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证券代码:002511证券简称:中顺洁柔编号:2023-03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25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1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
4. 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5.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鹏先生主持。
6.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 董事刘鹏先生、张扬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8.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3年1月31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86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566.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48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94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2,176.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32元/股。
9.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1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2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12. 特此公告。
13.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