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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计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日期:2023-01-10 08:46:12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34103) 用户喜爱度:等级964 本文被分享:981次 互动意愿(强)

    *ST计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1. 1证券代码:300330证券简称:*ST计通公告编号:2023-005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15:00在上海市锦绣东路2777弄9号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具体相关事项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15:00;(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2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的其中一种方式进行表决。

    6. 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8日(星期三)7、会议出席对象:(1)截至2023年1月18日(星期三)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8. 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9. 3(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10. 8、会议地点:上海市锦绣东路2777弄9号5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100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1.00《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1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11. 特别提示:(1)本次会议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2.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本次会议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13. 对于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公司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4进行单独计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4. 三、会议登记事项1、登记时间:2023年1月19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2、登记地点:上海市锦绣东路2777弄9号4楼董事会办公室3、登记方式:(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15.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16. 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或传真在2023年1月19日16: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有效,信函或传真以5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9号,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12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抵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联系方式:(1)联系地址:上海市锦绣东路2777弄9号4楼董事会办公室(2)联系电话:021-31016917(3)联系传真:021-31016909(4)联系人:文馨、王曦(5)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6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一月九日7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一、网络投票的程序1、投票代码:3503302、投票简称:华虹投票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1、投票时间:2023年1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8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9附件二:授权委托书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委托人)现持有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计通”)股份______________股。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受托人)代理本人/本单位出席华虹计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如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100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1.00《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的议案》√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10特此授权!委托人签章(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委托人股票账号: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签署日期:年月日11附件三: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姓名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股东账号持股数量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是否委托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邮编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附注: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1月19日16: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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