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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寶新置地:選擇公司通訊之收取方式及語言版本及回條

    日期:2023-03-21 17:47:2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52359) 用户喜爱度:等级978 本文被分享:997次 互动意愿(强)

    寶新置地:選擇公司通訊之收取方式及語言版本及回條

    1. 敬啟者:選擇公司通訊之收取方式及語言版本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第2.07A條及第2.07B條以及寶新置地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公司細則,本公司現向閣下提供下列方案,以供選擇收取日後本公司之公司通訊(「公司通訊」),此乃指本公司發出或將予發出以供本公司任何證券之持有人參照或採取行動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a)董事會報告、年度賬目連同核數師報告及(如適用)財務摘要報告;(b)中期報告及(如適用)中期摘要報告;(c)會議通告;(d)上市文件;(e)通函;及(f)代表委任表格。

    2. 方案一:透過本公司網站以電子方式存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訊(「網上版本」),以代替收取印刷本,並收取公司通訊已在本公司網站登載之通知;或方案二:僅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訊之英文印刷本;或方案三:僅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訊之中文印刷本;或方案四:同時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訊之英文及中文印刷本。

    3. 為支持環保及促進與閣下之有效溝通,本公司鼓勵及推薦閣下選擇上述方案一以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訊之網上版本。

    4. 為方便閣下作出選擇,請根據隨本函附上之回條(「回條」)上所列印之指示填妥及簽署,並郵寄或親身交回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過戶登記分處(「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再轉交本公司。

    5. 如閣下於香港投寄回條,可使用已提供之免郵費郵寄標籤將回條寄回本公司。

    6. 如閣下於海外投寄回條,則請貼上適當郵票。

    7. 閣下亦可將已適當地填妥並簽署的回條掃描本電郵至299-ecom@hk.tricorglobal.com。

    8. 倘若本公司於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或之前尚未收到閣下已填妥並簽署之回條或表示反對之任何書面回覆,及直至閣下透過股份過戶登記處發出合理之事前書面通知至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或電郵至299-ecom@hk.tricorglobal.com以通知本公司,閣下將被視為已同意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訊之網上版本,而本公司日後將向閣下發送公司通訊已在本公司網站登載之通知。

    9. 閣下有權隨時透過股份過戶登記處發出合理之事前書面通知至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或電郵至299-ecom@hk.tricorglobal.com以通知本公司,更改閣下就收取日後公司通訊之收取方式及╱或語言版本之選擇。

    10. 即使閣下已選擇(或被視為已同意)收取日後公司通訊之網上版本,如因任何理由以致收取或接收公司通訊之網上版本時出現困難,本公司或股份過戶登記處將於收到閣下之書面要求或電郵至299-ecom@hk.tricorglobal.com後,按閣下所選擇的語言,免費寄送公司通訊之印刷本。

    11. 請注意,本公司或股份過戶登記處可應要求提供本公司所有日後公司通訊之英文及中文印刷本,日後所有公司通訊亦將於本公司網站及聯交所網站登載。

    12. 如閣下對本函有任何疑問,請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正至下午五時正,香港公眾假期除外)致電股份過戶登記處電話熱線(852)29801333查詢。

    13. 此致列位股東台照承董事會命寶新置地集團有限公司主席姚建輝謹啟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登記股東姓名及地址回條致:寶新置地集團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99)經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本人╱我們希望以下列方式收取所有日後本公司之公司通訊(附註8):(請從下列選擇中,僅在其中一個空格內劃上「」號。

    14. )□透過本公司網站(以電子方式收取公司通訊,以代替印刷本,並於有關公司通訊登載時向本人╱我們發出電郵通知至(附註9)□僅收取英文印刷本;或□僅收取中文印刷本;或□同時收取英文及中文印刷本。

    15. 簽名:聯絡電話號碼:日期:附註:1.請閣下清楚填妥所有資料。

    16. 本公司將有酌情權決定任何未有清楚填妥或填寫不正確之回條無效。

    2.倘若本公司於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或之前尚未收到閣下已適當地填妥並簽署的回條或表示反對之任何書面回覆,閣下將被視為已同意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訊之網上版本。

    所有日後公司通訊將按日期為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之本公司函件內所述之方式發送,而本公司日後將向閣下發送公司通訊已在本公司網站登載之通知。

    3.於選擇收取公司通訊之網上版本以代替收取印刷本後,閣下已明示同意放棄收取公司通訊印刷本的權利。

    4.如屬聯名股東,則本回條須由該名於本公司股東名冊上就聯名持有股份其姓名位列首位的股東簽署,方為有效。

    5.上述指示適用於將來發送予閣下之所有日後公司通訊,直至閣下透過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過戶登記分處(「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發出合理之書面通知至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或電郵至299-ecom@hk.tricorglobal.com以通知本公司更改有關指示為止。

    6.閣下有權隨時透過股份過戶登記處發出合理之事前書面通知以通知本公司,更改閣下就收取日後公司通訊之收取方式及╱或語言版本之選擇。

    7.為免存疑,本公司概不接受於本回條上書寫之任何額外指示。

    8.公司通訊指本公司發出或將予發出以供其任何證券的持有人參照或採取行動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a)董事會報告、年度賬目連同核數師報告以及(如適用)財務摘要報告;(b)中期報告及(如適用)中期摘要報告;(c)會議通告;(d)上市文件;(e)通函;及(f)代表委任表格。

    9.如閣下未有提供電郵地址或提供不正確的電郵地址,我們將透過郵遞方式,按閣下於我們在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存置的股東名冊上所示地址或任何由閣下向我們提供作該用途的地址,向閣下寄發公司通訊登載通知的印刷本。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本聲明中之「個人資料」相等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私隱條例》」)所定義之「個人資料」,當中可能包括但不限於閣下之姓名、聯絡電話號碼、電郵地址及郵寄地址。

    閣下是自願提供個人資料,以便按閣下選擇之方式收取公司通訊。

    本公司將在有需要之期間,保存閣下之個人資料作核實及記錄用途。

    閣下有權根據《私隱條例》中的條款,查閱及╱或修改閣下之個人資料。

    任何相關查閱及╱或修改個人資料之要求均須以書面方式透過以下途徑提出:---------------------------------------------------------------------------------郵寄至:私隱事務主任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電郵至:is-enquiries@hk.tricorglobal.com閣下寄回此回條時,請將郵寄標籤剪貼於信封上。

    如在本港投寄,毋須貼上郵票。

    郵寄標籤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簡便回郵號碼:10GPO香港寶新置地集團有限公司(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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