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000587证券简称:*ST金洲公告编号:2023-019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交所《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3〕第121号)。
3. 公司现将《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股票在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2月2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4. 根据本所《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的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
5. 如申请听证,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6. ”公司将积极准备相关资料,依规行使听证权利。
7.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8. 特此公告。
9.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3日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3〕第121号)。
10. 公司现将《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股票在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2月2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11. 根据本所《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的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
12. 如申请听证,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