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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凯盛新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日期:2023-03-30 01:21:52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56110) 用户喜爱度:等级973 本文被分享:981次 互动意愿(强)

    凯盛新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1.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新能”或“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凯盛新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到位及使用基本情况(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4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7,134,53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59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999,999,993.29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15,999,999.95元(不含增值税15,094,339.58元),扣除此项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983,999,993.34元。

    2.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且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8月6日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2-00042号)。

    3.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项目金额(人民币元)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93.29减:保荐承销费15,999,999.95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1,983,999,993.34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减:募投项目支出1,686,599,070.32减:暂时补流募集资金支出1,016,418.00加:募集资金理财收入1,544,439.282加:募集资金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净额1,111,825.17本报告期发生额减:募投项目支出302,119,913.66加:暂时补流募集资金收回1,016,418.00加:募集资金理财收入2,060,883.76加:募集资金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净额1,842.43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发生额减:募投项目支出1,988,718,983.98加:募集资金理财收入3,605,323.04加:募集资金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净额1,113,667.60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0.00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0.00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4.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5. 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同保荐人中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6. 经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1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分别增资60,000.00万元、80,000.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

    7. 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开立,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3日、2021年8月4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开立。

    8. 2021年8月18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3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9. 协议各方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上述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10.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1年9月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562,824,076.98元。

    11. 本次置换已经2021年9月1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1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1]第2-10095号《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12. 经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1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分别增资60,000.00万元、80,000.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

    13. 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15. 现金管理规模不超过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6. 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延长期限自前次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结束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在上述使用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2年3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补充确认公司使用1,016,418.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与存储情况如下:单位:元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期末余额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580600788015000010180.00(已销户)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13090750293002422730.00(于2023年1月3日销户)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200002696296666000000930.00(于2023年1月4日销户)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410501688608000014730.00(已销户)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4630501001000855320.00(已销户)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81111010118013402920.00(已销户)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2585772680550.00(已销户)合计0.00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在公司开立的7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均为零,且不再使用,截至目前,公司已办理完毕7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新能源及桐城新能源、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分别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报告期内,实际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02,119,913.66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1、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1年9月置换先期投入562,824,076.98元。

    本次置换已经2021年9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1年第5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1]第2-10095号《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2、向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2021年10月18日,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60,000万元,向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80,000万元,用于两公司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建设。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现金管理规模不超过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延长期限自前次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结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协定存款)收到的理财收益2,060,883.76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期末余额情况如下:产品类型收益类型银行购买日期终止日期期末余额单位协定存款固定收益浦发银行合肥高新区支行2021/9/302022/12/290.00单位协定存款固定收益工行安庆桐城支行营业室2021/9/302022/12/120.00单位协定存款固定收益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2021/9/292022/12/80.00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6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起将公司总部募集资金账户中闲置的利息收入1,016,418.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自查发现相关情况后,于2022年3月24日将该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3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补充确认公司使用1,016,418.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0.00元。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尚在建设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起将本部募集资金账户中闲置的利息收入1,016,418.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自查发现相关情况后,于2022年3月24日将该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3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补充确认公司使用71,016,418.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除前述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凯盛新能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凯盛新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2022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8附表1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元募集资金总额1,983,999,993.3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2,119,913.66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83,999,993.34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1、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一期项目无800,000,000.00800,000,000.00240,346,868.23803,430,139.233,430,139.23100.43%2022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92、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无600,000,000.00600,000,000.0061,773,045.43601,288,851.411,288,851.41100.21%建设中不适用不适用否3、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否583,999,993.34583,999,993.34-583,999,993.34-100.00%不适用不直接产生效益否合计—1,983,999,993.34-1,983,999,993.34302,119,913.661,988,718,983.984,718,990.64——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1、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一期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本项目是全球首条1200t/d一窑八线生产线,需进行生产调试工作,本报告期末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进口设备运输、通关受限;向公司提供生产所需氧气的单位未能按时供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1年9月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562,824,076.98元。

    本次置换已经2021年9月1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1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1]第2-10095号《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起将本部募集资金账户中闲置的利息收入1,016,418.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自查发现相关情况后,于2022年3月24日将该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3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补充确认公司使用1,016,418.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现金管理规模不超过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延长期限自前次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结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度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取得协定存款利息收入计2,060,883.76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11(以下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保荐代表人签名:凌陶葛伟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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