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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大智造: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23-01-21 01:07:54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34387) 用户喜爱度:等级984 本文被分享:984次 互动意愿(强)

    华大智造: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1. 1证券代码:688114证券简称:华大智造公告编号:2023-003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月20日以通讯方式举行。

    3. 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4. 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

    5. 公司董事长汪建先生因公务不便主持,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牟峰先生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

    6.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

    7.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8.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2022年度及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2023年度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24,482万元,其中,采购商品及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7,635万元,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3,998万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金额为2,849万元。

    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10. 本议案关联董事汪建、牟峰、徐讯、余德健、朱岩梅、刘羿焜、吴晶回避表决。

    1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13.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4. 2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2月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15.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1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2)。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1、《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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