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300301证券简称:*ST长方公告编号:2023-005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1月17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
2. 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董事王敏先生、刘志刚先生、姜泽宇先生、梁涤成先生,独立董事阮军先生、朱星文先生及王寿群女士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
4.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8. 经表决,5票同意,1票反对,1票弃权。
9. 表决结果:通过。
10. 董事梁涤成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本议案所依据的基础事实缺乏充分、有效的依据支撑,也没有经过客观、公正的核实流程。
11. 且还没有核实和回复交易所第453号关注函对本议案内容的关注。
12. 独立董事王寿群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本议案的结论与康铭盛原管理团队反映的情况不符,外部机构仅做了检查、重新计算的鉴定程序,未征询康铭盛原管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3. 理团队、原审计机构的意见,也未与客户进行全面、系统的核实合同,核对往来账务,容易造成应收账款的流失和不准确。
14. 建议全面、客观的按照会计准则要求核实应收账款。
1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为保障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公司拟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1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经表决,5票同意,1票反对,1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梁涤成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不充分。
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多项诚信不良记录,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也诚信记录不良,会严重影响审计工作的可信度和公信力。
独立董事王寿群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良好的执业信用对审计机构的质量和可信度有较大影响。
拟聘请的审计机构存在太多被处罚的记录,建议聘请有良好记录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2月10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9)。
经表决,6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梁涤成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不充分。
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多项诚信不良记录,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也诚信记录不良,会严重影响审计工作的可信度和公信力。
四、备查文件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