挤出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隔震、减震、隔音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31注:此处为危险固废,普通固废还包括生产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物、除尘收集的粉尘、职工生活垃圾等,主要处理方式为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

    二、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公司主营业务为改性工程塑料研发、生产及销售,以工程塑料树脂为基材,通过改性工艺,向客户提供改性后的工程塑料粒子。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中的“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中的“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的子类“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公司所属的行业为“3新材料产业”之“3.2.4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3新材料产业”之“3.3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之“3.3.1高性能塑料及树脂制造”。

    (二)行业管理与政策法规1、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体制国家发改委以产业发展司为对口部门,负责对包括高分子材料行业在内的全国工业和服务业发展进行宏观指导,通过产业研究并制定综合性的产业政策,指导行业结构调整、行业体制改革,负责审核工业重大建设项目、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重大项目等。

    目前,政府行政管理主要通过颁布相关的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行业发展规划等,对行业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研究和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定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定;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

    公司业务所属行业协会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中国合成树脂供销协会,分别负责研究行业发展方向、协助编制行业发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32展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协调行业内外关系、参与行业重大项目决策;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组织技术交流和培训、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参与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及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编辑出版行业刊物;提供国内外技术和市场信息等职能。

    2、行业主要政策法规序号时间颁布部门名称主要内容12015年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围绕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新一代新材料等领域创新发展的重大共性需求,形成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技术研究基地),重点开展行业基础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成果产业化、人才培训等工作。

    ……加大基础专用材料研发力度,提高专用材料自给保障能力和制备技术水平。

    ……开展示范应用,建立奖励和风险补偿机制,支持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的首批次或跨领域应用。

    ……大力推进新材料领域的发展,包括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等……加快基础材料升级换代。

    22016年国务院《“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四发展新材料技术围绕重点基础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防建设对新材料的重大需求,加快新材料技术突破和应用。

    发展先进结构材料技术,重点是高温合金、高品质特殊钢、先进轻合金、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特种玻璃与陶瓷等技术及应用。

    32016年国务院《“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突破耐高温、高强度工程塑料等增材制造专用材料,打造增材制造产业链。

    搭建增材制造工艺技术研发平台,提升工艺技术水平。

    42016年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加快芳杂环聚合物及其高性能复合材料等特种工程塑料及高性能改性材料等的生产和应用;……加强废旧塑料,特别是车用等工程塑料的改性、高附加值应用。

    5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提出加快推动先进基础材料工业转型升级,以高端聚烯烃、特种合成橡胶及工程塑料等为重点,大力推进材料生产过程的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重点突破材料性能及成分控制、生产加工及应用等工艺技术,不断优化品种结构。

    提出包括突破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材料中的先进阻燃及隔音降噪高分子材料在内的重点任务。

    62017年科技部《“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重点发展海洋工程材料、高品质特殊钢、先进轻合金、特种工程塑料、特种玻璃与陶瓷等先进结构材料技术;特种工程塑料等高端产品的自给率5年内从30%提高到50%;实现轻工重点材料国产化率从15%提高到40%;重点发展塑料轻量化与短流程加工及功能化技术。

    72017年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加工业技术进步“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提出在塑料加工业牢牢把握“由大到强”目标,大力实施“进口替代”,加快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步伐,加快两化深度融合,提高企业智能制造水平,推进塑料加工业智能转型,缩小与国外先进水平差距。

    82018年工业和信息《新材料标准领航瞄准国际标准,实施新产业标准领航工程,开展新材料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33序号时间颁布部门名称主要内容化部、国家发改委、国防科工委等9部委计划(2018-2020年)》标准领航行动,加大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及前沿材料标准的有效供给。

    建立标准领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重点部署研制一批“领航”标准,指导新材料产品品质提升,带动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到2020年,完成制修订600项新材料标准,构建完善新材料产品标准体系,重点制定100项“领航”标准,规范和引领新材料产业健康发展;开展构建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研制新材料“领航”标准、优化新材料标准供给结构等十项行动。

    9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强调深入实施《原材料工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加快高端材料创新,支持航空、核能、发动机等关键领域材料的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促进新材料应用验证及推广,形成高性能、功能化、差别化的先进基础材料供给能力。

    102019年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第十一项“石化化工”中第10条提到鼓励:……液晶聚合物、聚苯硫醚、聚苯醚、芳族酮聚合物、聚芳醚醚腈等工程塑料生产及共混改性、合金化技术开发与应用,高吸水性树脂、导电性树脂和可降解聚合物的开发与生产,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等新型聚酰胺开发与生产。

    112021年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加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提出规模发展、技术创新、绿色发展三大目标,十四五期间需要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和产业集群;到2025年,塑料加工业主要产品及配件能够满足国内高端领域的需求,部分产品和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采用新环保材料、新工艺及新技术降低能耗,为碳峰值、碳中和目标打好基础。

    122021年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加工业“十四五”科技创新指导意见》重点发展应用于5G、汽车轻量化、动力电池、3D打印等的专业化、陶瓷化、耐老化、多功能改性阻燃塑料;应用于太阳能光伏、风能用改性工程塑料;汽车发动机及发动机周边/零部件用聚酰胺材料;电动车新国标阻燃聚丙烯材料、现代通信用低介电聚苯硫醚、超低介电损耗液晶高分子聚合物基站天线振子材料等132021年国家工信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明确将包括“EPS蜗轮用尼龙材料”在内的11种工程塑料纳入目录。

    (注:EPS蜗轮的塑料主要为铸型尼龙、PA66、PA12、PA46等)3、行业主要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将高分子新材料、轻量化、环保化材料的改性塑料列为我国新材料发展的重点领域之一,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并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有力促进了国内改性塑料行业的发展,为发行人的经营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有利于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为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带来了积极影响。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34(三)所属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1、改性塑料材料是工业生产的起点,能对产品的性能、质量能起到决定性作用。

    材料按特性可分为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和有机高分子材料三类,陶瓷、玻璃、水泥和砖及耐火材料为无机非金属材料,塑料、橡胶、纤维、黏合剂、涂料等为主要的高分子材料。

    塑料是重要的一类高分子材料,成分除树脂外,还含有增塑剂、调料、防老剂、固化剂等各种添加剂。

    塑料是二十世纪新兴材料,属于无污染清洁生产加工行业,能替代其他高耗能、高污染材料,减少木材等生态材料使用量,不仅节约了能源、资源,还能节水、省地、保护生态和环境、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从使用的角度,塑料分为通用塑料、工程塑料和特种工程塑料。

    通用塑料产量大、用途广、价格低,主要包括六大品种;工程塑料指能承受一定外力作用,具有良好的机械性能和耐高、低温性能,尺寸稳定性较好,可以用作工程结构的塑料;特种工程塑料指具有更高的强度、模量,耐温达到150℃以上的工程塑料。

    各类塑料的主要品种及特点见下表:类别主要品种特点长期使用温度通用塑料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氯乙烯(PVC)、聚苯乙烯(P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合物(ABS)产量大、用途广、价格低100°C以下工程塑料聚碳酸酯(PC)、聚酰胺(PA)、聚酯(PET/PBT)、聚甲醛(POM)、聚苯醚(PPO)高强度、高模量,耐热性和电绝缘性好100-150°C特种工程塑料聚醚醚酮(PEEK)、聚苯硫醚(PPS)、聚酰亚胺(PI)、聚芳酯(PAR)、液晶高分子聚合物(LCP)等更高的强度、模量和耐热性150°C以上未改性的塑料在强度、耐热性、阻燃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要进行改性处理提升性能。

    塑料改性是在基础材料的基础上,通过添加不同的改性剂,采用共混、增强等技术方法,提高塑料的阻燃性、强度、抗冲击性、抗低温、抗静电等性能。

    改性塑料不仅扩展了塑料的下游应用,还可以通过用价格低的塑料替代价格较高的塑料,降低成本。

    产品配方是改性塑料技术的核心。

    由于基础材料、填充料、功能助剂搭配比例和改性方法的差异,改性塑料材料可以呈现出各种不同的物性特征。

    目前,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35通用型大类改性塑料的原始配方基本处于市场公开状态,但是各种高性能及专业型改性塑料的配方则由细分领域内的领先企业掌握,构成其核心竞争力。

    2、改性塑料和未改性塑料在应用领域的差别改性塑料与未改性塑料的应用行业领域存在一定重合,客户根据不同产品或部件对材料的具体要求选择合适的材料:在材料性能要求较为单一的情况下,客户通常采用未改性塑料;当未改性塑料因某方面性能不足,或客户寻求降低使用未改性的(特种)工程塑料制件成本的情况下,通常会使用改性塑料。

    虽然改性塑料与未改性塑料的下游应用行业不存在严格划分界限,但在不同领域中分别占据主导地位。

    在生活用品、产品包装等行业领域中,目前主要使用未改性塑料作为原材料;而在电子电器、汽车、通讯等使用场景复杂、材料性能要求较高的领域,改性塑料得到广泛应用。

    见下表:下游行业领域未改性塑料应用情况改性塑料应用情况家电非结构类常规外观件和使用条件要求较低的电器等部件或产品。

    如,无特殊外观要求的空调外壳、电器底座等。

    对材料机械性能、阻燃、无毒无味等要求较高的部件。

    例如洗衣机滚筒、电视机壳体、厨房电器内外组件等。

    产品包装大部分普通包装材料,例如编织袋、一次性塑料袋、泡沫塑料包装等。

    对包装材料有特殊抗静电或抗菌要求的产品,例如IC芯片托盘、药品和医疗器械包装等。

    家居建材在使用场景和性能要求较为简单的常规管材和板材。

    主要应用于对材料外观、耐寒、耐候性能有特殊的要求的产品,例如智能马桶座圈、耐热水管、门窗隔热条等。

    电子电器很少直接使用(通常对材料在耐热、阻燃以及电性能方面有特殊要求,未改性塑料无法满足)。

    材料通常需长期与电子器件或各类化学品等接触,要求材料具备良好的阻燃、耐热、耐化学品和尺寸稳定性。

    改性塑料被广泛应用。

    例如低压电器塑料件、连接器塑料件、电机线圈骨架等。

    汽车很少使用(汽车材料使用环境苛刻、要求较高,未改性塑料很难满足使用要求)。

    汽车外饰件需长期在日晒雨淋等条件下使用,内饰件对气味要求严苛,动力总成部件工作环境温度高,因此对材料耐热、耐候、机械性能、低散发等特性要求严格,因此主要使用改性塑料。

    例如汽车保险杠、门板、发动机功能件等。

    散热很少直接应用(散热领域通常对材料有高导热性的特殊要求,未改性塑料无法满足)。

    散热部件主要作用是散发热量,且长期处在高温环境,要求材料具备高导热性、高温度稳定性等特点,主要应用于LED照明领域。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363、行业基本发展概况聚酰胺是工业界最早研制出的合成高分子材料。

    1939年美国杜邦公司研制成功聚酰胺并实现工业化生产,主要用于制造合成纤维。

    到20世纪50年代聚酰胺突破了纯纤维用途,开始用于生产注塑制品,以取代金属,满足下游工业制品轻量化、降低成本的需求。

    1976年杜邦公司研制出超韧PA66,世界各大公司也纷纷开发出新型改性PA产品,到20世纪90年代,改性品种不断增加,形成了一个新的改性工程塑料产业。

    国内工程塑料起步较晚。

    1958年我国第一套聚氯乙烯树脂合成装置才在锦溪建成投产。

    1972年后,我国相继建立了一批以石油化工为基础的原料生产基地,我国塑料工业才正式开始产业化发展。

    我国改性塑料的快速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随着全球家电、汽车、办公设备、电动工具等产业不断向我国转移,以及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伴随“以塑代钢”、“以塑代木”的不断推进,市场对改性塑料的需求不断增加。

    国内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地区相继涌现出我国第一代改性塑料企业。

    但因为技术相对落后,国产改性塑料产品性能不能完全满足使用要求,许多中高端产品依赖进口,美国杜邦、德国巴斯夫、荷兰帝斯曼等跨国公司纷纷进入我国市场。

    进入21世纪后,我国制造业发展迅速,其中汽车及家电产品快速普及,并且人们节能环保意识不断增强,促使汽车及家电产品向轻量化、轻薄化方向发展。

    由于塑料制品对金属等材料替代效应明显,国内改性塑料企业快速发展。

    一批国内企业规模迅速扩大,技术不断提升,部分企业在配方设计方面具备较强的技术能力,一些改性塑料产品性能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逐步应用于高端领域。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0-2021年,我国初级形态的塑料产量从4,360.9万吨增长到11,039万吨,年复合增速为8.81%。

    同期,根据《中国塑料工业年鉴(2020)》及中商产业研究所、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2010-2021年,改性塑料产量从705万吨增长到2,650万吨1,改性化率由2010年的16.2%增长到2021年的24%。

    1资料来源:2010-2019年改性塑料产量来自《中国塑料工业年鉴(2020)》,2020年数据来自前瞻产业研究院的报告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372010-2021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初级形态塑料及改性塑料产量情况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商产业研究院4、我国改性塑料行业的发展前景(1)受益于制造业大国和产业升级的良好外部环境,我国改性塑料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改性塑料是典型的技术进步和消费升级受益行业。

    随着全球家电、汽车、电子电器、电动工具、玩具等产能向我国的转移,我国已成为这些领域的制造大国,籍此推动了国内改性塑料行业的发展。

    而消费升级使人们对材料性能要求不断提高。

    这两方面因素使我国正成为全球改性塑料主要的需求增长引擎。

    未来我国改性塑料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具体分析如下:A、塑钢比的提高与其他材料相比,塑料得益于生产效率高、密度低等优势,具有更低的成本和更轻的重量,因此,改性塑料的一个重要使用方向是替代金属材料,塑钢比是衡量一个国家塑料工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根据《中国塑料工业年鉴(2019)》的报告,我国塑料和钢铁应用比例约为30:70,而美国和德国的塑钢比分别达到70:30和63:37,世界平均水平也有50:50。

    作为汽车、机电产品、家电等产品的制造大国,我国塑钢比明显偏低,未来提升空间大。

    4,3614,7985,2135,8376,9517,6918,2278,3788,5589,57410,35511,0397057808609341,0571,3071,5631,6761,7831,9552,2502,65016.2%16.3%16.5%16.0%15.2%17.0%19.0%20.0%20.8%20.4%21.7%24.0%0%5%10%15%20%25%30%35%40%45%50%02,0004,0006,0008,00010,00012,000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初级形态的塑料产量(万吨)改性塑料产量(万吨)改性化率%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38B、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扩展随着改性技术的不断提高,改性塑料的阻燃、耐候、合金化水平不断提升,应用范围不断扩宽。

    如硬质PVC替代木材料可广泛应用于建筑、包装、家具等领域,国外研制出的新型高硬度复合材料已可回收利用,能代替铝合金。

    一些工程塑料的应用已不再限于航天军用,而是普及到民用领域,如电子产品、包装材料、汽车等领域。

    用改性工程塑料制成的人造器官、人工骨关节也已出现在医疗健康等场景。

    日益严格的节能环保要求更是刺激了改性塑料在汽车及交通行业中的大量使用。

    随着改性塑料应用范围和应用量的增长,改性塑料市场需求及市场空间也将持续增长。

    C、进口替代需求大改性塑料产业在很多发达国家已有多年的发展历史,大型国际化工企业如巴斯夫、陶氏、杜邦、SABIC等,在原料供应、营业规模、技术积累上优势明显,在高性能专用改性塑料的配方研发、加工制造、品牌质量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产品在高端领域应用较为广泛。

    而相比之下,国内改性塑料企业大都是从国内家电和汽车行业发展起来之后才开始兴起,虽然近年来发展速度较快,但综合竞争力与国际大型化工企业仍有一定差距。

    目前国内高端改性塑料市场仍以进口为主,进口替代需求较大。

    随着近年来行业内规模内资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与大型国际企业的技术差距逐渐缩小,部分企业以研究开发功能化、高性能化产品为抓手,逐步向高端市场渗透,替代价格高昂的外资产品的市场空间大。

    (2)公司产品下游市场未来的具体情况分析发行人主营产品为以改性聚酰胺为主的改性工程塑料,其下游主要应用于低压电器、汽车、散热材料、生活家电、电子连接器等领域,未来下游市场应用情况具体分析如下:A、低压电器领域对改性工程塑料的需求低压电器包括适用于交流1000V、直流1500V以下电路的各类电器元件和组件。

    低压电器在低压配电系统主要起到电路通断、保护和控制的作用,其性能和质量直接影响电力终端用户的用电安全和用电端供电系统的可靠性,而改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39性工程塑料凭着电绝缘性、阻燃性等特性,成为了低压电器重要原材料之一。

    低压电器未来的需求来自社会用电量的增长及保有量的更新换代、电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电信设施建设等方面,具体情况如下:a、社会用电量的增长及低压电器保有量的更新换代每年新增用电量需要有对应的新增低压电器来进电能分配。

    按照经验配套比计算,每新增1万千瓦时发电量,约需6万件各类低压电器产品与之配套2,因此,我国每年用电量的增长给低压电器带来可观的新增市场空间。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数据,2021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为83,1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68%,2012-2021年复合增速为5.91%,具体如下图所示:2012-2021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另一方面,低压电器的使用年限一般在8~10年之间,并且工业厂房随着产业升级还要进行生产线的升级改造。

    工厂自动化改造和产能扩展过程中,由于新增自动化设备大幅增加了用电功率,原有配电设备也需要重新更换。

    因此,低压电器的存量更新及升级换代也有不小的需求。

    2数据来源:《2019年中国低压电器行业发展概况、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中国产业信息网49,59153,22355,23355,50059,19863,07768,44972,25575,11083,128010,00020,00030,00040,00050,00060,00070,00080,00090,000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我国全社会用电量(亿千瓦时)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40b、电力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光伏、风电为代表的新能源的发展,也给低压电器带来市场机遇。

    以风电为例,低压电器在风力发电系统中主要起控制和保护作用,其质量直接关系到风力发电系统的运行的可靠性。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新能源电站的建设将持续保持高速增长,这对低压电器需求产生很强的拉动作用。

    2013年-2021年中国风电、光伏行业装机容量分别从7,716万千瓦、1,942万千瓦增长至32,848万千瓦及30,656万千瓦,年复合增速分别达到19.85%及41.18%。

    2013-2021年中国风电、光伏装机容量情况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智能电网是电力领域的另一个重要增长点。

    智能电网,也被称为“电网2.0”,是指利用传感、数字化通信等先进技术,把数以百万计的传感器连接到一个先进的通信和数据采集系统,从而将庞大且完整的电力系统信息集成到电力公司的流程和系统,通过相互关联的“智能”网络,把电力的生产者与用户联系在一起。

    智能电网建设投资额大,功能复杂,对低压电器的可靠性、安全性能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改性工程塑料的广泛运用带来良好的市场机会。

    c、电信行业电信行业一直是低压电器的重要市场之一。

    随着5G建设的全面铺开,低7,7169,63712,93414,86416,37618,42621,00528,15332,8481,9422,8054,3187,74213,02517,44620,46825,34330,656-5,00010,00015,00020,00025,00030,00035,000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中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万千瓦)中国光伏累计装机容量(万千瓦)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41压电器的需求量将大幅增加。

    5G基站设备本身需要使用大量改性材料,此外,无论是设备功率大幅提高的宏基站,还是数量众多的小微基站,均需要通过低压配电系统供电,5G基站的建设带来大量的低压电器增量需求。

    B、汽车领域对改性工程塑料产品的需求分析汽车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转型升级速度快。

    2021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608.2万辆和2,627.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3.8%,结束了连续3年的下降趋势。

    新能源汽车销售完成352.1万辆,同比增长1.6倍,连续7年位居全球第一。

    改性工程塑料凭借其优异的力学性能、突出的耐腐蚀性、耐热性、耐油性等特点,在汽车领域一直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随着汽车行业的发展,人们对汽车材料轻质、节能、环保等要求日益提高,改性工程塑料依靠密度低、强度高、成型工艺性能、低气味性良好等特点进一步扩大了其市场范围,已在汽车内饰、外饰、电子电气以及动力总成等各方面均得到了广泛应用。

    未来几年,汽车领域有望成为改性工程塑料需求增速最快的领域,主要原因分析如下:a、我国汽车保有量尚有较大提升空间汽车行业通常以千人汽车保有量来衡量汽车市场的未来发展空间。

    2021年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仅为213辆,而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在550辆以上,存在巨大差距。

    此外,与拥有同等人均GDP水平的国家相比,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也处在较低水平。

    随着未来我国经济与科技的进一步发展,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汽车的保有量将大幅增加。

    b、我国单车改性工程塑料使用率较低目前改性塑料使用量最高的是德系车,其单车改性塑料的使用比例达到了22%(300-360千克/车),欧美国家的平均水平也达到了16%(210-260千克/车),我国乘用车单车的改性塑料使用率只有8%(100-130千克/车),离全球平均水平差距较大。

    汽车上使用的改性塑料包括改性通用塑料、改性工程塑料,改性通用塑料的使用已经十分广泛,国内汽车品牌与国外品牌在改性塑料使用量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塑代钢”的改性工程塑料上。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42c、汽车轻量化的需求日益迫切早在2017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科技部三部委联合发布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六大规划目标之一就包括:2020年新车平均燃料消耗量乘用车降到5.0升/百公里、2025年新车平均燃料消耗量乘用车降到4.0升/百公里。

    汽车一般部件质量每减轻1%,可节油1%,汽车运动部件质量每减轻1%,可节油2%。

    对燃油车来说,“轻量化”被认为是目前最重要最快捷的节能减排途径。

    新能源汽车有着更为强烈的轻量化需求。

    2020年10月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由国家工信部指导、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组织全行业1000余名专家历时一年半修订编制,代表了汽车行业对未来发展的共识。

    根据该路线图,到2025年、2030年、2035年,新能源整车轻量化系数相比2020年分别降低15%、25%、35%。

    并且,对于新能源企业而言,重量的减轻意味着续航里程的增加。

    纯电动汽车整车重量每降低10kg,续航里程可增加2.5km,轻量化技术的应用也有利于减少制动距离,亦有利于减轻噪音、振动性。

    “轻量化”已成为传统燃油车以及新能源车共同的课题。

    汽车产业使用的钢铁等金属材料的密度较高。

    如钢材的密度一般在7.85g/cm3左右,改性工程塑料的密度普遍在2.0g/cm3以下(大部分在1.5g/cm3左右),相比金属材料,即同等体积下,改性工程塑料的重量不到钢材的三分之一。

    在目前替代钢铁的几种可选材料中,改性工程塑料重量比铝镁合金更轻,成本比碳纤维更低,并且新一代的改性工程塑料在阻燃性、机械强度、抗冲击性、韧性和易塑性等方面均有极大提高,能够较好的满足汽车产业的设计要求。

    因此,随着汽车轻量化、低碳化的理念不断深化,“汽车塑化”进程正在加快,车用改性工程塑料市场的需求将持续上升。

    C、散热材料领域对改性工程塑料产品的需求分析电子产品的散热器是应用范围广的结构件,包括消费类电子产品、服务器、电机、LED照明产品等,都涉及散热材料的使用。

    电子产品在使用过程中都会有部分电能转化为热能,如果热量不及时散逸会影响设备性能。

    一直以来散热器多使用铝材,但铝制散热器存在着一些缺陷,如重量大,后加工处理繁杂,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43生产过程污染大等。

    导热改性塑料的出现很好地解决了这些问题。

    铝的密度为2,700kg/m3,而导热塑料的密度小于2,000kg/m3,这就意味着外形一样的散热器,导热塑料散热器重量更轻。

    对照明灯具来说,重量对其运输、安装及跌落隐患都是很重要的影响因素。

    此外,铝材的主要加工方法是压铸或拉伸成型,在生产过程中无法进行较复杂形状的加工,而塑料的流动性好,可以设计出更复杂更薄的造形,改性塑料能提高设计自由度;塑料导热材料可以一次成型,无需后加工,生产的效率高,并且生产过程中几乎不产生有毒污染,等等。

    目前散热改性工程塑料已在LED照明领域大规模推广,新能源车领域、安防领域的应用也正在积极推进。

    我国LED照明产业一直发展迅猛。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内房地产、文旅景观、大型商超等建设放缓,影响了工商业照明、文旅照明的需求,LED行业产值较2019年下降7.1%,但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和企业陆续复工复产,2021年LED行业产值已恢复增长至7,773亿元。

    根据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统计数据,我国LED照明产品市场规模由2014年3,507亿元增长至2021年7,773亿元,复合增速达12.04%。

    2014-2021年我国LED照明产业规模(亿元)数据来源: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车灯的LED芯片功率更大,散热要求更苛刻,而狭小的发动机舱决定了车3,5074,2455,2166,5387,3747,5487,0137,773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7,0008,0009,000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产业规模(亿元)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44灯用散热器更加注重结构设计和重量。

    从现有市场的巨大容量和高导热改性工程塑料相对于传统铝合金散热材料的诸多优势来看,“以塑代铝”的市场前景良好。

    D、电子连接器领域对改性工程塑料产品的需求分析电子连接器是将一个回路上的两个电器连接起来,使得电流或者讯号可以传输的设备,广泛地应用于各种电气线路中。

    连接器的材料主要包含绝缘体材料(塑胶)和导体材料(铜),改性工程塑料的用量大。

    连接器应用领域包括汽车、通信、计算机、交通等领域。

    汽车和通信为连接器下游前两大应用,目前合计占比超过40%。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连接器市场,占全球近1/3的市场份额。

    根据Bishop&Associate和前瞻产业研究院,2020年全球连接器市场需求规模为784亿美元,同比增长8.6%,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2022年全球连接器市场规模有望达到904亿美元。

    2015年以来,全球连接器市场维持稳健增长,2012-2020年复合增长率为8.6%,Bishop&Associate预计2022年增长率达7.1%。

    连接器市场增长情况及目前下游及应用领域见下图:2010-2022年连接器全球市场规模下游及应用领域数据来源:Bishop&associates,前瞻产业研究院,中信证券研究部22%21%16%12%6%6%17%汽车通信计算机工业交通军事其他476489529520544601667722784844904-2.72.78.2-1.74.610.511.08.28.67.77.1-4.0-2.0-2.04.06.08.010.012.00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全球市场规模(亿美元)增长率(%)6.8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455、行业上下游关系改性塑料上游为石油化工行业,上游原材料一般是各种合成树脂以及各类添加剂和改性填充材料等,下游则主要覆盖电子电器、汽车、通讯、家用电器、医疗、轨道交通、精密仪器、家居建材、安防、航天航空、军工等领域。

    改性塑料在产业链中的位置如下图所示:(1)上游行业改性塑料的上游原材料合成树脂由原油提炼而来,原油作为改性塑料的间接原材料,其价格走势影响改性塑料的生产成本,而产品价格的传导存在时滞,因此原油价格波动使得生产销售改性塑料的价差波动,行业毛利率短期会受到影响。

    同时,从原油到合成树脂的路径较长,产业链中间环节产品的产能扩张情况不同,对原油价格波动的敏感程度也存在差异,对改性塑料生产企业经营情况的影响不同。

    以改性工程塑料行业使用较多的原材料PA6和PA66为例,由于PA6的供应已基本国产化,报告期内,PA6与石油价格价格波动的方向和幅度基本相同。

    而另一原料PA66的中间体原料己二腈在报告期初进口依存度高,报告期内国内产能开始投产,进入2022年以来国产化进程加快,推动国内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46PA66产能的释放。

    国内PA66现有产能约为66万吨,未来在建产能约为297.25万吨。

    供需的变化导致PA66价格的波幅较国际石油价格更大。

    见下图:数据来源:中纤网(2)下游行业改性塑料的下游行业众多。

    随着改性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下游行业对材料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高性能和新型功能化改性塑料逐步取代普通塑料和其他材料,被广泛应用到家电、汽车、机械和工业零部件(泵壳、阀门、轴承、轴套等)、防腐管道、电子电气、办公设备、通讯、家居建材、玩具、电动工具、灯饰、室外公共设施等等民用领域以及国防、航天航空等高端领域。

    而这些行业的景气程度与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息息相关。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高,改性塑料市场在不断扩大。

    我国制造业正经历全面产业升级,为改性塑料行业不断提供新的应用领域,而节能环保等因素推动塑钢比不断提高,这些积极因素将刺激我国改性塑料下游行业的需求持续增加。

    6、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1)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改性塑料行业主要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充分利用合成树脂原有的材料性能以及阻燃剂、填充增强料、助剂对材料改性的作用,进行配方和工艺设计,开发出能够适应客户多样化需求的产品,因此,本行业生产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方式,即根据客户的需求,生产企业跟客户确定订单后组织产品研发、0.0020.0040.0060.0080.00100.00120.00140.00160.00050001000015000200002500030000350004000045000500002018年至2022年10月PA6、PA66及原油市场价格趋势图右轴:英国布伦特原油价格(美元/桶)左轴:树脂PA6(元/吨)左轴:树脂PA66(元/吨)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47生产、检验并交货。

    由于改性塑料种类繁多,不同产品的性能差异较大,对产品的选择和加工需要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因此改性塑料生产厂商在销售产品时,不仅需要指导客户进行产品选择,还需要对下游客户提供全面的加工技术支持服务,帮助客户完成产品的加工,这一业务特点决定了本行业的销售模式以直接面向客户的直销方式为主。

    (2)周期性改性塑料的应用领域广泛,涉及家用电器、汽车工业、节能灯具、电子电气、医疗、轨道交通、精密仪器、家居建材、安防等多个行业。

    因此,改性塑料行业的景气度与宏观经济运行周期有一定的相关性。

    但正因为行业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各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的影响有所差异,并且受以塑代钢、产业升级等因素影响,我国改性塑料的需求一直持续增长。

    因此,目前来看,我国改性塑料行业发展的周期性并不明显。

    但另一方面,因改性塑料行业在产业链的中间位置,由于价格传导存在时滞,初级原材料端的价格剧烈波动时,本行业会因成本传递不及时,短期内盈利能力容易受到冲击,即行业的盈利能力受大宗原材料价格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周期性波动。

    (3)区域性改性塑料行业具有贴近客户和快速供货的特点,改性塑料行业的区域性特征与下游行业的分布基本一致。

    长三角、环渤海和珠三角为我国传统的制造业发达地区,家电、汽车、电子电器、节能灯具、建材、玩具等企业众多,改性塑料企业作为配套产业链的重要一环,也主要聚集在这些地区。

    随着沿海地区劳动力成本的提高,下游行业有逐渐往中西部内陆城市转移的趋势,改性塑料行业产能预计也将随之发生转移。

    (4)季节性改性塑料行业上游的原辅料为化工产品,全年都可生产,供应不存在季节性。

    下游行业中,应用最多的领域家用电器和汽车行业的需求存在一定季节差异。

    但改性塑料行业下游客户涉及的行业广泛,各下游产业的季节性不完全相同,整体而言,改性塑料行业的季节性不明显。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487、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及新旧产业融合情况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概览”之“五、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四)发行人在市场中的地位1、市场竞争格局我国改性工程塑料行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行业规模不断扩大,产品种类不断增多。

    由于技术、经验积累较为薄弱,我国改性工程塑料企业生产的产品以中低端为主。

    整体来看,我国改性工程塑料行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高端产品供应对外依赖度较大。

    改性塑料在石化行业发达的国家发展时间长,大型外资化工企业在原料供应、品牌、营业规模、改性设备、研发实力上优势明显,在高性能专用改性塑料的配方研发和加工制造上处于领先地位,并通过技术升级和高端产品的不断推陈出新,引领行业的发展趋势,在国内中高端市场占有率高。

    但国内改性工程塑料企业也具备一些独特竞争优势。

    国内改性工程塑料企业本土化优势明显,对客户需求响应速度更快,可以提供更为灵活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叠加生产成本较低,部分优秀企业在国内市场具有一定竞争力,占有率正在不断提高。

    近年来,随着国内基础工业水平不断提高,国内塑料改性技术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加上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科研机构与企业的通力合作,部分国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独立创新,研发出的产品在性能和稳定性等方面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且凭借在产品定制、供应速度及技术服务上的本地化优势,逐步向中高端市场渗透,在家用电器、电线电缆、电子电气、节能灯具等领域占据了市场的主导地位。

    2、进入本行业的壁垒改性工程塑料行业作为高技术、高门槛、先进性行业,对于进入行业企业具有一定的要求,包括技术、客户、人才、品牌和资金等方面壁垒。

    (1)技术壁垒改性工程塑料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在于产品配方设计,但是随着客户对于产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49品整体解决方案需求日益增强,对于下游客户产品性能要求的准确了解,为客户提供开模时的模流分析、后续生产过程的仿真分析等技术服务水平,以及对于改性塑料的可靠性评价技术,也逐步成为改性塑料企业的非常重要的竞争力。

    此外,改性塑料工艺设计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改性塑料的性能,不同的生产工艺对于改性塑料的最终性能影响巨大。

    改性塑料的下游属于应用型领域且涉及领域较多,各领域对材料的性能提出不同的要求,为了应对下游市场差异化的性能要求,改性塑料企业需要在产品配方、工艺方面有较好的积累。

    在产品配方的研发中,生产改性塑料所需的合成树脂、填充增强料及功能助剂种类又非常繁多,因此具体选型及配比需要经过多次实验探索和长期实践,通过不断进行试错和改良确定下来。

    尽管目前一些通用型大品种改性塑料的原始配方已市场公开,但是一些高性能改性塑料配方仍然有专利保护,甚至有些配方出于保密的需要仅以商业秘密的方式私密保存。

    而生产工艺方面,主要是指生产过程中不断的对设备进行改进、调整并与具体产品配方匹配,以达到性能、成本和效率的最优组合,这同样需要大量的探索和实践工作。

    由于改性工程塑料行业是需求驱动型,需要根据下游产业的需求迅速研发出相应产品。

    因此,优秀的改性工程塑料企业必须建立起完善的研发体系以及研发团队,通过长期技术理论研究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持续不断通过技术创新推出满足下游应用领域需求的产品。

    缺乏技术积累和持续研发能力的公司很难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来适应市场需求。

    (2)客户壁垒改性工程塑料主要用于生产功能件,下游客户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要求较高,一般对供应商有较为严格的审批流程和较长的认证周期,但一旦确定合作关系,客户通常与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以保证上游货源的持续供应以及品质的稳定。

    因此,新进入者在客户开发阶段将面临较高的资金成本和较长的时间周期。

    另一方面,通过进入客户供应商名单,生产企业可以通过日常的服务,更深入了解客户对于新产品的性能需求。

    通过提前针对性的研发,生产出更符合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50客户要求的产品,进一步增加彼此的粘性。

    同时,也促进了公司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加固了对新进入者的壁垒。

    (3)人才壁垒优秀的改性塑料企业需要一支专业人才队伍通过不断的研发和实践,来支持企业持续满足下游应用市场日益变化的材料性能需求,因此研发人才的储备也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此外,改性塑料行业处于产业链中间位置,需要企业对于市场具备敏锐的洞察力,来应对上下游行业的市场形势的变动,因此,企业的核心管理层也应当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

    (4)品牌壁垒改性工程塑料行业的下游优质客户对产品的性能、质量及服务有较高的要求,客户倾向选择与已在业内具有良好声誉的企业进行合作,而新进入改性塑料行业的企业建立起品牌认可度较难,这需要进行持续、大量的投入才能慢慢沉淀。

    因此,已在行业内树立良好的口碑及品牌并得到下游行业客户认可,特别是行业龙头企业认可的企业,对新进入的企业形成了一定的品牌壁垒。

    (5)资金壁垒改性工程塑料作为新材料行业,在国家政策支持和国内需求旺盛的有利形势下,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

    对企业来说,业务快速发展要求资金的投入不断增加。

    并且改性工程塑料需求端对产品性能的要求不断提高,持续的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会增加资金的占用量。

    同时,由于上游原材供应商以及下游客户中大规模集团企业居多,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需求也较高。

    此外,扩建产能实现规模化生产,以降低成本并提高市场影响力,更需要资金的大规模投入。

    要成为有一定行业地位的参与者,必须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

    3、发行人的市场地位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主要业务数据对比: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51公司名称经营情况(2021年)基材采购占比(2021年)产品及主要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客户截至2021年末授权发明专利(项)金发科技财务指标营业收入4,019,862.32万元,净利润166,149.53万元聚烯烃树脂(40.81%)苯乙烯树脂(13.14%)工程塑料(8.99%)添加剂等其他(37.05%)金发科技是亚太地区规模最大、产品种类最为齐全的改性塑料生产企业。

    公司产品包括改性塑料、环保高性能再生塑料、完全生物降解塑料、特种工程塑料、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轻烃及氢能源和医疗健康高分子材料产品等7大类,在完全生物降解塑料、特种工程塑料和碳纤维及复合材料领域,公司的产品技术及产品质量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未披露1,002产量改性塑料182.78万吨,改性工程塑料26万吨(用工程塑料采购量替代)道恩股份财务指标营业收入426,113.97万元,净利润22,613.01万元PP(36.29%)ABS(11.61%)PC(4.13%)其他(47.97%)道恩股份主要生产改性通用塑料、热塑性弹性体类等,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汽车:外饰件,保险杠、仪表板及副仪表板骨架等;内饰件,如仪表盘、空调出风口等;家电:电视机外壳、显示器外壳、豆浆机、电饭煲、面包机等小家电外壳;医疗卫生:口罩布熔喷专用料;一汽集团、上海大众、长城汽车、吉利汽车、海尔集团、海信集团、九阳股份等42产量改性塑料27.93万吨,改性工程塑料未披露国恩股份财务指标营业收入976,599.00万元,净利润64,294.15万元ABS(41.48%)PS(33.17%)PP(6.64%)其他(18.71%)产品以改性通用塑料为主,主要应用领域:家电: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等外壳件、装饰件;汽车:(1)内饰,包括仪表盘、副仪表盘、空调出风口、门护板等;(2)外饰,包括保险杆、散热器格栅、前挡风板等电子电器:电器电子元件、电器壳体、仪表电表外壳、开关面板、充电器等;华为、小米、海信、海尔、格力、创维、康佳、冠捷、联想、富士康、LG、三星、SONY、比亚迪、吉利、北汽、福田等34产量改性塑料46.50万吨,改性工程塑料未披露普利特财务指标营业收入487,077.50万元,净利润2,374.82万元PP(34.94%)ABS(18.51%)PC(13.65%)PA(6.07%)其他(18.42%)产品以改性通用塑料为主,主要应用领域:汽车:内饰,包括汽车仪表板、门板、副仪表板等,外饰,包括保险杠、散热器格栅、车灯、侧面护板、轮罩等通讯电子:5G通信设备用抗干扰、电磁屏蔽等材料、半导体上游材料、工业化液晶材料等宝马、奔驰、上汽大众、一汽大众、上汽通用、比亚迪、吉利汽车等154产量改性塑料28.76万吨,改性工程塑料6.05万吨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52公司名称经营情况(2021年)基材采购占比(2021年)产品及主要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客户截至2021年末授权发明专利(项)沃特股份财务指标营业收入153,963.48万元,净利润6,321.53万元通用树脂(22.55%)工程树脂(35.67%)特种工程树脂(33.62%)其他(8.16%)包括特种高分子材料合成、工程塑料合金、改性通用塑料三大业务,其应用领域如下:特种工程塑料合成:工业化液晶聚合物(LCP)、高性能聚酰胺(PPA)、聚砜、聚芳醚酮(PAEK)、聚四氟乙烯(PTFE)等;改性塑料:汽车:(1)充电桩、充电枪、电子继电器、电池动力总成等;(2)车身轻量化结构件,包括免喷涂大格栅、保险杠等;其他领域:光伏组件、无人机桨叶和机身、半导体封装材料等;特斯拉、吉利、奇瑞、上汽、华为、中兴、大疆、TCL、小米生态等104产量改性塑料4.85万吨,改性工程塑料2.54万吨会通股份财务指标营业收入490,093.29万元,净利润5,405.06万元聚烯烃类、聚苯乙烯类、工程塑料及其他产品以改性通用塑料为主,主要应用领域包括:家电:外壳件;结构件,包括滚筒洗衣机增强外筒、电视机支架或前框等;功能件,包括空调导风板、风扇扇叶等;汽车:(1)内外饰件,包括汽车立柱饰板、门板、仪表板、保险杠、格栅等;(2)发动机周边功能件、座椅组件、防擦条等;其他:通讯天线罩、充电桩壳体、IC抗静电托盘、LED散热组件等美的、TCL、海信、海尔、创维、上汽大众、一汽大众、上汽通用、长安福特、华为、爱立信、京信、摩比及通宇等61产量改性塑料40.35万吨,改性工程塑料5.46聚赛龙财务指标营业收入130,308.15万元,净利润6,416.92万元PP(34.29%)PC(9.47%)ABS(9.32%)其他(46.92%)产品以改性通用塑料为主,主要应用领域包括:家电:电饭煲和压力锅的外壳、底座;空调室外机格栅;充电桩,充电枪外壳;排插,充电宝,开关面板等汽车:保险杠、仪表板和门板、升降按钮、导航仪面板、后视镜外壳等其他:熔喷布等美的集团、海信集团、苏泊尔、格兰仕集团、东风集团、长安集团、延锋汽车、马瑞利等56产量改性塑料12.08吨,改性工程塑料未披露南京聚隆财务指标营业收入165,936.09万元,净利润3,178.37万元PA66(24.64%)PA6(11.22%)PP(28.17%)其他(35.97%)汽车:(1)汽车发动机周边;(2)动力系统部件;(3)散热系统部件;(4)结构部件包括前端框架、座椅等;(5)新能源汽车及充电相关部件(6)连接器;(8)汽车内外饰件;轨道交通:(1)轨道紧固部件;(2)减震部件;(3)转向架附件、探测横梁、箱体、支架等;其他:电讯产品、塑木环境及建筑工程、航空航天领域、无人机等上汽、通用、大众、比亚迪、福特、日产京沪铁路、京广铁路、百得、TTI、格力博等47产量改性塑料12.46万吨,改性工程塑料3.27万吨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53公司名称经营情况(2021年)基材采购占比(2021年)产品及主要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客户截至2021年末授权发明专利(项)江苏博云财务指标营业收入70,155.26万元,净利润13,497.42万元PA6(27.90%)PC(14.01%)PP(5.62%)PA66(4.83%)其他(47.64%)工具外壳件:电动工具外壳、园林工具外壳、工具箱外壳;家电:家用电器外壳、电池盒外壳、保险丝外壳、家具座椅结构件、吸尘器联接轴等汽车:内部安全件、线束紧固件等史丹利百得、创科实业、安波福、苏泊尔、莱克电气等17产量改性塑料3.07万吨,改性工程塑料未披露奇德新材财务指标营业收入31,988.71万元,净利润3,233.05万元PA6(28.54%)PA66(11.28%)PP(9.56%)PPS(6.52%)ABS(2.52%)其他(41.48%)婴童出行用品:儿童推车、汽车安全座椅关键部件等;运动器材:复健鞋壳体、滑板车底座、运动船桨、溜冰鞋壳体、运动鞋壳体等;汽车:后视镜基座、旋转骨架、散热系统、碳管、发动机罩盖、门把手基座、行李支架、格栅、保险杆、饰条等家用电器:厨房电器壳体、电烤炉配件、电热水器端盖等乐美达集团、妈咪宝、福贝贝、通用五菱、吉利、万和、格兰仕等16产量改性塑料1.5万吨,改性工程塑料未披露发行人财务指标营业收入111,786.54万元,净利润4,432.42万元PA6(50.91%)PA66(26.16%)高温尼龙(8.83%)其他树脂(14.10%)低压电器:(1)小型断路器触头支持、转轴、跳扣、外壳等;(2)塑壳断路器基座、中上盖、牵引杆等;(3)交流接触器基座、触头支持等汽车:(1)发动机周边关键件,包括进气歧管、发动机缸盖罩、中冷器气室,散热器水室、电子节气门等;(2)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水阀、水泵等;散热器材:家用LED、车用LED散热器、其他电器散热器;连接器: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器低压电器:正泰电器、海格电气、施耐德,并通过供应商向德力西、良信电器、宏发股份、西门子供货汽车:世纪华通、宝时达、恒信动力、成都航天模塑、三花汽零、博格华纳、康斯博格等,并通过供应商向德国大陆、一汽大众、吉利汽车、森萨塔供货散热器材:得邦照明、晨丰科技、海宁诚欣连接器:安费诺、珠城科技、嘉得电子21产量改性聚酰胺5.48万吨,其他改性工程塑料0.6万吨注:上表专利数据来源于智慧芽专利数据库。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54从上表可以看出,同行业公司中,金发科技为遥遥领先的行业龙头。

    该公司为亚太地区规模最大、产品种类最为齐全的改性塑料生产企业。

    但该公司年报中未分类别披露改性材料的具体信息,无法进一步详细比较。

    另几家规模较大的公司,包括道恩股份、国恩股份、普利特和会通股份以及最近上市的聚赛龙,也都以改性通用塑料为主。

    这一判断的主要依据是年报中披露的基材采购情况和下游应用领域。

    这几家公司披露采购的基材主要为通用塑料,而其在披露的下游应用领域也与这一信息一致,主要为家电、电子产品,并在汽车领域的产品以低散发材料、高性能内饰材料为主,主要用于生产仪表板、覆盖件、保险杠、内饰件、进气格栅、扶手等。

    这些部件一般使用改性通用塑料。

    南京聚隆、江苏博云和奇德新材与发行人与公司产品较为相近。

    其中,南京聚隆与发行人的产品和运用领域最为相近,都以改性PA为主,应用领域方面在汽车行业有交集,差异在于南京聚隆的一个重要应用方向为高铁,发行人则为低压电器。

    江苏博云主攻电动工具,奇德新材主攻婴幼用品。

    基于上面各公司的情况可以看出,由于材料行业属需求驱动型,国内改性通用塑料行业发展相对较早,而下游的国内家电行业发展非常快,汽车行业因轻量化和降成本的需要,对不影响车辆功能的内外饰件、仪表板、保险杠、进气格栅等,也较容易接受后起的本土供应商。

    因此,近几年国内改性通用塑料生产厂家迎来了较好的市场机遇,规模较大。

    而改性工程塑料的技术门槛高,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核心部件,国产替代进程相对较慢。

    目前国内改性工程塑料企业的规模普遍还较小,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与发行人直接竞争的并不多。

    发行人目前在低压电器领域的竞争对手主要为一家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和尚未上市的国内企业以及外资企业,汽车领域则主要跟外资企业竞争。

    4、发行人的技术水平和特点自设立以来,公司专注改性塑料聚酰胺等工程塑料的改性技术的研发,在阻燃、增强、高导热、耐高温、耐醇解等方面的工程塑料改性技术已形成领先优势。

    详情参见本节之“六、技术与研发情况”之“(二)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555、行业内主要企业(1)国外企业经营情况A、荷兰皇家帝斯曼集团(RoyalDSM)荷兰皇家帝斯曼集团(RoyalDSM)成立于1902年,泛欧阿姆斯特丹交易所上市公司。

    目前,帝斯曼在中国拥有包括26个生产场地在内的47个分支机构,员工近5,000名,业务范围涵盖动物营养与保健、汽车与交通、建筑与建材、电子电气等诸多领域3。

    帝斯曼材料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产业、航空产业、电子电气产业、运动休闲产业和建筑产业等各种终端市场。

    帝斯曼在江阴设有工程塑料生产线;2015年与新和成在上虞成立合资公司,生产PPS改性材料。

    帝斯曼2021年实现销售额为92.04亿欧元,其中在华销售额占13%,约为11.87亿欧元。

    B、巴斯夫股份公司(BASFSE)巴斯夫股份公司(BASFSE)成立于1865年,总部位于德国路德维希港,是世界最大的化工厂之一,在全球41个国家拥有超过160家全资子公司或者合资公司。

    巴斯夫主要商业领域是化学品、塑料、功能性化学品、农用化学品和食用化学品、石油和天然气。

    巴斯夫是世界领先的苯乙烯聚合物和工程塑料的制造商,应用于各类注塑制品,聚酰胺产品在全球也有广泛的用户基础。

    巴斯夫在上海浦东建设有工程塑料生产基地,其中2015年投产了年产10万吨聚酰胺聚合装置,同时也对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的产能进行了扩建4。

    巴斯夫2021年实现销售额785.98亿欧元。

    C、朗盛集团(LANXESS)朗盛集团(LANXESS)系2004年拜耳集团战略重组分拆化学品业务和部分聚合物业务所形成的集团公司。

    朗盛集团的产品主要集中在特殊化学品、基础化学品、精细化学品、橡胶和塑料等领域。

    3资料来源:帝斯曼公司网站4资料来源:巴斯夫公司网站/cn/zh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56在工程塑料领域,朗盛集团主要产品包括以PA6和PA66为基础的工程塑料、基于聚对苯二甲酸二醇酯和塑料混合物的工程塑料、定制的热塑性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己内酰胺、硫酸铵等,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业、电子业、建筑业、制药业等。

    朗盛集团在无锡的高科技塑料生产线产能约6万吨;2017年4月21日完成对美国科聚亚公司的收购,南通工厂生产的聚酰胺产品系列包括热浇铸预聚体。

    朗盛集团2021年实现销售额75.57亿欧元。

    D、陶氏化学公司及杜邦公司(DowDuPontInc.)陶氏化学公司和杜邦公司均为世界领先的美国化工公司,2015年12月,陶氏化学公司与杜邦公司宣布达成平等合并协议,并于2017年正式完成合并,更名为陶氏杜邦公司(DowDuPontInc.);2019年,陶氏杜邦公司根据业务板块分拆为新陶氏、新杜邦和科迪华农业科技三家独立上市公司,其中新陶氏专注于材料科学业务。

    2021年新陶氏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9.68亿美元,净收入64.05亿美元。

    (2)国内企业A、金发科技金发科技于2004年6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证券代码为600143。

    金发科技主营业务为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改性塑料、完全生物降解塑料、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特种工程塑料、轻烃及氢能源和医疗健康高分子材料产品等六大类,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用电器、电子电气、通讯电子、新基建、新能源、现代农业、现代物流、轨道交通、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医疗健康等行业。

    金发科技是亚太地区规模最大、产品种类最为齐全的改性塑料生产企业5。

    根据金发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其2021年改性塑料板块实现产成品销量174.53万吨,其中主要的车用材料销量61.75万吨。

    金发科技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01.9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1亿元。

    B、道恩股份道恩股份于2017年1月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证券代码为002838。

    道恩5资料来源:金发科技年度报告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57股份主营业务为功能性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热塑性弹性体、改性塑料、色母粒和可降解材料等,广泛应用于汽车交通、家电通讯、医疗卫生、大消费等领域。

    根据道恩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其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2.6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亿元。

    C、国恩股份国恩股份于2015年6月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证券代码为002768。

    国恩股份主营业务为各类轻量化材料和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电及消费电子、大健康与医用防护、汽车、智能家居、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应用领域。

    根据国恩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其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97.6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3亿元。

    D、普利特普利特于2009年12月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证券代码为002324。

    普利特主营业务为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改性聚烯烃材料、改性ABS材料、改性聚碳酸脂合金材料、改性尼龙材料等。

    根据普利特2021年年度报告,其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8.7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4亿元。

    E、沃特股份沃特股份于2017年6月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证券代码为002886。

    沃特股份主营业务为高性能功能高分子材料合成、改性和成品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主要产品包括特种及新型工程高分子、高性能复合材料、碳纤维及碳纳米管复合材料、含氟高分子材料。

    根据沃特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其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5.4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3亿元。

    F、南京聚隆南京聚隆于2018年2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证券代码为300644。

    南京聚隆主营业务为改性工程塑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改性聚酰胺、工程化聚丙烯、合金材料和塑木环境工程材料等四大类。

    根据南京聚隆2021年年度报告,其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6.5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32亿元。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58G、会通股份会通股份于2020年11月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证券代码为688219。

    会通股份主要从事高分子改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产品分为低散发材料、增强复合材料、高稳定阻燃材料、免喷涂材料、健康防护材料以及特色功能材料六大类特色产品。

    根据会通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其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9.0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54亿元。

    H、江苏博云江苏博云于2021年6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证券代码为301003。

    江苏博云主要从事改性塑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根据江苏博云2021年年度报告,其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0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亿元。

    I、奇德新材奇德新材于2021年5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证券代码为300995。

    奇德新材主营业务为改性尼龙(PA)、改性聚丙烯(PP)为主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相关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改性尼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和精密注塑模具。

    根据奇德新材2021年年度报告,其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2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32亿元。

    J、聚赛龙聚赛龙于2022年3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证券代码为301131。

    聚赛龙主营业务为改性PP、改性PC/ABS为主的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客户包括美的集团、苏泊尔、海信集团、格兰仕集团、东风集团、丰田集团、普联技术等知名企业。

    根据聚赛龙2021年度报告,其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3.0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64亿元。

    6、公司竞争优势(1)聚焦核心市场,持之以恒提升技术和产品质量,在改性技术复杂度高的领域建立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59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改性聚酰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聚酰胺作为五大工程塑料中最重要的品种之一,综合性能好,包括良好的力学性能、耐热性、耐磨损性、耐化学药品性、阻燃性等,已被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电气、建材、办公设备、机械、航空航天等领域。

    因其良好的综合性能,改性后聚酰胺不仅应用领域更加广泛,而且能够满足前述行业某些关键的性能需求,如低压电器行业的高耐热、高阻燃、高尺寸稳定性,汽车发动机周边关键件的高耐热、耐化学性腐蚀、高爆破强度,代替金属的汽车和机械设备的结构件等。

    随着近年来新能源汽车、5G通讯为代表的新兴产业飞速发展,对材料提出更高的性能要求,改性聚酰胺作为高性能材料的代表应用范围更加广泛。

    聚酰胺的分子结构较为特殊,熔点高,加工难度大,相对其他工程塑料,可以进行改性处理的路径更多样化。

    由于聚酰胺的改性过程复杂,加上应用领域广,其研发的复杂程度也更大,需要企业持续投入大量研发资源。

    但与之相对应的是,企业能获得的研发成果也更多,技术壁垒也更强。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聚焦聚酰胺改性技术的研发,已形成了较为丰富的技术储备。

    目前公司拥有16大项核心技术,已在阻燃、增强、高导热、高力学性能、耐高温、耐醇解等方面形成了丰富的改性聚酰胺产品线,形成了基础研究、常规产品、特色产品和前沿产品梯次配置的产品体系。

    2020年8月15日,浙江省科技厅下属的浙江省技术经纪人协会组织的专家鉴定会认定公司“氮磷阻燃增强聚酰胺复合材料”、“低成本高性能氮系阻燃聚酰胺复合材料”、“低磷化氢释放量红磷阻燃聚酰胺复合材料”三类产品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020年8月24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出具的《浙江省工业新产品鉴定证书》,分别认定公司应用于散热领域的“高导热尼龙复合材料”已经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应用于汽车发动机及周边零部件的“阻燃增强PET复合材料”和“高玻纤增强尼龙复合材料”分别达到了国内领先和国内先进水平。

    2020年11月4日和2021年1月29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专家鉴定会分别认定公司“阻燃增强耐高温尼龙复合材料”、“高导热尼龙基复合材料的产业化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60及应用技术”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2022年9月13日,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浙江省首批新材料名单的通知》认定,公司高导热尼龙材料被评为2022年浙江省首批次新材料。

    公司参与起草、修订行业/地方标准3项。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以第一承担单位身份承担了两项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分别为“高性能有机高分子材料开发及产业化-阻燃增强耐高温蠕变半芳香族尼龙复合材料的开发及产业化”和“尼龙基高导热复合材料制备研发及其大功率LED散热系统中的应用示范”。

    公司围绕改性聚酰胺的运用,已在低压电器领域建立了领先的市场地位,在汽车和连接器领域,公司产品也都集中于外资品牌为主的高端运用场景。

    公司在低压电器领域的主要客户都是行业龙头企业,并结成了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根据协会的统计,公司生产的无卤阻燃增强聚酰胺复合材料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在低压电器应用领域国内市场占有率位居同行业第一位。

    在进入汽车领域后,公司产品应用在对耐高温、强度、耐化学性腐蚀等性能要求高的使用环境,包括汽车发动机系统、汽车电控系统、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和高压连接系统等,对材料生产厂家的技术要求非常高,公司产品进入了以前由外资品牌主导的市场。

    2020年公司荣获“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称号,2021年8月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因此,经过十余年发展,公司在技术难度较高的改性聚酰胺工程塑料领域已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为未来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2)以研发驱动业务发展改性塑料行业下游客户需求定制化的特点,决定了改性塑料企业需要具备强大的研发能力,以持续满足下游应用市场日益变化的材料性能需求。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重视研发,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占比分别为4.16%、4.28%、3.48%和3.56%,一直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强度。

    公司已建立起一支以资深行业科研人员为核心的研发团队。

    作为一家民营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61的中型生产型企业,公司的研发人员占比较高、实力较强。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公司373名员工中,研发人员93人。

    研发人员中25人拥有硕士学历、2人拥有博士学历。

    此外,公司还与浙江工业大学、郑州大学等高校长期合作,收集行业前沿技术信息和开展合作研发,校企合作成为公司研发力量的有益补充。

    2021年12月17日,公司与杭州师范大学联合申报的“高填充热塑性功能复合材料设计、性能调控及加工成型研究”项目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立项资助。

    公司的研发设备包括德国蔡司的扫描电镜、赛默飞世尔的离子阱液质联用仪和元素分析仪、德国兹维克的万能试验机、德国高特福的毛细管流变仪、德国耐驰的激光导热仪、美国尼高丽的红外光谱仪、阿泰可三综合环境箱和航天希尔三综合振动试验台等先进的设备。

    截至2022年1-6月,公司研发设备原值占公司全部机器设备原值的比例为13.56%。

    公司于2017年被认定为省级企业研究院,2018年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证,2022年1月公司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省级企业研发机构。

    虽然公司的研发以服务于市场开发的具体应用为主要目的,但研发过程中也积累了一定的知识产权的成果。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境内专利授权85项,其中包括发明专利31项、实用新型专利49项。

    正是通过公司在研发方面的不懈努力,公司成功开发了低压电器、汽车、散热、连接器等领域的一系列高性能材料,进入了由外资品牌占主导地位的高端市场,实现了业务的快速增长。

    (3)精细化管理渗透公司业务全流程改性工程塑料行业上游为大宗原材料,价格较为透明,下游应用市场的市场化程度高,竞争较为充分,作为中间的加工企业,成本管控能力成为影响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

    公司设立时就开始引进精细化管理。

    在成立之初资金实力尚有限的时期,公司就聘请了英国纳威尔格管理咨询公司指导公司推行精益生产。

    此后,公司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62又引进日本的6S管理方法,公司的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深化。

    公司已引进了一系列的管理软件系统,将内部管理规范化、自动化,既保证了业务的合规性,又提高了业务运作的效率。

    公司通过定制化开发,引进了“客户管理系统(CRM)”、“企业资源管理系统(ERP)”和“仓储物流管理系统(WMS)”,公司的采购、生产、仓储、运输、销售各个环节的业务活动,都通过软件系统来记录、协调和分析。

    无论是公司采购的组织和报价、存货的管理,还是生产过程的协作,客户信用评估、需求的跟踪、价值发掘,都有数据支撑,保证了决策的科学合理与高效。

    正是这些管理系统的支持,加上公司先进的生产设备,使得公司的柔性制造、快速交付、定制化服务得以实现。

    在研发方面,公司引进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对一项产品从研发开始,到产品定型开始生产、销售,到最后的市场退出都进行全流程记录、分析。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司的精细化管理也得到下游客户的认可,成为了公司业务发展的基石。

    2017年及2018年,公司分别被评为“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和工信部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

    公司的信息化管理得到了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

    2021年12月24日,公司被浙江省经信厅列入第一批制造业“云上企业”名单,标志着公司生产管理智能化水平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4)融入优质客户供应链,跟随下游行业领导者快速成长改性塑料行业属需求驱动型,需要根据下游产业的需求迅速研发出相应产品。

    融入优质客户供应链,有助于公司已有业务的稳定和新业务机会的获取。

    目前,公司已积累了一批长期合作的优质客户资源。

    在低压电器领域,公司与正泰电器、德力西、良信电器、宏发股份、天正电气长期合作,并已与施耐德、西门子、海格、罗格朗、霍尼韦尔、通用电气等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

    汽车领域,公司进入了一汽大众、吉利汽车的供应链体系,同时是世纪华通、宝时达、恒信动力、福尔达、三花汽零、德国大陆、博格华纳、康斯博格、联合电子、森萨塔、人本集团、宁波高发等汽车配套厂商的材料供应商。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63在散热材料、电子连接器领域,公司与得邦照明、晨丰科技、安费诺、珠城科技、嘉得电子等行业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

    公司的主要客户规模大,市场地位稳固,对供应商的认证周期长,合作关系确定后更换的频次低,公司的业务可持续性强。

    并且这些客户的供应链准入门槛高,认证过程严格、复杂,每一次认证过程对公司来说都是一次学习提高的机会。

    公司作为供应商,会介入到客户的产品研发设计和售后服务的全流程,公司在与这些各自领域的优秀客户的深度合作过程中,为配合客户的高标准要求,在生产组织、品控的标准、服务的响应等方面都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公司的运营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5)靠近客户,服务成本低、响应速度快改性工程塑料的重要应用领域低压电器和汽车的主要生产企业大量分布在长三角地区,该区域内的节能灯具、家用电器等产业也十分发达。

    公司位于浙江省会城市杭州,服务客户的运输、市场开拓费用等方面的成本相对较低,具有区位优势。

    另外,近年来杭州持续人口净流入态势,也便于公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公司的员工素质。

    近年来,随着沿海地区劳动力成本的提高,下游行业有逐渐往中西部内陆城市转移的趋势,公司已在安徽省芜湖市新设立了生产基地,就近服务德力西以及众多汽车配件客户。

    7、公司竞争劣势(1)与龙头企业的规模差距大改性聚酰胺产业对企业的技术积累和资金积累要求都较高。

    无论是从资产规模,还是收入规模,发行人与金发科技等国内行业龙头和帝斯曼、巴斯夫、朗盛等跨国公司的差距非常大。

    因此公司在继续坚持围绕改性聚酰胺技术的运用拓展业务的同时,亟需进一步增强自身实力,扩大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2)融资渠道窄改性塑料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为了在行业中保持竞争力,公司需要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64持续的研发投入。

    同时,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项目投资和营运资金的资金需求也不断增加。

    由于私募股权融资能提供的资金有限,公司一直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和自身积累满足业务扩张的资金需求。

    目前公司临平新基地的建设也将全面铺开,公司需要拓展新的融资渠道以满足业务的快速扩张。

    8、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1)高端需求持续增加汽车是目前我国改性塑料的第二大应用领域。

    根据《中国塑料工业年鉴(2019)》引用的数据,全球车用塑料市场消费量由2012年的710万吨增至2018年的1,130万吨,期间年复合增长率达到8.05%。

    由于我国已是全球最大新能源汽车市场,新能源汽车对轻量化的需求更为迫切,国内车用改性塑料增长速度将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成为改性塑料增长最快的领域。

    此外,由于5G信号的高传输速度、低延迟要求,传统的、会对信号产生屏蔽的金属材料将不再大规模适用于5G设备,改性高分子材料将实现在5G设备上的大规模使用。

    汽车和5G设备使用的改性材料具有低密度、高刚性、高韧性、高耐温、低挥发等特点。

    因此,围绕汽车轻量化和5G基础设施建设,高端改性工程塑料行业将持续、高质量发展。

    (2)通用塑料工程化尽管工程塑料新品种不断增加,使用量不断增加,但工程塑料的市场价格仍然远远高于通用塑料的价格,在产量上也远低于通用塑料。

    随着改性设备的发展、改性技术的进步,通用塑料如聚丙烯(PP)、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ABS)等通过改性提升了强度、耐热性等性能指标,具备了某些工程塑料的特性,但价格却具有显著的优势,因此能够替代部分传统工程塑料的应用。

    (3)工程塑料高性能化汽车、电子电气、通讯和机械工业的蓬勃发展,对工程塑料提出了更高的性能要求。

    如用做芯片托盘的塑料要求耐挠曲、抗静电,用做电子接插件的塑料要求高阻燃、高耐热、高流动,用做机械齿轮的塑料要求耐磨、高刚性、高尺寸稳定性等。

    工程塑料的使用环境越来越苛刻,要求产品性能不断提高。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65(4)特种工程塑料低成本化由于特种工程塑料耐高温,尺寸稳定性、阻燃性、耐放射性、耐化学性和机械性能等指标也都更好,在汽车、仪表、航空、石油化工、轨道交通以及火箭、宇航等尖端科技领域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应用。

    但特种工程塑料的市场价格往往远高于普通工程塑料,在军工产品上尚能接受,要在民用市场推广,需要既保持其高性能,又要有相对较低的价格。

    随着特种工程塑料的使用量不断增加,特种工程塑料的成本已大为降低。

    (5)国内优势企业差异化、特色化、国际化发展从改性塑料的整体市场来看,国际跨国化工生产企业占据了主要的中高端产品市场,国内企业的产品则主要集中于通用型的中低端产品市场。

    但是,近年来部分国内企业通过其技术研发和市场经验的积累,逐步在一些细分高端市场形成自身的竞争优势,替代了部分外资产品。

    并且通过不断开拓产品在高端市场的应用领域,持续扩大业务规模。

    这些成功企业的发展策略,普遍具有差异化、特色化及国际化的特点。

    改性塑料下游行业应用范围极为广泛,且仍在不断的拓展之中。

    因此,虽然国际大型化工企业在整体上占据竞争优势,但国内部分企业采用差异化、特色化的策略,通过技术创新,研究新的市场需求,积极拓展新的改性塑料应用领域,快速开发满足新需求的材料,在细分市场领域迅速形成竞争优势,并以此为基础不断拓展产品类别,从而实现发展壮大。

    此外,充分利用全球的研发资源提升自身技术水平,不断拓展国际市场也已成为国内企业发展壮大的一条有效途径。

    9、行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1)行业面临的机遇A、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力度较大改性塑料行业属于战略新兴产业新材料行业的一个重要分支,也是我国未来材料科学取得突破的重要战场,对我国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型有着重要意义。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蓄势待发的背景下,国家为了寻找创新的突破口,争取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中占据竞争优势,在能带动其他产业实现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66革命性的创新和突破的新材料领域颁布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具体详见本节之“二、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二)行业管理与政策法规”。

    国家陆续颁布的产业支持政策,为改性材料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B、原材料供应持续改善近年来,我国在聚酰胺上游已内酰胺、己二腈等重点中间体的产业化建设已取得成效,形成了东营—恒逸石化、平顶山—神马集团、长乐—恒申集团、温州—华峰集团等一批PA6、PA66产业基地或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塑料进口依赖度逐年下降。

    同时,我国逐步掌握了工程塑料用新型添加剂、助剂、阻燃剂、玻纤等各种辅助材料的加工工艺,部分产品性能接近国际水平,从而有力促进了国内改性工程塑料行业的发展。

    C、下游行业应用领域扩大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发展,与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形成历史性交汇,5G通讯技术、物联网、大数据通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仪器仪表等新一代技术装备的应用,将对材料的性能提出更多样化的要求,传统的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应用的扩展空间有限,而改性工程塑料凭借其轻量化、耐腐蚀、阻燃性、耐热性、绝缘性、易加工等性能,尤其是性能可调节性,将会得到更多发展空间。

    同时,网络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共享制造等新业态、新产业、新技术等会不断涌现,改性塑料行业也将依托与科技创新,与改性塑料相关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和新模式会不断的涌现,为改性塑料行业进一步跨界融合、生态化、人工智能、网络化信息技术创新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D、进口替代空间大在90年代之前,我国的改性塑料基本依靠向国际大型化工企业采购。

    经过30余年的发展,国内生产企业虽已取得了巨大进步,但综合竞争力与国际大型化工企业仍有一定差距,目前国内高端改性塑料市场仍以外资产品为主,国产替代的空间较大。

    近年来,受我国经济转型、全球贸易战、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制造产业逐步开始转型升级,对供应链的建设更为重视,强调自主可控。

    在此机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67遇下,行业内规模内资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并与国内的先进制造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互动关系,研究开发出功能化、高性能化的新产品,逐步向高端市场渗透,与大型国际企业的技术差距逐渐缩小。

    随着我国近年来持续推动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在中高端改性塑料的国产替代需求愈发迫切,为国内具有较强技术实力的行业龙头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2)行业面临的挑战A、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改性工程塑料行业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各种合成树脂以及阻燃剂、填充剂、增韧剂、着色剂等助剂。

    其中,核心原材料合成树脂属于石化产品,其价格随着石油等基础原料价格和市场供需关系发生变化。

    近年来受全球地缘政治形势、宏观经济情况等因素的影响,石油价格波动较为明显,也对行业原材料价格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原材料价格的持续波动将对行业内公司的议价能力、成本管控能力形成一定挑战。

    B、技术更新速度快随着下游行业对产品美观、轻量化、环保、健康等方面要求的提高,改性工程塑料的应用行业越来越多,应用场景也愈发丰富,这给改性工程塑料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技术上的挑战。

    由于改性工程塑料具有定制化的特点,差异化应用场景对于改性工程塑料的性能要求不同,生产企业必须根据下游客户的不同要求,在配方设计、生产工艺等方面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专业服务。

    因此,改性工程塑料生产企业必须拥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快速高效的新产品开发能力,才能及时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

    三、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一)公司销售情况1、产能与产能利用率情况公司产品主要利用双螺杆挤出机等设备,通过共混、填充、增强、增韧等方法,对工程塑料进行改性,设备通用性较强。

    公司主要产品生产通常可采用相同的设备进行生产,在辅助设备上存在一定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和产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68量情况如下:单位:吨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备案产能62,640.5055,640.50注244,097.17注135,010.50产量25,625.3460,803.3937,358.4027,265.21产能利用率81.82%注3109.28%84.72%77.88%注:1、公司48,640.50吨(含研发10.5吨)改性工程塑料产能改扩建项目于2020年4月完成自主验收,上表中2020年备案产能取验收前后已备案产能的加权平均值进行计算(35,010.50*4/12+48,640.50*8/12=44,097.17),另外还新增1,000件塑料制品产能。

    2、芜湖本松生产线于2021年7月3日完成环保自主验收,上表中2021年备案产能取验收前后已备案产能的加权平均值进行计算(48,640.50+14,000*6/12=55,640.50)。

    3、2022年1-6月产能利用率已做年化处理。

    2、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与单价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各类改性工程塑料,公司主要产品产量、销量与单价情况如下:单位:吨、元/KG2022年1-6月产品名称产量销量产销率单价改性PA617,537.0017,865.98101.88%14.30改性PA665,111.315,315.25103.99%30.08改性高温尼龙774.19821.54106.12%47.09其他改性工程塑料2,202.852,139.1297.11%25.70合计25,625.3426,141.88102.02%19.472021年度产品名称产量销量产销率单价改性PA642,105.3141,244.0997.95%13.57改性PA669,521.049,311.4397.80%27.03改性高温尼龙3,158.213,078.2397.47%44.78其他改性工程塑料6,018.835,883.9997.76%23.85合计60,803.3959,517.7597.89%18.312020年度产品名称产量销量产销率单价改性PA625,233.7025,415.20100.72%13.16改性PA665,968.125,911.9299.06%21.73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69改性高温尼龙2,354.852,455.45104.27%40.59其他改性工程塑料3,801.733,722.1497.91%25.07合计37,358.4037,504.70100.39%17.492019年产品名称产量销量产销率单价改性PA618,273.8217,800.0597.41%15.73改性PA664,810.354,770.9399.18%25.02改性高温尼龙1,958.262,006.62102.47%42.61其他改性工程塑料2,222.782,320.51104.40%27.05合计27,265.2126,898.1198.65%20.36(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销售情况2019年至2021年,公司前五大客户稳定,主要包括正泰集团下属子公司、合兴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雅博电器、芜湖杰青、昆山健大。

    2021年,公司前五大客户新增晨丰科技(SH.603685),其为公司新开拓的LED散热领域客户。

    2022年1-6月,公司在汽车领域的市场开拓力度加大、交易额提升,同时因疫情和房地产景气度下滑影响,低压电器领域收入规模下降,公司当期前五大客户中新增2家汽车领域客户(“世纪华通”和“宝时达”)。

    公司客户中合兴集团及其子公司、雅博电器为德力西集团、良信电器、施耐德等知名低压电器企业的上游加工厂商;芜湖杰青为德力西的上游加工商;昆山健大为良信电器的上游加工厂商。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期间序号客户名称主要销售产品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2022年1-6月1正泰集团注1改性PA6、改性PA66、改性高温尼龙、其他改性工程塑料9,309.6018.12%2雅博电器注26,042.9111.76%3合兴集团注34,403.158.57%4世纪华通改性PA661,678.353.27%5宝时达改性PA6、改性PA661,317.422.56%合计22,751.4444.28%2021年度1正泰集团改性PA6、改性PA66、改26,402.6923.62%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702合兴集团性高温尼龙、其他改性工程塑料14,139.9112.65%3雅博电器13,110.8811.734芜湖杰青3,458.503.09%5晨丰科技注4改性PA62,963.322.65%合计60,075.2953.74%2020年度1正泰集团改性PA6、改性PA66、改性高温尼龙、其他改性工程塑料20,836.3031.22%2合兴集团10,855.2316.27%3雅博电器8,054.4712.07%4芜湖杰青2,840.454.26%5昆山健大1,445.842.17%合计44,032.2965.99%2019年度1正泰集团改性PA6、改性PA66、改性高温尼龙、其他改性工程塑料17,830.7632.03%2合兴集团11,525.3020.70%3雅博电器7,336.7413.18%4芜湖杰青2,645.534.75%5昆山健大1,593.242.86%合计40,931.5773.52%注:1、合并计算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温州正泰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下同;2、合并计算芜湖县雅博电器有限公司、浙江雅博电器有限公司、嘉兴雅博电器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下同;3、合并计算合兴集团、芜湖合兴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合兴电工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下同;4、合并计算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晨航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晨丰商贸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下同。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52%、65.99%、53.74%和44.28%。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50%的情形,不存在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合计占比较高,主要原因一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来自低压电器领域的占比较高,分别为84.73%、79.77%、66.35%和54.20%。

    虽然随着公司产品在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公司收入结构也更加多元化,但低压电器领域仍为公司最主要市场;二是,低压电器领域市场集中度高,并且低压电器的知名企业正泰电器、德力西(终端)、良信电器等为公司的客户。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712019年至2021年前五大客户中的芜湖杰青因替其实际控制人赵海春关联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在该企业未能偿还债务时,2022年5月芜湖杰青被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芜湖杰青的部分银行账户亦被冻结。

    截至2022年6月末,芜湖杰青应付发行人的货款为533.46万元。

    芜湖杰青的业务主要为向德力西提供注塑加工服务。

    鉴于芜湖杰青的注塑加工服务拥有稳定的客户,且收益较为稳定,经与芜湖杰青协商,发行人、另一债权人永兴新材料以及其他意向方成立新公司旭晟精密,由旭晟精密承接芜湖杰青的业务,德力西也同意将与芜湖杰青的业务转移给旭晟精密。

    旭晟精密系由芜湖本松、浙江永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同益尖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同益”)和马成炎(原芜湖杰青管理层)于2022年8月19日成立。

    惠州同益为上市公司同益股份(SZ300538)的全资子公司。

    旭晟精密成立时的股权结构为芜湖本松30%、永兴新材料30%、惠州同益30%,马成炎10%,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员工陈慧新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90%股份,陈慧新之父陈文义系合兴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兼副董事长。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权益安排。

    四、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一)主要原材料、能源采购情况1、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原材料种类较多,包括PA6、PA66、高温尼龙(包括PA46和PPA)等树脂类原料,以及阻燃剂、填充增强类原料、功能性助剂和颜料等。

    填充增强类原材料主要包括玻纤和矿粉。

    公司采购量较大的原材料为树脂、阻燃剂和增强填充料,功能助剂和颜料的采购量较少。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及采购额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72单位:万元、吨原材料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数量采购额占比金额数量采购额占比金额数量采购额占比金额数量采购额占比树脂类23,786.2913,262.1862.07%60,712.2733,932.0262.46%28,059.5921,448.2259.65%25,215.5615,684.7864.23%其中:PA612,259.258,837.3431.99%30,906.6522,869.1731.80%15,275.1414,956.6432.47%14,016.0811,004.7235.70%PA666,334.042,314.1316.53%15,883.414,860.0016.34%5,370.752,823.9711.42%4,583.012,045.1611.67%高温尼龙1,645.95383.894.30%5,363.591,360.535.52%2,888.18798.926.14%3,825.341,044.689.74%其他类树脂3,547.051,726.829.26%8,558.624,842.338.80%4,525.512,868.709.62%2,791.141,590.217.11%阻燃类6,819.533,577.2617.80%15,037.268,877.8815.47%7,586.664,331.2516.13%6,021.223,225.2015.34%填充增强类3,258.906,329.288.50%9,258.2918,817.589.52%5,066.5811,547.2510.77%3,712.228,156.139.46%功能助剂类1,976.00613.675.16%5,595.901,499.935.76%2,777.73643.715.90%1,605.52343.354.09%颜料类1,408.82525.343.68%3,257.691,185.693.35%1,615.72567.213.43%1,258.32293.313.21%工程塑料成品395.3142.531.03%1,543.60260.021.59%1,057.75181.122.25%741.24153.741.89%其他类675.07——1.76%1,798.86——1.85%877.95——1.87%701.60——1.79%采购总额38,319.9224,350.25100.00%97,203.8664,573.12100.00%47,041.9738,718.76100.00%39,255.6927,856.51100.00%注:其他类原材料中包含包装类,其数量单位包括“条”、“包”等,故未将其纳入统计。

    2019年至2021年,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原材料采购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2022年1-6月,公司原材料采购规模下降,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下游开工以及房地产景气度下滑,公司低压电器领域销售规模下降,由此导致公司2022年上半年销售量有所下降;二是2021年底,公司原材料和成品备货较多,导致2021年采购额较大。

    但2022年上半年主要原材料价格处于下行通道,公司当期备货金额减少。

    公司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5,461.19万元、12,262.97万元。

    受石油等基础原料价格和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影响,公司树脂类原材料采购单价在2019年至2020年逐年下降,而其他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相对较小,由此导致树脂类原料采购金额占比在2019年、2020年逐年降低。

    2021年,受树脂价格涨幅较大的影响,树脂采购金额占比较2020年大幅提高。

    2022年1-6月,PA66树脂价格下降,但PA66树脂采购占比较2021年未发生明显变化,原因系当期改性PA66使用量较大的汽车领域、连接器领域和生活家电领域销售占比提升。

    此外,树脂类原材料中,高温尼龙主要用于低压电器领域,2020年高温尼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73龙采购金额及占比降低主要是受2019年备货较多的影响;2021年和2022年1-6月,高温尼龙树脂采购占比下降,主要是公司拓展了其他领域的业务收入,导致改性高温尼龙销售数量占比下降。

    同时,2022年1-6月低压电器领域的收入下滑,也导致高温尼龙销量下降。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如下:单位:元/千克原材料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树脂类17.9417.8913.0816.08其中:PA613.8713.5110.2112.74PA6627.3732.6819.0222.41高温尼龙42.8839.4236.1536.62其他类树脂20.5417.6715.7817.55阻燃类19.0616.9417.5218.67填充增强类5.154.924.394.55功能助剂类32.2037.3143.1546.76颜料类26.8227.4828.4942.90PA6、PA66等树脂类原材料系石油化工产品,价格变动受石油等基础原料价格和市场供需变化的影响。

    近年来受全球地缘政治形势、宏观经济情况等因素的影响,石油价格波动较为明显。

    2018年-2019年,国际原油价格基本在50-70美元/桶之间震荡。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半年原油价格跌至20美元/桶,此后逐步回升,至2021年10月、11月升至80美元/桶,在12月份略有下降。

    2022年以来受全球地缘冲突、国外疫后复工复产等因素的影响,原油价格持续走高,从年初的80美元/桶起步,于3月份达到130美元/桶,此后连续4个月维持在100-120美元/桶区间波动。

    但受全球经济预期疲软以及美元连续加息影响,2022年8月以来,原油价格下行,在80-100美元/桶区间波动。

    与之相应,PA6和PA66的价格在2018年9月创下高点后一路下行,并于2020年二季度创出新低。

    此后,随着原油价格回升和疫情缓和,PA6和PA66的价格持续回升,PA6直到2021年四季度供需改善后价格才有所下降;国内PA6产能充足,报告期价格涨幅相对较小。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74但PA66的上游己二腈的供应紧张,造成2020年6月以来PA66价格涨幅较大,并于2021年4月以来达到最高点后全年在较高位徘徊。

    己二腈主要由4家国外厂家生产,其中能对外销售的主要是美国英威达,其它3家公司主要自用。

    2021年英威达受疫情影响、设备检修以及2021年初美国南部的暴风雪影响,设备开工不足,导致国际市场己二腈供应紧张,PA66价格上涨较快。

    但进入2022年后,随着国外产能的恢复以及国内多个己二腈项目已经(或即将)投产,PA66价格不断下降,并于2022年8月中旬到达20元/千克(不含税价为17.70元/千克),此后受PA66生产厂家开工负荷率较低、现货供货偏少,叠加欧洲能源价格上涨导致全球己二腈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PA66价格小幅反弹,10月以来在25元/千克左右,近期略有回落。

    数据来源:中纤网高温尼龙主要包括PA46、PPA,其生产工艺较其他类树脂复杂,产品附加值较高,其中PA46新料供货厂家为帝斯曼。

    报告期内,高温尼龙的采购价格相对较高,但采购价格相对较为稳定。

    阻燃剂类别较多,主要为含锑、溴、磷等元素的化学物,其价格受开采量、环保政策以及原材料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

    阻燃剂在2020年价格下降了6.18%,2021年受降雨、限产以及环保政策趋严的影响,主要的阻燃剂类别采购价格均有所上涨,尤其是2021年下半年。

    但2021年发行人采购阻燃剂的均价下降,主要原因系2021年公司来自散热领域的收入占比提高,应用于该领域产品的阻0.0020.0040.0060.0080.00100.00120.00140.00160.00050001000015000200002500030000350004000045000500002018年至2022年10月PA6、PA66及原油市场价格趋势图右轴:英国布伦特原油价格(美元/桶)左轴:树脂PA6(元/吨)左轴:树脂PA66(元/吨)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75燃剂主要为氢氧化镁,其采购单价远低于低压电器领域、汽车领域使用的阻燃剂。

    散热领域阻燃剂采购占比的提升,使得公司阻燃剂均价从2020年的17.52元/千克降至2021年的16.94元/千克。

    2022年以来,随着供给的恢复,溴系阻燃剂、磷系阻燃剂和氮系阻燃剂的价格较2021年下半年回落。

    但锑系阻燃剂受俄乌战争影响,原材料锑供应减少,采购价格上涨。

    整体来看,2022年上半年阻燃剂均价较2021年下半年下降,但较2021年全年提高。

    填充增强类材料主要为玻纤。

    玻纤市场行业头部集中、格局稳定。

    2019年至2020年上半年玻纤价格下降的原因一方面系2018年行业内玻纤企业的池窑产能快速扩张,供给提高;另一方面系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导致整体需求减少。

    2020年下半年开始,风电抢装、汽车、电子、建筑等行业需求复苏带来了近两年的高景气的行业态势,玻纤价格上升至历史高位。

    公司在2020年底时预估2021年玻纤市场价格会上升,故对主要规格的玻纤进行下单锁价,在此背景下,公司2021年玻纤采购均价为6.24元/千克,较2020年的5.70元/千克上涨9.46%,涨幅较为温和。

    进入2022年,从市场数据来看,玻纤价格较2021年下降。

    但公司因与供应商重新商谈了价格,上半年采购均价较2021年上涨,提高到7.14元/千克。

    功能助剂类主要包括增韧剂、抗氧化剂、润滑剂、抗菌剂、稳定剂等,品种繁多,2020年、2021年助剂均价分别下降7.72%和13.54%,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疫情发生后,境外供应受阻,大量助剂都替换为国产;二是公司的低压电器领域和汽车领域产品使用助剂的量较小,但散热材料需要大量使用一款POE助剂,而该助剂的价格较低,2021年公司散热材料的销量大,占比高,进一步拉低了2021年助剂的采购均价。

    2022年上半年公司在POE助剂市场价格较低时对其进行备货,导致POE助剂采购额占助剂采购总额的比重提升,拉低了助剂采购均价。

    2、主要能源采购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用电、用水情况如下:期间用电情况用水情况电费(万元)耗电量(万度)单吨耗电量(吨/吨)水费(万元)耗水量(万吨)单吨耗水量(吨/吨)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76期间用电情况用水情况电费(万元)耗电量(万度)单吨耗电量(吨/吨)水费(万元)耗水量(万吨)单吨耗水量(吨/吨)2022年1-6月797.12997.13389.1211.422.891.132021年度1,386.132,007.61330.1823.675.700.942020年度931.111,244.42333.1012.083.090.832019年度820.711,001.13367.1813.873.191.17注:1、此处用电、用水数据来源于杭州及芜湖生产基地耗用量;2、此处电费、水费为含税价;3、单吨耗电量=耗电量(吨)/当期生产量(吨);单吨耗水量=耗水量(吨)/当期生产量(吨)公司用电主要来源于生产用电。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耗电量逐年提高。

    随着公司工艺技术的优化以及柔性生产的开展,公司单位产量耗电量逐年略有下降。

    2022年1-6月,随着芜湖产能增加,公司部分产能转移到芜湖(且转移以大批量订单为主),导致杭州嘉仕工厂的实际产量下降,因中小单换线换膜频繁,2022年1-6月单吨耗电量提升。

    公司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以及生产用水,其中生产用水包括冷却水、设备和地面清洗用水等。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单位:万元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产品采购金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2022年1-6月1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PA6树脂6,771.9517.67%2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子公司PA66树脂3,511.229.16%3聚合顺及其附属子公司PA6树脂3,501.159.14%4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PA66树脂2,796.657.30%5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玻纤2,049.35.35%合计18,630.2748.62%2021年度1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PA6树脂14,212.7014.62%2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子公司PA66树脂11,178.6111.50%3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PA6树脂10,609.7210.91%4聚合顺及其附属子公司PA6树脂5,977.046.15%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775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玻纤5,789.765.96%合计47,767.8249.14%2020年度1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PA6树脂7,539.7216.03%2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PA6树脂6,964.0514.80%3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子公司PA66树脂4,249.849.03%4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玻纤2,703.825.75%5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高温尼龙、PPS树脂1,859.183.95%合计23,316.6149.57%2019年度1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PA6树脂8,974.6422.86%2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PA6树脂5,031.7312.82%3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子公司PA66树脂4,383.9811.17%4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玻纤1,984.005.05%5寿光卫东化工有限公司阻燃剂1,497.853.82%合计21,872.2055.72%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金额比例分别为55.72%、49.57%、49.14%和48.62%。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总采购比例超过50%的情形,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稳定,未发生明显变动,新增的几家供应商为树脂供应商。

    2021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中新增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上市公司,成立于2013年,系国内PA6树脂主要供应商之一,其在2016年起与公司建立业务联系。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PA6树脂原材料需求量增大。

    基于拓宽供应渠道、保障供应的考虑,2021年公司对其采购额增加,其成为公司的前五大供应商。

    2022年1-6月,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中新增华峰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国内PA66树脂主要生产厂家之一。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为保障PA66树脂供应,对华峰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额逐年增加,2022年1-6月该公司成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权益安排。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78五、与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情况(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他设备。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是公司办公和生产经营的重要场所,设备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工具。

    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瑕疵、纠纷和潜在纠纷。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整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成新率房屋及建筑物8,611.811,127.377,484.4486.91%电子设备643.50352.30291.2045.25%机器设备14,515.675,458.649,057.0362.39%运输工具349.66295.1154.5415.60%其他设备558.45219.45339.0060.70%合计24,679.097,452.8717,226.2169.80%1、房屋及建筑物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5处房屋所有权,总建筑面积合计33,237.92平方米,房产情况明细如下:序号权证号码所有权人房屋坐落规划用途建筑面积(m2)是否抵押1浙(2016)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18202号本松新材杭州市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536号5幢非住宅4,464.28是2浙(2020)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20606号本松新材乐清市柳市镇柳青南路2555号五洲电工电器城D区18幢333室商业77.88否3浙(2020)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20611号本松新材乐清市柳市镇柳青南路2555号五洲电工电器城D区18幢334室商业76.80否4浙(2020)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20593号本松新材乐清市柳市镇柳青南路2555号五洲电工电器城D区18幢335室商业77.88否5皖(2021)湾沚区不动产权第0067824号芜湖本松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以北,飞科电器以西1幢工业28,541.08是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792、房屋租赁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经营相关房产租赁情况如下:序号出租方坐落面积(m2)租金租赁期限用途1浙江嘉仕机械有限公司杭州市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康泰路185号13幢10,846.68前三年首年租金234.29万元/年,首年物业费136.67万元,每年递增3%。

    最后3年租金为248.61万元/年,物业费145万元/年2019.12.28-2025.12.27厂房2浙江嘉仕机械有限公司杭州市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康泰路185号13号厂房周边区域123.00首年2.51万元,每年递增3%。

    2023年调整为2.66万元/年2019.12.28至康泰路185号13幢厂房的租赁届满堆放货物、放置备件浙江嘉仕机械有限公司杭州市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康泰路185号9号厂房周边区域564.00首年11.51万元,每年递增3%。

    2023年调整为12.21万元/年2019.12.28至康泰路185号13幢厂房的租赁届满空调房、水泵房、变压器等附属设备安置及零配件、不合格品仓库浙江嘉仕机械有限公司杭州市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康泰路185号8号-10号之间临时房用地;9-11号之间临时工棚用地1,186.00;268.00首年44.49万元,每年递增3%。

    2023年调整为47.20万元/年2020.6.28至康泰路185号13幢厂房的租赁届满堆放货物、放置备件3杭州库柏科技有限公司余杭区顺风路536号4号厂房805.00年租金35.00万元2021.12.22-2022.12.21办公4姚永年、姚永兴余杭区超丁村姚家埭38号1,000.00年租金16.80万元2022.4.1-2022.12.31仓库5永嘉国鸿鞋业有限公司永嘉县乌牛街道岭下工业区6号楼1层楼971.00年租金40.00万元2021.12.01-2024.11.30仓库6永嘉国鸿鞋业有限公司永嘉县乌牛街道岭下工业区(路遥集团内)346.00年租金7.66万元2022.01.01-2022.12.30仓库(1)关于嘉仕工厂临时房用地公司在嘉仕工厂边上的面积为1,186m2的租赁地上建有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为1,176m2,用于堆放货物、存放备件。

    公司已于2020年7月24日在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局、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监管局、杭州余杭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办理临时建筑审批,可临时使用两年。

    2022年9月29日,根据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说明,公司建设的临时仓库于2018年通过审批后,按照要求作为临时仓库使用,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80不涉及危化品存放、不影响消防安全通道,日常管理中按照开发区管理要求使用和维护,期间无违规处罚行为,使用期限至2024年底。

    针对此事项,实际控制人周永松出具承诺,若公司因临时用房事项受到任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承担任何责任,最终的全部损失均由其无条件承担;同时,若该处简易用房被政府拆除,公司因仓库搬迁产生的相关直接费用亦由其无条件承担。

    (2)关于超山仓库租赁公司租赁的余杭区超丁村姚家埭38号1,000.00m2仓库(简称“超山仓库”)系出租方姚永年、姚永兴在拍卖所得集体建设用地上改扩建的临时建筑物,未取得相应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办理临时建筑物建设审批,亦也未办理租赁备案。

    根据2022年6月6日公司与姚永年签署的房屋租用合同补充协议,公司承租该仓库的租赁期限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根据公司规划,合同到期后,公司计划仓库搬迁至芜湖工厂,不再续租上述房屋。

    公司为作为仓库的租赁方,不属于被处罚的对象,具体理由如下:A、公司作为房屋承租方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处罚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发行人并非土地租赁协议的任一合同相对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上述规定的处罚对象。

    B、公司作为房屋承租方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处罚对象公司并非租赁房屋的建设单位,使用违法建筑的承租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所施加处罚的适格对象。

    该临时建筑物存在因未办理建设审批手续被处以行政罚款或被强制拆除后面临搬迁仓库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永松出具相关承诺,若余杭区超丁村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81姚家埭38号租赁仓库被政府强制拆迁需要搬迁,搬迁仓库造成的直接费用由周永松承担。

    3、主要生产设备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的情况如下:设备名称数量账面原值(万元)成新率使用状况同向啮合双螺杆挤出机242,465.0267.77%良好负压式物料输送系统31,035.4853.38%良好高精度失重式计量送料机93992.5447.78%良好原料投混和成品料均化7720.5094.36%良好干切式弹性体冷切粒机29403.9661.14%良好变频式高速混合搅拌机32397.7979.38%良好稀土永磁式金属筛选分离机22395.4845.94%良好软水冷却系统3358.0290.94%良好半自动称重包装系统21261.8129.11%良好往复式螺杆式塑料注射成型机14242.9471.96%良好再生式热风除湿干燥机35236.2244.74%良好叉车与堆垛车39222.1953.41%良好粉尘处理系统1197.3591.87%良好VOC废水处理系统1181.4291.96%良好隔音房24178.4860.40%良好空气压缩系统7168.5473.13%良好单元货格式自动化立体仓储系统1145.3010.28%良好自动控制物料输送系统9115.3811.12%良好振动筛/震动上料机39109.5852.75%良好合计4048,828.0063.29%-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均来源于外部采购,不存在产权和使用上的限制。

    4、主要研发及检测设备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主要研发及检测设备的情况如下:设备名称数量账面原值(万元)成新率使用状况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82设备名称数量账面原值(万元)成新率使用状况往复式螺杆式塑料注射成型机9193.3548.68%良好热变形维卡试验机7149.0452.94%良好液质联用仪1141.5983.37%良好扫描电镜1123.0184.96%良好元素分析仪1119.4786.54%良好8吨水冷振动试验台183.1998.42%良好毛细管流变仪181.95.00%良好差示扫描量热仪372.8661.01%良好双立柱材料试验系统161.545.00%良好同向啮合双螺杆挤出机261.588.76%良好热重分析仪26065.96%良好振动摩擦焊159.2987.18%良好红外光谱仪256.9948.02%良好高低温湿热试验箱756.4928.78%良好微机控制电子万能试验机654.6755.80%良好三综合试验箱152.92100.00%良好拉力机144.0795.00%良好高温试验箱1841.5923.04%良好激光导热仪140.575.00%良好冷热冲击试验箱138.465.00%良好球压痕硬度计238.250.16%良好熔融指数测定仪736.7258.96%良好热机械分析仪(TMA)135.65.00%良好合计771,703.0258.92%(二)无形资产情况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和管理软件等。

    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瑕疵、纠纷和潜在纠纷。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无形资产整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土地使用权6,097.55209.74-5,887.80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83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管理软件620.57425.63-194.94合计6,718.11635.37-6,082.741、土地使用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6宗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150,408.5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类型均为出让,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序号证书号码使用权人土地坐落用途终止日期面积(m2)是否抵押1浙(2016)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18202号本松新材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536号5幢工业用地2056.12.043,591.80是2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2093849号本松新材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朱家角社区、龙船坞社区工业用地2071年10月18日46,760.00是3皖(2021)湾沚区不动产权第0067824号芜湖本松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以北,飞科电器以西1幢工业用地2070.02.1399,970.70是4皖(2022)湾沚区不动产权第0010335号芜湖本松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本松新材料技术(芜湖)有限公司以西,阳光大道以北,安徽航瑞航空动力装备有限公司以东工业用地2072.04.171,034.00否5浙(2020)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20606号本松新材乐清市柳市镇柳青南路2555号五洲电工电器城D区18幢333室批发零售用地2056.06.3028.83否6浙(2020)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20611号本松新材乐清市柳市镇柳青南路2555号五洲电工电器城D区18幢334室批发零售用地2056.06.3028.43否7浙(2020)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20593号本松新材乐清市柳市镇柳青南路2555号五洲电工电器城D区18幢335室批发零售用地2056.06.3028.83否2、商标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24项商标,具体情况如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84序号商标权利人注册号有效期限国际分类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范围取得方式1本松新材280981402018.11.28-2028.11.271工业用未加工塑料;塑料分散剂;聚合塑料;硅塑料;未加工合成树脂;未加工人造树脂;未加工塑料;模塑料;尼龙66盐;有机硅树脂;原始取得2本松新材280928752018.12.14-2028.12.1317塑料杆;铁路轨道用绝缘体;橡胶或塑料制(填充或衬垫用)包装材料;塑料板;半加工塑料物质;非金属软管;电缆绝缘体;塑料条;电绝缘材料;人造树脂(半成品);原始取得3本松新材222880232019.06.28-2029.06.271尼龙66盐;未加工塑料;工业用未加工塑料;聚合塑料;硅塑料;模塑料;有机硅树脂;未加工合成树脂;未加工人造树脂;原始取得4本松新材22287853注2018.1.28-2028.1.271工业用未加工塑料;聚合塑料;硅塑料;模塑料;塑料分散剂;未加工塑料;有机硅树脂;未加工合成树脂;未加工人造树脂;尼龙66盐;原始取得5本松新材214120682018.1.14-2028.1.1317塑料板;塑料杆;塑料条;原始取得6本松新材214120262017.11.21-2027.11.2017电缆绝缘体;绝缘材料;铁路轨道绝缘物;橡胶或塑料制(填充或衬垫用)包装材料;半加工塑料物质;人造树脂(半成品);塑料板;塑料杆;塑料管;塑料条原始取得7本松新材214119322018.1.14-2028.1.1317电缆绝缘体;绝缘材料;铁路轨道绝缘物;橡胶或塑料制(填充或衬垫用)包装材料;塑料板;塑料杆;塑料管;塑料条;原始取得8本松新材161630002016.4.7-2026.4.617合成橡胶;隔音材料;丙烯酸树脂(半成品);合成树脂(半成品);生橡胶或半成品橡胶;半加工塑料物质;保温用非导热材料;绝缘材料;橡胶或塑料制(填充或衬垫用)包装材料;人造树脂(半成品);原始取得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85序号商标权利人注册号有效期限国际分类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范围取得方式9本松新材118841472014.5.28-2024.5.2717半加工塑料物质;电缆绝缘体;绝缘材料;人造树脂(半成品);塑料板;塑料杆;塑料管;塑料条;铁路轨道绝缘物;橡胶或塑料制(填充或衬垫用)包装材料;原始取得10本松新材53998042019.8.28-2029.8.2717丙烯酸树脂(半成品);生橡胶或半成品橡胶;合成树脂(半成品);半加工塑料物质;保温用非导热材料;绝缘材料;橡胶或塑料制(填充或衬垫用)包装材料;继受取得11本松新材53997992019.8.28-2029.8.2717丙烯酸树脂(半成品);生橡胶或半成品橡胶;合成树脂(半成品);半加工塑料物质;保温用非导热材料;绝缘材料;橡胶或塑料制(填充或衬垫用)包装材料;继受取得12本松新材424841572020.11.28—2030.11.2717塑料板;塑料杆;塑料条;原始取得13本松新材560010572021.12.28-2031.12.271模塑料;未加工塑料;硅塑料;塑料分散剂;未加工塑料(初成型塑料);颗粒状或粉状未加工塑料;工业用未加工塑料;聚合塑料;塑料增塑剂;未加工合成树脂;原始取得14本松新材546596482021.10.21-2031.10.201未加工塑料(初成型塑料);颗粒状或粉状未加工塑料;未加工塑料;工业用未加工塑料;聚合塑料;硅塑料;模塑料;塑料分散剂;塑料增塑剂;未加工合成树脂;原始取得15本松新材546572982021.10.21-2031.10.2017半加工塑料物质;人造树脂(半成品);塑料板;塑料条;塑料杆;塑料软管;铁路轨道绝缘物;电缆绝缘体;绝缘材料;橡胶或塑料制(填充或衬垫用)包装材料;原始取得16本松新材616885002022.06.21-2032.06.2017塑料杆;塑料板;塑料条;原始取得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86序号商标权利人注册号有效期限国际分类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范围取得方式17本松新材616879422022.06.21-2032.06.2017半加工丙烯酸树脂;生橡胶或半成品橡胶;半加工合成树脂;半加工塑料物质;保温用非导热材料;绝缘材料;橡胶或塑料制(减震或填充用)包装材料;原始取得18本松新材616846662022.06.21-2032.06.2017绝缘材料;橡胶或塑料制(减震或填充用)包装材料;人造树脂(半成品);合成橡胶;生橡胶或半成品橡胶;半加工丙烯酸树脂;半加工合成树脂;半加工塑料物质;保温用非导热材料;隔音材料;原始取得19本松新材616846382022.06.21-2032.06.2017半加工塑料物质;绝缘材料;橡胶或塑料制(减震或填充用)包装材料;人造树脂(半成品);塑料板;塑料条;铁路轨道绝缘物;电缆绝缘体;塑料杆;管道用非金属弯头;原始取得20本松新材616755872022.06.14-2032.06.1317塑料板;塑料条;塑料杆;铁路轨道用绝缘体;半加工塑料物质;橡胶或塑料制(减震或填充用)包装材料;非金属软管;电缆绝缘体;电绝缘材料;人造树脂(半成品);原始取得21本松新材616730362022.06.21-2032.06.2017铁路轨道绝缘物;绝缘材料;橡胶或塑料制(减震或填充用)包装材料;塑料杆;塑料板;塑料条;管道用非金属弯头;电缆绝缘体;原始取得22本松新材616725792022.06.21-2032.06.2017半加工丙烯酸树脂;生橡胶或半成品橡胶;半加工合成树脂;半加工塑料物质;保温用非导热材料;绝缘材料;橡胶或塑料制(减震或填充用)包装材料;原始取得23本松新材616675532022.06.14-2032.06.131塑料分散剂;未加工合成树脂;未加工人造树脂;有机硅树脂;尼龙66盐;工业用未加工塑料;聚合塑料;模塑料;未加工塑料;硅塑料;原始取得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87序号商标权利人注册号有效期限国际分类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范围取得方式24本松新材616656652022.06.21-2032.06.2017绝缘材料;橡胶或塑料制(减震或填充用)包装材料;人造树脂(半成品);塑料杆;塑料板;塑料条;管道用非金属弯头;电缆绝缘体;铁路轨道绝缘物;半加工塑料物质;原始取得上表第4项“第22287853号第1类BENSON商标”被第三方毕广志以连续三年不使用的理由申请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查后将该商标在“塑料分散剂”商品上的注册予以撤销,在其它商品“工业用未加工塑料;聚合塑料;硅塑料;模塑料;塑料分散剂;未加工塑料;有机硅树脂;未加工合成树脂;未加工人造树脂;尼龙66盐”的注册予以维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新核发的《商标注册证》。

    2022年7月,毕广志再次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发行人第22287853号第1类“BENSON”商标第1类“工业用未加工塑料”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

    公司已聘请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申述并提供相关证据。

    报告期内,上述被撤销的商品/服务类别不涉及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公司未在相关商品/服务类别上实际使用该等商标,上述注册商标核被申请撤销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注册商标均未设置质押及其他权利负担,也未许可他人使用。

    3、专利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专利85项,其中31项发明专利,49项实用新型专利和5项外观设计专利,具体情况如下: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号有效期取得方式1三唑类化合物作为低压电器外壳用热塑性树脂材料添加剂的用途本松新材发明专利ZL201911323183.X2019.12.20-2039.12.19原始取得2一种用于绕组线最外层的包覆绝缘材料本松新材发明专利ZL201910918578.82019.09.26-2039.09.25原始取得3聚酰胺树脂用双组份除味剂及含其的聚酰胺树脂复合材料本松新材发明专利ZL201811391686.62018.11.21-2038.11.20原始取得4聚酰胺5X作为增强热塑性组合物本松新材发明专利ZL201811157476.02018.09.30-原始取得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88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号有效期取得方式表观质量改善剂的用途2038.09.295微胶囊防霉添加助剂、复合材料及电控元件外壳本松新材发明专利ZL201810948534.52018.08.20-2038.08.19原始取得6一种热塑性树脂组合物本松新材发明专利ZL201810002876.82018.01.02-2038.01.01原始取得7一种阻燃聚酰胺复合材料本松新材发明专利ZL201710628997.92017.7.28-2037.7.27原始取得8一种耐水解醇解增强尼龙材料及其制备方法本松新材发明专利ZL201710481647.42017.6.22-2037.6.21原始取得9一种含鳞片石墨导热填料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本松新材发明专利ZL201710378374.02017.5.25-2037.5.24原始取得10一种无卤增强阻燃聚酰胺复合材料及其应用本松新材发明专利ZL201710265493.52017.4.21-2037.4.20原始取得11一种热塑性组合物本松新材发明专利ZL201610794555.72016.8.31-2036.8.30原始取得12一种长纤维束熔融浸渍系统本松新材发明专利ZL201510633067.32015.9.29-2035.9.28原始取得13一种制备聚酰胺的方法本松新材发明专利ZL201410438414.22014.8.30-2034.8.29原始取得14一种用于低压电器外壳的低成本无卤阻燃聚酰胺材料本松新材发明专利ZL201510116127.42011.5.9-2031.5.8原始取得15可激光标识、无卤阻燃聚酰胺复合材料本松新材发明专利ZL201110048282.92011.3.1-2031.2.28原始取得16耐热解的载式复合有机防霉剂、复合材料及电控元件外壳本松新材发明专利ZL201810947800.22018.8.20-2038.8.19原始取得17一种多效复合型树脂添加剂及复合材料本松新材发明专利ZL201811018152.92018.9.03-2038.9.02原始取得18一种导热阻燃聚酯复合材料及LED灯用散热器件本松新材发明专利ZL201911098935.72019.11.12-2039.11.11原始取得19一种阻燃聚酰胺组合物本松新材发明专利ZL201810287280.72018.03.30-2038.03.29原始取得20一种溴系阻燃聚酰胺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本松新材、芜湖本松发明专利ZL202010461105.22020.05.27-2040.05.26原始取得21一种易加工成型的高结晶性聚苯硫醚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本松新材发明专利ZL201911241558.82019.12.06-2039.12.05原始取得22一种高填充导热PA/PP复合材料及其应用本松新材发明专利ZL202011583824.82020.12.28-2040.12.27原始取得23热稳定剂及包含该热稳定剂的复合材料本松新材发明专利ZL201811391665.42018.11.21-2038.11.20原始取得24一种低压电器用导热、阻燃聚酰胺组合物及其应用本松新材发明专利ZL202011512233.12020.12.19-2040.12.18原始取得25具有良好胶水粘附力的高填充导热PA6/PP复合材料及其应用本松新材发明专利ZL202011582913.02020.12.28-2040.12.27原始取得26红磷阻燃体系、热塑性组合物及制备方法和应用本松新材、芜湖本松发明专利ZL202010466258.62020.05.28-2040.0527原始取得27一种高导热尼龙基复合材料及其制本松新材发明专利ZL202110135306.82021.02.01-2041.1.31原始取得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89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号有效期取得方式备方法28卤素阻燃剂及其应用本松新材发明专利ZL201910079657.42019.01.28-2039.01.27原始取得29一种阻燃聚酰胺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芜湖本松发明专利ZL201710864664.62017.9.22-2037.9.21继受取得30一种PET复合材料芜湖本松发明专利ZL201710182674.12017.3.24-2037.3.23继受取得31高结晶速率阻燃增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材料及其制备方法芜湖本松发明专利ZL201310028779.32013.1.25-2033.1.24继受取得32帕灯散热器及LED帕灯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2021567498.72020.08.01-2030.07.31原始取得33一种泛光灯外壳及LED泛光灯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2021562616.52020.07.31-2030.07.30原始取得34一种T灯散热器及T灯框架结构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2021565539.92020.07.31-2030.07.30原始取得35一种导热塑料散热器及LED高棚灯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2021057699.22020.06.10-2030.06.09原始取得36一种塑料平板均热板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2021058896.62020.06.10-2030.06.09原始取得37一种医用防护服用可降解呼吸膜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2020658015.82020.04.27-2030.04.26原始取得38一种树脂在线改性、模压成型系统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2020548002.52020.4.15-2030.4.14原始取得39一种树脂在线改性、成型设备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2020548003.X2020.4.15-2030.4.14原始取得40一种连续混炼模压成型系统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1922497725.72019.12.31-2029.12.30原始取得41一种滚筒洗衣机串激电机后端盖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1921273394.22019.8.7-2029.8.6原始取得42一种LED路灯模组导热塑料散热器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1921249202.42019.8.2-2029.8.1原始取得43注塑用嵌装铜螺母安放工装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1920990301.12019.6.27-2029.6.26原始取得44一种LED路灯模组导热塑料散热器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1920918813.72019.6.18-2029.6.17原始取得45一种LED工矿灯导热塑料散热器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1920919772.32019.6.18-2029.6.17原始取得46低压型断路器的杠杆部件、传动机构和断路器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1821059807.22018.7.5-2028.7.4原始取得47低压型断路器的杠杆部件、底盖、传动机构以及断路器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1821059826.52018.7.5-2028.7.4原始取得48一种注塑式电池外壳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1820272566.32018.2.27-2028.2.26原始取得49一种LED全塑散热型灯壳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1720782066.X2017.6.30-2027.6.29原始取得50一种吸油烟机及其蜗壳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1720678595.52017.6.12-2027.6.11原始取得51一种绝缘散热塑料电路板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1720243017.92017.3.14-2027.3.13原始取得52一种负离子除油烟装置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1720199804.82017.3.2-2027.3.1原始取得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90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号有效期取得方式53真空断路器固封极柱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1720159710.82017.2.22-2027.2.21原始取得54一种新型分体式轴承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1520402591.52015.6.11-2025.6.10原始取得55一种太阳能光伏组件塑料边框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1520073328.62015.2.2-2025.2.1原始取得56一种塑料太阳能支架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1420685003.92014.11.14-2024.11.13原始取得57一种用于滚筒洗衣机电机的端盖结构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卧龙电气(济南)电机有限公司;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2021573955.32020.7.31-2030.7.30原始取得58一种导热塑料LED车灯散热器本松新材、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用新型ZL202022416181.X2020.10.27-2030.10.26原始取得59一种LED角灯散热器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2023087148.32020.12.19-2030.12.18原始取得60一种贴合面平整度高的导热塑料散热器及LED灯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2120659272.82021.3.31-2031.3.30原始取得61一种车辆把立及车辆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2120292382.52021.2.02-2031.2.01原始取得62一种塑料气门杆及气门嘴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2120656508.22021.3.31-2031.3.30原始取得63一种滑板车轮毂及滑板车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2120658333.92021.3.31-2031.3.30原始取得64一种导热塑料LED雾灯散热器本松新材、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用新型ZL202121451703.82021.6.29-2031.6.28原始取得65一种电子设备散热外壳组件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2122443658.82021.10.11-2031.10.10原始取得66一种制冷压缩机用气缸盖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2123238413.82021.12.22-2031.12.21原始取得67一种围网单元及由其组合成的围网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2122816357.52021.11.17-2031.11.16原始取得68一种电子设备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2122443320.22021.09.13-2031.09.12原始取得69一种高效散热电子设备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2122443633.82021.10.11-2031.10.10原始取得70一种电机端盖及具有其的电机和洗衣机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2122200086.02021.09.13-2031.09.12原始取得71厚制件注塑模具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2121451362.42021.06.29-2031.06.28原始取得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91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号有效期取得方式72一种灯具散热器及包含其的灯具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2122200707.52021.09.13-2031.09.12原始取得73一种高速混合机本松新材实用新型ZL202120724913.32021.04.09-2031.04.08原始取得74一种用于去除无机矿粉中磁性杂质的改性塑料下料结构芜湖本松实用新型ZL201921802426.32019.10.24-2029.10.23继受取得75一种厨房用集油装置芜湖本松实用新型ZL201820253892.X2018.2.12-2028.2.11继受取得76一种洗碗机置物筐芜湖本松实用新型ZL201820254072.22018.2.12-2028.2.11继受取得77一种厨房用具壳体结构芜湖本松实用新型ZL201820254082.62018.2.12-2028.2.11继受取得78一种抽油烟机风机芜湖本松实用新型ZL201820254815.62018.2.12-2028.2.11继受取得79一种塑料挤出机机头断料报警装置芜湖本松实用新型ZL202022747717.62020.11.25-2030.11.24原始取得80一种失重秤粉尘收集装置芜湖本松实用新型ZL202121788059.32021.08.03-2031.08.02原始取得81LED高棚灯本松新材外观设计ZL202030292410.42020.6.10-2030.6.9原始取得82串激电机后端盖本松新材外观设计ZL202030146374.02020.4.14-2030.4.13原始取得83滚筒洗衣机串激电机后端盖本松新材外观设计ZL201930426710.42019.8.7-2029.8.6原始取得84LED帕灯散热器本松新材外观设计ZL201930310561.52019.6.17-2029.6.16原始取得85LED铝塑复合灯座本松新材外观设计ZL201430145180.32014.5.22-2024.5.21原始取得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专利均未设置质押及其他权利负担,亦未许可他人使用。

    4、软件著作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登记软件著作权3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序号名称著作权人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证书号1质量管理系统[简称:QMS]V2.0芜湖本松2020SR15629522019年9月28日63639242配色系统[简称:PMS]V1.0芜湖本松2020SR15773582020年4月8日63783303生产排程系统[简称:APS]V1.0芜湖本松2020SR15629502020年4月16日6363922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925、域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域名情况如下:序号互联网域名注册人注册日期到期日期1bosomchina.com本松新材2018.03.022025.03.022motomatu.com本松新材2011.03.212025.03.21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域名均未设置质押及其他权利负担,也未许可他人使用。

    (三)房产、土地抵押情况分析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将浙(2016)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18202号、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2093849号、皖(2021)湾沚区不动产权第0067824号设定了抵押,以获取银行贷款,公司其他房产、土地未被设定抵押等他项权利。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记录良好,未发生无法正常履行债务的情形,未出现逾期未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情况;同时,公司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抵押已履行或正履行登记手续,不存在纠纷或潜在法律风险。

    (四)特许经营权或资产许可使用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资产的情形,同时公司未拥有特许经营权,也未从他人处获得特许经营权。

    (五)认证证书与业务资质情况1、认证证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认证证书如下:序号权属人证书名称认证机构证书编号有效期至1本松新材实验室认可证书(ISO/IEC17025:2017)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L127412025.11.52本松新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5)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011001068822024.2.213本松新材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011041068822025.10.14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93序号权属人证书名称认证机构证书编号有效期至4本松新材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012131068822025.10.145本松新材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2016)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011111068822024.2.216本松新材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9490-2013)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165IP201042R0M2023.8.262、业务资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业务资质如下:公司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至本松新材排污许可证91330100685836117G002R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5.12本松新材注1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2025.6.17本松新材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杭AQBQGIII202001415杭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11本松新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4279033余杭区商务局-本松新材海关报关单位登记证书3301968032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芜湖本松排污许可证91340221MA2TG96745001Q芜湖市生态环境局2026.9.6芜湖本松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2859140芜湖市商务局-注1:因公司顺风路研发生产线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公司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领取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公司已经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相关资质文件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公司获得的重要荣誉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重要荣誉如下:序号奖项获奖年份颁奖单位获奖对象1浙江省本松高性能改性尼龙材料重点企业研究院2022年浙江省科技厅本松新材2建议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本松新材3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2020年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本松新材4余杭区政府质量奖2019年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本松新材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94序号奖项获奖年份颁奖单位获奖对象5产业余杭贡献奖(十佳科创成长企业)2018年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本松新材6余杭区2017年度亩产质量奖2018年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本松新材六、技术与研发情况(一)核心技术情况1、核心技术公司坚持自主创新,重视技术积累和优势产品研发,围绕改性聚酰胺产品,在阻燃、高导热、高力学性能、增强、耐高温、耐醇解等的工程塑料改性技术方面积累了一批核心技术。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产品核心技术及技术来源、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等情况如下: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核心技术的先进性产品分类应用领域1低成本氮系阻燃改性技术公司采用玻纤与经特殊工艺处理的矿粉形成复配增强的改性处理,创新性地解决了三聚氰胺氰尿酸盐(以下简称“MCA”)在高填充(填充量≥30%)尼龙中阻燃效果较差的行业难题。

    利用本技术生产的产品在具有显著成本优势的基础上兼具优异的阻燃性能和耐热性能。

    无卤阻燃材料低压电器:小型断路器外壳家电:扫地机器人电机支架、集成灶风道2低释放和析出红磷阻燃改性技术公司采用特殊表面包覆技术制备的红磷母粒,搭配自主设计的可同红磷表面发生络合反应的协效阻燃配方,既显著提升了产品的阻燃性能,又大幅度降低了磷化氢(PH3)有毒气体的释放和腐蚀性磷酸盐的析出。

    家电:点火器线圈外壳低压电器:塑壳基座、线圈骨架3可激光标识、低析出氮磷阻燃改性技术公司采用特定的纳米级金属化合物与烷基次磷酸盐构建了全新的氮磷阻燃复配的改性配方,在保证材料高阻燃等级的前提下,大大规避了传统氮-磷协效配方的析出问题。

    解决了现有氮磷阻燃尼龙材料阻燃效率与加工析出无法平衡,激光打标效果不理想的行业难题。

    低压电器:塑壳断路器上盖、外壳连接器:汽车高压连接器4防霉变氮系阻燃改性技术公司于低压电器用三聚氰胺氰尿酸盐阻燃尼龙配方中引入自主研制开发的含氮杂环酚醇复配物,解决了三聚氰胺氰尿酸盐阻燃尼龙模制品因富含含氮有机物导致长期储存于阴暗潮湿环境下出现的制品表面发霉问题,保障了低压电器模制品的性能稳定性。

    低压电器:小型断路器外壳5高颜色稳定、回弹性优异的增韧聚苯醚改性技术公司采用端基封端的聚苯醚树脂基体,并且严格控制催化剂含量,通过加入二苯乙醇酮,复配荧光增白剂、热稳定剂和加工稳定剂的混合物,赋予材料优良的抗高温高湿、抗高温热氧的颜色稳定性,同时采用特殊特的相容技术改善体系组分间的相容性。

    使用本技术生产的产品,高温高湿低压电器:小型断路器止动件、弹簧扣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95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核心技术的先进性产品分类应用领域环境下抗变色性能优异,并具有良好的刚性、韧性和回弹性。

    6耐高温变色溴系阻燃改性技术公司采用自主设计的协效阻燃配方,实现了溴系阻燃材料无锑化,解决了行业中溴系材料与亚磷酸酯类抗氧剂复配时极易高温变色的问题,大大改善了浅色溴系产品的耐热氧黄变性能,使溴系阻燃材料的阻燃效率与耐热氧黄变性能得到了很好的兼顾。

    有卤阻燃材料低压电器:小型断路器外壳、塑壳断路器中上盖连接器:家电接插件7耐高温蠕变阻燃改性技术公司通过设计调控尼龙共聚物中PA6T、PA6I、PA66的比例和尼龙共聚物分子链上的端基,获取合适的尼龙基体,采用自主设计的耐高温、耐热阻燃配方,引入非离子型高分子化合物热稳定剂,赋予了产品优良的阻燃性能和耐高温蠕变性能,有效提升了产品高温(300℃)加工过程中的颜色稳定性。

    低压电器:小型断路器支持件、交流接触器触头支持8高尺寸稳定改性技术公司通过选用特定分子量、分子量分布及端基比例的树脂,引入纳米粒子成核剂诱导结晶,大幅度提升了分子链的规整排列,提高了结晶度和结晶速率,解决了高低温冷热冲击条件下开裂问题,同时也赋予了产品具有与金属相当的线性膨胀系数、以及良好的加工性能和较高的机械强度;再通过添加含有多功能官能团的相容助剂,提高了树脂基体与玻纤间的界面相容性,进一步提高了产品的机械强度;耐高温材料低压电器:小型断路器触头支持、转轴汽车:无刷电机转子、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水泵家电:电磁炉绕线盘9高耐热、高爆破强度改性技术公司采用自主研发设计的可与尼龙树脂中酰胺基团(—NH-CO—)发生络合作用,并进行化学交联的高耐热助剂,施加于尼龙树脂,有效降低了尼龙分子链的降解,提升了尼龙材料在热氧老化后的性能保持率,同时利用特殊技术(如扩链等)将尼龙树脂分子量控制在特定的范围内,赋予了材料更高的爆破强度。

    汽车:进气歧管10超高耐热尼龙改性技术公司采用自主研发设计的可与尼龙酰胺键产生化学交联的高耐热助剂,同时配合引入可以与尼龙老化后产生的自由基结合的空穴介质,最后利用特定熔点树脂的热氧阻隔能力将材料老化行为限定在材料表面,在三者共同作用下赋予材料超高的耐热氧老化性能保持率,实现材料耐热使用温度由150℃提升到210℃。

    汽车:中冷器气室11抗水解改性技术公司采用特殊的封端技术对聚酯端基进行封端,以降低自由端羧基的浓度,从而有效降低了高温高湿条件下水和端基的接触,降低了水对端基的影响,提高聚酯的抗水解性能,延长了在高温高湿工作环境中的使用寿命。

    耐腐蚀材料低压电器:小型断路器触头支持、手柄、线圈骨架、锁扣连接器:汽车电子连接器家电:洗衣机风道12耐高温醇解改性技术公司采用自主设计的尼龙专用抗醇解助剂,通过封端技术调控尼龙分子链的端胺基含量,既赋予了尼龙树脂与玻璃纤维表面偶联剂间良好的界面结合能力,又有效抑制了尼龙在高温乙二醇环境下产生的自由基量,减缓了因自由基存在对尼龙汽车:散热器水室、冷却系统管接头、电子水阀、冷却模块支架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96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核心技术的先进性产品分类应用领域产生的降解反应,达到耐高温醇解的效果。

    13高导热改性技术公司采用添加经预处理的导热填料,并采用特殊的螺杆组合与挤出加工工艺,于挤出加工过程中剥离石墨达到纳米尺寸,搭建相互贯穿的密实导热网链结构,赋予了尼龙材料优异的导热性能,利用纳米化效应,保持了材料较高的力学性能,拉伸强度和弯曲强度性能优异。

    同时通过螺杆和切粒工艺的改进,解决了高填充导热塑料无法大规模工业化生产的难题。

    高导热材料散热:LED角灯散热器、拖布电机散热块14高光泽、高强度改性技术公司采用自主设计的改性助剂,搭建全新的尼龙/玻纤/润滑剂配方,赋予了尼龙树脂与玻纤间优良的界面结合能力,使得玻纤分散性更好,更易被包覆;同时引入结晶抑制剂和具有良好表面成膜属性的尼龙树脂,降低尼龙材料结晶速率,促使热成型过程中,具有良好表面成膜属性的尼龙树脂,有充足的时间对制品表面的玻纤进行再次包覆,以达到改善制品外观和强度的效果。

    在对力学强度和制品外观要求都高的汽车外观件中有良好应用。

    多功能复合材料汽车:汽车出风口叶片、汽车前端框架15低翘曲、高强度耐热尼龙改性技术公司选用高度解理的片层状矿粉替代部分玻纤增强体,弱化了材料各向异性,从而明显改善材料因各向异性造成的翘曲。

    该矿粉表面有机包覆处理,能既不破坏其结构特征又使其能与聚酰胺更好的相容结合,从而保证材料具有优良机械性能。

    同时采用特定的耐热助剂体系,与酰胺基团(—NH-CO—)发生络合作用,从而尼龙分子链有一定的化学交联,抑制尼龙分子链降解,显著改善材料长期耐热性。

    汽车:气门室缸盖罩16抗静电长效耐热技术公司采用具有特殊结构特征的碳纳米管作为助剂,通过定制化的生产工艺促使碳纳米管能更好地分散在尼龙树脂基体中,实现低碳纳米管添加量既可获得优异的抗静电效果;同时引入自主设计的耐热助剂,既能与尼龙分子链中酰胺基团(—NH-CO—)络合,使得尼龙分子链在高温下不易断裂,又能与碳纳米管表面活性基团结合,抑制易使尼龙降解的自由基产生,实现提高尼龙材料长期耐热氧老化性的效果。

    汽车:电子节气门2、核心技术形成的知识产权公司的部分核心技术申请了知识产权保护。

    由于申请发明专利时间周期较长,部分核心技术的专利申请处于实审或受理阶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发明专利中,有4项为公司前沿研究取得的成果。

    公司正在应用的核心技术取得的相关专利的情况见下表:序号核心技术名称产品分类取得发明专利情况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97序号核心技术名称产品分类取得发明专利情况1低成本氮系阻燃改性技术无卤阻燃材料1、一种用于低压电器外壳的低成本无卤阻燃聚酰胺材料,专利号ZL201510116127.42、一种热塑性树脂组合物,专利号ZL201810002876.83、一种低压电器用导热、阻燃聚酰胺组合物及其应用ZL202011512233.14、一种阻燃聚酰胺组合物ZL201810287280.72低释放和析出红磷阻燃改性技术1、一种阻燃聚酰胺复合材料,专利号ZL201710628997.92、红磷阻燃体系、热塑性组合物及制备方法和应用ZL202010466258.63可激光标识、低析出氮磷阻燃改性技术1、可激光标识、无卤阻燃聚酰胺复合材料,专利号ZL201110048282.92、一种无卤增强阻燃聚酰胺复合材料及其应用,专利号ZL201710265493.54防霉变氮系阻燃改性技术1、三唑类化合物作为低压电器外壳用热塑性树脂材料添加剂的用途,专利号ZL201911323183.X2、微胶囊防霉添加助剂、复合材料及电控元件外壳,专利号ZL201810948534.55高颜色稳定、回弹性优异的聚苯醚改性技术作为商业秘密保护6耐高温变色溴系阻燃改性技术有卤阻燃材料1、一种阻燃聚酰胺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号ZL201710864664.62、一种溴系阻燃聚酰胺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ZL202010461105.23、卤素阻燃剂及其应用ZL201910079657.47耐高温蠕变阻燃改性技术一种热塑性组合物,专利号:ZL201610794555.78高尺寸稳定改性技术耐高温材料一种易加工成型的高结晶性聚苯硫醚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ZL201911241558.89高耐热、高爆破强度改性技术作为商业秘密保护10超高耐热尼龙改性技术1、一种多效复合型树脂添加剂及复合材料-ZL201811018152.92、热稳定剂及包含该热稳定剂的复合材料ZL201811391665.411抗水解改性技术耐腐蚀材料1、一种PET复合材料,专利号ZL201710182674.12、高结晶速率阻燃增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1310028779.312耐高温醇解改性技术一种耐水解醇解增强尼龙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1710481647.413高导热改性技术高导热材料1、一种含鳞片石墨导热填料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专利号ZL201710378374.02、一种高导热尼龙基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2110135306.83、具有良好胶水粘附力的高填充导热PA6/PP复合材料及其应用ZL202011582913.04、一种高填充导热PA/PP复合材料及其应用ZL202011583824.814高光泽、高强度改性技术多功能复合材料聚酰胺5X作为增强热塑性组合物表观质量改善剂的用途,专利号ZL201811157476.0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98序号核心技术名称产品分类取得发明专利情况15低翘曲、高强度耐热尼龙改性技术一种多效复合型树脂添加剂及复合材料-ZL201811018152.916抗静电长效耐热技术专利正在申请中,专利申请号:CN202110855186.93、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的应用和贡献情况公司核心技术收入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运用一项或多项核心技术所形成产品对应的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核心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核心技术产品收入49,276.47105,846.3958,733.5248,528.38营业收入51,373.96111,786.5466,729.5655,673.74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比95.92%94.69%88.02%87.17%(二)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1、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报告期内,公司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如下: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启动时间完成时间发行人角色1高性能有机高分子材料开发及产业化-阻燃增强耐高温蠕变半芳香族尼龙复合材料的开发及产业化2018年度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017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第一承担单位2尼龙基高导热复合材料制备研发及其大功率LED散热系统中的应用示范2022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第一承担单位2、发行人技术获得的认定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产品认定情况如下:序号认定机构技术或产品名称认定时间认定结论1浙江省科技厅下属浙江省技术经纪人协会专家鉴定会1、氮磷阻燃增强聚酰胺复合材料;2、低成本高性能氮系阻燃聚酰胺复合材料;3、低磷化氢释放量红磷阻燃聚酰胺复合材料2020年8月国际先进2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高导热尼龙复合材料2020年8月国内领先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99序号认定机构技术或产品名称认定时间认定结论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阻燃增强PET复合材料2020年8月国内领先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尼龙复合材料2020年8月国内先进5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专家鉴定会阻燃增强耐高温尼龙复合材料2020年11月国际先进6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专家鉴定会高导热尼龙基复合材料的产业化及应用技术2021年1月国际先进7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高导热尼龙材料2022年9月2022年浙江省首批次新材料3、发行人参与制订的标准基于在高分子改性材料技术方面的技术实力,公司或主要技术人员多次受邀参与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起草、修订工作,承担和参与的标准具体如下:序号标准名称标准号标准类别编制类型发布时间1塑料、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和再循环指南GB/T30102—2013/ISO15270:2008国家标准参与2013年12月2滚动轴承:汽车减振器用轴承及其单元JB/T13352—2017行业标准参与2018年4月3电磁式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T/ZZB1214—2019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参与2019年10月(三)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1、在研项目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的在研项目可以分为高导热材料开发、阻燃材料开发、特殊性能材料开发、新型加工成型技术研究四大类,对应17项具体研发项目。

    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其技术目标、所处阶段、研发人员及预算经费如下表所示:序号项目大类项目名称项目技术目标与行业技术水平比较所处阶段研发人员投入预算经费(万元)1高导热材料开发绝缘高导热材料开发本项目开发一种垂直导热系数1.5W/mk以上的绝缘导热材料,能满足LED全塑灯壳的散热要求的,相对塑包铝灯壳,加工工序少、成本低、设计自由度高。

    目前行业内绝缘导热材料导热系数大多数水平为0.8W/mk,无法满足全塑灯壳的散热需求。

    客户验证阶段沈博、巩玉钊等9人200.00超高导热碳合金复合材料开发本项目开发出超高导热碳合金材料,垂直导热系数达10W/m.K,同时尺寸稳定性好,耐候性佳,满足喷涂要求;机械性能好,拉伸强度≥70MPa、缺口冲击强度≥4kJ/m2、弯曲强度≥80MPa。

    目前市场导热材料导热系数在1.0W/m.K左右,达到导热系数>3W/m.K较少;国外量产类似超高导热材料热导率<6W/mK,同时存在力学性能低,无法喷涂等缺点。

    产品推广阶段巩玉钊、沈博等5人500.00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00序号项目大类项目名称项目技术目标与行业技术水平比较所处阶段研发人员投入预算经费(万元)2阻燃材料开发高灼热丝无卤阻燃聚苯醚组合物开发本项目开发一种具有高阻燃性能,高回弹性、高尺寸稳定性的聚苯醚材料,非缺口冲击强度>200kJ/m2,吸水率<0.1%,并具有较好的颜色稳定性(120℃烘烤4h,色差≤2.0)。

    断路器弹簧扣普遍采用聚甲醛材料,但存在加工气味大、阻燃难以实现的问题点。

    相比较,该产品解决了上述问题,同时还具有高回弹性、高尺寸稳定性、颜色稳定等特点。

    产品推广阶段曾湘云、陈蒋狄等9人100.00高灼热丝阻燃增强PET复合材料开发本项目开发一种阻燃等级高、加工性能好、表面外观优、尺寸稳定的阻燃玻纤增强PET复合材料,阻燃等级达GWFI960℃/1.0mm。

    目前市场上阻燃以GWFI850℃为主,满足GWFI960℃/1.0mm少见报道,同时此技术解决了PET加工周期长、表面外观差的问题。

    量产后改进阶段任晓东、董保平等5人310.00连接器用无卤型高阻燃尼龙材料开发本项目开发一款无卤、无红磷,高阻燃等级无增强热稳定注塑级改性聚酰胺材料,主要技术优势是满足0.4mmUL94V0级,高CTI,易注塑加工,主要技术指标:稳定的0.4mm、0.8mmUL94V0级(易滴落,不引燃);高CTI(≥600V);ρ<1.20g/cm3。

    在目前仅东丽、巴斯夫等少数外企的几款同体系材料可做到0.4mm、0.8mmUL94V0级,未见国内同行业公司有类似产品推出。

    小试阶段周志阳、刘浪等10人340.00高灼热丝、高漏电起痕阻燃增强聚酯材料开发本项目开发一款阻燃满足UL-940.4mm,0.8mm灼热丝起然温度(GWIT)750℃通过的材料,主要技术指标包括:拉伸强度≥120Mpa;非缺口冲击强度≥40KJ/m2;缺口冲击强度≥5KJ/m2;断裂伸长率≥2.0%;CTI≥250V。

    无人看管电器使用材料安全标准(IEC60335)提到无人看管的家用电器实际使用材料需满足IEC组织提出的GWIT750℃的阻燃要求,目前行业内的材料通常只满足UL-94FV-0/0.8mm,无法同时满足GWIT和CTI的要求。

    本项目开发的材料同时满足UL-94FV-0/0.4mm、0.8mmGWIT750℃以及CTI≥250V的要求,最低厚度可以做到0.4mm,满足制件薄壁化的趋势需求。

    小试阶段董保平、任晓东等11人300.00高阻燃等级玻纤增强聚酯材料开发本项目开发一款阻燃满足0.4mm灼热丝起然温度(GWIT)850℃的材料。

    主要技术指标包括:拉伸强度≥110Mpa;非缺口冲击强度≥35KJ/m2;缺口冲击强度≥5KJ/m2;CTI≥250V。

    目前行业内的材料通常只满足0.4mmGWIT750℃,无法同时满足0.4mmGWIT850℃以及CTI≥250V的要求。

    小试阶段董保平、任晓东等5人500.003特殊性能材料开发低吸湿、高刚性、高耐磨材料开发本项目开发适用于耐磨部件功能性材料,拉伸强度>240MPa,弯曲模量>12000MPa,吸水率≤0.5%,热变形温度≥280℃,摩擦系数低至0.1~0.15,磨耗量小。

    常规增强耐磨材料,加工成齿轮类制件后的断齿力偏低,材料刚性不够,属于行业技术难点。

    量试阶段曾湘云、董保平等8人300.00低翘曲玻纤增强PBT复合材料开发本项目开发一种满足大制件薄壁低翘曲的材料,满足100×100×1mm翘曲<1.5mm,同时保持材料的力学强度,如非缺口冲击强度>40kJ/m2。

    行业通常使用玻纤、矿粉复配改善材料翘曲,但造成机械强度大幅下降,翘曲一般也只达到100×100×1mm制件3mm左右。

    小试阶段董保平等6人315.00激光焊接尼龙材料开发本项目开发一款高激光透射率的30%玻纤增强尼龙材料,在980nm/1.5mm基础上,透射率≥40%,满足更宽的激光焊接工艺窗口,同时颜色稳定。

    目前主要以国外材料为主,如巴斯夫、旭化成等,未见国内企业推出类似产品。

    产品推广阶段于同、叶巍等5人200.00激光焊接PBT材料开本项目开发一款高激光透射率的30%玻纤增强PBT材料,在玻纤增强PBT体系激光透射材料难度远远大于尼龙体产品推广阶段于同、叶巍等5人200.00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01序号项目大类项目名称项目技术目标与行业技术水平比较所处阶段研发人员投入预算经费(万元)发980nm/1.5mm基础上,激光透射率≥40%,满足更宽的激光焊接工艺窗口,同时颜色稳定。

    系,目前仅巴斯夫等国外企业有类似材料,未见国内有相关报道。

    高光泽、高韧性钢琴黑聚酰胺材料开发本项目开发一种高光泽、高冲击强度的钢琴黑聚酰胺材料,满足20°光泽>95,简支梁无缺口冲击强度>90KJ/m2的要求。

    目前仅EMS等少数国外企业能够生产20°光泽>95,简支梁缺口冲击强度>90KJ/m2的材料,未见国内同行业公司有类似产品推出。

    小试阶段叶巍、于同等8人300.00耐高温醇解玻纤增强PPS材料开发本项目开发一款基于PPS、玻璃纤维、有机添加物的耐高温醇解PPS材料,满足135℃,1000h醇解试验后,拉伸强度及缺口冲击强度保持率≥65%的要求目前市场上仅DSM材料经135℃,1000h醇解试验后拉伸强度保持率可达75%以上,未见国内同行业公司有类似产品推出。

    立项阶段董保平、任晓东等8人280.00良外观、高耐候、低气味玻纤增强尼龙材料开发本项目开发一款高表面外观,高性能,低气味,高耐候的玻纤增强尼龙材料。

    主要技术指标:氙灯老化(0.5W@340nm)2000小时老化后,灰度等级≥4级,拉伸强度≥220MPa,气味等级小于等于3.5级(大众PV3900条件3)。

    目前行业现用的内外饰尼龙增强材料,浮纤和“亮印”现象明显,氙灯老化(0.5W@340nm)1000小时老化后,灰度等级4级,2000小时老化后灰度等级3级,表面出现裂纹,需要开发的材料在满足超长氙灯老化要求的同时,要兼具良外观,低气味和高强度多元功能。

    立项阶段叶巍、徐启宏等8人400.004新型加工成型技术研究微型断路器MCB功能关键部件开发本项目开发一种高效率低损耗的注塑生产模具,模腔数≥64腔,料杆比例≤30%,注塑成型生产周期:跳扣≤5.5秒,锁扣≤8.5秒。

    目前行业中微型断路器MCB关键部件生产,模具基本32腔为主,料杆比重≥50%,注塑成型生产周期:跳扣≥9.5秒,锁扣≥12秒。

    量产后改进阶段陈炳奎、苏良瑶等10人500.00结晶性热塑性工程塑料在线模压工艺技术(LFT-D)开发本项目开发一种适应结晶性热塑性工程塑料在线模压的设备和工艺。

    实现高强度、低成本的热塑性工程塑料在线模压生产。

    目前市场现有的在线模压设备采用的是机械手抓取熔体放入模压模具成型制件的方式,如福建海源、德国迪芬巴赫热塑性在线模压技术;现有的设备及工艺适应PP等通用塑料在线模压成型,无法实现结晶性热塑性工程塑料在线模压成型。

    设备按照调试张光辉、苏良瑶等5人456.00高强度长玻纤增强热塑性塑料加工工艺开发本项目开发一种产品生产技术,48孔设备PP+50%玻纤产品产量>500kg/h,同时具有优异的力学性能,拉伸强度>120MPa,无缺口冲击强度>70kJ/m2,缺口冲击强度>60kJ/m2。

    且在低温(-40℃)下性能保持率良好,非缺口冲击强度不削减,缺口冲击强度保持率85%以上。

    目前行业该类型产线48孔生产线为主,产量约400kg/h,材料拉伸强度115MPa,无缺口冲击50kJ/m2,缺口冲击30kJ/m2,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量试阶段张光辉、陈敏等7人350.002、研发投入情况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积极研制新技术、新产品、新配方,巩固市场地位,提升竞争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主要包括人员工资、仪器设备采购、试验原料采购、检测费用、外部合作费用等。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02(1)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公司始终将自主研发作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基石,不断加大技术与产品研发投入力度,以确保公司的研发实力在同行业中具有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职工薪酬991.441,965.341,524.851,217.07材料及动力投入222.24679.16322.57328.16开发鉴定费147.49314.72309.57240.77折旧与摊销248.24266.08197.83178.70差旅费30.81113.6792.1693.45办公费39.16186.25113.67113.71租赁及装修费31.1983.5437.3750.49咨询费-45.0046.6118.06股权激励费用30.6261.3254.3117.13其他费用87.94177.47157.3757.42合计1,829.143,892.542,856.312,314.96(2)研发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12月2020年度2019年度研发费用1,829.143,892.542,856.312,314.96营业收入51,373.96111,786.5466,729.5655,673.74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56%3.48%4.28%4.16%3、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的情况公司除了凭借多年来在改性工程塑料领域的积累,依托核心技术,加强技术创新,实现高质量的自主研发成果转换外,还十分注重与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的合作,加强产学研联动,整合优势资源,开展合作研发。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与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师范大学、郑州大学等高校开展技术合作,并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具体情况如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03序号合作研发项目名称合作研发单位主要合作内容研发成果归属合作时间保密措施1阻燃耐高温蠕变半芳香族尼龙复合材料的开发浙江工业大学由公司支付研发经费和报酬,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研究开发阻燃耐高温蠕变半芳香族尼龙复合材料,包括配方小试、制备工艺研究,协助中试开发、工业优化及项目验收等研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本松新材所有2017.7.1至2021.12.31合同约定双方遵守保密义务,保密期限5年2高填充热塑性功能复合材料设计、性能调控及加工成型研究杭州师范大学双方共同合作以功能性高填充热塑性复合材料为研究对象,重点研究复合材料性能的影响因素和调控机制和制备关键技术,为开发高填充高性能复合材料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已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资助,产业成果归本松新材所有2018.1.1至2023.1.1合作期间双方遵守保密义务3尼龙复合材料及尼龙合金材料的研究与开发郑州大学由公司支付合作经费,双方共同开展尼龙复合材料及尼龙合金材料的研究与开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尼龙合金的开发;功能性尼龙的开发;无机粉体研究;成型加工方法研究;改性工程塑料用功能性助剂的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原则上归本松新材所有;双方亦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友好协商2019.12.28至2024.12.27合同约定保密条款,保密期限10年4高导热尼龙复合材料的开发浙江工业大学双方共同合作开发高导热尼龙复合材料,包括搭建导热技术体系、研究优化导热填料高填充导热尼龙复合材料配方、挤出工艺参数及相关生产放大工艺研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本松新材所有2021.3.15至2022.3.14合同约定双方遵守保密义务,保密期限5年5CAE联合仿真及结构设计及工程塑料配方和工艺智能算法开发研究浙大城市学院工程塑料配方和工艺智能算法开发,CAE辅助制造过程-结构分析联合仿真,塑料产品结构设计数据库建设等。

    研发最终成果归本松所有,过程中产生成果视情况共同协商2022.1.1至2022.12.31相关信息公开前,双方遵守保密义务(四)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情况1、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情况如下:单位:人项目2022年6月30日核心技术人员数量4研发人员数量93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24.93%2、核心技术人员认定主要考虑因素公司产品核心技术体现在不同领域产品关键技术点的研发和突破,各领域产品主要研发人员专门负责本领域的研究,有利于将细分产品技术做深做细,最终提升产品品质和竞争力;同时,研发中心分工体制下,研发人员积极性强,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04便于考核,有利于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

    在此背景下,公司结合技术人员的职务、贡献、生产经营的需要,综合认定核心技术人员。

    3、核心技术人员的研发实力及贡献情况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个人简历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4、其他核心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重要科研成果和获得奖项情况以及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如下:序号姓名研发方向科研成果及对公司的贡献1张光辉总体负责研发工作张光辉为公司董事、总工程师,为公司搭建了较为完善的研发平台、测试平台,组建了一支以权威专家、资深行业科研人员为核心的团队;主导研发或参与筹划公司各大类核心产品及工艺的研发工作,带领研发团队在氮系阻燃、阻燃增强、高导热材料等领域达到了国内领先乃至国际先进水平,所研究产品在公司主要客户得到广泛好评。

    张光辉主持的“可激光标识、无卤阻燃聚酰胺复合材料”项目被列入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主持的“阻燃增强耐高温蠕变半芳香族尼龙复合材料的开发及产业化”被列入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并主导完成了省级企业研究院、国家级CNAS实验室等重要研发资质的认定;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获授权专利47项。

    2丁广军氮系阻燃尼龙改性材料技术丁广军在职期间主导开发的低成本无卤阻燃聚酰胺材料,采用了独特的复配技术,成本低,质量优,服务于公司主要客户,多年来销售额持续快速增长,形成了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丁广军主导研发的“可激光标识、无卤阻燃聚酰胺复合材料”项目被评为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参与了浙江省重点研发项目“阻燃增强耐高温蠕变半芳香族尼龙复合材料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研究工作;主导开发的环保型无卤阻燃增强聚酰胺复合材料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经浙江省技术经纪人协会鉴定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参与编写浙江制造标准(RCBO)T/ZZB1214-2019《电磁式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已获授权专利4项,荣获2019年余杭经济开发区工匠荣誉称号。

    3董保平特种工程塑料改性材料技术董保平通过对PPS、PBT、PET等改性工程塑料技术的研究,在改性聚酰胺之外,为公司搭建了完整的改性工程塑料产品体系,提升公司在改性工程塑料市场的综合竞争力。

    董保平主导研发改性聚苯硫醚结晶、耐蠕变、焊接力研究,开发高结晶、耐高温蠕变的复合材料,能大幅降低客户的加工周期,提高材料耐温性能;开发耐冷热冲击聚苯硫醚材料,满足汽车产品在高低温、湿热、溶剂等各种复杂工况条件下的需求;开发厨卫用工程塑料,满足食品卫生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获授权专利6项。

    4苏良瑶结构与成型技术苏良瑶作为公司结构与成型技术支持部负责人,主导负责的模流分析与结构分析工作,每年重点服务客户30余家,每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05序号姓名研发方向科研成果及对公司的贡献年解决相关问题及咨询100余次,涉及汽车、电子电器、家电等多个行业领域,有力推动了公司改性工程塑料产品在客户处的应用,为公司专业化服务能力的搭建做出突出贡献。

    苏良瑶成功开发出低成本高性能的洗衣机电机端盖,获得客户高度认可,部分技术点为国内首创,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获得7项授权专利,将来有望成为公司新的盈利方向。

    4、发行人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的约束激励措施公司通过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方式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约束,约定保密义务、知识产权归属等,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不断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通过提供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与福利水平、完善的职业发展通道和人才培养模式等方式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激励,增强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

    同时公司成立员工持股平台,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吸引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其他骨干研发人员参股,实现员工自我价值和企业发展愿景的统一。

    5、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变动情况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光辉、丁广军、董保平和苏良瑶在报告期初均已在公司任职。

    报告期内,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1、研发管理体系基于改性工程塑料行业产品和技术研发的特点,公司产品研发与工艺开发并重,逐步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研发管理体系。

    公司主要承担研发职能的部门为研发中心,下设产品开发部、技术开发部、结构与成型技术支持部等部门,具体如下图所示。

    其中,产品开发部为研发中心核心部门,承担产品开发职责,下设5个产品组,分别为氮系阻燃尼龙组、阻燃增强尼龙和聚酯组、特种工程塑料组、散热及屏蔽材料组、汽传材料组,各组依据自身的产品、行业特色进行相应研发工作。

    技术开发部主要提供基础性技术的开发工作,不限定于特定行业与产品。

    结构与成型技术支持部主要提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06供售前、售后技术支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产品设计,为研发提供服务。

    产品应用研究组主要从事内部试验、研究等工作。

    小试试验与色彩研究组主要负责产品的小试试验与色彩研究。

    产品市场发展部主要负责产品市场的应用分析。

    在研发中心之外,公司还设立了独立的检测分析中心(CNAS实验室),主要为产品研发提供检测与分析服务,配置了合成材料分析检测所需的主要设备设施,各材料研发部门在产品研发过程中通过CNAS实验室进行材料分析检测。

    此外,在生产部设立了工艺科,主要为产品生产提供工艺设计,配套进行工艺应用研究。

    检测分析中心和工艺科构成公司研发组织的技术支持部门。

    2、研发激励机制一方面,公司建立了《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奖惩方案》,鼓励技术人员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创新,根据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难度、开发价值系数、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潜在边际效益等因素进行评定,分级进行奖励,提高了研发人员工作积极性。

    同时,公司建立了《专利管理规定》,鼓励技术人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针对专利权申请情况,按照专利受理、授权等进度,给予发明人一定程度的奖励。

    另一方面,公司将产品创新能力及产品创新结果等因素设定为研发人员的业绩考核目标,作为个人年度考核与晋升的重要依据,督促研发人员不断创新。

    氮系阻燃尼龙部阻燃增强尼龙部特种工程塑料和聚酯部汽传材料部散热及屏蔽材料部产品开发部技术开发部小试试验及色彩研究组产品应用研究组结构与成型技术支持部知识产权管理岗产品市场发展部研发中心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07此外,公司成立了员工持股平台,对于不同层级的优秀研发人员实施股权激励,有效保持研发人员长期创新的积极性。

    3、产学研联动机制公司以项目为载体,通过利用高校、企业的技术优势,签署相关合作研发协议,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

    目前,公司已与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郑州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高校签署技术合作协议,提供科研经费,与合作单位共同组建人才研发队伍,实现对公司研发实力与技术创新的有力补充。

    七、境外生产经营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08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及专门委员会制度,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各项制度的规定规范运行,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尽职尽责,按制度规定切实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一)股东大会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权责和运作程序做了具体规定。

    2019年至2022年6月,公司共召开18次股东大会。

    公司历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内容、议事规则及表决结果均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股东大会制度并良好运行,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权责和运作程序做了具体规定。

    2019年至2022年6月,公司共召开22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内容、议事规则及表决结果均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董事会会议决策机制和运行机制,为规范公司的运作和高效的业务运营发挥积极作用。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权责和运作程序做了具体规定。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092019年至2022年6月,公司共召开13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及表决结果均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独立充分行使权力,认真履行了对公司运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监督职责,依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工作规程。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3名,其中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人数占公司9名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发挥了在财务、法律、战略决策等方面的专业特长,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促使公司治理不断完善。

    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各次董事会会议的有关决策事项提出异议。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任免程序、主要职责与权利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自被聘任以来,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权管理工作等。

    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及运行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公司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对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等进行了规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各专门委员会与召集人情况如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10专门委员会名称委员名单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周永松、刘榕、张光辉周永松提名委员会刘榕、周永松、益小苏刘榕审计委员会刘榕、周永松、葛懿刘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葛懿、刘利鋆、益小苏葛懿1、战略委员会及其运行情况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战略委员会自成立以来,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内容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2、提名委员会及其运行情况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广泛搜寻并提交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4)对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任免建议;(5)对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提名委员会自成立以来,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内容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3、审计委员会及其运行情况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3)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6)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11审计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行使职权,严格审查公司内控制度,主动了解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动态,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进行核查。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其运行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和审查本公司董事的考核办法和薪酬计划或方案,并对董事的业绩和行为进行评估,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决定;(2)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3)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奖励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5)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成立以来,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内容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或类似安排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或类似安排情况。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发表了自我评估意见,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12(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0269号),认为:本松新材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2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报告期内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的说明1、财务内控不规范的具体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25对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描述,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如下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序号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况公司是否存在此类情况1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在无真实业务支持情况下,通过供应商等取得银行贷款或为客户提供银行贷款资金走账通道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2向关联方或供应商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票据,通过票据贴现后获取银行融资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3与关联方或第三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永松2017年度代公司向8名员工一次性发放房补合计123万元。

    2017年至2021年周永松分别收回8.95万元、17.56万元、47.81万元、18.38万元和30.30万元。

    截至2021年末,公司已向周永松归还前述款项。

    4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收货款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5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6出借公司账户为他人收付款项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7违反内部资金管理规定对外支付大额款项、大额现金借支和还款、挪用资金等重大不规范情形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8关联方代垫费用的情形存在公司为王金广代垫社保、公积金的情形,具体说明见下文9部分销售回款由第三方代客户支付的情形报告期内,因客户业务重组、客户资金安排等原因,公司存在由客户全资子公司、客户关联公司等第三方支付货款的情形,具体说明见下文(1)公司为关联方代垫费用因王金广无全职工作,报告期2019年公司存在为关联方王金广代为缴纳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13社保和公积金的情形,金额为5.68万元。

    王金广已于2020年归还前述代垫费用。

    (2)销售第三方回款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少量销售回款由客户的关联方、终端客户代为支付的情形,这些第三方回款的发生具有合理性,具体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客户关联公司回款1,408.036.07-1,563.16小计1,408.036.07-1,563.16三方回款形成收入1,246.045.37-1,383.33当年度收入51,373.96111,786.5466,729.5655,673.74占收入比例2.43%0.005%-2.48%A、2019年金额为1,563.16万元,系合兴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合兴电工有限公司替合兴集团向发行人支付货款;B、2021年金额为6.07万元,为客户为无锡市元邦塑料保持架有限公司实控人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代其向发行人付款。

    C、2022年1-6月金额为1,408.03万元,其中1,396.83万元系芜湖杰青委托终端客户德力西电气(芜湖)有限公司代为支付。

    芜湖杰青为德力西电气(芜湖)有限公司的注塑加工商。

    由于芜湖杰青无法正常偿还发行人货款,根据发行人、芜湖杰青以及德力西电气(芜湖)有限公司的协商,芜湖杰青以其对德力西电气(芜湖)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限,委托德力西电气(芜湖)有限公司向发行人支付货款。

    另9万元系客户佛山市天驭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实控人代该公司付款,2.20万元系客户浙江金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委托其客户向发行人支付。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还存在2019年通过劳务公司代发年终奖事项。

    具体情况如下:2019年2月,公司通过劳务公司代发部分员工2018年年终奖共计101.82万元,劳务公司在收到公司汇入的资金后,通过个人账户汇入相关人员的个人卡。

    对此公司已合理调整入账,相关人员已补交个人所得税。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14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将上述财务内控不规范行为合理调整入账,涉及代发工资的相关人员已补交个人所得税、代垫的成本费用均已由公司收回。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除合理的第三方回款外,2020年后公司未新增上述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上述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受到主管部门的处罚,公司已取得了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

    2、后续可能影响的承担机制、整改措施、相关内控建立及运行情况等(1)后续可能影响的承担机制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了相关承诺,承诺如公司因为上述内控不规范事项而受到任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承担任何责任,最终的全部损失由实际控制人承担。

    (2)整改措施、相关内控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将上述财务内控不规范行为合理调整入账,涉及代发工资的相关人员已补交个人所得税、代垫的成本费用均已由公司收回。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除合理的第三方回款外,2020年后公司不存在其他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上述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受到主管部门的处罚,公司已取得了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

    针对关联方资金拆借、为关联方代垫费用等事项,公司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A、及时清理关联方资金往来,归还关联方代垫款项;B、履行关联方代垫成本费用的审议程序;C、制定并通过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对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及其审批、决策权限、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建立了关联股东或利益冲突的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度。

    针对曾偶发存在的通过劳务公司代发年终奖事项,公司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A、规范公司相关税收事项,并取得主管部门的守法证明文件;相关人员补缴个人所得税并取得完税凭证;B、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保证收入、成本、费用的完整性;C、通过加强内部审计、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等措施,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防范该等问题再度发生。

    针对第三方回款,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内控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客户指定第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15三方支付的内部控制程序,具体措施如下:(1)公司就第三方回款要求客户与公司签署相关书面文件(代付款证明),明确回款账户;(2)公司所有第三方回款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回款;(3)公司就第三方回款情形履行由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确认的内部审批程序;(4)财务部对银行汇款单进行逐笔登记,出纳在收到货款时结合对账单信息向业务人员确认归属,并在单据摘要中记录回款单位名称以及对应的客户名称;(5)财务部整理统计第三方回款台账,记录备查;(6)每年年中与年末,财务部联合业务部门与相关客户进行对账。

    除合理的第三方回款外,公司整改之后未再发生前述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一)新三板挂牌期间被采取自律措施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因在新三板定向增发过程中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5.52万元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支付银行贷款利息)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于2019年8月15日被股转系统出具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情况”之“(三)发行人挂牌期间受到处罚的情况”。

    根据《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股转公司采取的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公司受到的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范畴,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

    (二)报告期内被主管部门处罚情况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未发生其他违法行为。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形。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16七、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

    (一)资产完整情况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与股东拥有的资产产权界定明确。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二)人员独立情况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因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亿行隆贸易主营业务为替公司采购进口的高温尼龙原料,无独立对外经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2名财务人员、1名采购人员曾在亿行隆贸易兼职,亿行隆贸易已于2019年注销。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的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

    (四)机构独立情况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17(五)业务独立情况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经营稳定性方面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二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同业竞争(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改性工程塑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周永松。

    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报告期内周永松控制或曾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至勤憬美、至勤钰美、至勤和美、亿行隆贸易以及松荫庐文化。

    至勤憬美、至勤钰美、至勤和美系公司持股平台,未从事其他实际经营活动。

    为便于向境外同行采购,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亿行隆贸易替公司采购进口的高温尼龙原料,该公司除此以外无其它业务。

    在公司与帝斯曼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后于2019年10月注销。

    亿行隆贸易注销前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企业名称杭州亿行隆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0639937241法定代表人郑晓成立日期2013年4月12日出资额100万元人民币(工商登记股东为郑晓,实际出资全部来源于周永松)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18住所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兴国路503号1幢403室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塑料制品,电子产品;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松荫庐文化成立于2021年6月,其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食品经营;网络文化经营;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经营民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城市绿化管理;游乐园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涉及改性工程塑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公司尚未开立账户,尚无任何生产经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今后与发行人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永松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函的主要内容如下:“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含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发行人(包括其子公司,如有)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或者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活动,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本人(含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者联营)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包括其子公司,如有)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竞争关系的任何业务活动。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发行人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而导致本人(含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所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本人将终止从事该业务,或由发行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19权,或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4、本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竞争的商业机会,本人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

    5、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对发行人的控制关系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充分尊重和保证发行人的独立经营和自主决策。

    6、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承诺将约束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按照本承诺函进行或者不进行特定行为。

    7、本人保证本人直系亲属遵守本承诺,并愿意承担因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8、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九、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一)关联自然人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周永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周永松直接持有公司总股本的31.75%;通过至勤憬美、至勤钰美、至勤和美分别间接控制公司14.58%、5.26%和1.40%股份;通过其配偶刘梅红间接控制公司3.93%股份。

    周永松合计控制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56.92%股份。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自然人股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周永松外,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自然人股东分别为虞秋婵和丁冀平。

    其中,虞秋婵直接持有公司5.79%股份;丁冀平直接持有公司0.09%股份,通过其控制的南通嘉乐和南通嘉盛分别控制公司3.34%、2.48%股份,合计控制公司5.91%股份。

    此外,郑景煦曾通过周永松和宋继胜以代持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相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20关股份代持于2020年12月解除完毕。

    在解除代持时郑景煦将其股份在家庭成员间进行了分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郑景煦及其配偶设立的杭州盛瓴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2.90%股份,郑景煦的父亲郑君宁、母亲包雪娥、女儿郑璐璐分别持有至勤憬美7.19%、12.58%和7.19%合伙份额,对应本松新材80.00万股、140.00万股、80.00万股。

    郑景煦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和间接持股公司6.83%股份。

    3、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情况”。

    4、其他关联自然人其他关联自然人是指前述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二)关联法人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法人股东南通嘉乐、南通嘉盛受自然人股东丁冀平控制,南通嘉乐、南通嘉盛和丁冀平分别持有公司3.34%、2.48%和0.09%股份,三者合计控制公司5.91%股份。

    2、公司的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2家控股子公司、2家参股公司。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曾注销1家控股子公司。

    公司参股子公司为温州正合,公司持有其10%股份,但并未向其委派董事,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21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永松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名称关联关系1杭州至勤憬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永松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其12.23%的合伙份额2杭州至勤钰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永松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其31.67%份额3杭州至勤和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永松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其8.54%份额4松阳县松荫庐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永松持股60%的公司,周永松同时担任其监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公司尚未开立账户,尚无任何生产经营5杭州童真艺梦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永松的配偶刘梅红持有其40%股权,同时刘梅红报告期内曾担任其董事兼执行总经理此外,报告期内,周永松曾控制亿行隆贸易,该公司于2019年10月注销,其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八、同业竞争”之“(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外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外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如下:序号名称关联关系1乐清市雨林电气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虞秋婵的配偶陈庆堂持有其100%股份,并担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2南通嘉乐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丁冀平持有其91%股份,并担任其总经理、执行董事,为丁冀平控制的企业3南通嘉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董事丁冀平控制的南通嘉乐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95%股份,为丁冀平控制的企业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22序号名称关联关系4上海户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丁冀平控制的南通嘉乐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同时丁冀平担任其执行董事,为丁冀平控制的企业5南通嘉乐一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丁冀平控制的南通嘉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丁冀平控制的企业6南通嘉盛瑞康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丁冀平控制的南通嘉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丁冀平控制的企业7南通嘉乐新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董事丁冀平控制的南通嘉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75.25%股份,为丁冀平控制的企业8南通嘉盛瑞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丁冀平控制的南通嘉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丁冀平控制的企业9深圳市龙星辰电源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丁冀平担任其董事10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丁冀平担任其董事11上海发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丁冀平担任其董事12江苏嘉好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丁冀平担任其董事13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丁冀平担任其董事14江苏和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丁冀平担任其董事15江苏东抗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丁冀平担任其董事16北京美格美沃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益小苏担任其董事17宁波霓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益小苏担任其经理兼董事18湖北庆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独立董事葛懿担任其董事长19广州可纳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葛懿妹夫程超持有其80%股份,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杭州力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监事庞林芳持有其99.90%股份,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1上海恒广工贸有限公司公司监事张玉兰持有其1%股份,其配偶李申明持有其99%股份(三)报告期内曾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或企业报告期内,曾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但之后因股权转让、公司注销等原因与公司不再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或企业名单如下:序号名称关联关系1杭州亿行隆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永松曾控制的公司,已于2019年10月9日注销2王金广报告期王金广曾通过周永松和宋继胜以代持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2021年5月,王金广及其亲属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23序号名称关联关系的公司股份转让杭州乐田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王金广、南燕夫妇持股100%,南燕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芜湖创塑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王金广持股100%,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3郑景煦报告期内,郑景煦曾通过周永松和宋继胜以代持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相关股份代持于2020年12月解除完毕。

    根据其股份代持解除安排,郑景煦及其配偶设立的盛瓴咨询持有公司2.90%股份,郑景煦的父亲郑君宁、母亲包雪娥、女儿郑璐璐分别通过至勤憬美持有公司80.00万股、140.00万股、80.00万股,至勤憬美由周永松控制。

    杭州盛瓴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郑景煦、胡丹玲夫妇持股100%,胡丹玲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施赛德物联科技有限公司郑景煦持股34%,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已于2022年8月30日注销登记浙江普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胡丹玲持股57%,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已于2021年9月26日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杭州纬川贸易有限公司胡丹玲持股46%,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注销杭州洛伦兹智能电气有限公司郑景煦为其持股49%的第一大股东,已于2020年2月20日注销4宋继胜报告期曾担任公司董事,于2019年12月离任温州众隆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董事宋继胜持股65%,同时宋继胜任其执行董事乐清市博力曼特种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宋继胜参与投资的公司。

    该公司于2011年2月10日因未年检被吊销,吊销后无经营业务,营业期限至2015年1月5日止。

    已于2022年2月22日完成工商注销登记5肖勇报告期曾担任公司董事,于2019年12月离任6王刚报告期曾担任公司董事,于2021年9月离任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王刚担任其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前独立董事王刚担任其董事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前独立董事王刚担任其董事德地氏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公司前独立董事王刚担任其董事嵊州市金帝智能厨电有限公司公司前独立董事王刚担任其董事杭州国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公司前独立董事王刚担任其董事宁波清沣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前独立董事王刚担任其董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24序号名称关联关系帝泽家用电器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公司前独立董事王刚担任其董事杭州朱炳仁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公司前独立董事王刚担任其董事杭州蕙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独立董事王刚担任其董事杭州帷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独立董事王刚担任其董事7杭州至勤更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监事庞林芳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于2020年4月注销8上海楚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监事张玉兰配偶李申明持有其100%股份,已于2021年12月10日完成工商注销登记9云南雅厨商贸有限公司公司董秘、财务负责人吴祥敏之兄吴祥冯持有其100%股份,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已于2022年3月23日完成工商注销登记10北京诚明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独立董事葛懿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于2022年6月30日完成工商注销登记(四)比照关联方披露的法人序号名称与发行人的关系1合兴集团有限公司1、郑景煦曾担任其董事,于2017年11月21日离任。

    2018年11月之后,公司与合兴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有关联关系;2、公司前员工陈慧新(直接和间接持股公司2.90%)之父为合兴集团第二大股东兼副董事长2温州正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持股其10%股份,但未委派董事3浙江申明电器有限公司该公司由郑景煦之表兄郑立夫100%持股,而报告期内,郑景煦曾通过周永松和宋继胜以代持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4杭州松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员工倪振良2019年12月入职公司前设立的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倪振良持股50%,其配偶黄爱荣持股50%,黄爱荣同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该员工已于2021年5月离职5浙江工业大学报告期王旭曾担任公司董事,于2022年9月届满离任,王旭为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院长6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2.90%的股东张少波担任其董事并直接持股5.14%,同时张少波与其父亲张道才、兄长张亚波共同控制的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其51.39%7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司持股2.90%的股东张少波担任其董事张少波与其父亲张道才、兄长张亚波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25十、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简要汇总如下: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一)经常性关联交易杭州亿行隆贸易有限公司采购PA46原料至勤和美、至勤钰美租赁公司一间办公室作为注册地址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二)偶发性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周永松及其配偶刘梅红、董事宋继胜(已离任)、财务负责人吴祥敏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张光辉、庞林芳为公司提供借款王金广公司代股东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肖勇为公司芜湖厂房提供规划设计、景观布局和精装修设计服务张光辉向公司购买资产(轿车)周永松为公司房补(三)比照关联交易披露的交易合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销售改性工程塑料、零星废旧塑料采购杭州松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改性工程塑料浙江工业大学采购技术研发服务和检测服务、捐赠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改性工程塑料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销售改性工程塑料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一)经常性关联交易1、关联方采购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曾在2019年向关联方亿行隆贸易采购原材料,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方采购。

    2019年,公司对亿行隆贸易的采购金额306.88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72%。

    亿行隆贸易于2019年10月9日注销。

    (1)关联采购的必要性亿行隆贸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永松曾控制的企业。

    公司向亿行隆贸易采购的商品为树脂PA46,该原材料基本由帝斯曼或其代理商供货。

    在公司与帝斯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26曼建立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之前,公司部分PA46通过亿行隆贸易向其国内代理商采购。

    在公司与帝斯曼建立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后,公司在2019年注销了亿行隆贸易,由公司直接采购。

    报告期内,亿行隆贸易的客户仅公司一家,供应商仅代理商一家。

    (2)关联采购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2019年,公司向亿行隆贸易采购PA46的价格按照亿行隆贸易向代理商乐清市大川贸易有限公司的采购价格加上税费确定。

    2019年,公司通过亿行隆贸易采购的PA46品号均为2A01C06。

    以下是公司不同采购渠道下2A01C06品号PA46采购单价:年度供应商采购的PA46品号关联关系采购金额(万元)采购数量(吨)采购单价(元/千克)2019年杭州亿行隆贸易有限公司2A01C06关联方198.5045.0044.10乐清市大川贸易有限公司2A01C06非关联方263.8960.0043.98可以看出,针对2A01C06品号,公司直接向乐清市大川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价格与公司通过亿行隆贸易的采购价格基本一致。

    2、租赁发行人经营场所作为注册地址公司股东至勤和美、至勤钰美因企业设立登记时需提供一处办公场所作为注册地址,出于便捷管理的目的,其在2019年设立起向公司租赁顺风路工厂的一间办公室作为注册地址。

    但因至勤和美、至勤钰美仅作为持股平台,无实际经营,未实际占用公司资源,故未约定租金,租金为0.00万元。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报告期各期,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税前薪酬总额分别为440.70万元、529.90万元、510.26万元和233.18万元。

    2021年受业绩下滑的影响,管理团队考核受影响,薪酬略有下降。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1、接受关联方担保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但存在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无偿担保,以及第三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或银行承兑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27汇票提供担保、关联方为第三方提供无偿反担保的情形。

    公司在银行贷款过程中,按照银行的常规要求,由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符合行业惯例。

    报告期内,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1)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范围担保主债权本金(万元)相关借款方担保方式主债务是否已履行完毕1连带保证责任书DY-BS-17015-PG周永松本松新材2017.05-2019.08期间的1,343.50万元融资租赁款1,343.50上海鼎益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是2融资回租合同L180256周永松、刘梅红本松新材2018.04-2020.12期间的2,000万融资租赁借款2,000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是3保证合同002C5162019000202/002C5162019000203周永松、刘梅红本松新材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19.03.01-2019.08.30)500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连带责任保证是4保证合同002C5162019000272/002C5162019000273周永松、刘梅红本松新材665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19.03.27-2019.09.27)665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连带责任保证是5保证合同002C5162019000492/002C5162019000493周永松、刘梅红本松新材335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19.05.28-2019.11.28)335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连带责任保证是6最高额质押合同杭联银(科技)最质字第8011320180019091号周永松本松新材2018.12.26-2021.12.26期间发生的280万主债权280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科技支行本松新材80万股权质押担保是7最高额保证合同余杭2019人个保0213周永松、刘梅红本松新材编号为余杭2019人总0209的《授信业务总协议》(2019.03.18-2022.03.17)1,000中国银行杭州余杭支行连带责任保证是8保证合同002C1102019000412/002C1102019000413周永松、刘梅红本松新材1,400万银行借款(2019.05.24-2020.05.22)1,400杭州银行科技支行连带责任保证是9保证合同002C1102019000541/002C1102019000542周永松、刘梅红本松新材500万银行借款(2019.07.18-2020.07.16)500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连带责任保证是10保证合同002C5162019000992/002C5162019000993周永松、刘梅红本松新材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19.09.26-2020.03.26)500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连带责任保证是11保证合同002C5162019001222/002C5162019001223周永松、刘梅红本松新材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19.12.24-2020.06.24)500杭州银行余杭支行连带责任保证是12保证合同002C5162020000632/002C5162019001223周永松、刘梅红本松新材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20.08.24-2021.02.17)500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连带责任保证是13保证合002C1102020000692/002C1周永松、本松500万元银行借款500杭州银行官巷连带责是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28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范围担保主债权本金(万元)相关借款方担保方式主债务是否已履行完毕同102020000693刘梅红新材(2020.09.15-2021.09.08)口支行任保证14保证合同002C110202100012/002C1102020001202周永松、刘梅红本松新材500万元银行借款(2021.03.15-2022.02.24)500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连带责任保证是15保证合同002C110202100013周永松、刘梅红本松新材500万元银行借款(2021.03.15-2022.02.24)500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连带责任保证是16保证合同002C110202100027周永松、刘梅红本松新材500万元银行借款(2021.03.30-2022.03.25)500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连带责任保证是17保证合同002C110202100038周永松、刘梅红本松新材1,000万元银行借款(2021.05.19-2022.05.16)1,000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连带责任保证是18保证合同002C110202100039周永松、刘梅红本松新材1,000万元银行借款(2021.05.26-2022.05.16)1,000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连带责任保证是19保证合同002C516202100020周永松、刘梅红本松新材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21.03.25-2021.09.30)500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连带责任保证是20最高额保证2018年余杭(保)字833085180606号周永松、刘梅红本松新材2018.06.16-2023.06.05发生的2,300万元主债权2,300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连带责任保证是21最高额保证余杭2021人个保0629周永松、刘梅红本松新材2021.04.12-2024.04.12发生的4,000万元债权(截至2022年9月15日实际借款2,900万元)4,000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连带责任保证否22最高额保证BSXCL2021(保)字001号周永松、刘梅红本松新材2021.04.29-2026.04.28发生的8,000万元主债权(截至2022年9月15日实际借款4,850万元)8,000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连带责任保证否23最高额保证33100520210046609周永松本松新材2021.12.13-2024.12.12发生的13,000万元债权(截至2022年9月15日实际借款2,000万元)13,000中国农业银行杭州新城支行连带责任保证否24保证合同002C51620210009303周永松、刘梅红本松新材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21.09.28-2022.03.28)500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连带责任保证是25最高额保证——周永松、刘梅红本松新材2021.05.06-2025.05.06发生的3,000万元债权3,000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科技支行连带责任保证是26保证合同002C11020220000302、002C1102022周永松、刘梅红本松新材1,000万元银行借款(2022.2.25-1,000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连带责任保证否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29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范围担保主债权本金(万元)相关借款方担保方式主债务是否已履行完毕00003032023.2.24)27保证合同002C51620220007802、002C51620220007803周永松、刘梅红本松新材1,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22.4.7-2022.10.21)1,000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连带责任保证否28保证合同002C51620220012202、002C51620220012203周永松、刘梅红本松新材1,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22.5.25-2022.11.30)1,000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连带责任保证否29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建银浙银团lpzh2022-003、建银浙银团lpzh2022-004周永松、刘梅红本松新材2022.4.19-2030.4.18发生的50,000万元债权(截至2022年9月15日实际借款2,459.60万元)50,000中国建设银行杭州临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临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新城支行连带责任保证否30最高额保证合同2022信银杭余人最保字第811088400490号周永松、刘梅红本松新材2022.7.26-2023.7.26发生的5,000万元债权(截至2022年9月15日实际借款2,000.00万元)5,000中信银行杭州余杭支行连带责任保证否31最高额保证合同HTC340676000ZGDB2021N003周永松芜湖本松2021.10.14-2028.10.13发生的19,000万元债权(截至2022年9月15日实际借款9,352万元)19,000中国建设银行芜湖湾沚支行连带责任保证否(2)第三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关联方为第三方提供反担保的具体情况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反担保方担保方担保对应的主合同及借款期间相关银行担保方式主债务是否已履行完毕1杭州高科技担保有限公司担保服务合同——周永松、刘梅红杭州高科技担保有限公司500万银行借款(2018.5.24-2018.11.23)、900万银行借款(2018.5.24-2019.5.17)杭州银行官科技支行连带责任保证是2保证反担保合同QB118-91084-A1周永松、刘梅红浙江中新力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00万银行借款(2018.06.28-2019.06.27)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连带责任保证是QB118-91084-A2陈国平、郑志美(陈国平配偶)QB118-91084-A3宋继胜、陈声梅(宋继胜配偶)3杭州余杭科技担保有限公司余科保[2018]信字周永松、刘梅红、吴祥敏杭州余杭科技担保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杭州银行官巷连带责任保证是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30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反担保方担保方担保对应的主合同及借款期间相关银行担保方式主债务是否已履行完毕信用担保合同09501号有限公司(2018.08.14-2019.02.14)口支行4杭州余杭科技担保有限公司信用担保合同余科保[2018]信字08505号周永松、刘梅红、吴祥敏杭州余杭科技担保有限公司665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18.08.31-2019.02.08)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连带责任保证是5杭州余杭科技担保有限公司信用担保合同余科保[2018]信字09051号周永松、刘梅红、吴祥敏杭州余杭科技担保有限公司335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18.09.10-2019.03.10)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连带责任保证是6反担保书——周永松、刘梅红浙江华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18.09.12-2019.09.11期间500万最高额保证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科技支行连带责任保证是7杭州余杭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余科保[2019]最质字02058号周永松杭州余杭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19.02.19-2022.02.18期间1,500万最高额保证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本松新材400万股权质押担保是8杭州余杭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信用担保合同余科保[2019]信字02503号周永松、刘梅红、吴祥敏杭州余杭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余科保[2019]委托字02003号《委托合同》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连带责任保证是9连带责任保证书——周永松、刘梅红杭州高科技担保有限公司1,400万银行借款(2019.05.24-2020.05.22)杭州银行科技支行连带责任保证是10连带责任保证书——周永松、刘梅红杭州高科技担保有限公司900万银行借款(2019.07.01-2020.06.30)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连带责任保证是11杭州余杭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余政保[2019]最证反字0009号周永松、刘梅红杭州余杭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余政保[2019]委托字0009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的主债权杭州银行余杭支行连带责任保证是12连带责任保证书——周永松、刘梅红杭州高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00万银行借款(2020.12.22-2023.12.21)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连带责任保证否13连带责任保证书——周永松、刘梅红杭州高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500万银行借款(2021.03.01-2022.02.24)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连带责任保证是14连带责任保证书——周永松、刘梅红杭州高科技融资担500万银行借款(2021.03.01-杭州银行官巷连带责任保证是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31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反担保方担保方担保对应的主合同及借款期间相关银行担保方式主债务是否已履行完毕保有限公司2022.02.24)口支行15杭州高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服务合同——周永松、刘梅红杭州高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00万银行借款(2021.11.10-2022.11.09)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连带责任保证否注:1、浙江中新力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中新力合担保服务有限公司”,杭州高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高科技担保有限公司”2、主债务是否履行完毕是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的履行状态。

    2、接受关联方服务2020年,子公司芜湖本松与公司前董事肖勇(于2019年12月离任)签订《专家顾问聘用协议》,聘请肖勇为芜湖工厂的厂房规划设计、环境美化、精装修等方面提供顾问咨询服务。

    合同约定的顾问费总额为10万元,其中2万元为奖励费。

    截至2022年6月末,10万元顾问费已支付完毕。

    2021年,公司继续聘请肖勇为其杭州产业化项目、芜湖产业项目提供顾问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年顾问费为15万元,服务期从2022年开始至项目投入使用为止。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已根据进度支付肖勇6万元。

    肖勇在2017年入职公司之前,曾长期任职于保亿集团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厂房规划设计、环境美化经验。

    公司基于实际需求,向肖勇采购前述服务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3、接受关联方借款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拆出资金的情形。

    2019年,公司因资金周转需求存在向关联方拆入资金的情形,并在2019年确认了利息费用。

    此后公司未向关联方拆入资金。

    2019年具体资金拆入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关联方拆入金额起始日到期日2019年确认利息张光辉150.002018/09/102019/11/159.83庞林芳20.002019/02/142019/11/151.315.002019/02/152019/11/15注:除张光辉、庞林芳等关联方外,2019年公司还存在向非关联方苏良瑶、王莎莎拆入资金的情形;2019年1月1日向苏良瑶拆入资金20万元、向王莎莎拆入资金118万元,均于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322019年11月15日归还,分别计息1.49万元、8.77万元。

    2018年下半年公司因资金需求,计划向员工借款,借款期限分别为一年、二年、三年。

    后公司根据资金实际情况,提前归还部分员工借款。

    2019年初公司继续向前述部分员工拆入资金,于2019年11月归还。

    前述资金拆入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根据2018年实际的综合资金成本按照资金实际占用时间给予相关人员利息,计息公允,相关借款已归还。

    4、向关联方出售资产2020年,公司向董事、总工程师张光辉出售已使用5年的轿车,出售价为13.00万元,公司已于出售当月收到相关款项。

    所出售车辆购置于2014年,入账成本为30.26万元。

    截至出售当月,其账面净值为1.51万元。

    公司基于车辆的成新率,及二手车市场对该车辆的评估情况,与张光辉协商确定出售价格,定价方式公允。

    5、关联方代垫费用(1)公司为关联方代垫费用因王金广无全职工作,报告期内2019年公司存在为关联方王金广代为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情形,代垫费用的金额为5.68万元。

    公司已于2020年收回上述代垫费用。

    (2)关联方为公司代垫费用2018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永松代公司向部分骨干销售人员发放员工福利费24.00万元。

    公司已于2020年归还上述款项。

    6、关联方代垫房补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永松2017年度代公司向8名员工一次性发放房补合计123万元。

    2017年至2021年周永松分别收回8.95万元、17.56万元、47.81万元、18.38万元和30.30万元。

    截至2021年末,公司已向周永松归还前述款项。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应收应付往来款项情况如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33单位:万元项目名称关联方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账面余额账面余额账面余额账面余额其他应收款王金广---11.74其他应收款小计---11.74其他应付款周永松--30.3072.68其他应付款小计--30.3072.68(四)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前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比照关联交易披露的交易1、公司与合兴集团的交易报告期内,郑景煦曾通过周永松和宋继胜以代持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郑景煦曾担任合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并于2017年11月卸任;公司原员工陈慧新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90%股份,陈慧新之父陈文义系合兴有限第二大股东兼副董事长,合兴集团为陈氏家族企业。

    合兴集团受公司终端客户德力西、良信电器等指定,向公司采购改性工程塑料。

    鉴于陈慧新与合兴集团股东的亲属关系,公司在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期间将其与合兴集团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予以披露。

    (1)公司向合兴集团的销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合兴集团的销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比照交易关联方比照交易内容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合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销售改性工程塑料4,403.158.57%14,139.9112.65%10,855.2316.27%11,525.3020.70%A、销售的必要性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34合兴集团为低压电器行业的优秀配件厂商,为德力西、良信电器等企业提供注塑加工服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改性工程塑料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与合兴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交易是基于长时间的合作历史决定,具有真实合理的交易背景。

    B、销售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报告期内合兴集团向公司采购改性工程塑料的采购数量、采购价格主要由终端客户德力西、良信电器决定,合兴集团收取注塑加工费。

    在德力西、良信电器等终端客户与公司约定改性工程塑料的采购指导价格后,合兴集团与公司在指导价格的基础上根据供货质量、供应数量、账期等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价格确定方式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向合兴集团销售的主要产品为改性PA6、改性高温尼龙和改性PA66,2022年1-6月前述3类产品占公司向合兴集团销售产品的比重分别为66.18%、14.17%和10.70%。

    同类产品在不同应用领域的价格差异较大,以下仅比较低压电器领域公司向合兴集团与向其他客户的销售价格:a、改性PA6单位:万元、元/kg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单价金额单价金额单价金额单价合兴集团及下属子公司2,914.1014.279,086.1913.966,610.5612.517,287.5214.81除合兴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外的其他低压电器领域企业13,197.6817.2828,372.9215.6019,969.5014.1116,437.4816.48b、改性高温尼龙单位:万元、元/kg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单价金额单价金额单价金额单价合兴集团及下属子公司623.8842.262,777.4140.672,421.0040.252,424.9941.25除合兴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外的其他低压电器领域企业2,786.7348.7210,607.1346.037,357.7340.965,999.5043.55c、改性PA66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35单位:万元、元/kg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单价金额单价金额单价金额单价合兴集团及下属子公司471.0732.631,233.4332.42912.0528.75855.4330.20除合兴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外的其他低压电器领域企业3,625.1633.658,961.8728.557,079.0921.437,027.1424.12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向合兴集团销售的改性PA6、改性高温尼龙价格略低于其他客户,主要原因系公司产品为定制化产品,销售给合兴集团产品的终端客户与其他客户不同,而不同终端客户的产品配方、应用领域有所不同,相应的成本和售价也不同。

    公司销售给合兴集团的改性PA66产品销售额较少,但2019年至2021年价格高于其他客户,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给合兴集团的改性PA66主要用于低压电器断路器小零件,产品销售价格相对较高。

    公司与合兴集团的交易由终端客户德力西、良信电器决定,合兴集团收取注塑加工费,发行人与合兴集团交易价格公允。

    (2)公司向合兴集团的采购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曾在2020年向合兴集团采购9.38万元树脂(为注塑件形式),采购重量为1.44吨,其他年度无此情形。

    该笔采购交易产生背景如下:合兴集团将其某批次瑕疵注塑件的原因认定为公司产品质量问题。

    公司基于服务客户的角度,以正常注塑件的价格购买了该批次产品。

    公司改性工程塑料产品属于热塑性材料,在加热时会发生流动变形,很容易通过配料、熔融、挤出、切粒等加工程序再次生产、销售,因此,公司该次购买注塑件对公司影响极小。

    2、公司与杭州松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杭州松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员工倪振良2019年12月入职公司之前以其母亲名义成立的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25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倪振良持股50%,其配偶黄爱荣持股50%,黄爱荣同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服务:新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批发、零售:塑料原料及制品、塑胶原料;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主营业务为改性工程塑料材料的销售。

    倪振良2021年5月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36从公司离职。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在向杭州松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改性工程塑料的情况,各年交易额及毛利率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交易额46.7488.51203.14148.70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0.09%0.08%0.30%0.27%毛利率7.13%13.03%10.63%13.44%报告期内,公司对杭州松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额较小,各期分别为148.70万元、203.14万元、88.51万元和46.74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27%、0.30%、0.08%和0.09%。

    公司对杭州松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公司向其销售的产品部分为未经改性的外购料,毛利率较低;另一方面是公司对向其销售的产品型号较为特殊,单次生产数量较少,生产成本较高,毛利率低。

    3、公司与浙江工业大学的交易2021年3月,公司与浙江工业大学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委托浙江工业大学进行高导热尼龙复合材料的开发,研究开发经费总额为40.00万元(含税)。

    该研发项目由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完成,公司董事王旭为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院长,同时为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

    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将该笔交易按照比照关联交易披露。

    截至2022年6月末,该项研发项目已完成,公司已确认费用40万元(含税)。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曾委托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开展材料检测等服务,报告期各期,确认的费用分别为2.08万元、0.00万元、1.31万元和0.43万元。

    除此之外,2015年9月、2020年10月,公司与浙江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签署《教育基金捐赠协议书》,从2015年至2025年每年向浙江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15.00万元,共计165.00万元,捐赠款用于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展以及莫干山校区建设发展。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374、公司与股东张少波关联企业的交易张少波在2021年5月以受让股权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张少波持股公司2.90%股份。

    (1)与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尔达”)系张少波担任董事并直接持股5.14%的公司,同时张少波与其父亲、兄长共同控制的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其控股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以直接或间接(即通过其指定的供应商)方式向福尔达销售改性工程塑料粒子,两种方式的具体金额如下。

    在张少波入股公司后,公司与福尔达的交易未发生明显变化。

    单位:万元收入类型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直接客户是福尔达4.040.479.920.00终端客户是福尔达(包含公司通过其指定的供应商)125.56312.36194.75259.42(2)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2021年、2022年1-6月公司向张少波及其父亲张道才、兄长张亚波控制的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三花智控”)及其全资子公司三花汽零,以及其上游注塑加工厂商销售了少量改性塑料粒子,其中2021年、2022年1-6月的销售额分别为19.94万元、35.24万元,对应产品用于汽车领域。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三花智控及其子公司三花汽零5.620.78三花汽零的上游注塑厂29.6119.16合计35.2419.94三花汽零成立于2004年10月,注册资本为146,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汽车空调及新能源车热管理系统之元器件,公司与其交易具有合理性。

    十一、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的意见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要求完善公司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38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关联交易均履行或补充履行了相关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情况如下:序号召开时间董事会/股东大会届次关联交易议案12019/01/15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审议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2019/01/30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2020/05/29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审议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奖金方案的议案》2020/06/19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32020/06/26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审议董事、管理人员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0/07/13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42021/04/3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预计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05/2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针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2021年4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刘榕、益小苏、王刚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对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关联交易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自2022年9月起,向与参股公司旭晟精密(接替芜湖杰青业务)销售改性塑料粒子,该交易已经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发行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永松出具如下承诺:“1、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含其控股子公司,下同)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本人所控制公司及关联方将尽量减少或避免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3、本人、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及关联方将遵守发行人之《公司章程》以及其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39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发行人上市后适用),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度。

    5、本人将促使本人控制的企业遵守上述承诺,如因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利益受损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6、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40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本节以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及实际经营情况为基础,结合管理层对公司所处行业、各项业务的理解,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情况及变动趋势和影响因素进行了讨论与分析,供投资者参考。

    非经特别说明,本节所列财务数据,均引自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或根据其中相关数据计算得出;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和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附件之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一、合并财务报表(一)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流动资产:货币资金90,009,513.3781,139,932.1073,593,093.3444,241,871.99交易性金融资产--20,138,389.04-应收票据24,589,323.1454,121,844.241,551,548.22524,943.26应收账款239,232,212.67269,345,790.00194,691,617.45156,002,738.31应收款项融资64,231,946.711,634,999.7330,386,118.0235,135,532.00预付款项14,314,858.9225,420,477.8616,501,076.704,193,361.00其他应收款2,460,101.321,996,880.121,962,211.321,032,340.92存货122,629,717.16154,611,879.0584,732,036.3175,356,013.43其他流动资产12,779,153.588,737,194.372,074,192.23220,971.13流动资产合计570,246,826.87597,008,997.47425,630,282.63316,707,772.04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1,751,482.3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0,000.00100,000.00100,000.00100,000.00固定资产172,262,135.44162,311,236.5454,484,472.4147,444,260.33在建工程105,585,476.7925,451,284.7341,277,635.871,821,319.45使用权资产2,434,458.474,355,494.03--无形资产60,827,391.3461,282,507.8518,002,393.593,952,132.43长期待摊费用1,616,835.972,997,954.286,270,593.289,837,894.47递延所得税资产4,559,410.734,146,164.353,343,823.511,944,454.60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41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其他非流动资产6,555,652.4014,898,967.5318,613,022.115,760,700.05非流动资产合计353,941,361.14275,543,609.31142,091,940.7772,612,243.72资产总计924,188,188.01872,552,606.78567,722,223.40389,320,015.76流动负债:短期借款94,196,502.79114,951,063.199,011,464.4449,045,500.24应付票据91,430,000.0095,521,000.0022,286,796.7221,166,314.21应付账款101,054,255.36139,104,281.0473,368,883.2060,769,442.55预收款项---341,206.45合同负债586,946.321,111,737.663,531,527.22-应付职工薪酬6,638,372.0412,590,378.4316,409,619.5311,382,731.74应交税费11,734,510.368,549,728.4222,583,491.929,024,687.80其他应付款226,798.40354,392.602,750,263.38729,258.4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403,594.836,460,599.1515,750.006,556,115.92其他流动负债126,303.034,539,489.011,866,217.24552,571.85流动负债合计317,397,283.13383,182,669.50151,824,013.65159,567,829.20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148,782,718.0066,500,000.0020,000,000.00-租赁负债384,556.98526,639.88--长期应付款---2,346,910.86预计负债42,258.92128,129.91--递延收益14,180,524.837,931,158.519,070,119.032,447,862.75非流动负债合计163,390,058.7375,085,928.3029,070,119.034,794,773.61负债合计480,787,341.86458,268,597.80180,894,132.68164,362,602.81所有者权益:股本76,295,000.0076,295,000.0076,295,000.0062,995,000.00资本公积163,394,730.13162,113,262.70158,992,298.9074,184,005.19盈余公积20,778,205.0220,778,205.0216,853,485.969,769,287.72未分配利润182,932,911.00155,097,541.26134,687,305.8678,009,120.0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43,400,846.15414,284,008.98386,828,090.72224,957,412.95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443,400,846.15414,284,008.98386,828,090.72224,957,412.95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924,188,188.01872,552,606.78567,722,223.40389,320,015.76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42(二)合并利润表单位: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一、营业总收入513,739,613.831,117,865,364.07667,295,561.89556,737,390.09其中:营业收入513,739,613.831,117,865,364.07667,295,561.89556,737,390.09二、营业总成本496,305,803.261,068,868,173.27589,992,514.95498,404,817.65其中:营业成本453,148,831.12979,890,824.51515,029,680.85428,496,176.97税金及附加939,759.003,048,188.793,893,880.312,515,150.74销售费用8,138,005.1218,828,806.5019,254,555.2322,930,298.83管理费用11,442,354.5723,931,471.4322,063,193.1016,708,398.32研发费用18,291,389.6438,925,439.4528,563,073.6223,149,613.27财务费用4,345,463.814,243,442.591,188,131.844,605,179.52其中:利息费用4,466,348.984,439,380.321,737,361.063,985,596.64利息收入186,869.02436,085.58798,383.74471,478.63加:其他收益8,596,498.875,922,234.483,441,512.124,966,938.93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9,364.24-434,464.12664,332.67-13,743.27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975,153.35-4,434,583.29-2,264,399.25-583,438.14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36,334.08-2,840,126.31-2,185,182.71-400,214.02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6.68-2,380.80114,867.5231,836.44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8,052,479.3147,207,870.7677,074,177.2962,333,952.38加:营业外收入2,501,862.1229,071.2639,222.5689,169.05减:营业外支出93,115.27315,094.25206,717.66199,413.48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0,461,226.1646,921,847.7776,906,682.1962,223,707.95减:所得税费用2,625,856.422,597,603.319,175,613.137,683,352.82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7,835,369.7444,324,244.4667,731,069.0654,540,355.13(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7,835,369.7444,324,244.4667,731,069.0654,540,355.13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43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7,835,369.7444,324,244.4667,731,069.0654,540,355.13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七、综合收益总额27,835,369.7444,324,244.4667,731,069.0654,540,355.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7,835,369.7444,324,244.4667,731,069.0654,540,355.13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八、每股收益:(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60.580.940.88(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60.580.940.88(三)合并现金流量表单位: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60,725,434.56565,190,981.06432,799,952.87378,161,867.51收到的税费返还1,353,697.075,055,007.77415,999.001,077,891.8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0,287,253.6138,378,340.3032,725,741.3490,617,297.36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2,366,385.24608,624,329.13465,941,693.21469,857,056.69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1,943,838.50411,844,076.72269,297,211.69296,401,868.2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9,272,255.7471,111,399.4850,163,927.1443,094,280.31支付的各项税费6,044,905.6637,894,116.6522,343,894.5425,445,893.18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9,277,457.8170,708,707.6563,236,432.2085,064,429.27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6,538,457.71591,558,300.50405,041,465.57450,006,470.9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827,927.5317,066,028.6360,900,227.6419,850,585.71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27,919.94192,028.07525,943.6334,005.6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47.7983,359.72198,355.2389,350.00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798,818.5036,860,041.04102,941,352.8322,024,676.51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44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826,986.2337,135,428.83103,665,651.6922,148,032.1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4,669,162.82153,785,199.4478,737,411.6013,617,575.74投资支付的现金----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655,000.0016,473,637.77123,507,000.0022,486,190.50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5,324,162.82170,258,837.21202,244,411.6036,103,766.2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497,176.59-133,123,408.38-98,578,759.91-13,955,734.13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95,000,000.006,658,200.00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87,782,718.00169,818,501.4329,000,000.0056,000,000.0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380,000.0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7,782,718.00169,818,501.43124,000,000.0066,038,200.0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20,000,000.0014,500,000.0049,000,000.0050,000,000.0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666,183.4424,239,925.975,027,357.647,749,917.14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61,565.634,395,356.357,600,000.0016,012,655.04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6,327,749.0743,135,282.3261,627,357.6473,762,572.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454,968.93126,683,219.1162,372,642.36-7,724,372.18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20,101.98225,801.50-2,372.97-33,827.58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2,905,821.8510,851,640.8624,691,737.12-1,863,348.18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7,088,702.5356,237,061.6731,545,324.5533,408,672.73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9,994,524.3867,088,702.5356,237,061.6731,545,324.55二、审计意见、重要性水平及关键审计事项(一)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天健会计师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45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10268号),审计意见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本松新材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重要性水平申报会计师在重点考虑被审计单位的性质、财务报表使用者特别关注的项目、财务报表要素、基准的相对波动性等因素后,选取2019年至2021年三年平均税前利润绝对值的5%作为申报期重要性水平。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申报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

    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申报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收入确认(1)事项描述相关会计期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改性工程塑料的生产和销售。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55,673.74万元、66,729.56万元、111,786.54万元和51,373.96万元。

    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

    因此,申报会计师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针对收入确认,申报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A、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46B、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C、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D、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货通知单、销货单、送货单及客户签收单等。

    E、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报告期销售额;F、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G、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H、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应收账款减值(1)事项描述相关会计期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6,553.18万元、20,632.52万元、28,490.85万元和25,321.44万元,坏账准备分别为952.91万元、1,163.36万元、1,556.27万元和1,398.22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15,600.27万元、19,469.16万元、26,934.58万元和23,923.22万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47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申报会计师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针对应收账款减值,申报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A、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B、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C、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D、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E、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F、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G、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持续经营能力评价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48项或情况。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1、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2家,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截至2022年6月末实收资本公司所占权益比例1本松新材料技术(芜湖)有限公司5,000.005,000.00100.00%2杭州本松志岷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500.00-70.00%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松志岷注册资本尚未实缴。

    2、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公司无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019年公司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方式股权取得时点注册资本截至2022年6月末实收资本出资比例本松新材料技术(芜湖)有限公司设立2019-02-265,000.005,000.00100.00%3、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于2019年7月注销了子公司习三井,自2019年7月起,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单位:万元公司名称股权处置方式股权处置时点处置日净资产处置当期期初至处置日净利润杭州习三井塑料有限公司注销2019-07-18241.65132.25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49(二)会计期间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计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三)营业周期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

    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50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外币业务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九)金融工具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51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

    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52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C、不属于上述A或B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A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D、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A、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B、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53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545、金融工具减值(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55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A、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应收商业承兑汇票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56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用损失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B、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1年以内(含,下同)5.001-2年30.002-3年50.003年以上100.00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

    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十)应收款项详见本节之“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九)金融工具”之“5、金融工具减值”。

    (十一)存货1、存货的分类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57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1)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二)合同成本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58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十三)长期股权投资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

    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59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60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1)个别财务报表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

    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十四)固定资产1、2021年度、2022年1-6月(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61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9.50-19.00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4-5519.00-23.75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002、2019-2020年度(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9.50-19.00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4-5519.00-23.75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00(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A、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B、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C、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D、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62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90%)];E、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入账,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十五)在建工程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

    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六)借款费用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63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七)无形资产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具体年限如下:项目摊销年限(年)土地使用权50管理软件3-5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八)部分长期资产减值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64都进行减值测试。

    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职工薪酬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A、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

    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B、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65C、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A、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B、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一)预计负债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二十二)股份支付1、股份支付的种类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66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67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二十三)收入1、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1)收入确认原则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A、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B、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C、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A、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B、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C、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D、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E、客户已接受该商品;F、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A、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68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B、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C、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

    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D、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公司销售改性工程塑料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A、国内直接销售:公司按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交货期将货物运至购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取得客户签收回单后确认收入。

    B、国外直接销售: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发出货物、货物越过船舷、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已收款或取得索取货款的凭据时确认收入。

    C、寄售:公司按合同约定将货物发往客户寄售仓,取得客户货物使用消耗明细对账单后确认收入。

    2、2019年度(1)收入确认原则A、销售商品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a、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b、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c、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d、相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69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e、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B、提供劳务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C、让渡资产使用权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公司主要销售改性工程塑料等产品。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十四)政府补助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70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二十五)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71(二十六)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七)租赁1、2021年度、2022年1-6月(1)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72A、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B、租赁负债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公司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A、经营租赁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73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融资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售后租回A、公司作为承租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B、公司作为出租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74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2、2019-2020年度(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

    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二十八)分部报告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

    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75价其业绩;3、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二十九)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1、会计政策变更报告期内,除了执行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之外,公司未发生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因执行财政部颁布新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如下:(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2019年4月3日,财政部颁布的《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新报表格式要求进行调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文配套执行。

    公司已经按照上述三项规定进行了调整,上述三项规定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

    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76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A、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单位:万元项目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12.31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影响2019.01.01应收票据2,346.64-1,926.49420.15应收款项融资-1,926.491,926.4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0.00-10.00-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0010.00短期借款4,300.005.544,305.54其他应付款281.59-5.54276.05B、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单位:万元项目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类别账面价值计量类别账面价值货币资金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7,289.99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7,289.99应收票据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2,346.6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420.15应收账款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13,090.4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3,090.44应收款项融资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1,926.49其他应收款按成本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31.2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31.2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10.0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0.00长期应收款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326.8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326.84短期借款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4,300.00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4,305.54应付票据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7,673.47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7,673.47应付账款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5,072.1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5,072.11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77项目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类别账面价值计量类别账面价值其他应付款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281.59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276.0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摊余成本(其他金融负债)1,029.77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1,029.77长期应付款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1,067.8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1,067.81C、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单位:万元项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8.12.31)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01.01)1、金融资产(1)摊余成本货币资金7,289.99--7,289.99应收票据2,346.64-1,926.49-420.15应收账款13,090.44--13,090.44其他应收款231.21--231.2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0.00-10.00--长期应收款326.84--326.8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资产23,295.12-1,936.49-21,358.63(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00-10.0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总金融资产-10.00-10.00(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应收款项融资-1,926.49-1,926.49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总金融资产-1,926.49-1,926.492、金融负债(1)摊余成本短期借款4,300.005.54-4,305.54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78项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8.12.31)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01.01)应付票据7,673.47--7,673.47应付账款5,072.11--5,072.11其他应付款281.59-5.54-276.0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29.77--1,029.77长期应付款1,067.81--1,067.8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负债19,424.75--19,424.75D、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单位:万元项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按或有事项准则确认的预计负债(2018.12.31)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2019.01.01)应收票据22.11--22.11应收账款822.64--822.64其他应收款106.84--106.84(3)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公司实施新收入准则后,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未发生变化,公司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也未受新收入准则实施的重大影响。

    公司实施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无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单位:万元项目资产负债表2019.12.31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2020.01.01预收款项34.12-34.12-合同负债-30.2030.20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79项目资产负债表2019.12.31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2020.01.01其他流动负债-3.933.93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采用该简化方法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执行新租赁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公司作为承租人,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单位:万元项目资产负债表2020.12.31新租赁准则调整影响2021.01.01预付款项1,650.11-82.491,567.62使用权资产-699.24699.24租赁负债-279.35279.3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37.41337.412、会计估计变更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会计差错更正公司本次申报财务报表与以前年度财务报表(2019年、2020年)存在差异,主要系因应收票据重分类调整、收入成本费用跨期调整、存货跌价损失补提等事项导致。

    公司2019年、2020年原始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049.56万元和6,827.14万元,申报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54.04万元和6,773.11万元,差异较小。

    公司已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19年、2020年财务报表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80更正,相关差异报告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9年、2020年度,公司主要差异调整及原因如下:(1)2019年度主要差异调整及原因单位:万元调整事项影响科目影响金额根据公司存货跌价政策厘定存货跌价准备存货8.71未分配利润-258.20营业成本-154.95资产减值损失111.96调整已到货未安装验收设备款在建工程133.94其他非流动资产-133.94根据费用所属期调整跨期费用应付账款59.71未分配利润-122.40营业成本-21.51管理费用16.40销售费用-63.08研发费用5.49(2)2020年度主要差异调整及原因单位:万元调整事项影响科目影响金额对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已背书未到期应收票据调整应收票据132.55其他流动负债140.71未分配利润-2.76信用减值损失-5.40调整已到货安装验收设备转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119.47在建工程-107.52预付款项-11.95根据公司存货跌价政策厘定存货跌价准备存货-124.42未分配利润8.71资产减值损失-133.13将股份支付费用按服务期摊销并按受益部门进行分摊调整资本公积-49.69未分配利润89.62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81调整事项影响科目影响金额营业成本37.27管理费用-115.86销售费用64.21研发费用54.31五、经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0271号),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88-3.436.361.09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22.49-0.36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099.87570.05342.90493.41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1.975.262.593.52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2.795.3666.433.4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02-12.92-11.62-8.93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9.780.011.252.93扣除所得税前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109.52586.82407.91495.77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166.7570.9461.2563.23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942.77515.88346.66432.5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0.773,916.546,426.445,021.49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该类政府补助主要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82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432.54万元、346.66万元、515.88万元和942.77万元,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7.93%、5.12%、11.64%和33.87%。

    2022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占比提高,系当期收到的国家级重点“小巨人”、临平区“鲲鹏”企业等政府补助金额较大导致。

    六、报告期内的主要税收政策、纳税主要税种及税率(一)主要税种及税率税种计税依据税率增值税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6%、13%注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1.2%、12%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7%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3%地方教育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2%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0%注: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税率为16%,2019年4月1日起税率为13%,其他商品按规定的适用税率;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办法申报退税,出口退税率为13%。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情况:纳税主体所得税税率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发行人15%15%15%15%芜湖本松15%15%20%20%习三井——————20%注:1、芜湖本松于2019年2月成立,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2019年和2020年其所得不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其所得超过100.00万元但不超过300.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习三井于2019年7月注销,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2019年,其所得不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其所得超过100.00万元但不超过300.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3、本松志岷自2018年3月成立以来,未从事生产经营,未在税务局开立账户。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83(二)税收优惠1、企业所得税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公司于2012年11月5日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取得编号为GR20183300018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在2019年、2020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优惠税率征收。

    根据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取得编号为GR20213300838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在2021年、2022年1-6月企业所得税减按15%优惠税率征收。

    子公司芜湖本松于2021年11月18日取得编号为GR20213400407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在2021年、2022年1-6月企业所得税减按15%优惠税率征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和《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报告期内,习三井和芜湖本松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情况参见本节之“六、报告期内的主要税收政策、纳税主要税种及税率”之“(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2、增值税子公司习三井主要利用废旧塑料生产改性高温尼龙原料。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的规定,习三井在2019年1月至7月(注销)期间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废塑料等)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50%。

    2019年习三井收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分别为107.43万元,计入“其他收益”。

    3、税收优惠对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因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享受的税收优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因资源综合利用享受的增资税即征即退优惠情况及占利润总额比重如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84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104.82235.29719.70474.35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24.17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50%优惠---107.43税收优惠金额小计104.82235.29719.70605.95利润总额3,046.124,692.187,690.676,222.37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3.44%5.01%9.36%9.74%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低,税收优惠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较小,公司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七、分部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各项主营业务共享公司资源,从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方面考虑,未设置经营分部,故无需披露分部信息。

    公司分业务类别业务收入和分地区业务收入的详细情况参见本节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收入分析”。

    八、主要财务指标(一)报告期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财务指标2022.06.30/2022年1-6月2021.12.31/2021年度2020.12.31/2020年度2019.12.31/2019年度流动比率(倍)1.801.562.801.98速动比率(倍)1.411.152.251.51资产负债率(合并)52.02%52.52%31.86%42.22%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4.00%47.97%28.28%42.20%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914.553.593.65存货周转率(次/年)3.218.036.315.60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4,870.227,504.619,247.397,873.22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783.544,432.426,773.115,454.0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1,840.773,916.546,426.445,021.4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56%3.48%4.28%4.1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元)0.730.220.800.32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85财务指标2022.06.30/2022年1-6月2021.12.31/2021年度2020.12.31/2020年度2019.12.31/2019年度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300.140.32-0.03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每股净资产(元)5.815.435.073.57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2022年1-6月数据未年化处理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2022年1-6月数据未年化处理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折旧费用+摊销费用7、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100%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10、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二)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有关规定,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年度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2022年1-6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49%0.360.3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29%0.240.24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11%0.580.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82%0.510.51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1.14%0.940.9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06%0.890.892019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8.18%0.880.8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5.94%0.810.81注:表中指标计算公式如下: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862、基本每股收益=P÷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EPS)=[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九、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及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相关财务或非财务指标(一)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影响公司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影响因素分别为收入、成本和期间费用,各因素变化情况如下:1、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1)公司产品在下游行业的应用领域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改性工程塑料,凭借其优良的力学性能、耐热性、电绝缘性和耐磨性,被广泛应用于低压电器、汽车、散热材料、生活家电和电子连接器等领域。

    公司产品在下游行业应用领域的广泛程度和深度是影响公司未来业绩的重要因素。

    虽然目前公司产品应用领域较为集中,主要集中于低压电器领域,但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在汽车行业、散热材料行业、连接器领域、生活家电行业的收入规模和占比逐年提升。

    随着公司产品在下游行业应用领域的逐渐拓宽,公司的收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盈利稳定性将进一步增强。

    (2)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对公司收入具有重要影响。

    随着社会用电量的增长及低压电器保有量的更新换代、电力基础设施的建设、5G基站的建设等领域的推进,低压电器行业规模将持续扩大。

    汽车行业鉴于我国汽车保有量尚有较大提升空间、我国单车改性工程塑料使用率较低、汽车轻量化的需求日益迫切等多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87方面因素,有望成为改性工程塑料需求增速最快的领域。

    以塑料代铝散热材料因其散热性能好、轻量化、强度可调、变形小、成本低等特点,市场需求潜力巨大。

    与此同时,生活家电、电子连接器等行业对材料要求的不断提高也为公司产品需求的不断扩大提供了保证。

    (3)技术研发水平公司在多年经营过程中,始终将技术开发作为企业生产发展的核心要素。

    公司围绕客户需求,持续投入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公司已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拥有了一批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为公司的业务拓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虽然公司在改性塑料尤其是改性尼龙的多个领域的技术已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产品性能优异,但是公司所处的改性塑料行业为充分竞争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公司能否持续保持技术创新,围绕客户需求开发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将对公司的未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2、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合成树脂以及阻燃剂、填充增强剂、功能助剂以及着色剂等。

    其中,核心原材料合成树脂属于石化产品,其价格随着石油等基础原料价格和市场供需关系发生变化。

    近年来受全球地缘政治形势、宏观经济情况以及行业整体需求的影响,石油价格波动较为明显,也对行业原材料采购价格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波动情况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明显。

    3、影响费用的主要因素公司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为主。

    影响期间费用的主要因素为公司产品研发布局、运营成本、销售渠道建设规划及市场开拓等。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分别为6,739.35万元、7,106.90万元、8,592.92万元和4,221.7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2.11%、10.65%、7.69%和8.22%。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与产品控制权转移之前发生的运输费用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的一部分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影响公司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的销售费用。

    剔除该因素后,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总体较为稳定,结构合理,预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88计在公司销售模式、管理模式和研发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基础上,期间费用的适度增加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状况及自身业务特点,管理层认为营业收入规模、毛利率指标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其变动对公司业绩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

    报告期各期,随着公司产品竞争力的进一步提高,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稳步提升,各期分别为55,673.74万元、66,729.56万元、111,786.54万元和51,373.96万元。

    公司毛利率受产品竞争力、生产管理水平、销售规模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各期分别为23.03%、23.82%、12.34%和11.79%。

    2021年公司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受原材料价格上涨而产品销售价格调整存在滞后性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公司对汽车、散热、连接器等新进入的领域实施了低价渗透的定价策略。

    随着公司市场地位的提高以及调价机制触发销售价格的调整,公司盈利能力将不断提高。

    进入2022年以来,公司毛利率已经在逐步回升,但2022年1-6月毛利率仍较低,主要原因一是该期间受疫情影响下游开工和房地产景气度下滑的影响,毛利率较高的低压电气领域销售占比下降;二是,公司毛利率系逐步回升,需要一个过程,2022年第一、二、三季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9.05%、14.33%和17.93%(审阅数)。

    十、经营成果分析(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变化情况报告期各期,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营业收入51,373.96111,786.5466,729.5655,673.74销售费用813.801,882.881,925.462,293.03管理费用1,144.242,393.152,206.321,670.84研发费用1,829.143,892.542,856.312,314.96财务费用434.55424.34118.81460.52投资收益-8.94-43.4566.43-1.37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89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营业利润2,805.254,720.797,707.426,233.40利润总额3,046.124,692.187,690.676,222.37净利润2,783.544,432.426,773.115,454.0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783.544,432.426,773.115,454.0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0.773,916.546,426.445,021.49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和净利润规模同比增长,公司盈利能力提高。

    2021年公司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7.52%的背景下,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从6,426.44万元下降到3,916.54万元,下滑39.06%,主要原因一方面系当年主要原材料价格都出现大幅上涨,而按调价机制,销售价格的调整存在滞后性;另一方面系公司2021年为抓住市场机遇,稳定合作关系,对正在拓展市场的汽车、连接器等领域的客户定价较为优惠,并在原材料不断上涨的形势下产品调价也不够及时,从而导致公司新拓展的领域毛利率较低,尤其对几个重点客户的销售出现大额亏损。

    2022年1-6月,尽管受新冠疫情影响下游开工以及房地产行业景气度下滑影响,公司低压电器领域收入减少,但公司在汽车、连接器、生活家电以及散热领域的销售均实现了增长,整体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33%。

    公司2022年1-6月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持平,净利润同比大幅提高系当期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较大所致。

    (二)营业收入分析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公司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其他业务收入规模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主营业务收入50,906.1099.09%108,949.6597.46%65,588.4398.29%54,756.0898.35%其他业务收入467.860.91%2,836.882.54%1,141.131.71%917.661.65%合计51,373.96100.00%111,786.54100.00%66,729.56100.00%55,673.74100.00%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90公司主营业务为改性工程塑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他业务主要为进口改性工程塑料的贸易、废品出售和PA66、玻纤和己二胺等原材料的贸易业务,其中原材料贸易业务基本只发生在2021年。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基本来自于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在产品技术和客户服务等方面的优势,顺应下游应用发展趋势,积极开拓市场,在下游细分应用领域新老客户的有效带动下,改性工程塑料的销售收入实现持续快速增长。

    2022年公司销售规模增长较慢,系低压电器领域受疫情影响下游开工以及房地产景气度下滑所致。

    2、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情况及变动分析(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型构成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情况如下:单位:万元产品类别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改性PA625,552.1250.19%55,963.1251.37%33,447.3951.00%27,991.4751.12%改性PA6615,987.0631.40%25,168.9623.10%12,844.3419.58%11,938.2021.80%改性高温尼龙3,868.647.60%13,783.6912.65%9,966.5815.20%8,549.2215.61%其他改性工程塑料5,498.2910.80%14,033.8812.88%9,330.1314.23%6,277.1811.46%合计50,906.10100.00%108,949.65100.00%65,588.43100.00%54,756.08100.00%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改性PA6、改性PA66、改性高温尼龙。

    其他改性工程塑料主要为改性PPS、改性PPO、改性PBT和PET以及少量的注塑制件。

    报告期各期,公司各类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总体呈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改性PA6的销售额占比总体较为稳定。

    改性PA66的销售占比在2020年下降,在2021年、2022年1-6月大幅提高(尤其是2022年1-6月),原因系该段期间改性PA66用量较高的汽车领域、连接器领域的销售占比提升。

    改性高温尼龙的销售占比总体呈下降趋势,此现象与低压电器销售占比下降有关,改性高温尼龙主要用于低压电器领域。

    公司各产品的收入结构变化与各产品的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变化综合相关,详见下文分析。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91(2)主营产品的销售价格、销售数量情况及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A、主营产品销售价格报告期公司各类主要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如下:单位:元/千克产品类型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改性PA614.3013.5713.1615.73改性PA6630.0827.0321.7325.02改性高温尼龙47.0944.7840.5942.61其他改性工程塑料25.7023.8525.0727.05产品平均单价19.4718.3117.4920.36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售价受原材料尤其是树脂的价格波动影响较大。

    2020年,公司主要原材料树脂PA6、PA66、高温尼龙和其他类树脂的采购均价同比下降,导致公司改性PA6、改性PA66、改性高温尼龙和其他改性工程塑料的销售价格也呈下降趋势。

    2021年,在原材料尤其是树脂价格上涨的背景下,公司改性PA66、改性高温尼龙销售价格上涨。

    公司改性PA6销售单价未同比例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该期间来自散热材料领域的销售收入增加。

    与低压电器行业相比,应用于散热材料领域的改性PA6产品关键性能是导热性,对阻燃、强度等性能要求较低,产品的生产成本较低,相应产品售价也较低,由此导致2021年改性PA6销售均价较2020年度涨幅不大。

    2022年1-6月,公司产品销售单价较2021年提高,主要原因如下:一是,2022年1-6月,虽然主要原材料尤其是树脂价格较2021年最高点有所下降,但整体采购价格仍然处于高位,除PA66树脂外的其他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购单价较2021年均价提高。

    二是,销售价格调整存在滞后性。

    2021年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主要产品普遍进行提价,但调价存在滞后性,导致2022年上半年在材料价格进入下行通道后,公司与客户并未及时按原材料相应变化幅度调整价格;三是,在客户对发行人产品质量认可后,2022年有部分客户上调价格,逐步恢复正常的毛利水平。

    在前述因素影响下,公司产品销售单价较2021年提高。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92B、主营产品销售数量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主要产品销售量情况如下:单位:吨产品类别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改性PA617,865.9868.34%41,244.0969.30%25,415.2067.77%17,800.0566.18%改性PA665,315.2520.33%9,311.4315.64%5,911.9215.76%4,770.9317.74%改性高温尼龙821.543.14%3,078.235.17%2,455.456.55%2,006.627.46%其他改性工程塑料2,139.128.18%5,883.999.89%3,722.149.92%2,320.518.63%合计26,141.88100.00%59,517.75100.00%37,504.70100.00%26,898.11100.00%报告期内,得益于下游行业的快速增长以及公司在下游应用领域的持续拓展、在细分应用领域的进一步深化,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量增长较快。

    公司产品销量结构受产品应用领域变化、终端产品设计优化以及公司改性技术提高等因素的影响。

    与低压电器应用领域相比,公司提供给汽车领域、连接器领域、生活家电领域等下游公司的产品中改性PA66的占比更高,因此随着报告期内来自汽车领域、连接器领域的销售收入占比的逐年提高,公司改性PA66的销售量占比将会提高。

    但实际上2020年、2021年公司产品中改性PA66的占比呈下降趋势,并未同比例增加,主要原因是相比原材料PA6,PA66的采购价格更高、采购价格波动更大,因此,随着终端产品设计优化以及公司改性技术的提高,在满足产品性能要求的同时,原材料中更多的采用PA6替代PA66。

    同时,散热材料领域基本使用改性PA6,随着公司在散热领域收入占比的提升,公司改性PA6的销售占比也会提升。

    2022年1-6月,公司改性PA66的销售占比大幅提高,原因系该段期间改性PA66用量较高的汽车领域、连接器领域的销售占比大幅提升。

    改性高温尼龙主要用于低压电器领域,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收入结构的多元化,来自低压电器领域的收入占比下降,使得改性高温尼龙的收入占比也出现下降。

    C、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及原因分析2019年至2021年,公司分产品的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变动对主营业务收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93入的影响分析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变化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变化单价变化影响额销量变化影响额销售收入增长额单价变化影响额销量变化影响额销售收入增长额改性PA61,037.8821,477.8522,515.74-4,565.9210,021.835,455.91改性PA663,135.689,188.9412,324.63-1,572.802,478.93906.13改性高温尼龙1,028.402,788.713,817.11-404.421,821.771,417.36其他改性工程塑料-452.485,156.234,703.75-460.443,513.393,052.94合计4,749.4838,611.7443,361.23-7,003.5717,835.9210,832.35注:单价变化影响额=(本年度销售均价-上年度销售均价)×上年度销售数量;销量变化影响额=(本年度销售数量-上年度销售数量)×本年度销售价格;销售收入增长额=本期销售收入-上期销售收入。

    由上表可知,2019年至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主要系受销量变动的影响。

    2022年1-6月,尽管销售数量同比小幅下降,但受销售价格提升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小幅增长。

    D、主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公司生产的改性工程塑料为根据客户性能指标需求开发生产的定制化材料。

    公司与客户采用市场化定价方式,基于商业谈判确定产品销售价格。

    产品价格的制定通常采用主要原材料成本加上制造成本以及合理利润空间确定,制造成本包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合理利润空间根据客户和产品类别确定,通常考虑公司的发展规划与竞争策略、产品工艺复杂程度、产品性能指标、产品开发难易程度、开发周期等因素。

    公司结合市场前景、竞争对手价格等因素,与客户协商后最终确定产品价格。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占比约为90%,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影响较大,因此公司与客户之间约定了价格调整机制,主要包括两种模式:一种是定期调价模式,即当主要原材料的涨跌幅度、产品调价周期达到约定条件时,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未来一段时期(如一个月、三个月)的产品价格,主要原材料价格一般参考产品定价当时或此前一段时间内的平均价格。

    该种模式下,当非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或者产品市场需求变化、生产工艺、人工成本等非原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94材料价格因素导致产品成本较大变化时,公司与客户也可以协商调整下一周期的产品价格。

    另一种是不定期调价模式,是指公司与客户基于当期的市场价格、原材料价格走势等因素确定该批次或该段时期的产品售价。

    在上述价格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公司还会关注市场变化,综合考虑客户和市场竞争的实际情况,基于公司的战略与长远发展考虑价格调整。

    上述价格调整机制,使得公司可以将原材料波动的影响部分传导至下游客户,但产品价格调整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当原材料价格上涨时,将使得相应的产品毛利率短期内有所下降;反之,若原材料价格下跌,将带动产品毛利率短期内上升。

    3、主营产品的应用领域构成及销售区域构成分析(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应用领域分析单位:万元应用领域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低压电器领域27,593.0554.20%72,287.7666.35%52,321.1079.77%46,395.8484.73%汽车领域7,628.0614.98%10,372.569.52%5,135.257.83%3,066.105.60%散热材料领域6,445.5512.66%12,807.9011.76%3,351.195.11%1,990.193.63%连接器领域4,195.628.24%4,568.174.19%407.110.62%248.870.45%生活家电领域3,438.636.75%5,739.935.27%2,370.783.61%2,067.013.77%其他领域1,605.183.15%3,173.322.91%2,002.993.05%988.071.80%合计50,906.10100.00%108,949.65100.00%65,588.43100.00%54,756.08100.00%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低压电器领域、汽车领域、散热材料领域、连接器领域和生活家电领域,其中低压电器领域占比最高,2019年、2020年该领域收入占比基本在80%以上,2021年、2022年1-6月随着收入结构多元化,该领域收入占比降至66.35%、54.20%。

    得益于公司优异的产品质量、强大的新产品研发能力与市场开拓能力,公司在主要领域的销售规模均逐年提升。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宽,公司来自低压电器领域的收入占比总体呈下降趋势,收入结构更加多元化。

    公司在汽车领域、散热材料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95领域、连接器领域的布局已卓有成效,报告期各期公司来自前述两个领域的收入规模逐年扩大,其中汽车领域的销售规模从2019年的3,066.10万元提升至2021年的10,372.56万元;散热材料领域的销售规模从2019年的1,990.19万元提升至2021年的12,807.90万元;连接器领域则从2019年的248.87万元增长到2021年的4,568.17万元,2022年1-6月已达4,195.62万元。

    从公司在各领域的销售数量来看,公司销售结构的多元化更为明显,具体见下表:单位:吨应用领域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低压电器领域12,900.7549.35%35,248.4359.22%28,361.2675.62%22,392.2283.25%汽车领域3,619.2613.84%5,408.319.09%3,152.108.40%1,498.615.57%散热材料领域6,251.7223.91%12,963.0221.78%3,539.389.44%1,609.105.98%连接器领域1,066.784.08%1532.9752.58%162.0110.43%108.200.40%生活家电领域1,666.306.37%2,994.475.03%1,209.543.23%820.473.05%其他637.082.44%1,370.552.30%1,080.402.88%469.521.75%合计26,141.88100.00%59,517.75100.00%37,504.70100.00%26,898.11100.00%(2)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区域划分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如下:单位:万元销售区域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境内50,906.10100.00%108,939.5099.99%65,588.22100.00%54,749.1199.99%浙江省29,801.6658.54%64,955.9759.62%40,183.2361.27%31,184.9556.95%安徽省10,910.5821.43%27,813.5625.53%16,944.9625.84%16,731.0030.56%江苏省5,541.6010.89%7,576.856.95%4,030.406.14%3,263.885.96%山东省713.601.40%2,763.902.54%1,718.952.62%1,516.812.77%上海市463.420.91%1,336.591.23%1,063.881.62%804.851.47%其他3,475.246.83%4,492.634.12%1,646.812.51%1,247.622.28%境外--10.150.01%0.200.00%6.960.01%合计50,906.10100.00%108,949.65100.00%65,588.43100.00%54,756.08100.00%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基本来自境内销售收入。

    公司业务的地域分布与公司主要产品应用领域的产业集群分布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收入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96主要来源于低压电器领域,而我国的低压电器产业集群主要分布在华东地区,包括浙江省、安徽省、江苏省和上海等地,由此导致公司的收入主要分布在以上省份。

    目前公司在浙江和安徽分别建有生产基地,实现销售网络和服务半径的良好覆盖。

    4、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布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季度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第一季度24,861.4518,479.8616.96%8,340.9812.72%10,974.8120.04%第二季度26,044.6524,554.8522.54%17,772.8027.10%14,504.0426.49%第三季度-26,767.4724.57%18,796.8328.66%13,807.8625.22%第四季度-39,147.4835.93%20,677.8231.53%15,469.3728.25%合计50,906.10108,949.65100.00%65,588.43100.00%54,756.08100.00%总体来看,公司收入在第一、二、三、四各季度的销售占比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一是一季度受春节假期影响,公司该季度销售收入相对较小;二是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持续增长,在此背景下,销售收入在各季度的分布自然呈上升趋势;三是客户年底也存在增加备货的需求,以保障在员工春节放假时的稳定供货。

    2021年四季度销售占比较高,还受销售调价的影响。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同比下降24.00%,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下游低压电器、汽车等客户及物流企业在一季度复工延迟导致。

    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公司在2020年二季度起,销售收入恢复增长。

    5、其他业务收入分析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917.66万元、1,141.13万元、2,836.88万元和467.8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65%、1.71%、2.54%和0.91%,2021年占比略有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主要包括贸易业务和少量废品(如木托盘、废旧包装等)出售收入。

    其中,2019-2020年、2022年1-6月的贸易业务为进口改性工程塑料贸易,2021年增加了原材料贸易;废品销售为废旧包装袋、木托盘等包装物销售。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97进口改性工程塑料贸易业务主要系代正泰电器采购。

    出于维护客户关系的考量,发行人充分利用自身在材料领域的专业性优势,代客户采购,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原材料贸易基本仅发生在2021年。

    2021年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快,发行人的采购渠道稳定,采购团队对行情研判后,通过对特定品种加大采购量,“以量压价”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将超出自身需求部分转卖获取一定的价差收入。

    此外,2021年,公司还处理了此前准备拓展口罩业务的熔喷料功能助剂。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业务收入结构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贸易业务425.2190.89%2,738.9196.55%1,091.5695.66%871.1194.93%其中:进口改性工程塑料贸易收入386.6382.64%1,276.7745.01%1,091.5695.66%871.1194.93%原材料贸易收入38.588.25%1,462.1451.54%----废品销售收入41.598.89%75.852.67%43.023.77%46.555.07%其他1.060.23%22.120.78%6.550.57%--小计467.86100.00%2,836.88100.00%1,141.13100.00%917.66100.00%营业收入51,373.96——111,786.54——66,729.56——55,673.74——占营业收入比0.91%——2.54%——1.71%——1.65%——6、退换货情况报告期各期,公司退换货情况如下:单位:万元产品类型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退换货收入金额349.41578.21294.83430.47本期营业收入金额51,373.96111,786.5466,729.5655,673.74退换货占收入比例0.68%0.52%0.44%0.77%总体来看,报告期各期公司退换货的金额较小,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

    报告期各期,公司第一季度退换货金额分别为108.77万元、48.47万元、55.15万元和60.35万元,金额较小,公司不存在期末集中确认收入、期初退货的情形。

    公司改性工程塑料产品退货的主要原因,一是客户在加工注塑环节出现操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98作失误而退货。

    公司改性工程塑料产品属于热塑性材料,在加热时会发生流动变形,很容易通过配料、熔融、挤出、切粒等加工程序再次生产、销售,因此当客户因自身操作失误提出退货需求后,公司基于服务客户角度会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客户退货;二是公司产品为定制化产品,产品种类较多,并且终端客户的加工方也较多,存在公司误发货的情形。

    报告期内,因公司产品性能、配色等质量问题未满足客户需求的金额极小,各期分别为107.83万元、99.22万元、127.78万元和55.76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19%、0.15%、0.11%和0.11%。

    (三)营业成本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所示: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主营业务成本44,925.2799.14%95,318.4797.27%50,485.9298.03%42,084.1198.21%其他业务成本389.610.86%2,670.612.73%1,017.051.97%765.511.79%合计45,314.88100.00%97,989.08100.00%51,502.97100.00%42,849.62100.00%与营业收入相对应,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以主营业务成本为主,结构稳定,各期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98.21%、98.03%、97.27%和99.14%。

    1、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型构成分析单位:万元产品类别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改性PA623,052.8351.31%50,009.9852.47%27,039.9853.56%21,942.3952.14%改性PA6614,399.5332.05%24,631.6525.84%10,223.0420.25%9,800.9123.29%改性高温尼龙2,860.686.37%9,553.2710.02%6,850.5013.57%5,923.0114.07%其他改性工程塑料4,612.2210.27%11,123.5811.67%6,372.4012.62%4,417.7810.50%合计44,925.27100.00%95,318.47100.00%50,485.92100.00%42,084.11100.00%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产品结构与收入产品结构、原材料价格的变动趋势一致。

    2020年伴随着改性PA66和改性高温尼龙销售占比的下降,其对应的主营业务成本占比也略有下降。

    2021年主营业务成本中改性PA66占比提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99升,主要是受PA66原材料价格涨幅较大的影响。

    2022年1-6月,随着改性PA66的销售占比上升,对应的主营业务成本也相应上升。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直接材料40,855.5490.94%86,928.7691.20%44,482.4788.11%37,707.3089.60%直接人工641.061.43%1,386.361.45%933.551.85%715.231.70%制造费用2,903.386.46%5,821.066.11%4,259.518.44%3,661.588.70%运输费用525.291.17%1,182.301.24%810.401.61%--合计44,925.27100.00%95,318.47100.00%50,485.92100.00%42,084.11100.00%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较为稳定。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以直接材料为主,各期占比分别为89.60%、88.11%、91.20%和90.94%。

    公司制造费用主要包括车间管理人员的薪酬、机器设备的折旧费和维护费、厂房的租赁费用等。

    2020年起,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控制权转移前的运输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核算。

    剔除运输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后,2020年公司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占比分别为89.55%、1.88%和8.57%,2021年分别为92.34%、1.47%和6.18%,2022年1-6月分别为92.02%、1.44%和6.54%。

    2020年,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比略有下降主要是受原材料价格下降的影响。

    2021年、2022年1-6月,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比大幅上升,主要系受原材料价格较高的影响。

    报告期内各年度,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数量及采购价格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之“(一)主要原材料、能源采购情况”(四)毛利及毛利率分析1、综合毛利结构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情况如下表所示: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00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主营业务毛利5,980.8398.71%13,631.1898.79%15,102.5199.19%12,671.9798.81%其他业务毛利78.251.29%166.271.21%124.080.81%152.151.19%营业毛利合计6,059.08100.00%13,797.45100.00%15,226.59100.00%12,824.12100.00%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毛利金额分别为12,824.12万元、15,226.59万元、13,797.45万元和6,059.08万元,公司营业毛利基本来自于主营业务毛利。

    2、主营业务毛利结构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产品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改性PA62,499.2841.79%5,953.1543.67%6,407.4142.43%6,049.0847.74%改性PA661,587.5326.54%537.323.94%2,621.2917.36%2,137.2916.87%改性高温尼龙1,007.9516.85%4,230.4231.03%3,116.0820.63%2,626.2120.72%其他改性工程塑料886.0714.82%2,910.3021.35%2,957.7319.58%1,859.4014.67%合计5,980.83100.00%13,631.18100.00%15,102.51100.00%12,671.97100.00%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自于改性PA6、改性PA66以及改性高温尼龙。

    改性高温尼龙因其毛利率较高的影响,其对主营业务毛利的贡献大于其销售占比。

    2020年随着公司主要产品销售规模的增长,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几乎都有提升。

    2021年公司销售规模大幅提高,但受原材料上涨的影响,毛利率大幅降低,由此导致公司主要产品改性PA6、改性PA66的毛利下降。

    其中受当年PA66采购成本上涨较快的影响,改性PA66产品毛利额及占比均大幅降低。

    2022年1-6月,公司改性PA66的毛利占比大幅提升,主要原因一是改性PA66销售占比提升;二是,当期PA66树脂采购单价下降,改性PA66盈利能力增强。

    3、主要产品毛利率及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的销售单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情况变化如下:单位:元/千克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01销售单价销售单价变动单位成本单位成本变动毛利率毛利率变动销售单价销售单价变动单位成本单位成本变动毛利率毛利率变动改性PA614.305.40%12.906.41%9.78%-0.86%13.573.10%12.1313.97%10.64%-8.52%改性PA6630.0811.27%27.092.41%9.93%7.80%27.0324.41%26.4552.98%2.13%-18.27%改性高温尼龙47.095.16%34.8212.20%26.05%-4.64%44.7810.32%31.0311.24%30.69%-0.57%其他改性工程塑料25.707.77%21.5614.05%16.12%-4.62%23.85-4.85%18.9010.42%20.74%-10.96%合计19.476.38%17.197.31%11.75%-0.76%18.314.67%16.0218.97%12.51%-10.51%(续上表)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销售单价销售单价变动单位成本单位成本变动毛利率毛利率变动销售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改性PA613.16-16.31%10.64-13.69%19.16%-2.45%15.7312.3321.61%改性PA6621.73-13.17%17.29-15.82%20.41%2.51%25.0220.5417.90%改性高温尼龙40.59-4.73%27.90-5.48%31.27%0.55%42.6129.5230.72%其他改性工程塑料25.07-7.34%17.12-10.07%31.70%2.08%27.0519.0429.62%合计17.49-14.09%13.46-13.96%23.03%-0.12%20.3615.6523.14%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3.14%、23.03%、12.51%和11.75%。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新收入准则,将原计入销售费用核算的运输费用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计入营业成本。

    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剔除计入营业成本的运输费用后,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4.26%、13.60%和12.78%。

    公司毛利率主要受上游原材料价格以及下游销售定价的影响。

    由于销售价格主要根据原材料采购价格调整定价,并在价格确定后的一段时间内(如月度、季度或年度等期间)不会发生变化,因此在原材料价格下跌时,成本下降先于销售价格下降,从而毛利率提高;在原材料价格上涨时,成本上涨先于销售价格上涨,从而毛利率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变化与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化趋势一致,2020年呈下降趋势,2021年、2022年1-6月呈上涨趋势。

    2020年,公司原材料采购单价同比进一步下降,并在第四季度企稳回升。

    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根据采购价格进行调整。

    全年来看,销售价格的下调幅度与单位成本的下降幅度较为一致,公司毛利率未发生明显变化。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022021年,原材料采购成本上涨较快。

    但因销售价格调整的滞后性,以及公司对汽车、连接器等新进入的领域采取低价渗透的定价策略,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上升幅度小于单位成本的上升幅度,公司毛利率下降。

    改性PA66毛利率下降幅度明显大于其他产品,主要原因一是原材料PA66树脂采购价格较2020年上涨较快;二是改性PA66在汽车、连接器等领域销售占比较高,在前述领域毛利率较低。

    2022年1-6月,整体来看公司产品销售单价上涨幅度与单位成本变化幅度趋同,毛利率较2021年无明显变化。

    改性PA6毛利率降低与毛利率较高的低压电器领域销售占比下降有关。

    改性PA66毛利率提高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1-6月,PA66树脂采购单价下降,受调价滞后性的影响,毛利率提高;二是在客户对发行人产品质量认可后,2022年1-6月有部分客户上调价格,逐步恢复正常的毛利水平。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改性高温尼龙的毛利率分别为30.72%、31.27%、30.69%和26.05%,变动总体较小,主要原因是改性高温尼龙主要用于低压电器产品的内件,对材料性能要求高,目前国内有供货能力的厂家较少,公司的议价能力较强。

    但随着行业内逐步使用PPA和PPS替代PA46,而国内生产改性PPA和PPS的厂家陆续出现,如果这些企业也进入低压电器领域,未来公司的改性高温尼龙产品的毛利率会面临下降的压力。

    2022年1-6月,改性高温尼龙毛利率下降4.64%,主要原因系该期间PA46树脂采购价格上涨较快导致。

    PPS/PPO/PBT/PET等其他改性工程塑料在2021年才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但仍保持了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2021年、2022年1-6月,其他改性工程塑料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受改性PPS毛利率降低的影响。

    为应对市场竞争,公司于2021年年中下调部分改性PPS产品的价格,导致改性PPS在2021年、2022年1-6月毛利率降低。

    同时,因2022年1-6月执行的价格均为降价后的价格,而2021有半年(降价前)时间售价和毛利率较高,2022年1-6月改性PPS的毛利率较2021年进一步降低。

    4、不同产品应用领域毛利率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同产品应用领域毛利率情况如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03单位:万元应用领域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销售收入占比毛利率销售收入占比毛利率销售收入占比毛利率销售收入占比毛利率低压电器领域27,593.0554.20%16.34%72,287.7666.35%19.04%52,321.1079.77%26.02%46,395.8484.73%24.84%汽车领域7,628.0614.98%8.30%10,372.569.52%1.29%5,135.257.83%12.45%3,066.105.60%16.62%散热材料领域6,445.5512.66%4.41%12,807.9011.76%2.87%3,351.195.11%5.24%1,990.193.63%7.94%连接器领域4,195.628.24%5.61%4,568.174.19%-14.83%407.110.62%10.32%248.870.45%27.87%生活家电领域3,438.636.75%6.02%5,739.935.27%1.63%2,370.783.61%17.66%2,067.013.77%16.69%其他1,605.183.15%7.00%3,173.322.91%-1.58%2,002.993.05%10.57%988.071.80%6.47%合计50,906.10100.00%11.75%108,949.65100.00%12.51%65,588.43100.00%23.03%54,756.08100.00%23.14%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包括低压电器、汽车、散热材料、连接器领域、生活家电等行业,其中低压电器是最主要的应用领域。

    报告期各期,公司产品在低压电器领域的销售额占比分别为84.73%、79.77%、66.35%和54.20%。

    与公司产品的其他应用领域相比,公司低压电器领域的业务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一是基于公司在该领域经营多年,对客户的议价能力相对较强;二是公司在低压电器的销售额较高,生产时存在一定的规模经济效应;三是低压电器行业的改性工程塑料技术含量高,需要同时考虑阻燃、耐温、尺寸稳定性、外观、蠕变等,产品附加值高,毛利率也相对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对汽车、散热材料、连接器领域、生活家电等领域的拓展力度,一方面可使公司收入结构多元化,降低经营风险;另一方面,通过拓展其他领域,在增加总体采购规模、提高公司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的同时,可以分担公司经营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目前在前述领域处于市场开拓阶段,并且汽车领域、连接器领域(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以外资品牌为主,公司作为新进入者,报告期内尤其是2021年毛利率较低,但随着公司与相关领域客户合作关系的建立并逐步稳固、公司品牌知名度的进一步提升,公司毛利率在2022年1-6月以上领域均有所提高。

    上表中的“其他”领域为归属主营业务的其他改性工程塑料,包括轴承保持架、童车等,主要为公司新进入、业务量还较少的领域。

    2021年,其他领域的毛利率为-1.58%,2022年1-6月提升至7.00%。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045、公司其他业务毛利率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包括贸易业务和少量废品(如木托盘、废旧包装等)出售业务,其中贸易业务包括进口改性工程塑料贸易和原材料贸易业务。

    进口改性工程塑料贸易业务主要系代正泰电器采购。

    原材料贸易基本仅发生在2021年。

    2021年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快,发行人的采购渠道稳定,采购团队对行情研判后,通过对特定品种加大采购量,“以量压价”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将超出自身需求部分转卖获取一定的价差收入。

    此外,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还处理了此前准备拓展口罩业务的熔喷料功能助剂及其他呆滞材料。

    若剔除呆滞原料销售影响,2021年和2022年1-6月原材料贸易毛利率为1.83%、14.08%(2022年1-6月交易额仅9.52万元)。

    公司废品销售主要包括废旧包装袋、木托盘等包装易耗品销售,领用时一次性计入成本,故集中处置时无对应成本,毛利率为100%。

    报告期各期,公司贸易业务及废品销售毛利率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收入成本毛利率收入成本毛利率进口改性工程塑料贸易386.63346.8110.30%1,276.771,161.509.03%废品销售41.59-100.00%75.85-100.00%原材料贸易38.5842.81-10.95%1,462.141,482.61-1.40%其中:呆滞原材料29.0634.63-19.17%3.0950.22-1,526.18%其他1.06--22.1226.50-19.80%合计467.86389.6116.72%2,836.882,670.615.86%(续上表)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收入成本毛利率收入成本毛利率进口改性工程塑料贸易1,091.561,011.217.36%871.11765.5112.12%原材料贸易------其中:呆滞原材料------废品销售43.02-100.00%46.55-100.00%其他6.555.8410.84%---合计1,141.131,017.0510.87%917.66765.5116.58%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056、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改性工程塑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同行业公司从事改性通用塑料或改性工程塑料生产及销售,或两者兼有,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取性,以下对比发行人改性工程塑料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改性塑料(含工程塑料,若有)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可比公司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度2019年度金发科技20.00%19.72%28.46%19.06%道恩股份7.98%11.47%27.83%14.17%国恩股份16.92%16.77%23.75%17.32%普利特12.00%10.55%23.09%19.74%沃特股份10.51%11.07%19.86%19.58%南京聚隆11.05%11.55%19.40%15.93%会通股份10.36%9.75%17.10%14.56%江苏博云27.90%30.27%37.91%34.48%奇德新材21.58%26.76%38.65%35.35%聚赛龙8.44%12.73%20.10%17.31%平均值14.67%16.06%25.62%20.75%本松新材11.75%12.51%24.26%23.14%注:1、为统一数据的比较口径,在可比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存在分业务披露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等基础数据时,上述可比公司数据为其主营业务中改性塑料相关业务的毛利率,不包括其他主营业务的毛利率;2、道恩股份和沃特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南京聚隆2019年至2022年1-6月年度报告、半年报中未披露改性塑料的毛利率,因此前述期间毛利率系其综合毛利率,其余期间为改性塑料毛利率;会通股份2022年1-6月毛利率为主营业务毛利率,其余为改性塑料毛利率;江苏博云和奇德新材2021年、2022年1-6月期间为主营业务毛利率,其余为期间为改性塑料毛利率;3、为统一数据口径,保持各年数据的可比性,各公司2020年度毛利率均为剔除计入营业成本中的运输费计算得出。

    2021年、2022年1-6月可比上市公司已均将运输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为保持可比性角度,在计算毛利率时根据包含运输费的营业成本计算得出,即未剔除运输费影响。

    改性塑料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各家的公司具体产品类型、产品性能、应用领域、客户结构存在一定差异,因此毛利率水平存在一定差异。

    报告期各期,公司改性工程塑料业务的毛利率水平处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合理范围之内,并且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较为一致,2020年毛利率同比上升,2021年同比下降,2022年1-6月与2021年基本持平。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06就毛利率波动幅度,与可比公司相比,公司2020年提升幅度较小,主要原因如下:(1)公司专注于改性聚酰胺的生产(包括改性PA6、改性PA66和改性高温尼龙),其他可比公司产品类别主要包括改性聚烯烃、改性聚苯乙烯类等,品种较多。

    不同改性塑料其树脂等原材料价格的变化幅度不同,产品调价机制也不尽相同,导致毛利率波动幅度不一致。

    可比公司中江苏博云的“高性能改性尼龙”产品、奇德新材的“改性尼龙材料”产品与公司产品的可比性相对较强。

    江苏博云“高性能改性尼龙”产品的毛利率2020年同比提高3.54%;奇德新材“改性尼龙材料”产品的毛利率2020年同比提高3.05%,波动幅度与公司较为一致;(2)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以聚丙烯为原材料的熔喷料在一段期间内价格大幅上涨,产品毛利率涨幅较高。

    根据可比公司相关公告,上述可比公司在此期间不同程度地开展了熔喷料经营业务,对其毛利率产生了较大影响。

    与之相比,公司几乎未开展熔喷料的生产经营(2020年熔喷料销售规模为139.58万元),导致了2020年行业毛利率平均水平较公司提升更为显著的现象。

    2021年,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毛利率同比下滑11.75%。

    公司下滑幅度大于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如下:(1)2021年树脂PA6、PA66市场价格涨幅较大,涨幅高于聚烯烃等通用塑料。

    2021年PA6树脂采购单价同比上涨32.33%,PA66树脂上涨71.84%。

    2021年聚烯烃树脂(PP)的市场价格同比上涨12.55%,聚苯乙烯树脂(ABS/PS)的市场价格同比上涨26.32%;(2)同时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低压电器行业阻燃剂的使用量较大,使用的阻燃剂等级也较高,阻燃剂占成本比重较其他行业相对较高,2021年阻燃剂尤其是溴系阻燃剂采购单价涨幅较大;(3)汽车领域、散热材料领域、连接器领域等为公司新进入的行业,且部分产品为替代外资品牌,公司议价能力相对较弱。

    2022年1-6月,公司毛利率与2021年持平,变化幅度与同行业中大部分公司如金发科技、国恩股份、沃特股份、南京聚隆和会通股份趋势一致。

    (五)期间费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07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销售费用813.801.58%1,882.881.68%1,925.462.89%2,293.034.12%管理费用1,144.242.23%2,393.152.14%2,206.323.31%1,670.843.00%研发费用1,829.143.56%3,892.543.48%2,856.314.28%2,314.964.16%财务费用434.550.85%424.340.38%118.810.18%460.520.83%合计4,221.728.22%8,592.927.69%7,106.9010.65%6,739.3512.11%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6,739.35万元、7,106.90万元、8,592.92万元和4,221.72万元,总体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管理费用同步增长;另一方面是公司为提高产品竞争力、拓展产品应用领域,逐年加大研发投入。

    2021年、2022年1-6月销售费用金额下降与控制权转移前的运输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有关。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率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2.11%、10.65%、7.69%和8.22%,总体呈下降趋势。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期间费用率较2019年下降,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新收入准则,将控制权转移前的运输费用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导致当期销售费用下降。

    若考虑运输费用,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的期间费用金额分别为7,917.30万元、9,775.22万元和4,748.0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1.86%、8.74%和9.24%;另一方面是公司销售收入增长幅度快于期间费用增长,期间费用率降低。

    1、销售费用(1)销售费用构成和变动情况报告期各期,公司的销售费用具体构成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职工薪酬448.8355.15%866.0045.99%1,076.7955.92%845.7936.89%运输费------566.2724.70%业务招待费156.7519.26%464.8624.69%356.2918.50%332.3214.49%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08报告期各期,公司的销售费用分别为2,293.03万元、1,925.46万元、1,882.88万元和813.8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2%、2.89%、1.68%和1.58%。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和差旅费构成,2019年度还包括运输费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新收入准则,将当期控制权转移前发生的、与销售货物相关的运输费用计入营业成本。

    考虑运输费用,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的销售费用金额分别为2,735.86万元、3,065.18万元和1,340.1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10%、2.74%和2.61%。

    A、职工薪酬报告期内,职工薪酬为销售费用主要组成部分,各期金额分别为845.79万元、1,076.79万元、866.00万元和448.83万元。

    2021年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金额下降与当年销售人员的人均薪酬下降有关。

    公司销售人员薪酬变化与公司薪酬制度相关。

    销售人员的薪酬结构包括月工资、项目奖和年终奖三部分,其中项目奖和年终奖主要考核销售量、新项目和新客户的开发以及毛利情况等。

    因为公司改性工程塑料产品成本结构中直接材料占比较高(占比约为90%),且部分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所以公司在薪酬考核时会关注销售人员对客户的价格谈判能力,将项目毛利作为重要考核因素之一,尤其是对中层及以上销售人员。

    2020年公司产品毛利率同比无明显变化,但当期销售规模增大,当年销售人员平均薪酬同比有所提高。

    2021年公司毛利率降幅较大,与部分领域未能及时提价有关,此项因素导致公司当年部分销售人员尤其是中层以上销售人员的工资薪酬较2020年下降。

    2022年1-6月,销售人员人均薪酬与2021年持平。

    差旅费62.257.65%223.9511.89%160.528.34%205.638.97%业务拓展费----34.141.77%93.344.07%办公费34.714.27%96.935.15%88.724.61%85.913.75%车辆费39.694.88%71.873.82%45.712.37%58.882.57%折旧及摊销19.772.43%33.231.76%25.871.34%20.170.88%股权激励费用20.452.51%60.863.23%64.213.33%37.651.64%其他31.343.85%65.193.46%73.213.80%47.082.05%合计813.80100.00%1,882.88100.00%1,925.46100.00%2,293.03100.00%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09B、运输费报告期各期,公司运输费金额分别为566.27万元、810.40万元、1,182.30万元和526.37万元。

    公司运输费用和营业收入、销售数量的配比情况如下: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运输费(万元)526.371,182.30810.40566.27销量(吨)26,141.8859,517.7537,504.7026,898.11平均运输费(元/吨)201.35198.65216.08210.52营业收入(万元)51,373.96111,786.5466,729.5655,673.74运输费占营业收入比例(运输费用率)1.02%1.06%1.21%1.02%报告期内,主要受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对运输公司议价能力提高的影响,平均运输费总体呈下降趋势,但2020年平均运输费和运输费用率略有提升,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在汽车领域、散热材料领域销售占比的提高,公司在浙江省、安徽省外的销售量增加,运输距离增加导致平均运输费上升。

    2021年,公司平均运输费用降幅较大,主要原因一是公司与运输公司的定价采用阶梯式定价,在公司对外省销售量进一步提高时,增长的销量分摊了部分固定的运输费;二是随着芜湖本松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及制品一期生产项目的部分产线投产,公司运输半径缩短,运输费用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运输费用与营业收入、销售数量变动情况匹配。

    2022年1-6月单位运输费用提高,主要原因与该期间汽车领域、家电领域等销售占比提高有关。

    与低压电器领域相比,前述领域平均单车运输量相对较少,单吨运输费也较高。

    公司2022年1-6月运输费用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该期间产品销售均价有所提升。

    C、业务拓展费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拓展费核算的主要内容包括:A、公司为挖掘客户及开拓新市场支付的市场推广费;B、公司聘请市场调研服务等机构发生的市场咨询费。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市场开拓能力的提升以及品牌知名度的提高,公司向第三方支付的市场服务费金额总体呈减少趋势。

    2019年公司市场服务费金额较高,主要是公司当年为拓展电子连接器领域和汽车领域的销售,支付较高的佣金导致。

    D、股权激励费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10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中股权激励费用分别为37.65万元、64.21万元、60.86万元和20.45万元。

    报告期内股份支付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项目实际控制人向员工转让股份员工低价增资和受让公司股份1确认股份支付的原因2019年4月,周永松通过至勤憬美分别向刘利鋆和罗文钜各转让公司股份27.61万股。

    2019年6月,周永松将至勤憬美25万出资额转让给肖勇(当年8月办理工商登记),对应本松股份13.81万股。

    因转让价格低于公司股份的公允价格,且有约定服务期限,故按照服务期限确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金额2019年9月、10月,郑晓、张玉兰等74名员工,通过至勤和美、至勤钰美两个员工持股平台以增资和受让公司股份形式取得463.50万股。

    因增资价格和受让价格低于公司股份公允价格,且本次员工入股有约定服务期限,故按照服务期限确认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2股份授予对象刘利鋆、罗文钜和肖勇郑晓、张玉兰等74名员工3股份授予数量(万股)a69.04万股,约定的服务期为3年463.50万股,约定的服务期为5年4服务期约定条款转让协议约定:受让方作为公司的员工,同意自股份交割之日起,三年内限售股份。

    如三年内主动离职,按公司净资产作为估值将股份再转回给出让方。

    员工持股方案实施办法约定:若公司未上市,限售期为五年。

    若公司上市成功,限售期为上市后三年。

    限售期内,持股对象若因自身原因与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的,赎回价格按入股时股价考虑4%单利的本息金额计算5权益工具的每股公允价值b7.14元/股7.14元/股6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确认方法参考2020年4月容腾创投、蕉城上汽、尚颀投资等7名外部投资者的增资价格7.14元/股确定参考2020年4月容腾创投、蕉城上汽、尚颀投资等7名外部投资者的增资价格7.14元/股确定7授予股份支付权益工具公允价值c=a*b492.93万元3,309.39万元8实际出资额d69.04*2.81=195.87万元463.50*4.86=2,252.31万元9股份支付金额e=c-d297.16万元1,058.42万元10会计处理将股份支付金额297.16万元在3年服务期分摊,各期同时确认股权激励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中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分别确认71.09万元、99.09万元、99.09万元和27.89万元将股份支付金额1,058.42万元在5年服务期分摊,各期同时确认股权激励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中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分别确认67.48万元、210.27万元、210.27万元和105.14万元。

    除上述股权激励外,报告期内存在被股权激励的员工离职后其股份由实际控制人周永松受让后,重新用于激励其他员工的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确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11认新的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将授予股份支付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与授予对象实际出资额的差额确认为股份支付金额。

    上述对于股份支付公允价值的确定,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存在股份支付事项的,公司及申报会计师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原则确定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在确定公允价值时,可合理考虑入股时间阶段、业绩基础与变动预期、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特点、同行业并购重组市盈率水平、股份支付实施或发生当年市盈率与市净率指标等因素的影响;也可优先参考熟悉情况并按公平原则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达成的入股价格或相似股权价格确定公允价值,如近期合理的PE入股价;也可采用恰当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因此,公司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参考最近一期外部股东增资价格,符合上述规定。

    报告期各期,公司确认的股份支付金额及具体核算科目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股份支付金额128.15312.10310.83138.57其中:销售费用-股权激励费用20.4560.8664.2137.65管理费用-股权激励费用65.62154.48155.0472.88研发费用-股权激励费用30.6261.3254.3117.13制造费用-股权激励费用11.4535.4437.2710.92(2)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分析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如下: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发科技1.13%1.41%3.14%2.34%道恩股份0.67%0.65%2.84%3.15%国恩股份0.66%0.66%1.32%1.61%普利特1.07%0.89%3.07%3.82%沃特股份2.75%2.23%3.65%4.02%南京聚隆1.39%1.44%3.09%4.67%会通股份1.58%1.41%3.38%3.01%江苏博云2.12%1.69%3.04%2.44%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12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奇德新材5.11%4.69%5.48%4.23%聚赛龙1.78%1.27%4.31%4.48%可比公司平均1.83%1.63%3.33%3.38%本松新材1.58%1.68%4.10%4.12%注:1、上表中公司及同行业公司2020年度销售费用率,将计入营业成本的运输费(若有)调整至销售费用计算。

    2、鉴于2021年、2022年1-6月可比公司均已将运输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同时有较多可比公司未单独披露运输费用金额,因此上表对比时,2021年、2022年1-6月未将计入营业成本中的运输费调整至销售费用。

    可比公司中奇德新材因销售规模较小,销售费用率较高,一定程度上拉高了行业平均值,剔除奇德新材后,可比公司各期均值分别为3.28%、3.09%、1.29%和1.46%。

    2019至2021年度,公司度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在于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规模相对较大,规模效益导致销售费用率有所降低。

    公司在2021年销售规模扩大后,销售费用率也大幅降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2、管理费用(1)管理费用构成和变动情况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具体构成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职工薪酬567.7149.61%1,188.2049.65%1,111.3250.37%942.1456.39%办公费127.9011.18%281.0211.74%278.3212.61%179.5910.75%中介机构服务费143.2912.52%258.4610.80%250.2411.34%147.188.81%折旧与摊销111.939.78%147.146.15%144.016.53%137.448.23%差旅费42.443.71%123.335.15%67.363.05%45.652.73%业务招待费30.062.63%88.633.70%64.382.92%27.091.62%车辆费10.310.90%24.921.04%19.450.88%27.961.67%股权激励费用65.625.73%154.486.46%155.047.03%72.884.36%其他44.963.93%126.975.31%116.215.27%90.915.44%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13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合计1,144.24100.00%2,393.15100.00%2,206.32100.00%1,670.84100.00%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1,670.84万元、2,206.32万元、2,393.15万元和1,144.2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0%、3.31%、2.14%和2.23%。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办公费、中介机构服务费以及股权激励费用构成。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办公费逐年增长。

    股权激励费用为实际控制人向员工低价转让公司股权、员工低价增资和受让公司股份产生。

    (2)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如下: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发科技3.48%3.40%3.21%2.75%道恩股份1.36%1.71%2.24%1.75%国恩股份1.36%1.27%1.17%1.60%普利特2.54%2.64%3.28%3.21%沃特股份4.05%3.68%3.97%4.43%南京聚隆3.78%3.34%4.50%4.45%会通股份1.90%1.93%2.44%2.03%江苏博云2.97%3.19%3.04%3.50%奇德新材8.51%6.31%5.12%4.17%聚赛龙0.90%0.96%1.38%1.29%可比公司平均3.08%2.84%3.04%2.92%本松新材2.23%2.14%3.31%3.00%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存在股权激励费用。

    剔除股份支付的影响,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率分别为2.87%、3.07%、2.00%和2.10%,总体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实施精细化管理,有效管控费用,管理费用保持较低水平。

    2021年、2022年1-6月,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管理费用率较前几年下降较快,该数值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与道恩股份、会通股份接近。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143、研发费用(1)研发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明细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职工薪酬991.4454.20%1,965.3450.49%1,524.8553.39%1,217.0752.57%材料及动力投入222.2412.15%679.1617.45%322.5711.29%328.1614.18%开发鉴定费147.498.06%314.728.09%309.5710.84%240.7710.40%折旧与摊销248.2413.57%266.086.84%197.836.93%178.707.72%差旅费30.811.68%113.672.92%92.163.23%93.454.04%办公费39.162.14%186.254.78%113.673.98%113.714.91%租赁及装修费31.191.71%83.542.15%37.371.31%50.492.18%咨询费--45.001.16%46.611.63%18.060.78%股权激励费用30.621.67%61.321.58%54.311.90%17.130.74%其他费用87.944.81%177.474.56%157.375.51%57.422.48%合计1,829.14100.00%3,892.54100.00%2,856.31100.00%2,314.96100.00%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2,314.96万元、2,856.31万元、3,892.54万元和1,829.1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16%、4.28%、3.48%和3.56%。

    公司的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人员的职工薪酬、研发材料及动力投入以及产品的开发鉴定费。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不断加大新产品、新技术、新领域的研发力度导致。

    较高的研发支出一方面可以保证公司现有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也是公司落实未来业务战略布局、丰富产品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具体项目构成及实施进展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预算金额研发支出金额项目所处详细阶段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1低压电器用无卤阻燃增强尼龙材料的开发800.0033.11573.84125.59-产品推广阶段2高韧性、低注塑加工析出无卤阻燃改1,300.00-305.07586.26599.50结案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15序号项目名称预算金额研发支出金额项目所处详细阶段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性聚酰胺开发3防护新型冠状病毒一次性医用防护服用可降解呼吸膜的研发500.00-154.24185.33-结案4改性塑料的粒子外观对力学性能影响的研究300.0086.63260.9919.38-量产后改进阶段5高流动性阻燃导热聚酰胺材料开发300.00-285.6756.43-结案6高光泽、高韧性钢琴黑聚酰胺材料开发300.0023.47295.3455.67-量试阶段7低成本低压电器阻燃工程塑料的开发600.00111.60203.52--中试阶段8汽车用轻量化高性能聚酰胺材料开发500.00172.32215.50--中试阶段9高加工耐热玻纤增强有卤阻燃聚酰胺材料开发400.00-154.66275.9062.04结案10汽车用高性能玻纤增强聚酰胺材料的开发700.0025.85284.54214.72223.59量产后改进阶段11家电用高性能工程塑料开发800.00-112.14254.14191.11结案12高强度高耐温家用电器材料开发350.0042.9597.9759.65-中试阶段13低翘曲玻纤增强PBT复合材料开发315.0025.0761.7177.8915.93量试阶段14高灼热丝低磷酸盐析出红磷阻燃聚酰胺材料开发245.00-32.173.0135.19结案15高灼热丝阻燃增强PET复合材料开发310.0023.0024.5338.738.96量产后改进阶段16超高导热碳合金复合材料开发500.0077.6061.86124.2848.32产品推广阶段17无卤阻燃聚酰胺材料开发180.00-21.0240.9121.82结案18低吸湿、高刚性、高耐磨材料开发300.0013.42147.49105.74182.45量产后改进阶段19高刚性增强聚苯醚组合物开发150.00-5.941.1118.52结案20高耐热三层绝缘线外层材料开发100.00-7.2849.5322.48结案21高韧性高性价比绝缘导热材料开发150.00-12.5854.0893.43结案22汽车用高玻纤填充良表面改性聚酰胺材料的开发850.00-17.3222.85284.84结案23微型断路器MCB功能关键部件开发500.0020.6582.17151.42151.51产品推广阶段24轴承用耐油腐蚀聚酰胺材料开发50.0015.986.002.35-量产后改进阶段25高流动性PA/PP合金导热材料开发860.0024.9421.48--量产后改进阶段26高强度长玻纤增强热塑性塑料加工工艺开发350.0023.4710.80--量产后改进阶段27快速灭弧产气材料开发150.00-5.2326.8964.60结案28结晶性热塑性工程塑料在线模压工艺技术(LFT-D)开发456.0023.1321.02--设备安装调试29关于改善改性塑料机头挂料的研究200.00--132.6195.74结案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16序号项目名称预算金额研发支出金额项目所处详细阶段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30耐析出、高阻燃聚酰胺材料的开发75.00--53.97-结案31关于PA66/PA6增强体系流动性改善的研究100.00--51.3372.56结案32低压电器用低析出红磷阻燃材料的开发65.00--51.39-结案33提升低压电器用工程塑料质量稳定性的生产系统的开发25.00--27.26-结案34高刚性、高尺寸稳定性聚苯硫醚材料开发113.00--4.3129.97结案35低吸湿高耐温改性高温尼龙合金材料的开发166.00--1.3413.73结案36低压电器用非阻燃增强PA66材料的开发94.00--1.5652.55结案37轴承用塑件聚酰胺材料的开发100.00--0.7026.10结案38高灼热丝无卤阻燃聚苯醚组合物开发100.0024.8614.26--产品推广阶段39电子产品用聚碳酸酯材料开发1,000.00105.5228.77--小试阶段40连接器用无卤型高阻燃尼龙材料开发340.00106.4655.97--中试阶段41激光焊接PBT材料开发200.0034.843.26--产品推广阶段42绝缘高导热材料开发200.0065.9021.24--量产后改进阶段43连接器用高起燃温度溴系热塑性塑料产品开发450.0031.575.08--中试阶段44电子电器用阻燃增强尼龙材料开发260.0062.67166.39--中试阶段45高阻燃等级玻纤增强聚酯材料开发500.00209.92115.46--小试阶段46高灼热丝、高漏电起痕阻燃增强聚酯材料开发300.0025.72---中试阶段47激光焊接尼龙材料开发200.0029.89---产品推广阶段48关于改善挤出成形外观的工艺研究300.00179.45---小试阶段49关于在熔融改性中改善玻纤增强PA66产品外观工艺研究300.00209.15---小试阶段合计1,829.143,892.542,856.312,314.96-(2)研发费用占收入比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如下: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发科技3.44%3.62%4.10%4.00%道恩股份2.87%3.67%4.11%3.62%国恩股份2.63%2.87%3.21%3.26%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17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普利特4.80%5.10%4.79%5.01%沃特股份4.59%4.88%4.84%4.69%南京聚隆3.51%3.49%4.09%3.87%会通股份3.93%3.94%4.09%4.19%江苏博云4.12%3.65%2.82%3.91%奇德新材4.69%4.83%4.76%5.33%聚赛龙2.50%3.19%3.27%3.05%可比公司平均3.71%3.92%4.01%4.09%本松新材3.56%3.48%4.28%4.16%报告期内,公司重视研发投入,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4、财务费用(1)财务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利息支出446.63443.94173.74398.56利息收入-18.69-43.61-79.84-47.15汇兑损益-12.01-22.580.243.38金融机构手续费6.3411.297.156.35融资担保费4.7214.1516.8280.57其他融资费用7.5521.160.7018.80合计434.55424.34118.81460.52占营业收入的比重0.85%0.38%0.18%0.83%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金额分别为460.52万元、118.81万元、424.34万元和434.5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0.83%、0.18%、0.38%和0.85%,对公司的利润情况影响较小。

    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由贷款利息支出构成。

    报告期内,在2022年1-6月,公司“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及制品一期生产项目”(芜湖)、“芜湖厂区宿舍楼”和“年产5万吨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临平)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三个建设项目存在借款利息资本化的情形,合计资本化的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18利息金额为70.96万元。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借款利息资本化情形。

    2020年,公司财务费用金额降低,主要系公司于2020年4月进行增资扩股,引入容腾创投、尚颀投资等7名外部投资者,共募集资金9,500万元,公司在当年偿还了部分借款,导致当年平均借款余额较低,利息支出也相应较低。

    随着子公司芜湖本松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及制品一期生产项目、杭州临平年产5万吨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芜湖厂区宿舍楼的投建以及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2021年、2022年1-6月公司银行借款增加,导致当期的利息支出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担保费为公司对外融资过程中支付给非关联第三方担保机构的费用。

    随着公司综合实力的提高,公司由独立第三方担保的银行借款比例下降,融资担保费金额也逐年降低,报告期各期分别为80.57万元、16.82万元、14.15万元和4.72万元。

    (2)财务费用占收入比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发科技2.97%1.90%1.64%2.20%道恩股份0.15%0.85%0.50%0.76%国恩股份0.65%0.57%0.41%0.87%普利特0.98%0.75%0.94%1.58%沃特股份1.47%1.13%1.22%1.83%南京聚隆0.59%0.71%0.76%0.59%会通股份1.33%1.34%1.68%1.68%江苏博云-5.18%0.89%2.24%0.21%奇德新材-0.41%-1.03%-0.02%-0.48%聚赛龙1.44%1.53%1.32%1.45%可比公司平均0.40%0.86%1.07%1.07%本松新材0.85%0.38%0.18%0.83%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财务风险较低。

    2022年1-6月,江苏博云因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利息收入较高,导致财务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19费用率为-5.18%。

    剔除江苏博云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财务费用率为1.02%,公司仍然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5、公司的期间费用率与同行业对比情况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发科技11.03%10.34%12.10%11.29%道恩股份5.05%6.88%9.70%9.27%国恩股份5.31%5.37%6.10%7.34%普利特9.40%9.39%12.08%13.61%沃特股份12.86%11.92%13.67%14.96%南京聚隆9.27%8.98%12.45%13.57%会通股份8.74%8.62%11.60%10.90%江苏博云4.03%9.42%11.13%10.06%奇德新材17.90%14.80%15.34%13.24%聚赛龙6.62%6.94%10.28%10.27%可比公司平均9.02%9.27%11.44%11.45%本松新材8.22%7.69%11.86%12.11%注:1、为统一数据口径,保持各年数据的可比性,上表中公司及同行业公司2020年度销售费用率,将计入营业成本的运输费(若有)调整至销售费用计算。

    2、2021年、2022年1-6月可比上市公司已均将运输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为保持同行业可比性,因此2021年、2022年1-6月未将计入营业成本中的运输费调整至销售费用。

    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率水平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明显差异。

    (六)其他收益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其他收益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00.93106.84104.8381.75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748.94485.38238.06412.01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9.780.011.252.93合计859.65592.22344.15496.69公司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均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公司对上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20规定。

    报告期内,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493.77万元、342.90万元、592.22万元和849.8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与资产相关/收益相关1可激光标识的环保型无卤阻燃聚酰胺复合材料开发及产业化政府补助-16.6740.0040.00与资产相关2物联网智慧工厂项目政府补助13.9727.9427.9427.94与资产相关3国家级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园区重点支持项目专项补助资金52.6520.2120.2113.81与资产相关4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区级配套资助资金10.0120.0216.69-与资产相关5余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研发项目-7.0612.94-与收益相关6芜湖县政府产业扶持资金16.5022.00--与资产相关7第二批国家重点“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201.00---与收益相关82020年度区级“鲲鹏”“准鲲鹏”企业第一批财政扶持资金197.68---与收益相关9财政局产业扶持土地使用税金134.96---与收益相关10余杭区2020年度企业研发投入补助资金57.60---与收益相关11尖兵领雁计划(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45.65---与收益相关12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拟支持项目7.80---与资产相关132021年度区局开放型经济发展相关财政政策补助资金(第三批)20.00---与收益相关14政府规上企业奖励资金20.00---与收益相关15政府高企奖励资金20.00---与收益相关162021年国高区级补助15.00---与收益相关17经济开发区专项资金10.00---与收益相关182021年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企业资助10.00---与收益相关192021年国高市级补助5.00---与收益相关20政府四上企业奖励资金2.50---与收益相关21其他9.55---与收益相关222019年度临平企业培育扶持资金-183.60--与收益相关23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收入-100.00--与收益相关24浙江省隐形冠军奖励-75.00--与收益相关252020年隐形冠军申报奖励资金-25.00--与收益相关26土地使用税减免退款-22.49--与收益相关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21序号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与资产相关/收益相关272020-2021年度临平区技术创新财政扶持补贴收入-20.00--与收益相关282020年度发明专利产业化补助-20.00--与收益相关292020年度区级开放型经济发展补贴收入-20.00--与收益相关30稳岗返还-3.64--与收益相关31企业以工代训项目申报-2.90--与收益相关32余杭经济开发区2019年能源“双控”目标考核奖励资金-2.69--与收益相关332019年度企业研发投入补助--74.85-与收益相关342019年度“鲲鹏计划”企业上规模奖励--50.00-与收益相关35浙江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专项补助--25.00-与收益相关362019年度社保费返还--22.09-与收益相关372019年余杭区政府质量奖--20.00-与收益相关382018年度“浙江制造精品”补助--10.00-与收益相关39专利授权奖励款--8.00-与收益相关402020年余杭区企业清洁生产补助--5.00-与收益相关412019年度余杭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补助--3.12-与收益相关422018年第六批次专利申请财政补助--2.00-与收益相关43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高性能有机高分子材料开发及产业化-阻燃增强耐高温蠕变半芳香族尼龙复合材料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政府补助---120.00与收益相关44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107.43与收益相关452018年度社保费返还---82.87与收益相关462018年度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中两化融合项目补助资金---47.47与收益相关47余杭区2017年度企业研发投入补助资金及杭州市2018年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补助区级配套资金---29.82与收益相关482019年浙江省全创改革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20.00与收益相关49开发区管委会专利补助---2.00与收益相关50其他-3.005.072.42与收益相关合计849.87592.22342.90493.77(七)投资收益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11.73-48.81--4.77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22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理财收益2.795.3666.433.40合计-8.94-43.4566.43-1.37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收益金额分别为-1.37万元、66.43万元、-43.45万元和-8.94万元。

    公司投资收益主要包括应收账款融资贴现损失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其中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的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种类、发行方、期限、利率等情况如下:产品名称产品类型发行方期限(天)利率2022年1-6月“幸福99”新钱包开放式银行理财计划(固定收益类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杭州银行无固定期限2.50%左右2021年度“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杭州银行91天1.50%、3.28%“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杭州银行33天1.50%、3.10%、3.30%2020年度“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杭州银行91天1.50%、3.28%“幸福99”新钱包开放式银行理财计划(固定收益类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杭州银行无固定期限3%左右启盈智能定期理财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宁波银行小于182天3.20%-3.60%2019年度“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工商银行无固定期限3%左右“幸福99”新钱包开放式银行理财计划(固定收益类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杭州银行无固定期限3%左右(八)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构成明细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坏账损失197.52-443.46-226.44-58.34合计197.52-443.46-226.44-58.34公司的坏账损失主要是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损失。

    2022年1-6月,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转回197.52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回款较好,2022年6月末的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23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2021年末减少。

    具体计提情况请参见本节之“十一、资产质量分析”之“(二)流动资产分析”之“4、应收账款”。

    (九)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构成明细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存货跌价损失13.63-284.01-218.52-40.02合计13.63-284.01-218.52-40.02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40.02万元、218.52万元、284.01万元和-13.63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计提充分。

    2020年末、2021年末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增加,主要是受期末存货余额增加影响。

    2022年1-6月,公司存货跌价损失较2021年减少,原因一方面系2022年6月末,主要原材料价格下行,公司备货量减少,而2021年末公司备货量较大。

    在此背景下,2022年6月末的存货余额较2021年末大幅减少;另一方面系2022年6月末公司产品整体毛利率提高,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也相应提高,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减少。

    (十)资产处置收益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固定资产处置收益0.00-0.2411.493.18合计0.00-0.2411.493.18报告期各期,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收益金额分别为3.18万元、11.49万元、-0.24万元和0.00万元。

    (十一)营业外收支1、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24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无需支付款项-2.283.638.37政府补助250.000.33--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其他0.190.310.290.55合计250.192.913.928.92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的金额分别为8.92万元、3.92万元、2.91万元和250.19万元,2022年1-6月金额较大,系存在250万元的政府补助(上市申请奖励)与企业日常经营无关,计入营业外收入所致。

    2、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的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对外捐赠-15.0015.0015.00待执行亏损合同4.2312.81--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883.205.132.09其他3.200.500.542.85合计9.3131.5120.6719.94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19.94万元、20.67万元、31.51万元和9.31万元。

    2019年至2020年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对浙江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的捐赠支出;2021年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对浙江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的捐赠支出和待执行亏损合同;2022年1-6月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待执行亏损合同。

    (十二)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当期所得税费用303.91339.991,057.50763.33递延所得税费用-41.32-80.23-139.945.00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25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合计262.59259.76917.56768.34报告期各期,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的调整过程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利润总额3,046.124,692.187,690.676,222.37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456.92703.831,153.60933.36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0.53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18.40-0.91-0.98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29.9580.7864.2663.80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241.86-523.94-281.48-218.90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60-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201.390.682.67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的影响-2.02-2.29-1.08-1.08税率变动的影响---17.73-所得税费用262.59259.76917.56768.342021年度、2022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金额较高,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自2021年1月1日起,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升至100%;另一方面是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同比增加。

    (十二)敏感性分析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受市场竞争情况、产品结构、原材料成本、营销策略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波动,从而会对公司的盈利状况产生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占比较高,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树脂、阻燃剂、填充增强剂、功能助剂、颜料等。

    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直接影响公司采购的成本,从而对公司的盈利状况产生影响。

    以下选择产品售价及原材料成本作为分析对象,在2021年财务数据的基础上测算其变动对公司净利润和毛利率的影响程度,具体情况如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261、产品售价变动对净利润和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单位:万元产品售价变动幅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主营业务毛利率金额变动金额变动幅度毛利率变动10%13,693.159,260.72208.93%20.46%7.95%5%9,062.784,630.36104.47%16.68%4.17%2%6,284.571,852.1441.79%14.23%1.72%1%5,358.50926.0720.89%13.38%0.87%0%4,432.42--12.51%--1%3,506.35-926.07-20.89%11.63%-0.88%-2%2,580.28-1,852.14-41.79%10.73%-1.79%-5%-197.94-4,630.36-104.47%7.91%-4.60%-10%-4,828.30-9,260.72-208.93%2.79%-9.72%注:上述测算假设仅主营业务产品售价发生变动从而导致主营业务收入相应变动,并按照母公司所得税费用率考虑所得税影响,其他影响净利润、毛利率的因素未发生变动。

    根据前述测算结果,公司产品售价平均变动1.00%,可能导致公司净利润变动20.89%,净利润对产品售价变动的敏感性系数为20.89,产品售价波动对经营成果影响较大。

    2、原材料成本变动对净利润和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单位:万元原材料成本变动幅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主营业务毛利率金额变动金额变动幅度毛利率变动10%-2,956.66-7,389.09-166.71%4.53%-7.98%5%737.88-3,694.54-83.35%8.52%-3.99%2%2,954.61-1,477.82-33.34%10.92%-1.60%1%3,693.52-738.91-16.67%11.71%-0.80%0%4,432.42--12.51%--1%5,171.33738.9116.67%13.31%0.80%-2%5,910.241,477.8233.34%14.11%1.60%-5%8,126.973,694.5483.35%16.50%3.99%-10%11,821.517,389.09166.71%20.49%7.98%注:上述测算假设仅营业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发生变动,并按照母公司所得税费用率考虑所得税影响,其他影响净利润、毛利率的因素未发生变动。

    根据前述测算结果,公司营业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变动1.00%,可能导致公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27司净利润变动16.67%,净利润对营业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变动的敏感性系数为16.67,原材料成本变动对经营成果影响较大。

    (十三)非经常性损益分析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432.54万元、346.66万元、515.88万元和942.77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7.93%、5.12%、11.64%和33.87%。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五、经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四)税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税款缴纳情况如下:1、增值税缴纳情况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期初未交-157.001,001.04422.61385.88本期应交236.46596.981,912.981,845.43本期已交230.511,755.031,334.551,808.70期末未交-151.05-157.001,001.04422.612、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期初未交56.71858.10435.52148.98本期应交303.91339.991,057.50763.33本期已交119.851,141.38634.92476.80期末未交240.7856.71858.10435.52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均已依法纳税,无重大税收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一)资产结构总体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28单位:万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流动资产57,024.6861.70%59,700.9068.42%42,563.0374.97%31,670.7881.35%非流动资产35,394.1438.30%27,554.3631.58%14,209.1925.03%7,261.2218.65%合计92,418.82100.00%87,255.26100.00%56,772.22100.00%38,932.00100.00%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投资者的增资以及经营积累的增加,公司资产规模逐年扩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8,932.00万元、56,772.22万元、87,255.26万元和92,418.82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高,资产整体质量良好。

    随着芜湖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及制品一期生产项目(芜湖)的房屋建筑物及部分生产线、年产5万吨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临平)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建,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上升,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有所下降。

    (二)流动资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货币资金9,000.9515.78%8,113.9913.59%7,359.3117.29%4,424.1913.97%交易性金融资产----2,013.844.73%--应收票据2,458.934.31%5,412.189.07%155.150.36%52.490.17%应收账款23,923.2241.95%26,934.5845.12%19,469.1645.74%15,600.2749.26%应收款项融资6,423.1911.26%163.500.27%3,038.617.14%3,513.5511.09%预付款项1,431.492.51%2,542.054.26%1,650.113.88%419.341.32%其他应收款246.010.43%199.690.33%196.220.46%103.230.33%存货12,262.9721.50%15,461.1925.90%8,473.2019.91%7,535.6023.79%其他流动资产1,277.922.24%873.721.46%207.420.49%22.100.07%流动资产合计57,024.68100.00%59,700.90100.00%42,563.03100.00%31,670.78100.00%1、货币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29单位:万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库存现金8.754.931.861.24银行存款8,990.706,703.945,621.853,153.30其他货币资金1.501,405.121,735.601,269.65合计9,000.958,113.997,359.314,424.19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424.19万元、7,359.31万元、8,113.99万元和9,000.9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3.97%、17.29%、13.59%和15.78%。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他货币资金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银行存款变化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银行存款余额分别为3,153.30万元、5,621.85万元、6,703.94万元和8,990.70万元。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银行存款余额总体呈增长趋势。

    公司银行存款余额合理,能够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需。

    2020年,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引入容腾创投、尚颀投资等7名外部投资者,共募集资金9,500万元,但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并未大幅增长,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公司当年偿还了部分银行借款,另一方面是公司为提供资金使用效率,当年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了较多的银行短期理财,期末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2,013.84万元。

    (2)其他货币资金变化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269.65万元、1,735.60万元、1,405.12万元和1.50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2,116.63万元、2,228.68万元、9,552.10万元和9,143.00万元。

    随着公司收入规模和资产规模的增加,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并未保持同比例增加,主要原因一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在银行的信用级别提升,公司在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时,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的占比增加、担保方式为保证金担保的占比降低;二是公司在货款支付时,减少了成本较高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30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作为开票主体)的使用,更多的使用收到的承兑汇票进行货款支付;三是公司为减少承兑汇票保证金对资金的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多的以收到的应收票据作为质押物的方式代替保证金的方式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三方面因素使得公司需要缴存的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较低,并未随着期末应付票据余额的增长而大幅增长。

    2022年6月末,公司基本均已应收票据作为质押物的方式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导致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余额仅为1.50万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单位:万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13.84-合计--2,013.8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0.00万元、2,013.84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

    2020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2,013.84万元,为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购买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3、应收票据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期间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2022.06.30银行承兑汇票2,420.93-2,420.93商业承兑汇票40.002.0038.00合计2,460.932.002,458.932021.12.31银行承兑汇票4,472.44-4,472.44商业承兑汇票989.2149.46939.75合计5,461.6449.465,412.182020.12.31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163.328.17155.15合计163.328.17155.152019.12.31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55.262.7652.49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31期间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合计55.262.7652.49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52.49万元、155.15万元、5,412.18万元和2,458.93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17%、0.36%、9.07%和4.31%。

    公司应收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2019年起,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将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又以出售为目的、由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报。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分别为3,513.55万元、3,038.61万元、163.50万元和6,423.19万元。

    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公司应收票据中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为4,472.44万元、2,420.93万元,为质押给银行票据池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的银行承兑汇票,前述票据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故在应收票据项目列示。

    公司为减少承兑汇票保证金对资金的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多的以收到的应收票据作为质押物的方式代替保证金的方式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导致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应收票据金额大幅增加。

    同时,由于部分由非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如集团财务公司)及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相对较高,故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未到期非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未予以终止确认,同时计列应收票据和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中已贴现或背书转让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分别为55.26万元、140.71万元、471.35万元和5.00万元。

    公司已经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合理、充分,截至2022年6月末,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2.00万元。

    4、应收账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5,600.27万元、19,469.16万元、26,934.58万元和23,923.2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9.26%、45.74%、45.12%和41.9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32单位:万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应收账款23,923.2226,934.5819,469.1615,600.27营业收入51,373.96111,786.5466,729.5655,673.74应收账款/营业收入23.28%(已年化)24.09%29.18%28.02%报告期内,受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长。

    2021年、2022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增速小于营业收入增速,系因应收账款回款较好导致,同时公司也加强了应收账款的催收及管理。

    (1)主要客户信用政策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销售规模、合作时长、历史回款情况等综合评定给予主要客户30-120天不等的账期。

    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客户的信用政策略有增长,但未发生重大变化,如根据公司与合兴集团协商,公司给予合兴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账期在2020年6月由月结90天变更为月结120天。

    (2)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1年以内25,181.1199.45%28,352.1999.51%20,493.8599.33%16,414.5299.16%1-2年1.670.01%------2-3年------63.370.38%3年以上138.670.55%138.670.49%138.670.67%75.300.45%小计25,321.44100.00%28,490.85100.00%20,632.52100.00%16,553.18100.00%坏账准备1,398.22——1,556.27——1,163.36——952.91——合计23,923.22——26,934.58——19,469.16——15,600.27——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基本为1年以内,公司整体账龄较短,回款风险较小。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33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变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种类2022.06.302021.12.31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5,182.781,259.5623,923.2228,352.191,417.6126,934.58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38.67138.67-138.67138.67-合计25,321.441,398.2223,923.2228,490.851,556.2726,934.58(续上表)种类2020.12.312019.12.31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493.851,024.6919,469.1616,427.68827.4115,600.27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38.67138.67-125.50125.50-合计20,632.521,163.3619,469.1616,553.18952.9115,600.27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分别为952.91万元、1,163.36万元、1,556.27万元和1,398.22万元。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随着应收账款金额的增加而增加。

    2022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减少,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也相应减少。

    此外,公司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但结合对方还款能力、还款意愿、还款表现、还款沟通等情况综合判断后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账款,公司认为此种情况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实际情况,公司对此类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单位:万元单位名称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东阳市科普电器有限公司125.50125.50125.50125.50125.50125.50125.50125.50苏州贸锦祥电子有限公司13.1713.1713.1713.1713.1713.17--合计138.67138.67138.67138.67138.67138.67125.50125.50公司对东阳市科普电器有限公司、苏州贸锦祥电子有限公司的销售发生在2016年和2017年。

    上述款项经公司多次催收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后,仍未收回。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34对此,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与公司一致。

    公司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账龄本松新材金发科技国恩股份普利特沃特股份南京聚隆会通股份江苏博云奇德新材聚赛龙6个月以内5.00%1.00%0.50%3.00%3.00%8.00%5.00%5.00%3.00%1.00%7-12个月5.00%5.00%5.00%1-2年30.00%20.00%25.00%25.00%10.00%15.00%20.00%10.00%15.00%20.00%2-3年50.00%50.00%50.00%50.00%20.00%80.00%50.00%20.00%50.00%50.00%3-4年100.00%75.00%100.00%100.00%40.00%100.00%100.00%50.00%80.00%100.00%4-5年80.00%80.00%80.00%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注:以上数据来自于同行业公司2021年度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道恩股份2021年度报告未披露应收账款账龄及对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报告期内,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充分考虑了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计提标准较为谨慎。

    (4)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单位:次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发科技3.498.108.296.48道恩股份2.715.827.565.79国恩股份4.218.047.387.63普利特1.483.213.252.79沃特股份2.004.364.013.40南京聚隆1.673.913.533.40会通股份1.924.104.334.46江苏博云1.974.954.424.57奇德新材1.463.594.573.78聚赛龙2.203.963.743.87可比公司平均2.315.005.114.59本松新材1.914.553.593.65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352、上述数据根据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或招股说明书计算所得;3、2022年1-6月数据未年化。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高于普利特,与南京聚隆、奇德新材、聚赛龙和会通股份基本一致。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差异主要在于产品应用领域的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领域以低压电器业务为主,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务领域更加多元化(如金发科技);或者主要来自于家电领域、汽车领域等(如会通股份、国恩股份等),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公司给予主要客户30-120天账期的信用政策相符。

    2021年、2022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提升,与行业平均水平的差异缩小,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散热材料、汽车等领域的销售占比提升。

    与低压电器相比,公司给予交易规模相对较小的汽车、散热领域等客户的账期相对较短。

    (5)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单位:万元日期应收账款余额对应应收账款截至2022年10月21日回款金额比例2022年6月30日25,321.4421,710.4185.74%2021年12月31日28,490.8528,272.5699.23%2020年12月31日20,632.5220,493.8599.33%2019年12月31日16,553.1816,414.5199.16%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截至2022年10月21日,公司2022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已回收21,710.41万元,占比85.74%。

    公司应收账款总体回款良好。

    (6)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客户包括合兴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正泰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雅博电器、芜湖杰青等,总体较为稳定。

    2022年1-6月,宝时达成为公司的前五大客户,公司对其应收账款余额也排名前五。

    公司应收账款对应的主要客户中,正泰电器为国内知名的低压电器企业,合兴集团及下属子公司、芜湖杰青塑业有限公司、成城电气和信龙德电器为德力西电器、良信电器、施耐德等知名低压电器企业的上游加工厂商。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362022年第二季度芜湖杰青经营出现异常,无法正常偿还发行人款项,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其业务已由旭晟精密承接,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三、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芜湖杰青货款1,626.51万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部分货款公司全部已收回。

    同时截至2022年6月末,芜湖杰青应付发行人的货款为533.46万元(均为2022年新增货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相关款项已全部收回。

    芜湖杰青经营异常后,公司对芜湖杰青的回款有部份通过第三方德力西代付款方式收回,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四、(三)、1”之“(2)销售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具体情况如下:A、2022年6月末单位:万元序号客户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1正泰集团及下属子公司4,987.38249.371年以内19.70%2合兴集团及下属子公司4,129.82206.491年以内16.31%3江苏宝时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1,213.7160.691年以内4.79%4成城电气952.5647.631年以内3.76%5信龙德电器852.7742.641年以内3.37%合计12,136.25606.8147.93%注:1、正泰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合并计算了其下属的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温州正泰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金额,下同。

    2、合兴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合并计算了其下属子公司芜湖合兴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合兴电工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金额,下同。

    3、成城电气合并计算了受同一控制的温州成城电气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芜湖成城电气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金额。

    4、信龙德电器合并计算了受同一控制的芜湖信龙德电器有限公司、乐清市信龙电器厂的应收账款金额,下同。

    B、2021年12月末单位:万元序号客户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37序号客户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1合兴集团及下属子公司6,338.18316.911年以内22.25%2正泰集团及下属子公司4,414.30220.721年以内15.49%3芜湖杰青塑业有限公司1,626.5181.331年以内5.71%4信龙德电器1,525.6376.281年以内5.35%5雅博电器1,297.2264.861年以内4.55%合计15,201.84760.0953.36%注:雅博电器应收账款合并计算了同受朱茂桂和邵素萍夫妇共同控制的芜湖县雅博电器有限公司、浙江雅博电器有限公司和嘉兴雅博电器有限公司应收账款金额,下同。

    C、2020年12月末单位:万元序号客户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1合兴集团及下属子公司5,140.85257.041年以内24.92%2正泰集团及下属子公司4,011.18200.561年以内19.44%3芜湖杰青塑业有限公司1,381.8369.091年以内6.70%4雅博电器1,337.5066.871年以内6.48%5江苏宝时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867.6343.381年以内4.21%合计12,738.98636.9561.74%D、2019年12月末单位:万元序号客户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1合兴集团及下属子公司4,785.95239.301年以内28.91%2正泰集团及下属子公司4,247.67212.381年以内25.66%3雅博电器1,544.3477.221年以内9.33%4芜湖杰青塑业有限公司1,192.0159.601年以内7.20%5健大电业制品(昆山)有限公司655.0532.751年以内3.96%合计12,425.02621.2575.06%5、应收款项融资2019年起,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将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又以出售为目的、由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报。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38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分别为3,513.55万元、3,038.61万元、163.50万元和6,423.1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1.09%、7.14%、0.27%和11.26%。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为银行承兑汇票。

    2021年末公司质押给银行票据池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前述票据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故在应收票据项目列示),导致当年末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减少,应收票据金额增加。

    6、预付款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如下:单位:万元账龄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1年以内1,412.5298.68%2,518.7699.08%1,641.9599.51%418.7199.85%1-2年18.961.32%16.930.67%8.160.49%0.630.15%2-3年--6.360.25%----合计1,431.49100.00%2,542.05100.00%1,650.11100.00%419.34100.0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419.34万元、1,650.11万元、2,542.05万元和1,431.49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32%、3.88%、4.26%和2.51%,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原材料采购款、认证服务费等,账龄基本在1年以内。

    报告期各期末,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公司采购额增加较大,部分供应商采用预付款结算方式,导致期末预付款项余额总体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A、2022年6月末单位:万元序号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余额比例1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03.9642.19%2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196.6613.74%3苏州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120.738.43%4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102.287.15%5杭州启是科技有限公司40.002.79%合计1,063.6474.30%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39注: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常德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预付款项余额合并。

    B、2021年12月末单位:万元序号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余额比例1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825.5932.48%2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309.5112.18%3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芮城分公司253.109.96%4特创工程塑料(上海)有限公司190.387.49%5青岛三力斯派新材料有限公司97.303.83%合计1,675.8965.93%C、2020年12月末单位:万元序号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余额比例1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99.9218.18%2欧若拉复合材料(深圳)有限公司231.0114.00%3帝斯曼工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180.3510.93%4浙江嘉仕机械有限公司156.709.50%5上海弘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12.006.79%合计979.9759.39%D、2019年12月末单位:万元序号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余额比例1浙江嘉仕机械有限公司106.0525.29%2沙伯基础创新塑料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77.2718.43%3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芮城分公司50.0011.92%4上海东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8.096.70%5乐清市东晓新能源有限公司25.276.03%合计286.6868.37%7、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03.23万元、196.22万元、199.69万元和246.01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33%、0.46%、0.33%和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400.43%。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包括押金保证金、员工拆借款和应收暂付款,以员工拆借款为主。

    公司设有员工借款制度,符合条件的员工在遇经济困难时,可向公司申请员工借款,员工借款原则上期限在3年以内,最长期限不超过7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及其分类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押金保证金96.6572.3236.8630.40员工拆借款119.74132.08165.2568.04应收暂付款97.0254.6844.2750.90合计313.41259.09246.37149.34坏账准备67.4059.4050.1546.10账面价值246.01199.69196.22103.23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单位名称款项性质账面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是否为关联方刘思令员工拆借款及利息0.471年以内11.32%10.52否35.001-2年廖林峰应收暂付款21.971年以内7.01%1.10否谢宇杰员工拆借款及利息0.271年以内6.47%6.01否20.001-2年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20.001年以内6.38%1.00否戴浩江员工拆借款及利息16.781年以内5.35%0.84否合计114.5036.53%19.47注:2022年6月末,公司对刘思令、谢宇杰和戴浩江的拆借款为个人购房借款。

    8、存货(1)存货构成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535.60万元、8,473.20万元、15,461.19万元和12,262.9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79%、19.91%、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4125.90%和21.50%。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构成。

    公司期末在产品金额较低系由公司生产周期较短所致。

    公司发出商品主要系已发货在途或客户未及时签收的产品,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期末余额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区域,与公司生产地距离较近,运输物流时间较短,一般在发出商品至客户的当日或次日客户签收确认,公司同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公司期末发出商品余额较低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构成(账面价值)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价值占比原材料7,537.3961.46%8,552.3355.31%4,780.2256.42%3,672.5948.74%在产品222.291.81%254.271.64%192.192.27%143.841.91%库存商品4,233.9434.53%6,386.3641.31%3,341.7739.44%3,602.1747.80%发出商品269.342.20%268.221.73%159.021.88%117.001.55%合计12,262.97100.00%15,461.19100.00%8,473.20100.00%7,535.60100.00%报告期各期末,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也保持总体增长趋势,主要体现在原材料及库存商品金额的增长。

    2022年6月末,在主要原材料价格下行时,公司减少存货备货量,导致期末存货余额减少。

    A、原材料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价值分别为3,672.59万元、4,780.22万元、8,552.33万元和7,537.39万元,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48.74%、56.42%、55.31%和61.46%。

    公司原材料金额及占比较高主要是由公司的产销模式决定。

    公司根据客户的订单或生产计划,结合原材料、产成品库存安排自身的生产计划和采购计划。

    公司对主要原材料设置一定的安全库存量,以保障顺利生产和及时供货。

    报告期各期末,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原材料金额保持总体增长趋势。

    2022年6月末,在主要原材料价格下行时,公司减少存货备货量,期末原材料余额降低。

    B、库存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3,602.17万元、3,341.77万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42元、6,386.36万元和4,233.94万元,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47.80%、39.44%、41.31%和34.53%。

    公司为了防止缺货、断货现象的出现,保障给客户及时供货,会保持一定数量的库存商品。

    2022年6月末,在主要原材料价格下行时,公司减少存货备货量,期末库存商品余额也有所减少。

    (2)存货跌价准备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152.51万元、167.35万元、295.66万元和198.25万元。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跌价测试,对于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为以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的估计售价减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其中销售费用根据当年度的销售费用率计算确定。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订单或生产计划及时安排生产及采购计划,同时会设置一定的安全库存量,不存在存货长期积压和滞销的情形。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详见本节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九)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率情况如下:公司名称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金发科技1.63%2.87%1.09%0.93%道恩股份1.82%1.84%1.91%2.80%国恩股份4.98%5.43%5.30%2.80%普利特3.42%3.10%7.71%4.27%沃特股份0.00%0.00%0.00%0.00%南京聚隆1.01%1.27%1.49%1.06%会通股份1.40%2.00%1.91%2.26%江苏博云3.76%3.79%4.01%8.00%奇德新材1.58%1.40%2.59%0.91%聚赛龙2.05%2.07%2.91%1.31%可比公司平均2.17%2.38%2.89%2.43%本松新材1.59%1.88%1.94%1.98%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率高于沃特股份、南京聚隆等,与会通股份、奇德新材、道恩股份较为接近,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2020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较多,主要原因是当年可比公司中有较多公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43司存在熔喷料业务,在2020年三季度熔喷料市场需求和价格变化较大后,于当年末针对熔喷料相关的存货计提了较高的跌价准备所致,而公司2020年熔喷料业务非常少。

    (3)公司及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单位:次可比公司2021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金发科技2.907.167.067.73道恩股份4.748.778.716.87国恩股份2.384.744.153.68普利特2.225.425.064.71沃特股份1.163.142.962.85南京聚隆2.154.773.904.84会通股份3.357.756.066.38江苏博云2.254.833.614.27奇德新材2.294.805.946.33聚赛龙2.535.115.506.12可比公司平均2.605.655.305.38本松新材3.218.036.315.60注:1、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2、上述数据根据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或招股说明书计算所得;3、2022年1-6月数据未年化。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指标优于行业均值,体现了公司良好的运营效率。

    9、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22.10万元、207.42万元、873.72万元和1,277.92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07%、0.49%、1.46%和2.2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1,023.36840.65207.422.99预缴所得税-23.97--预缴土地使用税---18.74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44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预交印花税---0.36预付IPO中介机构服务费254.56---其他-9.10--合计1,277.92873.72207.4222.1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增值税。

    (三)非流动资产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长期应收款------175.152.4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000.03%10.000.04%10.000.07%10.000.14%固定资产17,226.2148.67%16,231.1258.91%5,448.4538.34%4,744.4365.34%在建工程10,558.5529.83%2,545.139.24%4,127.7629.05%182.132.51%使用权资产243.450.69%435.551.58%-0.00%--无形资产6,082.7417.19%6,128.2522.24%1,800.2412.67%395.215.44%长期待摊费用161.680.46%299.801.09%627.064.41%983.7913.55%递延所得税资产455.941.29%414.621.50%334.382.35%194.452.68%其他非流动资产655.571.85%1,489.905.41%1,861.3013.10%576.077.93%非流动资产合计35,394.14100.00%27,554.36100.00%14,209.19100.00%7,261.22100.00%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

    公司非流动资产具体分析如下:1、长期应收款单位:万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保证金---200.00减:未实现融资收益---24.85合计---175.15报告期内,公司为筹集资金,曾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借款,部分固定资产生产设备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并将融资租赁的保证金确认为长期应收款,按照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45实际利率法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

    2019年末长期应收款金额为融资租赁业务未来应收回的保证金抵减未实现融资收益金额。

    公司于2020年底前结束了成本较高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借款业务,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6月末长期应收款余额为0.00万元。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情况如下:单位:万元被投资单位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温州正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10.0010.0010.0010.003、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公司非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是由厂房、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744.43万元、5,448.45万元、16,231.12万元和17,226.2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5.34%、38.34%、58.91%和48.67%。

    2020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同比增长704.02万元,主要是公司购置了机器设备以及在温州市购置办公用房所致。

    2021年12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2020年12月末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芜湖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及制品一期生产项目房屋建筑物及部分生产线建成投产后结转固定资产、以及芜湖本松购买机器设备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账面原值合计:24,679.09100.00%22,719.44100.00%10,472.74100.00%8,883.71100.00%房屋及建筑物8,611.8134.90%8,287.9436.48%1,683.3516.07%1,483.1316.69%电子设备643.502.61%537.542.37%354.833.39%323.983.65%机器设备14,515.6758.82%13,129.1057.79%7,908.9875.52%6,557.6973.82%运输工具349.661.42%349.661.54%335.393.20%328.723.70%其他设备558.452.26%415.211.83%190.201.82%190.202.14%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46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累计折旧合计:7,452.87100.00%6,488.32100.00%5,024.30100.00%4,139.29100.00%房屋及建筑物1,127.3715.13%933.6914.39%648.0912.90%558.1213.48%电子设备352.304.73%307.954.75%254.315.06%233.535.64%机器设备5,458.6473.24%4,780.5873.68%3,716.3173.97%2,993.7172.32%运输工具295.113.96%272.764.20%243.174.84%234.315.66%其他设备219.452.94%193.332.98%162.423.23%119.632.89%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7,226.21100.00%16,231.12100.00%5,448.45100.00%4,744.43100.00%房屋及建筑物7,484.4443.45%7,354.2445.31%1,035.2619.00%925.0119.50%电子设备291.201.69%229.591.41%100.511.84%90.451.91%机器设备9,057.0352.58%8,348.5251.44%4,192.6776.95%3,563.9875.12%运输工具54.540.32%76.890.47%92.221.69%94.411.99%其他设备339.001.97%221.881.37%27.780.51%70.571.49%公司与下述同行业可比公司均采用了年限平均法,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单位:年公司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预计净残值率金发科技20-3-20550%、3%、5%道恩股份20-10555%国恩股份20-403-145-204-103-145%普利特15-40-5-133-103-100%-5%沃特股份20-40510555%南京聚隆203-55-105510%会通股份20-30-4-104-103-105%江苏博云203-53-104-5%奇德新材203-54-104-5%聚赛龙20-403-51053-55%本松新材203-55-104-555%由上表可知,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处于合理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于固定资产有确凿证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47据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是资产是否需要进行减值测试的必要前提。

    当企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即表明资产发生了减值,企业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把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可回收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较高者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未发生减值情况,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4、在建工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82.13万元、4,127.76万元、2,545.13万元和10,558.5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1%、29.05%、9.24%和29.83%。

    2020年末,公司在建工程金额同比大幅增长,主要是芜湖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及制品一期生产项目的投建,以及嘉仕生产线改装。

    2021年末,随着芜湖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及制品一期生产项目的厂房以及部分生产线的完工投产,结转固定资产后,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同比降低,期末在建工程余额主要为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及制品一期生产项目尚在安装过程中的生产线、芜湖厂区在建宿舍楼以及嘉仕工厂生产线改装。

    2022年6月末,公司在建工程金额较2021年末大幅增加,主要是年产5万吨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临平)产业化建设项目、芜湖厂区宿舍楼以及芜湖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及制品一期生产项目新增产线的投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基本情况如下:(1)2022年1-6月在建工程变动情况单位:万元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期末数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及制品一期生产项目1,043.954,306.071,392.25-3,957.78嘉仕生产线改装232.28298.14136.18-394.24研发设备改装275.3612.0055.75231.61芜湖厂区宿舍楼673.721,301.99--1,975.71温州房产装修工程42.3016.2458.55--年产5万吨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临平)产业化建设项目277.513,516.14--3,793.65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48研发与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205.57--205.57合计2,545.129,656.141,642.73-10,558.55(2)2021年在建工程变动情况单位:万元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期末数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及制品一期生产项目3,795.557,303.8910,055.49-1,043.95嘉仕生产线改装241.71449.11458.55-232.28研发设备改装-275.36-275.36芜湖厂区宿舍楼69.74603.98--673.72温州房产装修工程20.7621.54-42.30年产5万吨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临平)产业化建设项目-277.51--277.51合计4,127.768,931.3910,514.04-2,545.12(3)2020年在建工程变动情况单位:万元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期末数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及制品一期生产项目48.193,747.36--3,795.55嘉仕生产线改装133.94361.18253.41-241.71芜湖厂区宿舍楼-69.74--69.74温州房产装修工程-20.76--20.76合计182.134,199.04253.41-4,127.76(4)2019年在建工程变动情况单位:万元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期末数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及制品一期生产项目-48.19--48.19嘉仕生产线改装234.52133.94234.52-133.94合计234.52182.13234.52-182.135、使用权资产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公司使用权资产为435.55万元、243.45万元,为根据新租赁准则确认的租赁房屋及建筑物(除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外)。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496、无形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95.21万元、1,800.24万元、6,128.25万元和6,082.7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5.44%、12.67%、22.24%和17.19%。

    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管理软件。

    2020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余额同比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子公司芜湖本松购买土地使用权。

    2021年末,公司无形资产增加主要系公司临平产业化项目及总部大楼项目购买土地使用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资产原值合计6,718.116,653.102,168.60653.34土地使用权6,097.556,069.941,732.56249.79管理软件620.57583.17436.04403.54累计摊销额合计635.37524.85368.36258.12土地使用权209.74129.0472.0241.63管理软件425.63395.81296.34216.49账面价值合计6,082.746,128.251,800.24395.21土地使用权5,887.805,940.891,660.54208.16管理软件194.94187.36139.70187.057、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各期,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分别为983.79万元、627.06万元、299.80万元和161.6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55%、4.41%、1.09%和0.46%。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为公司经营性租赁资产的装修改造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场所嘉仕工厂为租赁取得,公司于2017年对其进行装修改建,将装修改建费按照5年期限进行摊销。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嘉仕工厂的装修改建费用。

    8、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金额分别为194.45万元、334.38万元、414.62万元和455.9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8%、2.35%、1.50%和1.29%。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收益等因素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50引起的所得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资产减值准备239.77285.21200.83166.23递延收益212.71118.97133.5528.22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2.830.06--可抵扣亏损-8.46--预计负债0.631.92--合计455.94414.62334.38194.459、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576.07万元、1,861.30万元、1,489.90万元和655.5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93%、13.10%、5.41%和1.85%。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的设备及工程款、预付的购房补助款。

    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高,主要系因子公司芜湖本松厂房投建,预付的设备及工程款较高所致。

    随着芜湖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及制品一期生产项目的房屋建筑物及部分生产线的建成投产,2021年末、2022年6月末,预付的设备及工程款余额较2020年末降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预付设备及工程款377.221,197.301,521.16102.34预付购房补助款253.96268.22241.4398.00预付软件款24.3824.3847.7644.54预付设计费--50.94-预付土地购置款---331.19合计655.571,489.901,861.30576.07(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1、公司及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具体详见“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资产质量分析”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51之“(二)流动资产分析”之“4、应收账款”。

    2、公司及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具体详见“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资产质量分析”之“(二)流动资产分析”之“8、存货”。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一)负债结构总体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流动负债31,739.7366.02%38,318.2783.62%15,182.4083.93%15,956.7897.08%非流动负债16,339.0133.98%7,508.5916.38%2,907.0116.07%479.482.92%合计48,078.73100.00%45,826.86100.00%18,089.41100.00%16,436.26100.0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规模分别为16,436.26万元、18,089.41万元、45,826.86万元和48,078.73万元。

    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同比大幅增加,主要系因为芜湖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及制品一期生产项目、杭州年产5万吨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投建以及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筹集资金所致。

    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各期占比分别为97.08%、83.93%、83.62%和66.02%,随着募投项目的投建,公司通过银行筹集长期资金导致非流动负债比例不断提升。

    (二)流动负债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短期借款9,419.6529.68%11,495.1130.00%901.155.94%4,904.5530.74%应付票据9,143.0028.81%9,552.1024.93%2,228.6814.68%2,116.6313.26%应付账款10,105.4331.84%13,910.4336.30%7,336.8948.32%6,076.9438.08%预收款项------34.120.21%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52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合同负债58.690.18%111.170.29%353.152.33%--应付职工薪酬663.842.09%1,259.043.29%1,640.9610.81%1,138.277.13%应交税费1,173.453.70%854.972.23%2,258.3514.87%902.475.66%其他应付款22.680.07%35.440.09%275.031.81%72.930.4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40.363.59%646.061.69%1.580.01%655.614.11%其他流动负债12.630.04%453.951.18%186.621.23%55.260.35%流动负债合计31,739.73100.00%38,318.27100.00%15,182.40100.00%15,956.78100.0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规模分别为15,956.78万元、15,182.40万元、38,318.27万元和31,739.73万元,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构成。

    1、短期借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保证借款4,404.008,459.78500.592,302.14信用借款1,000.91---质押及保证借款-1,001.16-1,201.11抵押及保证借款4,014.752,002.32400.561,401.30已贴现未满足终止确认的商业承兑汇票-31.85--合计9,419.6511,495.11901.154,904.5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负债金额分别为4,904.55万元、901.15万元、11,495.11万元和9,419.6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0.74%、5.94%、30.00%和29.68%。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短期借款规模总体呈上升趋势。

    2020年末,公司负债规模同比大幅降低,主要原因系公司于当年增资扩股,在募集资金9,500万元资金后归还部分短期借款所致。

    2、应付票据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2,116.63万元、2,228.68万元、9,552.10万元和9,143.0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3.26%、14.68%、24.93%和28.81%。

    公司应付票据为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用于支付供应商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53货款。

    报告期各期,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期末应付票据余额逐年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7,688.11万元、8,640.55万元、15,756.85万元和12,461.22万元,与应付票据余额变动趋势一致。

    3、应付账款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为6,076.94万元、7,336.89万元、13,910.43万元和10,105.4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8.08%、48.32%、36.30%和31.84%。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系应付供应商的货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增加主要原因一方面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采购额增加所致;另一方面原因系随着公司行业地位提升以及与供应商互信加深,部分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信用期延长,公司更多使用了供应商的延期付款优待。

    2022年6月末,公司存货备货量减少,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也有所降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构成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货款8,030.4112,503.896,203.735,752.18费用款507.56431.22314.37231.34设备及工程款1,567.46975.31818.7993.42合计10,105.4313,910.437,336.896,076.944、预收款项、合同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34.12万元、0.00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

    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无预收款项,主要系财政部于2017年7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于合同负债科目核算预收货款。

    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353.15万元、111.17万元和58.69万元。

    2021年、2022年1-6月随着前期预收货款所涉及订单的交付,期末合同负债金额降低。

    5、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1,138.27万元、1,640.96万元、1,259.04万元和663.8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13%、10.81%、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543.29%和2.09%。

    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主要是已计提尚未发放的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报告期内,公司人数、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变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2.06.302021年度/2021.12.312020年度/2020.12.312019年度/2019.12.31应付职工薪酬计提数3,326.546,733.255,552.924,588.23期末人数373390331265人均薪酬8.7218.6818.6317.82应付职工薪酬余额663.841,259.041,640.961,138.27人均应付职工薪酬余额1.783.234.964.30注:1、人均薪酬=应付职工薪酬发生额*2/(当期期末人数+当期期初人数);2、人均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应付职工薪酬余额/期末人数;3、公司年终奖于当年12月计提,下年发放,导致期末人均应付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计提数增长,主要是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员工人数增长所致,其中2020年还受人均薪酬增长的影响。

    2021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降低,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公司当年调整员工薪酬发放政策,提高员工月工资,适当减少员工年终奖金额;另一方面是根据考核政策,在当年产品毛利率降低的背景下,部分销售人员以及管理人员薪酬有所降低。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不存在长期挂账情形。

    6、应交税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构成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增值税872.3074.34%683.6479.96%1,208.4653.51%425.6047.16%企业所得税240.7820.52%80.689.44%858.1038.00%435.5248.26%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7.880.67%13.371.56%9.330.41%5.840.65%城市维护建设税12.801.09%4.560.53%84.533.74%12.691.41%房产税11.881.01%23.772.78%12.550.56%12.551.39%土地使用税11.300.96%33.983.97%22.491.00%--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55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教育费附加5.490.47%1.950.23%36.051.60%5.440.60%地方教育附加3.660.31%1.300.15%24.031.06%3.630.40%印花税5.050.43%8.651.01%2.100.09%1.190.13%水利建设基金2.320.20%3.080.36%0.720.03%--合计1,173.45100.00%854.97100.00%2,258.35100.00%902.47100.0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902.47万元、2,258.35万元、854.97万元和1,173.4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66%、14.87%、2.23%和3.70%。

    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主要为应交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照章纳税,未出现因违反国家有关税务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形。

    7、其他应付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押金保证金20.0930.89240.48-拆借款----应付暂收款2.594.5534.5472.93合计22.6835.44275.0372.9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72.93万元、275.03万元、35.44万元和22.6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46%、1.81%、0.09%和0.07%。

    2020年押金保证金主要为公司收到芜湖本松施工单位的工程保证金。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655.61万元、1.58万元、646.06万元和1,140.3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11%、0.01%、1.69%和3.59%,2022年6月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及占比增加,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所致。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包括一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56年内到期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款、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利息。

    单位:万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一年内到期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款---655.61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87.00337.7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利息953.36308.341.58-合计1,140.36646.061.58655.619、其他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55.26万元、186.62万元、453.95万元和12.63万元,为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和待转销项税额。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待转销项税额7.6314.4545.91-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期应收票据(未终止确认)5.00439.50140.7155.26合计12.63453.95186.6255.26(三)非流动负债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长期借款14,878.2791.06%6,650.0088.57%2,000.0068.80%--租赁负债38.460.24%52.660.70%----长期应付款------234.6948.95%预计负债4.230.03%12.810.17%----递延收益1,418.058.68%793.1210.56%907.0131.20%244.7951.05%非流动负债合计16,339.01100.00%7,508.59100.00%2,907.01100.00%479.48100.0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递延收益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57构成。

    1、长期借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保证借款5,700.003,800.002,000.00-保证及抵押借款9,178.272,850.00--合计14,878.276,650.002,000.0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0.00万元、2,000.00万元、6,650.00万元和14,878.2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无逾期获展期形成的长期借款。

    2、租赁负债报告期2019年末、2020年末公司不存在租赁负债,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公司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为52.66万元、38.46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为0.70%、0.24%,占比较低。

    2021年起,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将租赁的房屋及建筑物(除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并相应确认租赁负债。

    3、长期应付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款---240.00减:未确认融资费用---5.31合计---234.692019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234.69万元,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公司不存在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应付款为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款。

    公司于2020年底前结束了成本较高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借款业务,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6月末长期应付款余额为0.00万元。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584、预计负债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公司预计负债金额为12.81万元、4.23万元。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期末不存在预计负债。

    2021年末、2022年6月末的预计负债系公司为与部分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在原材料涨价的背景下,执行的部分订单出现亏损,公司将待执行亏损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减值损失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5、递延收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政府补助1,418.05793.12907.01244.79融资性售后租回----合计1,418.05793.12907.01244.79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金额分别为244.79万元、907.01万元、793.12万元和1,418.05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1.05%、31.20%、10.56%和8.68%。

    公司递延收益由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和售后租回的融资租赁形成。

    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明细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0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芜湖县政府产业扶持资金621.50638.00660.00-国家级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园区重点支持项目专项补助资金343.8068.9389.14109.34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区级配套资助资金53.2863.2983.31-物联网智慧工厂项目政府补助8.9322.9050.8478.78可激光标识的环保型无卤阻燃聚酰胺复合材料开发及产业化政府补助--16.6756.67余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研发项目--7.06-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拟支持项目226.20---尖兵领雁计划(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64.35---合计1,418.05793.12907.01244.79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59(四)最近一期末银行借款、关联方借款、合同承诺债务、或有负债等主要债项的金额、期限、利率及利息费用等情况2022年6月末,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借款、合同承诺负债以及或有负债,公司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情况如下:1、短期借款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短期银行借款(不包含已贴现未满足终止确认的商业承兑汇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序号借款银行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利率种类借款日约定还款日1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1,000.002021-11-122022-11-093.85%固定利率2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1,000.002022-03-082023-02-243.70%固定利率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950.002022-03-092022-08-013.77%固定利率500.002022-05-242022-11-233.77%固定利率950.002022-06-172022-12-163.77%固定利率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1,000.002022-03-282023-03-273.70%固定利率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1,000.002022-06-282023-06-273.20%固定利率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湾沚支行3,000.002022-02-072023-02-064.05%固定利率7应付短期借款利息19.65————————合计9,419.65————————2、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序号借款银行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利率种类借款日约定还款日1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2,000.002020-12-252023-12-214.05%浮动利率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行2,900.002021-04-152022年10月、2023年4月、2023年11月分别还款50万元;2024年4月11日还款2,750万元3.95%浮动利率3中国工商银行2,000.002021-07-122022年7月、2023年7月分别还款200万元;4.20%浮动利率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60序号借款银行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利率种类借款日约定还款日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2024年7月还款1,600万元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800.002022-01-01每年还本不少于100万元,剩余本金于2024年12月29日归还4.40%浮动利率1,200.002022-01-035中国建设银行杭州临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临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临平支行1,640.002022-04-20贷款总额度50,000万元,还款计划如下:(1)2026年6月、12月,分别还款2,000万元、3,000万元;分别(2)2027年6月、12月,分别还款2,000万元、3,000万元;(3)2028年6月、12月,分别还款3,000万元、5,750万元;(4)2029年6月、12月,分别还款8,750万元、10,000万元;(5)2030年4月还款12,500万元。

    若发行人实际借款金额小于5亿元,则等比例调减本金归还金额。

    4.35%浮动利率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湾沚支行2,442.902022-01-04贷款总额度15,000万元,还款计划如下:(1)2022年10月、12月分别还款100万元;(2)2023年6月、12月、2024年6月、12月分别还款300万元;(3)2025年6月、12月、2026年6月、12月分别还款1,000万元;(4)2027年6月、12月分别还款2,000万元;(5)2028年6月、10月分别还款2,800万元。

    4.30%浮动利率1,279.552022-02-244.25%1,022.532022-03-224.25%493.282022-05-254.10%7应付长期借款利息53.37————————合计15,831.63————————(五)偿债能力分析1、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及变动分析财务指标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资产负债率(合并)52.02%52.52%31.86%42.22%流动比率(倍)1.801.562.801.98速动比率(倍)1.411.152.251.51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4,870.227,504.619,247.397,873.22利息保障倍数(倍)7.8211.5745.2716.61报告期内2021年、2022年1-6月,受公司芜湖产业化项目、临平产业化项目投建的影响,公司借款增加,资产负债率较2019年、2020年提高。

    2020年,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高,利息保障倍数较高,主要原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61因是公司于当年增资扩股,募集资金9,500万元所致。

    2021年、2022年1-6月,受利润规模减少的影响,公司利息保障倍数降低,但仍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在流动性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或风险因素。

    2、偿债能力的同行业比较分析2019年、2020年,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与行业均值较为一致。

    2021年、2022年1-6月,公司前述指标低于行业均值,主要原因是江苏博云和奇德新材于2021年上市,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资金充足,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大幅提升,资产负债率大幅降低,从而导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的行业均值提升,资产负债率的行业均值降低。

    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剔除江苏博云和奇德新材两家公司的影响,流动比率的行业均值为1.68、1.64,速动比率的行业均值为1.22、1.20,资产负债率的行业均值为51.32%、51.21%,与公司较为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对比如下:(1)流动比率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发科技1.161.131.531.03道恩股份2.843.483.531.91国恩股份1.791.672.121.55普利特1.681.771.871.76沃特股份1.261.462.511.55南京聚隆1.441.471.602.34会通股份0.980.941.131.00江苏博云6.9110.672.663.14奇德新材2.904.194.103.34聚赛龙1.971.481.411.42可比公司平均2.292.832.251.90可比公司平均(剔除江苏博云、奇德新材)1.641.682.251.90本松新材1.801.562.801.98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62(2)速动比率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发科技0.860.831.110.76道恩股份2.272.712.871.43国恩股份1.261.141.400.98普利特1.221.331.451.33沃特股份0.690.861.721.02南京聚隆0.951.031.101.79会通股份0.770.760.920.79江苏博云6.359.741.852.50奇德新材2.543.683.412.98聚赛龙1.601.131.091.17可比公司平均1.852.321.691.48可比公司平均(剔除江苏博云、奇德新材)1.201.222.251.90本松新材1.411.152.251.51(3)资产负债率公司名称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金发科技67.59%65.38%53.73%63.30%道恩股份33.37%30.54%32.65%39.89%国恩股份51.13%47.66%41.14%48.83%普利特45.42%43.31%37.92%38.44%沃特股份48.63%43.11%29.48%44.72%南京聚隆48.86%50.18%46.44%32.34%会通股份68.43%67.08%60.81%72.09%江苏博云12.89%8.73%31.04%26.22%奇德新材16.19%20.29%26.42%20.17%聚赛龙46.22%63.30%63.35%62.22%可比公司平均43.87%43.96%42.30%44.82%可比公司平均(剔除江苏博云、奇德新材)51.21%51.32%42.30%44.82%本松新材52.02%52.52%31.86%42.22%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63(六)报告期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根据公司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以6,162.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现金股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08.13万元。

    根据公司2019年6月28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以6,162.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元现金股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15.69万元。

    根据公司2020年2月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以6,299.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3元现金股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96.87万元。

    根据公司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以7,629.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62元现金股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998.93万元。

    上述股利分配均已实际发放。

    除上述股利分配外,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其他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七)现金流量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82.791,706.606,090.021,985.0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49.72-13,312.34-9,857.88-1,395.5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45.5012,668.326,237.26-772.4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2.0122.58-0.24-3.3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290.581,085.162,469.17-186.33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999.456,708.875,623.713,154.53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64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6,072.5456,519.1043,280.0037,816.19收到的税费返还135.37505.5041.60107.79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028.733,837.833,272.579,061.73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236.6460,862.4346,594.1746,985.7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194.3841,184.4126,929.7229,640.19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927.237,111.145,016.394,309.43支付的各项税费604.493,789.412,234.392,544.59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927.757,070.876,323.648,506.44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653.8559,155.8340,504.1545,000.6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82.791,706.606,090.021,985.06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85.06万元、6,090.02万元、1,706.60万元和5,582.79万元。

    公司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其中2020年同比大幅增加,2021年有所下降。

    2019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985.06万元与净利润金额5,454.04万元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当年应付票据到期兑付金额较大导致。

    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较为一致。

    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06.60万元与净利润金额4,432.42万元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树脂等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快,公司为锁定价格,期末预付货款金额增加。

    2020年末预付款项余额为1,650.11万元,2021年末为2,542.05万元;二是,公司2021年销售增长较快,公司给予客户的平均账期大于供应商给予公司的账期;三是,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期末采购备货增加。

    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8,473.20万元、15,461.19万元。

    2021年末,存货余额大幅增长。

    上述原因导致了2021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产生较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2022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582.79万元,大于净利润的金额2,783.54万元,主要原因系存货的减少以及应收账款的收回。

    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5,461.19万元、12,262.97万元;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26,934.58万元和23,923.22万元。

    报告期各期,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调节表如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65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净利润2,783.544,432.426,773.115,454.04加:资产减值准备-211.15727.47444.9698.37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988.861,581.81995.86865.97使用权资产折旧192.10368.21--无形资产摊销67.15134.80110.2463.53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48.04327.26356.73369.9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0.000.24-11.49-3.18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883.205.132.09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440.20451.41164.60497.80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94-43.45-66.431.37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1.32-80.23-139.945.00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211.85-7,272.00-1,156.12-265.34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910.18-11,895.05-5,618.47-1,135.42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4,045.6112,571.523,921.02-4,107.67其他128.15312.10310.83138.5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82.791,706.606,090.021,985.06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具体内容如下:单位:万元项目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回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6,204.103,318.481,861.928,626.20收到押金保证金4.0712.80319.1212.72收到政府补助1,723.91454.351,004.67367.34收到利息收入16.7238.3552.9443.63代收代付王金广股改再投资58.85---其他21.0913.8533.9211.84合计8,028.733,837.833,272.579,061.7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4,800.482,988.002,327.875,946.73支付各项费用1,996.013,796.013,642.132,528.30支付押金保证金10.80257.86302.035.00代收代付王金广股改再投资58.85---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66项目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捐赠支出-15.0015.0015.00其他61.6214.0036.6111.41合计6,927.757,070.876,323.648,506.44注:公司原股东王金广及其近亲属所持公司股份转让后再投资其他企业,临平区政府根据《临平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临平区政发〔2021〕40号文件)对其缴纳的部分个人所得税进行返还。

    因政府返还税后直接支付至公司账户,公司在收款后次日即转给王金广。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7919.2052.593.4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0.028.3419.848.94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79.883,686.0010,294.142,202.47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82.703,713.5410,366.572,214.80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466.9215,378.527,873.741,361.76投资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65.501,647.3612,350.702,248.6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532.4217,025.8820,224.443,610.3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49.72-13,312.34-9,857.88-1,395.57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95.57万元、-9,857.88万元、-13,312.34万元和-9,449.72万元。

    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受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公司支付采购设备、建造厂房等资本性支出较多,导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公司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公司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购买理财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与“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具体内容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67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个人借款往来及利息79.8886.0071.7460.47收回理财产品3,000.003,600.0010,000.002,142.00收到工程保证金--222.39-合计3,079.883,686.0010,294.142,202.47支付个人借款往来65.5047.36350.70106.62购买理财产品3,000.001,600.0012,000.002,142.00合计3,065.501,647.3612,350.702,248.62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9,500.00665.82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8,778.2716,981.852,900.005,600.0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38.0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778.2716,981.8512,400.006,603.82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2,000.001,450.004,900.005,000.0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66.622,423.99502.74774.99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6.16439.54760.001,601.27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632.774,313.536,162.747,376.2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45.5012,668.326,237.26-772.44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系公司根据资金周转需求借款及还款产生的现金流,公司利用筹资活动平衡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与“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具体内容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收到个人借款往来---163.00收回借款、担保等保证金---175.00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68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合计---338.00租赁负债付现166.16434.54--归还个人借款往来及利息---334.42支付银行借款、担保等保证金----支付担保和融资费用-5.00-84.30支付售后租回融资租赁款及服务费--760.001,182.54合计166.16439.54760.001,601.27(八)流动性风险分析1、长短期债务配置期限分析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在银行的信用级别提升,公司长期借款占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比重维持在相对稳定的水平,并以经营性的流动负债为主,公司债务的期限结构合理,有明确还款期限的金融负债占比较低,长短期债务配置期限与公司现阶段的业务发展情况相适应。

    2、影响现金流量的重要事件或承诺事项公司财务政策较为稳健,资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不存在逾期债务未偿还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现金流量的重要事件或承诺事项。

    3、风险管理政策公司主要通过如下措施管理流动性风险,增强偿债能力:(1)与客户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同时,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催收回款;(2)致力于与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合理利用商业信用,获得供应商的流动性支持;(3)加深与所在地银行的合作,申请扩大授信额度,分散借款来源;(4)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科学合理安排债务期限结构,避免债务集中到期;(5)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进一步充实公司股本,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69(九)持续经营能力分析公司是一家从事改性工程塑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低压电器、汽车、散热材料、电子连接器、生活家电等领域。

    未来公司将继续立足自主创新,不断促进技术、产品、应用的升级,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随着技术进步以及下游需求的不断增长,公司产品的迭代和创新将引领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公司具有广阔的成长空间。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5,673.74万元、66,729.56万元、111,786.54万元和51,373.96万元,经营规模逐年扩大,并且公司产品的客户类型和应用领域也逐步多元化,反映出公司较高的成长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产品应用领域的多元化,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均在提高。

    2021年公司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7.52%的背景下,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从6,426.44万元下降到3,916.54万元,下滑39.06%,主要原因一方面系当年主要原材料价格都出现大幅上涨,而按调价机制,销售价格的调整存在滞后性;另一方面系公司2021年为抓住市场机遇,稳定合作关系,对正在拓展市场的汽车、连接器等领域的客户定价较为优惠,并在原材料不断上涨的形势下产品调价也不够及时,从而导致公司新拓展的领域毛利率较低,尤其对几个重点客户的销售出现大额亏损。

    同时,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产能将有效提升,有利于公司保持竞争优势,赢取更大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报告期以及可预见的未来,公司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结构不会发生重大不利调整,公司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或风险因素。

    (十)资本性支出分析1、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报告期内,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进行了必要的资本性投入以支撑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361.76万元、7,873.74万元、15,378.52万元和9,466.92万元,公司主要的资本性支出为芜湖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及制品一期生产项目的投建,以及生产设备的采购等。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70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及资金需求量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除利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还包括年产5万吨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临平)产业化建设项目的配套项目,包括总部办公大楼、地库以及员工宿舍、食堂等配套设施,预计总投资额约为6.42亿元。

    除此之外,无其他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对于年产5万吨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临平)产业化建设项目的配套项目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包括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对发行人的影响(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或有事项为公司作为原告的已决诉讼仲裁的后续执行,具体情况如下:1、与东阳市科普电器有限公司的诉讼事项公司2016年至2017年向东阳市科普电器有限公司销售改性工程塑料产品,截至2017年末尚余货款125.50万元未收取,经多次催讨无果,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2019年4月2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浙0110民初2898号),判令东阳市科普电器有限公司支付公司货款125.50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2.05万元。

    由于东阳市科普电器有限公司已因其他多起案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案件判决后公司货款仍无法执行到位,公司2019年末至2022年6月末各期末已对该应收款项计提专项坏账准备125.50万元。

    该公司已于2022年3月注销。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712、与苏州贸锦祥电子有限公司的诉讼事项公司2016年至2017年向苏州贸锦祥电子有限公司销售改性工程塑料,截至2018年末,尚余货款13.17万元未收取,经多次催讨无果,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2020年6月3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浙0110民初17682号),判令苏州贸锦祥电子有限公司支付公司货款13.17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45万元。

    由于苏州贸锦祥电子有限公司已无可供执行的资产,公司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6月末已对该应收款项计提专项坏账准备13.17万元。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十四、盈利预测报告公司编制了盈利预测报告,该盈利预测报告已经申报会计师审核并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天健审〔2022〕10274号)。

    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一)盈利预测说明1、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公司在申报会计师审计的2021年度、2022年1-6月财务报表,经审阅的2022年7-9月财务报表的基础上,根据2022年10-12月发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本着谨慎性原则,以公司对预测期间经营环境及经营计划等的最佳估计假设为前提,编制了2022年度盈利预测表。

    2、盈利预测基本假设(1)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监管、财政、经济状况或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无重大变化;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72(2)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及通货膨胀水平等无重大变化;(3)对公司生产经营有影响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行业质量标准等无重大变化;(4)公司组织结构、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无重大变化;(5)公司经营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6)公司制定的各项经营计划、资金计划及投资计划等能够顺利执行;(7)公司经营所需的能源和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不会发生重大波动;(8)公司经营活动、预计产品结构及产品市场需求状况、价格在正常范围内变动;(9)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10)其他具体假设详见本盈利预测说明之盈利预测表项目说明所述。

    (二)盈利预测表公司2022年度合并盈利预测表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已审实际数2022年度1-6月7-9月10-12月合计已审实际数审阅实际数预测数一、营业总收入111,786.5451,373.9626,902.7127,630.96105,907.63其中:营业收入111,786.5451,373.9626,902.7127,630.96105,907.63二、营业总成本106,886.8249,630.5924,445.1325,575.7399,651.45其中:营业成本97,989.0845,314.8822,105.7123,049.5790,470.16税金及附加304.8293.9892.19105.30291.47销售费用1,882.88813.80446.85517.811,778.46管理费用2,393.151,144.24510.88594.532,249.65研发费用3,892.541,829.141,069.561,090.433,989.13财务费用424.34434.55219.94218.09872.58其中:利息费用443.94446.63210.59207.99865.21利息收入43.6118.695.21-23.90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73项目2021年度已审实际数2022年度1-6月7-9月10-12月合计已审实际数审阅实际数预测数加:其他收益592.22859.65160.00102.571,122.22投资收益-43.45-8.94-12.00-6.16-27.10信用减值损失-443.46197.52-99.78-162.37-64.63资产减值损失-284.0113.63-28.73-23.81-38.91资产处置收益(-0.240.00-0.04--0.04三、营业利润4,720.792,805.232,477.031,965.467,247.72加:营业外收入2.91250.193.77-253.96减:营业外支出31.519.31-1.1015.0023.21四、利润总额4,692.183,046.112,481.901,950.467,478.47减:所得税费用259.76262.59249.34156.59668.52五、净利润4,432.422,783.522,232.561,793.876,809.95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32.422,783.522,232.561,793.876,809.952、少数股东损益-----2022年预测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变化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2年度预测数2022年度相比2021年度变动比例1-9月实现数(已审阅)10-12预测数合计营业收入111,786.5478,276.6727,630.96105,907.63-5.26%主营业务收入108,949.6577,494.1527,630.96105,125.11-3.51%营业成本97,989.0867,420.5923,049.5790,470.16-7.6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32.425,016.091,793.876,809.9553.6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16.543,935.711,717.905,653.6144.35%毛利率12.34%13.87%16.58%14.58%2.24%注:盈利预测报告中并未直接预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表计算该指标系在2022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数上考虑可预测的其他收益、投资收益以及营业外支出等计算得出。

    发行人预计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05,907.63万元,同比下降5.26%;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09.95万元,同比增长53.64%;预计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74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53.61万元,同比增长44.35%。

    2022年,发行人在汽车领域、连接器领域、家电领域的收入预计增长;低压电器领域受新冠疫情影响下游开工以及房地产行业景气度下滑的影响,销售额预计下滑。

    整体来看,预计全年营业收入小幅下滑。

    单位:万元应用领域2022年1-9月2022年(预测)2021年2022年(预测)同比变动低压电器领域41,784.5656,196.1772,287.76-22.26%汽车领域12,787.2617,994.9710,372.5673.49%散热材料领域9,180.9912,458.0812,807.90-2.73%生活家电领域4,947.796,660.715,739.9316.04%连接器领域6,347.948,842.884,568.1793.58%其他2,445.602,972.313,173.32-6.33%主营业务收入小计77,494.15105,125.11108,949.65-3.51%其他业务收入782.52782.522,836.88-72.42%营业收入合计78,276.67105,907.63111,786.54-5.26%在营业收入略有下滑的背景下,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毛利率的提高,从2021年的12.34%提高至14.58%。

    发行人毛利率提高的主要原因如下:(1)2022年主要原材料价格呈下降趋势,与2021年持续大幅上涨的情形相反。

    由于销售价格调整存在滞后性,因此,原材料价格下行时,发行人毛利率提高。

    (2)部分前期以渗透定价策略获得的客户基于发行人合作过程中表现的良好服务和产品质量,新订单逐步恢复正常毛利水平,如终端客户安费诺。

    发行人收入规模较大,毛利率的提高对发行人利润总额的贡献较大。

    毛利率增长对净利润的贡献见下表:单位:万元财务指标2022年度(预测数)2021年度变化对利润总额的贡献营业收入105,907.63111,786.54-5,878.91-857.15(=-5,878.91*14.58%)毛利率14.58%12.34%2.24%2,372.33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75财务指标2022年度(预测数)2021年度变化对利润总额的贡献(=105,907.63*2.2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653.613,916.541,737.07——十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及财务信息(一)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处经营环境、经营模式、税收政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均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2022年1-9月经审阅财务数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告审阅》,天健会计师审阅了公司2022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7-9月和2022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2〕10273号)。

    审阅意见为:“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本松新材公司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之后经审阅(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如下: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总资产92,017.6387,255.265.46%总负债45,392.3145,826.86-0.95%所有者权益总计46,625.3241,428.4012.5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6,625.3241,428.4012.54%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金额分别为92,017.63万元、45,392.31万元和46,625.32万元,较上年末变动幅度分别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76为5.46%、-0.95%和12.54%。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1-9月变动幅度营业收入78,276.6771,678.629.21%营业利润5,282.272,929.4780.31%利润总额5,528.012,932.4588.51%净利润5,016.092,782.5680.2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16.092,782.5680.2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935.712,659.3248.00%2022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78,276.67万元,同比增长9.21%;净利润为5,016.09万元,同比增长80.2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935.71万元,同比增长48%。

    2022年1-9月,公司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原因一是营业收入的增长。

    2022年1-9月公司毛利率为13.87%,按此测算,营业收入增长对利润总额的贡献值为915.15万元[915.15=(78,276.67-71,678.62)*13.87%];二是,2022年1-9月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2022年1-9月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97.73万元(转回数),2021年1-9月该项数据为491.73万元。

    差异较大的原因系2022年1-9月公司回款较好,2022年9月末应收账款较2021年末大幅减少。

    2021年公司处于收入快速增长阶段,应收账款规模增长较快,2021年9月末的金额较2020年末大幅提高。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1-9月变动比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36.17-2,159.07不适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185.52-11,166.3044.9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16.7911,150.74-14.65%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9.1323.09-60.4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3.43-2,151.53-98.91%2022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1年1-9月由负转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77正主要原因是2022年销售回款较好,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增加,主要系公司当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支出增加所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公司当期取得借款和偿还借款净额减少所致。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1-9月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920.27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259.87119.29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2.463.23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3.2619.2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372.97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9.780.01小计1,271.09144.97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190.7221.73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080.38123.242022年1-9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1,080.38万元,同比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2022年1-9月公司收到国家级“小巨人”、临平区“鲲鹏”企业等政府补助金额较大。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78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经2021年7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543.18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按轻重缓急的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规模拟使用募集资金实施主体项目备案文号项目环评批复1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年产5万吨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临平)产业化建设项目28,552.6628,552.66本松新材2109-330113-04-01-646248杭环临平改备[2022]5号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及制品一期生产项目(芜湖)30,686.2015,343.10芜湖本松发改备(2019)279号环行审[2020]36号2研发与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7,201.865,000.00本松新材2109-330113-04-01-646248杭环临平改备[2022]5号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本松新材--合计76,440.7258,895.76--注:“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由两个子项目构成,分别为“年产5万吨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临平)产业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临平产业化项目”)和“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及制品一期生产项目”(芜湖)(以下简称“芜湖产业化项目”)。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先期投入的资金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需求,超出部分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履行法定程序后予以合理使用。

    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投入顺序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产生同业竞争且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项目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主实施,不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也不会对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79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活动及发展规划,合理投入募集资金。

    (四)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及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1、募集资金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公司主要从事改性工程塑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全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以公司自有技术为依托,提升改性工程塑料研发和生产能力,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公司现有业务,符合公司技术特点及未来发展方向。

    其中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是对原有产能的替代升级,一方面通过在自有土地上建设厂房并迁入原有生产线解决生产场地租赁问题,另一方面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和产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同时芜湖产业化项目在提高产能的同时也将优化公司产能布局,就近服务客户;研发与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是对原有研发体系、技术储备进行的升级,有助于巩固和提升公司技术创新优势,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与运用,保证主营业务稳定的发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有助于充实营运资金,为公司各项业务健康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2、募集资金对公司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随着我国近年来持续推动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在中高端改性塑料的国产替代需求愈发迫切,为国内具有较强技术实力的行业龙头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公司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新增产能除了能够满足低压电器行业稳步增长的需求,还可以覆盖公司近几年在汽车领域、散热材料、电子连接器领域开拓带来的未来销量增长;此外,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还将显著提升公司的柔性化制造能力,进一步丰富产线、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80完善业务布局,提升服务质量,更好满足多样化市场需求;研发与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围绕改性聚酰胺及其他相关改性工程塑料研发关键技术,为公司改性聚酰胺产品市场领先地位奠定基础,也为公司在汽车领域、散热材料、电子连接器等领域展开布局创造条件。

    3、募集资金对公司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聚焦公司主营业务,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包括“年产5万吨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临平)产业化建设项目”和“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及制品一期生产项目”(芜湖))可解决生产场地租赁问题并扩大公司产能、提高客户服务能力、增强柔性生产能力,同时可以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研发与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将全面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有利于减轻公司运营资金压力,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及核心技术紧密结合,属于向创新创造创意性领域的投资,有利于为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提供支持。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规的说明改性工程塑料行业属于新材料行业,新材料行业属于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要大力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受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如《“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提高新材料基础支撑能力、《塑料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提出重点发展多功能、高性能材料及助剂。

    公司主营业务为改性工程塑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营产品为以改性聚酰胺为主的改性工程塑料粒子。

    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十一、石化化工”之“10、液晶聚合物、聚苯硫醚、聚苯醚、芳族酮聚合物、聚芳醚醚腈等工程塑料生产以及共混改性、合金化技术开发和应用,高吸水性树脂、导电性树脂和可降解聚合物的开发与生产,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等新型聚酰胺开发与生产”,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品和技术。

    本次募投项目中临平产业化项目、研发与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已经临平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81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并已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为“杭环临平改备[2022]5号”;项目用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2093849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出具的说明,“该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杭州市和临平区发展规划要求,符合环评审批要求”。

    芜湖产业化项目已经芜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备案,并已取得芜湖市芜湖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批复;项目用地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皖(2021)湾沚区不动产权第0067824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一)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1)解决生产场地租赁问题并扩大公司产能公司位于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康泰路185号13幢的厂房为租赁取得,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厂房为公司主要生产基地。

    租赁厂房存在无法续租或者租金价格上涨较快的风险,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在自有土地上建设,其中临平产业化项目将利用部分现有设备和外购新设备进行建设。

    待新厂房建成后,公司拟将原有生产线逐步搬入临平新厂区。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生产场地租赁问题。

    公司主营业务为改性工程塑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低压电器、汽车、散热材料、生活家电、电子连接器等领域。

    随着工程塑料基材及添加剂品种增多以及改性技术进步,我国塑料行业改性化率和塑钢比不断提升,在下游应用领域产品升级换代以及性价比提升的背景下,改性工程塑料市场需求保持较高增长水平。

    报告期内,得益于下游行业的快速增长以及公司在下游应用领域的持续拓展、在细分应用领域的进一步深化,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量增长较快。

    公司产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82能利用率逐步提高并已达到较高水平,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下游需求。

    临平产业化项目和芜湖产业化项目建设完成并达产后,公司产能将提升至11万吨/年,将为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实现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2)提高客户服务能力对订单的快速响应能够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客户粘性。

    芜湖低压电器产业发达,德力西及其上游加工厂商(如合兴集团、雅博电器、旭晟精密)主要产能在芜湖。

    此外,安徽省汽车产业发达,汽车已成为其主导产业,不仅有奇瑞、江淮、华菱星马等整车生产研发企业,还拥有众多等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具有乘用车、商用车、工程装备用车、高中档客车等全方位的产业体系。

    公司拟在芜湖建设生产基地,一方面可以缩短现有客户的产品交期、提升售后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公司拓展汽车领域优质客户。

    (3)增强柔性生产能力公司的生产线具有通用性的特点,可以满足多种产品的生产工艺要求。

    目前公司产能利用率较高,生产线的频繁切换会导致生产效率降低,并增加生产成本。

    本次募投项目拟新增建设19条生产线(临平6条、芜湖13条),并搬迁改造11条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连续生产能力,提高生产效率。

    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较广,单笔订单数量差异较大,从成本效益原则出发,公司配置了大中小不同规格的生产线。

    在生产环节,公司根据订单的产品的品种系列、工艺特点、颜色、数量等进行规划,合理安排生产。

    但随着公司规模的增长,现有产线配置的多样性已不足以支撑未来增长的需求。

    本次募投项目按照不同产能配置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公司柔性生产能力将显著提高。

    (4)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随着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公司的生产规模也随之扩大,对生产能力、生产过程的有效控制以及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现有改性工程塑料生产线主要作业模式为“人力+机器设备”,相较于高端智能制造车间,生产自动化程度尚有提升空间。

    本项目拟新增多台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构建以MES为核心的智能制造系统,配套建立生产线控制系统,改进生产工艺,提升公司生产自动化程度。

    投料环节,公司拟引进的负压除尘系统,能有效降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83低粉尘溢散程度,改善投料环境;供料环节,拟增加物料自动化输送系统的配置数量,进一步提升供料的自动化程度;混合环节,采用更先进设备提高混合均匀性,提升产品品质;包装环节,拟采用自动包装系统,提高包装效率。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1)政策支持为项目实施提供政策环境“十三五”期间,受中美贸易摩擦、新冠肺炎疫情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制造业更加强调供应链安全,要求基础原材料的供应稳定、可靠,强调自主可控,为我国包括改性工程塑料在内的新材料产业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包括改性工程塑料行业的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一方面促使发行人上游树脂、改性添加剂产业发展更为成熟;另一方面支持新材料行业中具有自主研发能力、两化融合水平较高的企业率先发展壮大,适度提升行业集中度,带动行业内企业营收规模的增加和研发投入力度的加大;再者发展新材料行业的同时,国家重点推动5G、通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产业的发展,新材料、新业态将相互促进,为改性工程塑料行业的发展机遇,也有利于改性工程塑料应用领域的拓展。

    公司属于新材料行业,新材料行业属于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要大力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将推动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

    (2)公司具备成熟的产品技术和生产管理经验公司重视自主研发,深入客户产品开发一线,产品研发和工艺开发并重,围绕改性聚酰胺积累了多项改性工程塑料核心技术和一批优势产品。

    公司已积累一批专利技术和独特配方,部分核心技术已形成行业内有影响力的产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31项发明专利、49项实用新型专利和5项外观设计专利,公司参与起草、修订行业/地方标准3项;根据浙江省技术经纪人协会(浙江省科技厅下属)科技成果鉴定,公司三类产品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根据浙江省工业新产品鉴定结果,公司三类产品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一类产品达到国内先进。

    公司服务的低压电器、汽车等下游行业对改性工程塑料的需求呈现多样化、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84小批量特点,公司通过多年的市场开发,已形成较大的产销规模。

    2019年至2021年,公司销售规模分别为2.69万吨、3.75万吨和5.95万吨,销量复合增长率达到48.75%。

    2022年1-6月,公司销量已达2.61吨。

    在公司产销规模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公司不断添置生产装备,加强产品工艺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提升柔性制造能力,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

    (3)广阔的市场空间为产能消化提供市场保障受益于制造业大国和产业升级的良好外部环境,我国改性塑料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具体分析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二、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三)所属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之“4、我国改性塑料行业的发展前景”。

    (4)公司历史销售业绩良好、优质客户资源积累等为产能消化提供保障临平产业化项目将利用现有设备和新增外购设备进行建设,该项目是对现有生产线的替代升级;芜湖产业化项目是新建产能。

    在临平产业化项目和芜湖产业化项目建成并达产后,公司总产能将提升至11万吨/年,该产能将得到有效消化,具体分析如下:A、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公司通过多年的市场开发,已形成较大的产销规模。

    2019年至2021年,公司销售规模分别为2.69万吨、3.75万吨和5.95万吨,销量复合增长率达到48.75%。

    2022年1-6月,公司销量已达2.61吨。

    按照30%复合增长率测算,达产年销量将超11万吨,公司产能消化不确定性较低。

    B、优质的客户资源积累为产能消化提供保障目前,公司已积累了一批长期合作的优质客户资源。

    在低压电器领域,公司与正泰电器、德力西、良信电器、宏发股份长期合作,并已与施耐德、西门子、海格、罗格朗、霍尼韦尔、通用电气等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

    汽车领域,公司进入了一汽大众、吉利汽车的供应链体系,同时是世纪华通、宝时达、恒信动力、福尔达、三花汽零、德国大陆、博格华纳、康斯博格、联合电子、森萨塔、人本集团、宁波高发等汽车配套厂商的材料供应商。

    在散热材料、电子连接器领域,公司与得邦照明、晨丰科技、安费诺、珠城科技、嘉得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85电子等行业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

    公司的主要客户规模大,市场地位稳固,对供应商的认证周期长,合作关系确定后更换的频次低,公司的业务可持续性强。

    3、项目具体情况(1)临平产业化项目A、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由本松新材实施,拟利用部分现有设备和外购设备进行建设,在完成现有生产线相关设备搬迁后,达产年将实现年产5万吨产能。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28,552.6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2,952.0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600.61万元。

    B、项目投资概算序号项目投资额(万元)占比1工程费用18,716.3865.55%1.1建筑工程费8,908.1931.20%1.2设备购置费9,808.1934.35%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08.4214.04%3预备费227.250.80%4铺底流动资金5,600.6119.62%合计28,552.66100.00%C、项目选址该项目选址位于杭州市临平区,项目用地为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2093849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D、项目环境保护情况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对应的环保措施如下:a、废气本项目主要废气包括各道工序粉尘、有机废气等。

    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并经除尘装置处理后进行高空排放;有机废气通过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86水喷淋+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进行高空排放。

    b、废水本项目废水为冷却水、抽真空废水、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抽真空废水上层浮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下层废水经自设沉淀池加药沉淀后纳入市政管网;清洗废水经自设沉淀池加药沉淀后纳入市政管网;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c、固废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

    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和不合格品。

    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不合格品经收集粉碎后回收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真空渣和废活性炭等。

    废活性炭、废真空渣、废机油经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d、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车间的机械设备。

    公司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增加减震装置等方式减少噪声。

    E、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本项目以投资新建厂房、购置部分设备和搬迁部分现有设备方式完成,建设期2年,具体建设进度如下:序号建设内容月份246810121416182022241项目前期准备2勘探设计3建筑施工4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5职工培训6竣工验收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87本项目已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处于主体建设阶段。

    F、项目效益分析本项目达产期为3年。

    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营业收入为97,580.73万元,年均净利润为7,662.82万元。

    (2)芜湖产业化项目A、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由芜湖本松实施,拟新建年产5.9万吨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和0.1万吨制品产能。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30,686.2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4,420.3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265.86万元。

    B、项目投资概算序号项目投资额(万元)占比1工程费用22,609.9773.68%1.1建筑工程费8,194.6126.70%1.2设备购置费14,415.3646.98%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68.585.11%3预备费241.790.79%4铺底流动资金6,265.8620.42%合计30,686.20100.00%C、项目选址本项目选址位于芜湖市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皖(2021)湾沚区不动产权第0067824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D、项目环境保护情况详见本节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之“(一)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之“3、项目具体情况”之“(1)临平产业化项目”之“D、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E、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88本项目以投资新建方式完成,建设期2年,具体建设进度如下:序号建设内容月份246810121416182022241项目前期准备2勘察设计3工程施工4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5人员招聘与培训6竣工验收本项目已于2020年5月开工建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完成主体厂房建设,并有5条产线投产,尚余8条产线待投建,发行人将根据资金情况安排建设进度。

    F、项目效益分析本项目达产期为3年。

    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营业收入为118,682.02万元,年均净利润为10,642.73万元。

    (二)研发与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1)提高技术研发水平自2009年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聚酰胺工程塑料改性技术的研发,产品运用领域最初聚焦低压电器领域。

    在低压电器领域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后,公司以此为基础向汽车、散热、连接器等领域拓展。

    公司之所以能够在发展十多年后在低压电器领域占据优势竞争地位,并且能够在汽车发动机周边关键零部件用改性工程塑料粒子、散热材料领域推出多款能与跨国公司产品性能相媲美的产品,打破跨国公司垄断地位,与公司重视自主研发密不可分。

    公司深入客户产品开发一线,坚持产品研发和工艺开发并重的研发理念,经过不懈的努力,掌握了核心技术,推出了优势产品,最终为公司实现后发优势奠定了技术基础。

    随着公司逐步布局汽车领域,积极拓展散热材料、电子连接器、生活家电等领域,公司希望围绕改性聚酰胺积累更多的改性工程塑料核心技术和优势产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89品,但各领域产品配方、产品技术要点、工艺特点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新领域的布局和开拓更加离不开技术研发水平的提升。

    随着公司在汽车、散热材料等新领域布局的展开,研发中心相关软硬件设备性能瓶颈逐渐显现,同时公司需要布局其他应用领域的研发范围,因此公司需要加强研发环境建设。

    (2)增强吸引和储备技术人才的能力改性工程塑料行业技术迭代速度快,高质量的人才队伍是企业创新和发展的基础。

    同时,公司以低压电器领域为基础,逐步布局汽车、散热材料、电子连接器、生活家电等行业,需要不同专业的研发人才加入。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研发人才梯队建设,目前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组织架构。

    但与国际一流企业相比,公司在高技术研发人才队伍储备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研发与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将为公司技术研发提供必要的保障。

    该项目通过加强公司研发、检测环境建设,改善技术研发人员的工作条件和辅助手段,有利于公司吸引更多的优秀技术人才,更好地支撑公司业务发展。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1)公司具有丰富的技术成果产业化经验公司重视研发成果产业化能力建设,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融合和推动转化为核心的研发成果转化机制。

    公司在技术研发、产品研发、工艺设计等环节拥有大量经验丰富的研发人员,能够有效缩短产品的研发周期,加快推出新产品的速度。

    公司通过自主创新,充分发挥自身研发实力,根据市场需求持续进行产品迭代升级和新产品开发。

    公司的技术成果产业化经验提高了本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2)强大的研发实力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支持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改性工程塑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坚持自主创新发展道路。

    经过十余年的积累,已具备较强的技术和研发水平,并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与对外合作机制。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研发中心于2016年和2017年分别荣获“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和“省级企业研究院”荣誉称号,检测分析中心于2019年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31项发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90明专利、49项实用新型专利和5项外观设计专利,公司参与起草、修订行业/地方标准3项;根据浙江省技术经纪人协会(浙江省科技厅下属)科技成果鉴定,公司三类产品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根据浙江省工业新产品鉴定结果,公司三类产品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

    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将为本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改性工程塑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坚持自主创新发展道路。

    经过十余年的积累,已具备较强的技术和研发水平,并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与对外合作机制。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研发中心于2016年和2017年分别荣获“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和“省级企业研究院”荣誉称号,检测分析中心于2019年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21项发明专利、39项实用新型专利和5项外观设计专利,公司参与起草、修订行业/地方标准3项;根据浙江省技术经纪人协会(浙江省科技厅下属)科技成果鉴定,公司三类产品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根据浙江省工业新产品鉴定结果,公司两类产品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

    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将为本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由本松新材实施。

    本项目是在现有研发部门的基础上,通过建设新办公场地、购置研发检测软硬件设备和引进技术人才,提升公司自主研发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强化前沿技术研发实力,切实增强公司整体技术水平。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7,201.8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201.86万元。

    4、项目投资概算序号项目投资额(万元)占比1工程费用6,138.0085.23%1.1建筑工程费3,005.0041.73%1.2设备购置费3,133.0043.50%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92.5513.78%3预备费71.310.99%合计7,201.86100.00%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915、项目技术研发方向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以高性能、功能型尼龙基复合材料的研发为核心,跟踪、消化世界先进技术,走自主创新与借鉴境外先进技术、以及“产、学、研、用”相结合的道路,积极根据市场要求和行业发展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为下游行业提供优质的原材料和技术支持服务,做强产业链,并促进行业不断发展和升级。

    6、项目选址该项目选址位于杭州市临平区,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之“(一)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之“3、项目具体情况”之“(1)临平产业化项目”之“C、项目选址”。

    7、项目环境保护情况(1)废气本项目废气为粉尘和有机废气。

    公司利用布袋除尘设施对粉尘进行有效收集,除尘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有机废气通过水喷淋+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废水主要来自于研发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

    本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来自员工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并交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研发过程中设备产生的噪声。

    公司通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为高噪声设备增加减震装置等方式减少噪声8、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本项目以投资新建方式完成,建设期2年,具体建设进度如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92序号建设内容月份246810121416182022241项目前期准备2勘察设计3建筑施工与装修4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5人员招聘与培训6竣工验收本项目已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处于主体建设阶段。

    9、项目效益分析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效益体现在研发成果转化为产品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中。

    本项目有助于加强公司基础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推进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公司长期保持技术优势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

    (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项目基本情况公司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因素,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1)核心业务持续稳定增长的需要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势头良好。

    2019年至2021年,公司产品销量复合增长率达到48.75%。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应收账款、存货所占用的资金将保持同步增长,因而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量也将逐步增加。

    公司主要原材料树脂是石油的衍生产品,其市场价格受石油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

    为了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公司密切关注树脂市场价格变化情况。

    当公司判断树脂价格处于低位时,公司将结合原材料库存及销售订单情况择机储备一定量的树脂。

    对树脂材料的储备将占用较多资金,并且随着公司规模扩张,未来的储备量可能增加,对公司营运资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93(2)持续研发投入的需要改性工程塑料行业属于资金与技术密集型行业。

    改性工程塑料生产企业的研发技术水平对整体竞争力有重要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对业务发展的推动作用,并在产品创新和技术研发上持续投入了大量资金。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16%、4.28%、3.48%及3.56%。

    为了保持技术研发方面的竞争优势,公司需要对研发活动进行持续投入,因此对资金有较大需求。

    3、补充运营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交易所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使用该等流动资金,对于流动资金的使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

    三、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一)总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在国家大力支持新材料行业发展的背景下,公司继续专攻工程塑料聚酰胺改性技术,在低压电器领域取得研发领先优势后逐步向其他领域扩张。

    公司通过核心技术、优势产品开发和优质客户开拓,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满足不同性能需求的改性工程塑料粒子,与客户在产品研发、技术革新、降本增效等方面实现共同进步,努力成为国际领先的改性工程塑料解决方案提供商。

    未来三至五年,公司将抓住本次发行上市和关键材料国产化的机遇,着重从如下几个方面发力:1、继续深耕低压电器领域,扩大在低压电器领域的竞争优势,并配合下游领域客户推进低压电器产品升级换代;同时,布局汽车领域、散热材料领域、连接器领域等,在关键技术已取得实质性突破的基础上,以公司承接的相关配套项目为契机,实现汽车领域、散热材料领域、连接器领域等产销规模、盈利水平较大幅度的增长;打响“尼龙王”、“散热王”品牌,继续围绕改性聚酰胺技术,适度扩充相关改性工程塑料品种,与跨国公司、国内改性塑料龙头企业差异化竞争。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942、继续重视自主研发工作,并深入客户产品开发一线,增强客户服务能力;对标跨国公司产品,围绕改性聚酰胺积累更多的改性工程塑料核心技术,推出行业认可的优势产品。

    3、继续深化与低压电器领域、汽车领域、散热材料领域以及电子连接器领域等中高端客户的合作,并积极拓展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集团客户。

    4、将内部人才培养与外部人才引进有机结合,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同时,持续完善管理团队激励机制、竞争机制、晋升机制,进一步激发了核心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凝聚力。

    5、不断提升研发、检测、生产装备水平,满足精益生产要求;加强精益求精的企业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核心员工工匠精神,提高供产销体系运转效率,为业务执行和开拓起到平台保障作用。

    (二)报告期内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1、持续研发投入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2,314.96万元、2,856.31万元、3,892.54万元及1,829.1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16%、4.28%、3.48%及3.56%。

    随着研发的持续投入,公司研发队伍规模持续扩大,研发实力显著增强。

    公司拥有改性工程塑料制造领域的完整技术体系和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优势明显,同时公司科研成果转化能力突出,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31项发明专利、49项实用新型专利和5项外观设计专利。

    2、人力资源建设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高素质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销售人才等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整合内外部人力资源,将人才引进与内部培养有机结合,同时充分调动员工主观能动性和自身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的人才支撑。

    3、完善公司的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推进制度建设。

    公司以岗位规范和业务流程标准化为重点,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和高效的内部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95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公司经营层的管理作用,使公司管理效率得到显著提高,从而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三)为实现发展规划未来拟采取的措施1、产能扩充规划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产能瓶颈逐渐显现。

    公司需要扩充产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生产能力。

    此外,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自动化程度和生产工艺水平,进而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

    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建设进度,力争项目早日投产、早日实现经济效益,快速提升公司产能。

    2、技术研发创新计划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创新力度,加强研发体系建设,跟踪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积极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不断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

    同时,公司将积极寻求与高校进行“产学研”项目合作,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加快技术成果的产业转化,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

    3、市场开发计划低压电器领域,公司与正泰电器、德力西、良信电器、天正电气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并逐步与施耐德、西门子、海格、罗格朗、霍尼韦尔、通用电气、宏发股份等知名企业或其塑料件配套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汽车领域,公司进入了大众汽车、吉利汽车等知名汽车厂商供应链体系,同时是世纪华通、宝时达、恒信动力、福尔达、三花汽零、德国大陆、博格华纳、康斯博格、联合电子、森萨塔、人本集团、宁波高发等汽车配套厂商的材料供应商;在散热材料、生活家电、电子连接器等领域,公司也与公牛集团、得邦照明、晨丰科技、方太电器、老板电器、安费诺、珠城科技、嘉得电子、珠城科技等行业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将充分利用目前品牌的影响力和产品美誉度,以本次上市发行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品牌宣传力度。

    公司还将通过参与行业标准起草、参加行业展会、利用专业媒体宣传等方式,提高公司知名度,积极提升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964、人才队伍建设计划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对高素质管理人才、营销人才和技术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

    公司一贯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的方式不断完善人才梯队建设。

    一方面,公司根据发展需要适时引进相关人才,迅速增强公司人才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培养各部门业务骨干,提高内部人才稳定性和业务水平,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注入动力。

    5、融资计划本次股票发行后,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及优化资本结构的需要,适当运用股权、债券等融资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公司的技术升级、产能扩充及补充流动资金,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97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资产收益等权利,从而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和措施,对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作了详细规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形式和内容、审核及披露程序、权责划分、资料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证券投资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具体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

    公司还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组织和实施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为公司和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提供了制度保障。

    公司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如下: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证券投资部负责人吴祥敏联系地址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536号5幢联系电话0571-86229381传真号码0571-86358978电子邮箱ta@bosomchina.com(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1、对投资者提出的获取公司资料的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98提下,公司将尽力给予满足;2、对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其他情况的咨询,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并且不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证券投资部负责尽快给予答复;3、建立完善的资料保管制度,收集并妥善保管投资者有权获得的资料,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获得需要的信息;4、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从人员上保证服务工作的质量。

    二、本次发行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一)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根据公司于2021年7月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相关文件,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如下:1、利润分配需考虑的因素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应积极实施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讨论应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并坚持如下原则:(1)公司应当制定连续、稳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在保障投资者利益,满足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3)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3、具体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视具体情况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99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取现金分红应满足如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公司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前述重大资金支出事项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分红方案外一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应满足如下条件:(1)公司经营状况良好;(2)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股东整体利益;(3)发放的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时间间隔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至少现金分红一次。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00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5、利润分配研究论证及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应于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规划,结合公司当年的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需求、以前年度亏损弥补状况等因素,以实现股东合理回报为出发点,制订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预案,并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未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异议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的,即为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如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分红方案,公司董事会应就具体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定该分配方案的过程及决策程序发表意见,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6、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应由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有关事项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017、利润分配相关的信息披露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公司本次发行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情况。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决策程序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发行人目前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股东投票机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度、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制度、征集投票权,以及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等各项制度安排。

    (一)累积投票制度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制度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征集投票权制度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02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四)网络投票制度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同时,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五、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事项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包括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开发行前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等。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附件”之“四、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和说明”。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03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一、重要合同本节重大合同是指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经签署或正在履行的,且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公司已经签署或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情况如下:(一)采购合同根据行业惯例和以往销售情况,公司通常会与主要供应商签订框架性协议,框架协议一般不对具体的采购金额进行约定。

    公司在原材料采购时,向供应商下达包含具体数量和单价的订单,订单具有金额小、频次高的特点。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及子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各年交易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2022年1-6月交易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的重要采购合同情况如下:序号采购方供应商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合同有效期至是否履行完毕1本松新材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树脂以具体订单为准2018.12.312019.1.1至2019.12.31是2019.12.312020.1.1至2020.3.31是2020.4.302020.5.1至2020.7.31是2020.7.312020.8.1至2020.12.31是本松新材、芜湖本松树脂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2.312021.1.1至2021.12.31是2022.1.132022.1.1至2022.12.31否2本松新材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树脂以具体订单为准2018.1.12018.1.1至2020.12.31(到期后逐年自动展期)是本松新材、芜湖本松2021.9.302021.9.30至2022.9.30(到期后逐年自动展期)否3本松新材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玻纤以具体订单为准2018.1.12018.1.1至2021.12.31是本松新材、芜湖本松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2021.6.12021.6.11至2023.12.31否4本松新材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树脂以具体订单为准2018.1.12018.1.1至2021.6.30是2021.6.302021.6.30至2022.6.30(到期后逐年自动展期)否5本松新材潍坊玉成化工有限公司阻燃剂以具体订单为准2019.1.12019.1.1至2020.3.1(到期后逐年自动展期)是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04序号采购方供应商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合同有效期至是否履行完毕本松新材、芜湖本松潍坊玉成化工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21.12.152021.12.15至2022.12.15(到期后逐年自动展期)否6本松新材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滨海新区第四分公司树脂以具体订单为准2019.2.12019.1.1至2019.12.31(到期后逐年自动展期)是本松新材、芜湖本松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滨海新区第四分公司2021.12.12021.12.1至2022.12.1(到期后逐年自动展期)否7本松新材山东迈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阻燃剂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7.292020.8.1至2023.7.31(到期后逐年自动展期)是本松新材、芜湖本松山东迈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21.12.12021.12.1至2022.12.1(到期后逐年自动展期)否8本松新材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树脂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5.312020.6.1至2025.5.31(到期后逐年自动展期)否9本松新材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树脂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12020.1.1至2021.12.31是本松新材、芜湖本松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21.9.302021.9.30至2022.9.30(到期后逐年自动展期)否10本松新材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树脂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12020.1.1至2021.12.31(到期后逐年自动展期)是本松新材、芜湖本松2021.12.22021.12.2至2022.12.2(到期后逐年自动展期)否11本松新材青岛三力斯派新材料有限公司树脂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9.182020.9.18至2025.9.18否12本松新材、芜湖本松泰州百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阻燃剂以具体订单为准2021.12.12021.12.1至2025.12.31(到期后逐年自动展期)否13本松新材、芜湖本松山东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阻燃剂以具体订单为准2022.4.92022.4.9至2023.4.8(到期后逐年自动展期)否注:2019年至2022年4月,山东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独家代理山东迈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发行人销售阻燃剂。

    (二)销售合同根据行业惯例和以往销售情况,公司通常会与主要客户签订框架性协议,框架协议一般不对具体的销售金额进行约定,客户在实际产品购买需求发生时,向公司下达包含具体数量和单价的订单,订单具有金额小、频次高的特点。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及子公司与主要客户(各年交易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2022年1-6月交易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的重要销售合同情况如下: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05序号销售方客户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合同有效期至是否履行完毕1本松新材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改性工程塑料等以具体订单为准2018.6.132018.6.13至2019.6.11是2019.6.122019.6.12至2022.6.11是2021.11.12021.10.15至2024.10.14否温州正泰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改性工程塑料等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8.212020.8.21至2022.6.11是2021.11.12021.10.15至2024.10.14否本松新材浙江正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改性工程塑料等以具体订单为准2018.8.252018.8.25至2019.8.25是改性工程塑料等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8.252020.8.25至2021.8.25是改性工程塑料等以具体订单为准2021.8.252021.8.25至2023.8.24否2本松新材合兴集团有限公司(亦适用于下属分、子公司)改性工程塑料等以具体订单为准2017.8.252017.8.25至2020.5.14是2020.5.152020.5.15至长期有效是浙江合兴电工有限公司改性工程塑料等以具体订单为准2021.10.152021.10.15至2022.10.14否芜湖本松合兴集团有限公司(亦适用于下属分、子公司)改性工程塑料等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1.182020.11.18至长期有效否3本松新材浙江雅博电器有限公司改性工程塑料等以具体订单为准2019.10.12019.1.1至2021.12.31是2022.3.212022.1.1至长期有效否嘉兴雅博电器有限公司改性工程塑料等以具体订单为准2019.10.12019.1.1至2021.12.31是2022.3.212022.1.1至长期有效否芜湖本松芜湖县雅博电器有限公司改性工程塑料等以具体订单为准2019.10.12019.1.1至2021.12.31是2022.3.212022.1.1至长期有效否4本松新材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性工程塑料等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22020.1.2至2021.12.31是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改性工程塑料等以具体订单为准2021.1.12021.1.1至2024.12.31否5本松新材芜湖杰青塑业有限公司*改性工程塑料等以具体订单为准2018.1.12018.1.1至2019.9.8是2019.9.72019.9.9至2020.9.8是2020.9.82020.9.8至长期有效否6本松新材芜湖县信龙德电器有限公司改性工程塑料等以具体订单为准2018.1.12018.1.1至2020.10.28是2020.10.292020.10.29至长期有效否乐清市信龙电器厂改性工程塑料等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0.292020.10.29至长期有效否7本松新材海宁诚欣塑业改性工程以具体订2019.5.12019.5.1至2022.4.30是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06序号销售方客户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合同有效期至是否履行完毕股份有限公司塑料等单为准2022.1.12022.1.1-2024.12.31否8本松新材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改性工程塑料等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12020.1.1至2022.12.31(到期后逐年自动展期)否9本松新材江苏宝时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改性工程塑料等以具体订单为准2021.7.192021.7.19至2022.7.19否10本松新材常州市三普科技有限公司改性工程塑料等以具体订单为准2021.5.152021.5.15至2024.5.14否11本松新材芜湖成城电气有限公司改性工程塑料等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0.212020.10.21至长期有效否温州成城电气有限公司改性工程塑料等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0.212020.10.21至长期有效否12本松新材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性工程塑料等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0.152020.10.15至2022.4.11是2022.4.112022.4.11至长期有效否注:2022年第二季度芜湖杰青经营出现异常,无法正常偿还发行人款项,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其业务已由旭晟精密承接。

    (三)施工合同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施工合同(选取标准为金额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合同当事人施工单位合同编号合同金额(万元)签订时间是否履行完毕1芜湖本松芜湖大宇建设有限公司BS-202104301,898.002021.5.1否2杭州本松浙江恒基岩土科技有限公司GF-2013-02012,369.812021.9.28否3杭州本松浙江华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F-2017-020120,750.002022.3.14否(四)借款合同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借款合同(选取标准为金额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借款人贷款人合同编号贷款额度(万元)借款期限1本松新材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33102020012000876182,000.002020-12-25至2023-12-212本松新材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余杭2021人借06273,000.00注13本松新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2021年(余杭)字00398号2,000.002021-07-12至2024-07-114本松新材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33102021012000901701,000.002021-11-12至2022-11-09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07序号借款人贷款人合同编号贷款额度(万元)借款期限5本松新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城支行330101202100329892,000.00注26本松新材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002C1102022000031,000.002022-3-8至2023-2-247本松新材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07335261,000.002022-3-28至2023-3-278本松新材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002C5162022000781,000.002022-4-7至2022-10-79本松新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城支行建银浙银团lpzh2022-00150,000.00注310本松新材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002C5162022001221,000.002022-05-26至2022-11-2611本松新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2021年(余杭)字00519号3,000.00注412本松新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2022年(临平)字00916号1,000.002022-06-28至2023-06-2713芜湖本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湾沚支行HTZ340676000GDZC2021N00115,000.002021-10-14签署,注514芜湖本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湾沚支行建芜湾沚流贷2022001号3,000.002022-02-07至2023-02-06注:1、2021-04-15开始借款,2021年10月、2022年4月、2022年10月、2023年4月、2023年11月分别还款50万;2024年4月11日还款2,750万元;2、其中800万元借款期间为2022-1-1至2024-12-29,1,200万元借款期间为2022-01-03至2024-12-29;3、2026年6月、12月分别还款2,000万元、3,000万元;2027年6月、12月分别还款2,000万元、3,000万元;2028年6月、12月分别还款3,000万元、5,750万元;2029年6月、12月分别还款8,750万元、10,000万元;2030年4月还款12,500万元。

    4、其中950万元借款期间为2022-03-09至2022-08-01,500万元借款期间为2022-05-24至2022-11-23,950万元借款期间为2022-06-17至2022-12-16;5、2022年10月、12月各需还款100万元;2023年和2024年的6月、12月各需还款300万元;2025年和2026年的6月、12月各需还款1,000万元;2027年的6月、12月各需还款2,000万元;2028年6月、10月各需还款2,800万元。

    (五)担保合同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选取标准为涉及金额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担保人/抵押人担保权人/抵押权人合同编号担保物担保债权对应债权合同编号截至2022年6月30日对应借款合同金额(万元)担保最高债权金额(万元)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08序号担保人/抵押人担保权人/抵押权人合同编号担保物担保债权对应债权合同编号截至2022年6月30日对应借款合同金额(万元)担保最高债权金额(万元)1本松新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2018年余杭(抵)字0027号“浙(2016)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18202号”不动产本松新材银行借款2022年(临平)字00916号1,000.002,101.002芜湖本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行余杭2021人保0628信用保证本松新材银行借款余杭2021人借06273,000.004,000.003本松新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湾沚支行HTC340676000ZGDB2021N001信用保证芜湖本松银行借款HTZ340676000GDZC2021N00115,000.0019,000.004芜湖本松HTC340676000ZGDB2021N00B皖(2021)湾沚区不动产权第0067824号芜湖本松银行借款4,209.005本松新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建银浙银团lpzh2022-002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2093849号本松新材银行借款建银浙银团lpzh2022-00150,000.004,209.0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城支行(六)其他合同1、年产5万吨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临平)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协议2020年11月,本松新材与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协议书》,对总投资额、固定资产投资强度、项目开工时间、项目达产后年度产值规模、纳税贡献以及违反协议约定的法律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

    2021年9月28日,本松新材与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将《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协议书》中约定未达到总投资额、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事项的违约责任由收回土地调整为按照总成交价款20%的标准收取违约金。

    2021年11月29日,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说明函》,确认《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协议书》与《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092022年4月18日,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确认函》,确认:“自《关于年产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的招商协议书》《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签署之日起至今,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均能全面履行协议约定内容,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本单位与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2、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及制品一期生产项目投资协议(芜湖)2019年2月11日,本松新材与芜湖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协议书》及《补充投资协议书》。

    2019年11月22日,本松新材与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补充协议书》,就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及制品一期生产项目的用地、投产时间、财政补助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2021年10月22日,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出具《确认函》确认本松新材已按约履行相关条款,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

    2022年4月22日,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出具《关于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与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有关情况的说明》,确认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及制品一期生产项目总投资额度、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作为考核依据,以及截至前述说明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均能全面履行相关约定内容,不存在违约行为。

    二、对外担保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公司与蔡其龙解除劳动合同争议一案:2022年3月16日,公司前生产人员蔡其龙向杭州市临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14.86万元。

    2022年6月24日,杭州市临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申请人蔡其龙与被申请人发行人解除劳动合同争议一案作出浙杭临平劳人仲案(2022)322号《仲裁裁决书》,驳回蔡其龙的仲裁请求。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102022年7月20日,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蔡其龙与被告发行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原告蔡其龙请求法院判令发行人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14.86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2年11月2日,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就原告蔡其龙与被告发行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出具(2022)浙0113民初5012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蔡其龙的诉讼请求。

    2022年11月7日,蔡其龙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二审法院尚未开庭审理。

    除上述已披露情形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近3年不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11第十二节声明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周永松张光辉曾海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刘利鋆罗文钜丁冀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刘榕益小苏葛懿全体监事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庞林芳张玉兰赵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周永松张光辉刘利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罗文钜吴祥敏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1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字:___________周永松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13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字:保荐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___________严鹏______________________彭波陈婷婷___________章启诚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14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签字: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___________章启诚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15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签字: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___________黄伟建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16发行人律师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裴礼镜周末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顾功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年月日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17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宋鑫龚文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钟建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18天健会计师事务所Pan-Chin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验资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16]第458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第62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46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50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3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维华陈志维沈飞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郑启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二〇××年月日地址: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邮编:310020电话:(0571)88216888传真:(0571)88216999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19天健会计师事务所Pan-Chin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验资复核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天健验〔2021〕651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二〇××年月日地址: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邮编:310020电话:(0571)88216888传真:(0571)88216999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20承担评估及评估复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年月日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21第十三节附件一、备查文件(一)发行保荐书;(二)上市保荐书;(三)法律意见书;(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五)公司章程(草案);(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八)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十)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备查文件的查阅地点投资者可在以下地点查阅:1、发行人: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536号5幢联系人:吴祥敏电话:0571-86229381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222、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东楼1902室联系人:彭波、陈婷婷电话:0571-87821312四、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和说明(一)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及价格的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永松承诺(1)自本松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松新材股份,也不由本松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本松新材上市后6个月内,若本松新材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本松新材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需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本松新材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亦将同等按照上述限售安排执行。

    (3)本人在担任本松新材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本松新材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持有本松新材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松新材股份。

    (4)本人所持本松新材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有的本松新材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A、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B、减持意向: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本松新材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5%。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23因本松新材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调整。

    C、减持价格: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所持有的本松新材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松新材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行调整)。

    D、减持期限: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结合证券市场情况、本松新材股价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审慎制定减持计划。

    E、本人减持本松新材股票前,应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F、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其他规定。

    (5)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人将在本松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本松新材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本松新材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本松新材股票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

    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本松新材,则本松新材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本松新材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本松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而终止,亦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永松之配偶刘梅红、周永松之表弟陈国平、周永松之阿姨吴素贞承诺(1)自本松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松新材股份,也不由本松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亦将同等按照上述限售安排执行。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24(2)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资本市场情况、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是否减持股份及减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和时机,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3、公司持股平台至勤憬美、至勤钰美和至勤和美承诺(1)自本松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松新材股份,也不由本松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本松新材上市后6个月内,若本松新材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本松新材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需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本松新材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亦将同等按照上述限售安排执行。

    (3)本企业所持本松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本松新材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A、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B、减持意向: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累计减持所持本松新材股份可达到100%。

    因本松新材进行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缩股等导致本企业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调整。

    C、减持价格:本企业减持所持有本松新材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D、减持期限: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结合证券市场情况、本松新材股价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审慎制定减持计划。

    E、本企业减持本松新材股票前,应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F、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25的其他规定。

    (4)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在本松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本松新材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本松新材所有,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剩余本松新材股票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

    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本松新材,则本松新材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本松新材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4、持股5%以上股东虞秋婵、南通嘉乐承诺(南通嘉乐与南通嘉盛、丁冀平合计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1)自本松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松新材股份,也不由本松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亦将同等按照上述限售安排执行。

    (2)本人/本企业所持本松新材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本松新材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A、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B、减持意向: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累计减持所持本松新材股份可达到100%。

    因本松新材进行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调整。

    C、减持价格:本人/本企业减持所持有本松新材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D、减持期限:本人/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结合证券市场情况、本松新材股价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审慎制定减持计划。

    E、本人/本企业减持本松新材股票前,应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26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F、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其他规定。

    (3)本人/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人/本企业将在本松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本松新材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本松新材所有,同时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剩余本松新材股票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

    如本人/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本松新材,则本松新材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本企业应上交本松新材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5、持股5%以上南通嘉盛承诺(1)自本松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松新材股份,也不由本松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亦将同等按照上述限售安排执行。

    (2)就本企业于本松新材本次发行上市申报前12个月内取得的本松新材股份,自本松新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本松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亦将同等按照上述限售安排执行。

    (3)本企业所持本松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本松新材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A、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B、减持意向: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累计减持所持本松新材股份可达到100%。

    因本松新材进行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缩股等导致本企业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调整。

    C、减持价格:本企业减持所持有本松新材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27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D、减持期限: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结合证券市场情况、本松新材股价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审慎制定减持计划。

    E、本企业减持本松新材股票前,应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F、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其他规定。

    (4)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在本松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本松新材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本松新材所有,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剩余本松新材股票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

    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本松新材,则本松新材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本松新材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6、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利鋆、张光辉、曾海泉、罗文钜、吴祥敏承诺(1)自本松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的本松新材股份,也不由本松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本松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本松新材股份,也不由本松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本松新材上市后6个月内,若本松新材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本松新材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需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松新材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亦将同等按照上述限售安排执行。

    (3)本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含因各种原因延长的锁定期,下同)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28届满后2年内减持股份的(不包括本公司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4)本人在担任本松新材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本松新材股份总数的25%;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松新材股份。

    (5)本人在减持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6)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上述承诺。

    7、持股董事丁冀平承诺(1)自本松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松新材股份,也不由本松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本松新材上市后6个月内,若本松新材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本松新材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需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松新材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亦将同等按照上述限售安排执行。

    (3)本人在担任本松新材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本松新材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持有本松新材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松新材股份。

    (4)本人所持本松新材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有的本松新材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29A、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B、减持意向: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本松新材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5%。

    因本松新材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调整。

    C、减持价格: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所持有的本松新材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松新材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行调整)。

    D、减持期限: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结合证券市场情况、本松新材股价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审慎制定减持计划。

    E、本人减持本松新材股票前,应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F、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其他规定。

    (5)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人将在本松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本松新材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本松新材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本松新材股票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

    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本松新材,则本松新材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本松新材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6)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上述承诺。

    8、持股监事庞林芳、张玉兰承诺(1)自本松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30在本次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本松新材股份,也不由本松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亦将同等按照上述限售安排执行。

    (2)本人在减持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上述承诺。

    9、最近12个月入股股东盛瓴咨询承诺(1)自本松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松新材股份,也不由本松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亦将同等按照上述限售安排执行。

    (2)就本企业于本松新材本次发行上市申报前12个月内取得的本松新材股份,自本松新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本松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亦将同等按照上述限售安排执行。

    (3)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资本市场情况、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决定减持数量,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10、最近12个月入股股东苏州隽永、张少波承诺(1)自本松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松新材股份,也不由本松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亦将同等按照上述限售安排执行。

    (2)就本人/本企业于本松新材本次发行上市申报前12个月内取得的本松新材股份,自本松新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31或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本松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亦将同等按照上述限售安排执行。

    (3)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资本市场情况、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决定减持数量,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11、除前述人员外的现任或曾任公司员工股东的承诺宋继胜、邱祥周、丁广军、倪代邦、宋芳义、陈慧新、郑凤眉、文学丰、胡岸军、宋海燕承诺:(1)自本松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的本松新材股份,也不由本松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本松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本松新材股份,也不由本松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减持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

    12、其他股东承诺其他股东容腾创投、尚颀投资、蕉城上汽、中航凯晟、南山中航承诺:(1)自本松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松新材股份,也不由本松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亦将同等按照上述限售安排执行。

    (2)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资本市场情况、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决定减持数量,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股价稳定预案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32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具体如下:公司上市后3年内,若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回购公司股票或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在上市后3年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需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1)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如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第一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二选择:(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2)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第三选择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促使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33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一次。

    3、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10日内召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

    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将在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

    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股票,且回购股票的数量将达到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的2%:(1)通过实施回购股票,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10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4、实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1)启动程序A、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B、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34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控股股东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控股股东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且每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A、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B、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C、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90日内增持公司股票,且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总额的20%。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1)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35(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公司承诺:在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预案的规定,并签署相应的书面承诺函。

    6、约束措施(1)发行人自愿接受主管机关对其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2)若发行人控股股东周永松未履行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以其从公司获得的最近两个年度的现金分红为限,扣减其在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所享有的现金分红。

    (3)若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未能按承诺的相关约定履行其增持义务时,公司以其从公司获得的最近两个年度的现金分红为限,扣减其在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所享有的现金分红,并可扣减公司应向其本人支付的工资薪酬,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个人在任职期间连续两次以上未能主动履行承诺规定义务的,由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由公司董事会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4)发行人应及时对稳定股价措施和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履行情况,及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5)发行人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三)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1、公司承诺本松新材将严格遵守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并接受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时的约束措施。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36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永松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执行本松新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并接受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时的约束措施。

    3、公司全体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执行本松新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并接受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时的约束措施。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1、公司承诺(1)本松新材承诺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包括招股说明书在内的本次发行及上市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不符合本次发行及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2)如本松新材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发行上市的,本松新材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20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本松新材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永松承诺(1)本人承诺本松新材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包括招股说明书在内的本次发行及上市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不符合本次发行及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2)如本松新材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20个交易日内督促本松新材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本人将依法回购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37(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措施及承诺1、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短期内难以产生效益,公司在发行当年及项目建设期间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可能下降,公司投资者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

    为此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提高投资者回报能力,具体如下:(1)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项目相关的人才与技术储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积极发展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公司将继续拓展市场空间,提高市场占有率,巩固行业地位,优化产能布局和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加大基础工艺研发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力度,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以技术优势觅得先机,努力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3)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用账户进行存储,做到专款专用,加强监督和管理。

    公司将通过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改善融资结构,提升盈利水平,进一步加快既有项目效益的释放,增厚未来收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减少股东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

    (4)完善公司治理,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将抓住上市契机,建立起较高水平的企业管理和内控制度,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战略眼光,优化公司市场定位和竞争策略,夯实公司竞争优势。

    同时,公司也将继续改善组织运营效率,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保持良好的成本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38管控能力,不断提高公司的总体盈利能力。

    (5)完善利润分配支付,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根据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完善了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确定了利润分配的总原则,以及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方式。

    同时,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强化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6)关于后续事项的承诺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永松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1)本人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会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发行人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从发行人取得的薪酬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39(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发行人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六)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事项的承诺1、发行人承诺(1)本松新材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松新材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本松新材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松新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松新材将在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部门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2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加上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若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若经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部门等有权部门认定本松新材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松新材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松新材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部门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若因本松新材提供虚假记载资料、误导性陈述或对相关信息进行刻意隐瞒等原因导致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为本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40情形的,上述机构因此对投资者依法赔偿责任的,本松新材将依法赔偿上述机构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周永松承诺(1)本松新材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经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部门等有权部门认定本松新材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松新材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部门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若因本松新材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松新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司法部门作出相关判决的,本人将利用本松新材控股股东地位,促使本松新材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本人将按二级市场的价格依法购回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本人购回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执行。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本松新材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经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部门等有权部门认定本松新材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部门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中介机构承诺(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作为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41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松新材”)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作出如下承诺:财通证券为本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财通证券为本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承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按照律师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核查验证,确保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申报会计师、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承诺:“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承诺:因我们为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评估机构及评估复核机构承诺:“本公司现担任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评估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如因本公司为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6]414号、坤元评报[2021]490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事项依法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特此承诺。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42(七)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约束措施的承诺1、发行人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公司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将采取如下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永松承诺(1)若本人违反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本人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如本人违反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有权按照《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43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将应付本人的相应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

    (3)如果未履行前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事项,本人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4)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5)如果因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若本人违反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本人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适用)。

    (2)如本人违反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有权按照《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将应付本人的相应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不含独立董事)。

    (3)如果未履行前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事项,本人承诺将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44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4)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5)除违反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及公司股价的承诺外,本人将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6)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将向公司或者投资依法担赔偿责任。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其他股东刘梅红、陈国平、吴素贞、虞秋婵、丁冀平、张少波、宋继胜、陈慧新、邱祥周、丁广军、倪代邦、郑凤眉、宋芳义、文学丰、胡岸军、宋海燕及至勤憬美、至憬钰美、至憬和美及南通嘉乐等私募基金股东承诺(1)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本人/本企业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如果未履行前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事项,本人/本企业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45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如果因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承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本人/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八)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股东信息;2、截至本承诺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除郑景煦及其亲属间接持有本松新材的股份存在婚姻财产纠纷或遗产继承纠纷外,不存在其他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松新材股份的情形;4、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5、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九)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函本公司承诺将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46用的<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以及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规定中相关的利润分配政策。

    (十)公司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承诺函1、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的《公司章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提高守法合规意识。

    2、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财务独立,确保不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资产,损害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利益。

    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经营性资金占用: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超过正常商业信用期的资金占用;(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行人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发行人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基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所提供使用的资金,发行人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3、依法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不滥用控股股东权利侵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资产,损害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利益。

    4、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若因未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而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遭受损失,本公司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本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十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永松其他有关承诺1、关于承担公司财务内控不规范产生的相关损失的承诺2018年、2019年,公司存在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包括关联方代垫费用、向关联方拆入资金、通过劳务公司代发年终奖,以及个人卡支付与采购相关款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447项等,前述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在2020年起均已规范。

    如公司因为上述内控不规范事项而受到任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承担任何责任,最终的全部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2、关于承担仓库因拆除产生相关搬迁费用的承诺公司所租赁的乐清市北白象镇787平方米仓库、余杭区超丁村姚家埭38号2,488平方米仓库均系临时建筑,未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存在被强制拆除的风险。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若该两处仓库被政府拆除,本松新材因仓库搬迁产生的相关直接费用(不含租赁新仓库的租金以及其他手续费)由本人无条件全额承担,且不会就该等费用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追索。

    声明及承诺 本次发行概况 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供应短缺风险 (二)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三)市场竞争和市场开拓风险 (四)客户集中风险 (五)盈利预测风险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一)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二)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三)2022年度盈利预测情况 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和说明 四、关于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目录 第一节释义 一、基本术语 二、专业术语 第二节概览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五、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一)技术创新 (二)管理模式创新 (三)业务模式创新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七、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事项 八、募集资金用途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律师事务所 (三)会计师事务所 (四)资产评估机构 (五)股票登记机构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七)收款银行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说明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第四节风险因素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供应短缺风险 二、市场竞争和市场开拓风险 三、客户集中风险 四、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五、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三)偿债风险 (四)存货跌价风险 (五)税收优惠风险 (六)盈利预测风险 六、技术风险 (一)技术人员流失或无法及时补充风险 (二)核心技术外泄或开发滞后的风险 七、生产场所租赁风险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二)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九、可能被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 十、间接股东财产纠纷风险 十一、新冠肺炎疫情风险 十二、限电限产举措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十三、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 十四、发行失败风险 十五、实际控制人借款尚未归还的风险 十六、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新三板挂牌期间的历次股份转让 2、2019年8月,终止新三板挂牌 3、2019年10月,股份公司第四次增资、摘牌后第一次股份转让 4、2019年12月,股份公司新三板摘牌后第二次股份转让 5、2020年4月,股份公司第五次增资 6、2020年12月,股份公司新三板摘牌后第三次股份转让(代持股份清理) 7、2021年5月,股份公司新三板摘牌后第四次股份转让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情况 (一)挂牌情况 (二)终止挂牌情况 (三)发行人挂牌期间受到处罚的情况 (四)本次申请文件与新三板挂牌期间信息披露差异 1、非财务信息差异 2、财务信息差异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 六、发行人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1、芜湖本松 2、本松志岷 (二)发行人参股公司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七、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1、至勤憬美、至勤钰美、至勤和美 2、虞秋婵 3、南通嘉乐、南通嘉盛和丁冀平 (三)其他私募基金股东 1、容腾创投 2、尚颀投资 3、蕉城上汽 4、苏州隽永 5、中航凯晟 6、南山中航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四)发行人股本中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情况 (五)发行人申报前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1、盛瓴咨询 2、乐田咨询 3、张少波 4、苏州隽永 5、南通嘉盛(申报前12个月增持发行人,为原股东) 6、至勤钰美(申报前12个月增持发行人,为原股东) 7、参照新股东核查的股东情况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七)本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八)本次发行前涉及的对赌协议情况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员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200人的情况 (十)发行人股份代持情况 1、发行人历史股权代持的形成原因及背景 2、代持的演变情况 3、代持的解除过程 4、代持解决过程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十一)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过程中的瑕疵 (十二)发行人股权纠纷情况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1、董事会成员 2、监事会成员 3、高级管理人员 4、其他核心人员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四)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2、监事变动情况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4、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2、间接持股情况 3、持有股份的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况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安排 1、薪酬构成、确定依据及所履行的程序 2、薪酬总额占发行人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 3、最近一年领取薪酬情况 4、享受的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一)股改后股权激励的基本情况 (二)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 (三)股份支付情况 十一、员工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二)员工结构情况 1、员工专业结构 2、员工学历结构 3、员工年龄分布 (三)劳务派遣情况 (四)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1、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情况 2、报告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原因 3、主管部门对发行人及子公司出具的合法合规证明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及收入构成 1、主营业务 2、主要产品 3、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2、生产模式 3、销售模式 4、研发模式 5、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及关键影响因素 6、业务模式的创新性 (三)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五)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二、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二)行业管理与政策法规 1、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体制 2、行业主要政策法规 3、行业主要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三)所属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1、改性塑料 2、改性塑料和未改性塑料在应用领域的差别 3、行业基本发展概况 4、我国改性塑料行业的发展前景 5、行业上下游关系 6、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 7、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及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四)发行人在市场中的地位 1、市场竞争格局 2、进入本行业的壁垒 3、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4、发行人的技术水平和特点 5、行业内主要企业 6、公司竞争优势 7、公司竞争劣势 8、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9、行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三、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公司销售情况 1、产能与产能利用率情况 2、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与单价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四、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能源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2、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五、与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房屋及建筑物情况 2、房屋租赁情况 3、主要生产设备 4、主要研发及检测设备 (二)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2、商标 3、专利 4、软件著作权 5、域名 (三)房产、土地抵押情况分析 (四)特许经营权或资产许可使用情况 (五)认证证书与业务资质情况 1、认证证书 2、业务资质 (六)公司获得的重要荣誉 六、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核心技术情况 1、核心技术 2、核心技术形成的知识产权 3、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的应用和贡献情况 (二)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1、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 2、发行人技术获得的认定 3、发行人参与制订的标准 (三)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 1、在研项目情况 2、研发投入情况 3、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的情况 (四)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情况 1、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 2、核心技术人员认定主要考虑因素 3、核心技术人员的研发实力及贡献情况 4、发行人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的约束激励措施 5、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变动情况 (五)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 1、研发管理体系 2、研发激励机制 3、产学研联动机制 七、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1、战略委员会及其运行情况 2、提名委员会及其运行情况 3、审计委员会及其运行情况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其运行情况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或类似安排情况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 (三)报告期内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的说明 1、财务内控不规范的具体情形 2、后续可能影响的承担机制、整改措施、相关内控建立及运行情况等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一)新三板挂牌期间被采取自律措施情况 (二)报告期内被主管部门处罚情况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七、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一)资产完整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三)财务独立情况 (四)机构独立情况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六)经营稳定性方面 八、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九、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自然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自然人股东 3、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其他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 2、公司的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外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三)报告期内曾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或企业 (四)比照关联方披露的法人 十、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采购情况 2、租赁发行人经营场所作为注册地址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接受关联方担保 2、接受关联方服务 3、接受关联方借款 4、向关联方出售资产 5、关联方代垫费用 6、关联方代垫房补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四)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五)比照关联交易披露的交易 1、公司与合兴集团的交易 (1)公司向合兴集团的销售情况 (2)公司向合兴集团的采购情况 2、公司与杭州松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 3、公司与浙江工业大学的交易 4、公司与股东张少波关联企业的交易 十一、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十二、发行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合并利润表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审计意见、重要性水平及关键审计事项 (一)财务报表审计意见 (二)重要性水平 (三)关键审计事项 1、收入确认 2、应收账款减值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二)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1、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二)会计期间 (三)营业周期 (四)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八)外币业务 (九)金融工具 (十)应收款项 (十一)存货 1、存货的分类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4、存货的盘存制度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十二)合同成本 (十三)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2、投资成本的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十四)固定资产 1、2021年度、2022年1-6月 2、2019-2020年度 (十五)在建工程 (十六)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十七)无形资产 (十八)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十九)长期待摊费用 (二十)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十一)预计负债 (二十二)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二十三)收入 1、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 2、2019年度 (二十四)政府补助 (二十五)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二十六)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十七)租赁 1、2021年度、2022年1-6月 2、2019-2020年度 (二十八)分部报告 (二十九)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1、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3、会计差错更正 五、经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报告期内的主要税收政策、纳税主要税种及税率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二)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3、税收优惠对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情况 七、分部信息 八、主要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二)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九、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及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相关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一)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 1、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 2、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 3、影响费用的主要因素 (二)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十、经营成果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变化情况 (二)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2、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情况及变动分析 3、主营产品的应用领域构成及销售区域构成分析 4、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分析 5、其他业务收入分析 6、退换货情况 (三)营业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型构成分析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四)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综合毛利结构分析 2、主营业务毛利结构分析 3、主要产品毛利率及变动分析 4、不同产品应用领域毛利率情况 5、公司其他业务毛利率 6、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 (五)期间费用分析 1、销售费用 2、管理费用 3、研发费用 4、财务费用 5、公司的期间费用率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六)其他收益 (七)投资收益 (八)信用减值损失 (九)资产减值损失 (十)资产处置收益 (十一)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2、营业外支出 (十二)所得税费用 (十二)敏感性分析 1、产品售价变动对净利润和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2、原材料成本变动对净利润和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十三)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十四)税项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结构总体分析 (二)流动资产分析 1、货币资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3、应收票据 4、应收账款 5、应收款项融资 6、预付款项 7、其他应收款 8、存货 9、其他流动资产 (三)非流动资产分析 1、长期应收款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固定资产 4、在建工程 5、使用权资产 6、无形资产 7、长期待摊费用 8、递延所得税资产 9、其他非流动资产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及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 2、公司及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结构总体分析 (二)流动负债分析 1、短期借款 2、应付票据 3、应付账款 4、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5、应付职工薪酬 6、应交税费 7、其他应付款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其他流动负债 (三)非流动负债分析 1、长期借款 2、租赁负债 3、长期应付款 4、预计负债 5、递延收益 (四)最近一期末银行借款、关联方借款、合同承诺债务、或有负债等主要债项的金额、期限、利率及利息费用等情况 1、短期借款 2、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五)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及变动分析 2、偿债能力的同行业比较分析 (六)报告期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七)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八)流动性风险分析 1、长短期债务配置期限分析 2、影响现金流量的重要事件或承诺事项 3、风险管理政策 (九)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十)资本性支出分析 1、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及资金需求量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1、与东阳市科普电器有限公司的诉讼事项 2、与苏州贸锦祥电子有限公司的诉讼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十四、盈利预测报告 (一)盈利预测说明 1、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 2、盈利预测基本假设 (二)盈利预测表 十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及财务信息 (一)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 (二)2022年1-9月经审阅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产生同业竞争且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及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1、募集资金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 2、募集资金对公司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 3、募集资金对公司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规的说明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3、项目具体情况 (二)研发与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3、项目基本情况 4、项目投资概算 5、项目技术研发方向 6、项目选址 7、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8、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9、项目效益分析 (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3、补充运营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 三、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一)总体发展战略与规划 (二)报告期内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1、持续研发投入 2、人力资源建设 3、完善公司的管理水平 (三)为实现发展规划未来拟采取的措施 1、产能扩充规划 2、技术研发创新计划 3、市场开发计划 4、人才队伍建设计划 5、融资计划 第十节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二、本次发行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1、利润分配需考虑的因素 2、利润分配原则 3、具体利润分配政策 4、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时间间隔 5、利润分配研究论证及决策程序 6、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7、利润分配相关的信息披露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决策程序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一)累积投票制度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制度 (三)征集投票权制度 (四)网络投票制度 五、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事项 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一)采购合同 (二)销售合同 (三)施工合同 (四)借款合同 (五)担保合同 (六)其他合同 1、年产5万吨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临平)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协议 2、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及制品一期生产项目投资协议(芜湖) 二、对外担保情况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第十二节声明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发行人律师声明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验资机构声明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承担评估及评估复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第十三节附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时间 三、备查文件的查阅地点 1、发行人: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和说明 (一)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及价格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永松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永松之配偶刘梅红、周永松之表弟陈国平、周永松之阿姨吴素贞承诺 3、公司持股平台至勤憬美、至勤钰美和至勤和美承诺 4、持股5%以上股东虞秋婵、南通嘉乐承诺(南通嘉乐与南通嘉盛、丁冀平合计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 5、持股5%以上南通嘉盛承诺 6、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利鋆、张光辉、曾海泉、罗文钜、吴祥敏承诺 7、持股董事丁冀平承诺 8、持股监事庞林芳、张玉兰承诺 9、最近12个月入股股东盛瓴咨询承诺 10、最近12个月入股股东苏州隽永、张少波承诺 11、除前述人员外的现任或曾任公司员工股东的承诺 12、其他股东承诺 (二)关于股价稳定预案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2、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3、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4、实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6、约束措施 (三)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1、公司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永松承诺 3、公司全体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1、公司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永松承诺 (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永松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六)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事项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周永松承诺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4、中介机构承诺 (七)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永松承诺 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4、其他股东刘梅红、陈国平、吴素贞、虞秋婵、丁冀平、张少波、宋继胜、陈慧新、邱祥周、丁广军、倪代邦、郑凤眉、宋芳义、文学丰、胡岸军、宋海燕及至勤憬美、至憬钰美、至憬和美及南通嘉乐等私募基金股东承诺 (八)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九)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函 (十)公司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十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永松其他有关承诺 1、关于承担公司财务内控不规范产生的相关损失的承诺 2、关于承担仓库因拆除产生相关搬迁费用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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