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点研报
  • 精选研报
  • 知名分析师
  • 经济数据库
  • 个人中心
  • 用户管理
  • 我的收藏
  • 我要上传
  • 云文档管理
  • 我的云笔记
  • 盈康生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日期:2023-03-30 02:54:19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98106) 用户喜爱度:等级960 本文被分享:991次 互动意愿(强)

    盈康生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2. 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情况、财务状况、利润分配、股权激励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3. 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会议列表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审议并通过的议案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22年1月11日现场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2022年2月8日现场会议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22年3月7日现场会议1、《关于公司签署<关于上海永慈康复医院之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

    7. 4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2022年3月29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1、《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医疗设备的议案》。

    8. 5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2022年4月27日现场会议1、《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议3、《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关于2022年全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议案》;10、《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2、《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13、《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14、《关于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15、《关于重庆华健友方医院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16、《关于四川友谊医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17、《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 6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22年8月12日现场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2.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2.5发行数量2.6限售期2.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2.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2.9上市地点2.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7、《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8、《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1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11、《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2、《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10. 7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8月22日现场会议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 8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2022年9月19日现场会议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 9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22年10月25日现场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收购深圳圣诺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13.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以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务行为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14.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运作情况的监督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股权激励、内部控制等各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工作。

    15. 发表意见如下:(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事会在报告期内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2022年度公司的各项决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及管理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决议事项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16.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开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评价工作,在日常履职监督的基础上,结合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个人述职报告等相关材料,从工作业绩、履职尽责和风险管理等方面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年度履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提出改进建议。

    同时,强化过程监督,将履职监督工作进一步常态化、持续化,及时沟通反馈意见,注重将日常监督成果运用到履职评价中,评价意见作为参考依据纳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认真细致的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与涉及事项是客观、公正的。

    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监事会已经审阅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公司对外投资情况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打造行业引领的肿瘤预诊治康产业平台,扩大公司医疗健康业务的产业布局,加强公司竞争实力,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公司通过投资新设增加银川盈康生命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盈康一生(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家子公司;因企业合并增加河北爱里科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圣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圣诺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爱山软件有限公司、深圳悦美乳腺医生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鼎诺医疗设备有限公司6家子公司;因注销减少海盈康(成都)医疗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成都海盈康投资有限公司、玛西普英菲尼全球公司、盈康生命(青岛)医疗服务有限公司4家子公司;参股芜湖即刻暖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对外收购资产情况详见本报告“(六)公司收购资产等情况”的相关内容;其余对外投资事项均在公司董事长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经过董事会审议,亦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对外投资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审批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及规定执行,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公司收购资产等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发生的收购资产等交易事项进行重点关注与核查,充分关注评估的公允性、交易对价的合理性以及程序的合规性。

    公司收购资产事项如下:1、2022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西普”)与王红坤签订《河北爱里科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由玛西普收购王红坤持有的河北爱里科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里科森”)100%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为3,000万元。

    该股权转让事项属于公司董事长权限范围内,公司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交易完成后,爱里科森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圣诺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海盈康投资有限公司通过直接收购和间接收购方式合计收购深圳圣诺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诺医疗”)100%股权,本轮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并根据2023至2025年度圣诺医疗实际净利润金额设置交易对价调整机制,本次审议交易总金额最高不超过3.45亿元。

    2022年11月14日,本轮交易所涉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

    交易完成后,深圳市圣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圣诺医疗及圣诺医疗旗下3家全资子公司深圳爱山软件有限公司、深圳悦美乳腺医生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鼎诺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发生的收购资产等交易事项均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及时监督和核查。

    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前,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股东均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亦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公司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1、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及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月21日,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进行说明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2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以2022年2月8日为授予日,以7.27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31名激励对象授予418.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登记备案,防止了内幕信息交易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核查发现公司未按规定在2022年1月31日前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直至2022年4月25日才予以披露,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也因前述违规行为受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青岛证监局采取的监管措施。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积极开展上市公司治理活动,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的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瑕疵,公司已认真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持续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执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管理体系,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财务核算、内部控制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规范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建立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能够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经营业务有序开展。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2022年,监事会将会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能,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同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性;定期检查财务工作,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依法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以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务行为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运作情况的监督意见。

    扫一扫,慧博手机终端下载!

    正在加载,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