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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凯龙高科: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期:2023-01-20 19:23:06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49168) 用户喜爱度:等级975 本文被分享:985次 互动意愿(强)

    凯龙高科: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300912证券简称:凯龙高科公告编号:2023-010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20日(星期五)14:00。

    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 2、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庙塘桥藕杨路158号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7.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9.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臧志成先生。

    10.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1. (二)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7,365,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5090%。

    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7,337,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4847%。

    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43%。

    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11,593,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3543%。

    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11,566,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3300%。

    1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4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海明伦(无锡)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33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34%;反对2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56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54%;反对2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2/3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已回避本议案表决。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33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34%;反对2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56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54%;反对2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2/3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已回避本议案表决。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33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34%;反对2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56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54%;反对2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2/3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已回避本议案表决。

    4、审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36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59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上海明伦(无锡)律师事务所委派了刘凯和庞雪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上海明伦(无锡)律师事务所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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