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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鑫铂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婷婷)

    日期:2023-03-21 01:41:41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77894) 用户喜爱度:等级978 本文被分享:990次 互动意愿(强)

    鑫铂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婷婷)

    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婷婷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不受公司大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 现将本人2022年履行职责和参加会议情况报告如下:一、参加会议情况2022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4.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5. 2022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独立董事姓名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投票情况赵婷婷101000赞成2022年度,本人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独立董事姓名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赵婷婷550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序号日期会议届次事项意见类型12022/2/2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2、《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3、《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4、《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6、《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独立意见》7、《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及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8、《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独立意见》9、《关于对2021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10、《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11、《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22022/5/1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孙公司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及变更营业范围的独立意见》同意32022/5/3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3、《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42022/6/1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3、《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同意52022年8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62022年9月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72022年10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增加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82022年12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序号日期会议届次事项意见类型12022/2/2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22022年10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增加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2022年本人任职期间,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建议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6.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1、建议公司上市后要注重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7. 2、在审议公司董事会议案时,我们均要求公司提前为我们提供充分、详实的相关资料。

    8. 站在维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本着谨慎、认真、勤勉、独立的态度,并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自己的专业知识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可能产生的风险,并独立地提出自己的相关意见,确保董事会科学、民主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9. 3、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10. 主动进行现场调研,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11.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力求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12. 七、其他工作情况1、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13. 2、本人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4. 3、本人未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的情况。

    15. 4、本人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等。

    16. 2023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独立董事:赵婷婷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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