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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亿通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日期:2023-05-24 01:27:47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48123) 用户喜爱度:等级983 本文被分享:986次 互动意愿(强)

    亿通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1. 1证券代码:300211证券简称:亿通科技公告编号:2023-041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亿通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1年7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 2、2021年7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 3、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1年7月13日起至2021年7月22日止。

    5. 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并于2021年8月4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6. 4、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同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 5、2021年9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35名激励对象335.5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9月27日。

    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0. 6、2022年2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1. 7、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12.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 8、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14.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5. 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6. 32、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2年3月1日起至2022年3月10日止。

    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并于2022年4月1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同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2名激励对象4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4月28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年1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1、调整事由42022年4月18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年4月27日,公司发布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0,267.597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4元(含税)。

    2023年4月10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实施权益分配。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30,335.972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9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730,237.51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相应调整。

    2、调整方法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按如下方式调整: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5.986-0.009=5.977元/股。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7.00-0.014-0.009=6.977元/股。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调整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5《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就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对2021年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5.986元/股调整为5.977元/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7元/股调整为6.977元/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批准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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