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0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3.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股份”)《公司章程》第112条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认可的其他人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4. 《公司章程》第117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拟议的决议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董事,且签字同意该决议的董事人数已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作出该决议所需的人数的,则可形成有效决议。
5. 根据邹继新、吴小弟、姚林龙、解旗董事提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
6.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7.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
8. (四)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邹继新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9.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一)批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议案》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03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解除限售时间约定,自2023年1月18日起,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10.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结合激励对象个人业绩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公司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5人,拟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为3,008,165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135%。
11.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2.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13. (二)批准《关于武钢有限新能源无取向硅钢结构优化工程的议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按照公司硅钢产品发展规划要求,弥补高牌号无取向硅钢工序产能缺口,把握高牌号硅钢产品市场,批准武钢有限新能源无取向硅钢结构优化工程。
14.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15. 特此公告。
16.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