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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元亨: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日期:2023-03-25 02:27:44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75354) 用户喜爱度:等级984 本文被分享:988次 互动意愿(强)

    利元亨: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1.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元亨”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2.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5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4号),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股,并于2021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3.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66,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8,0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70,029,020股,占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79.5784%,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7,970,980股,占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0.4216%。

    4.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799,419股限售股已于2022年1月4日上市流通;部分限售股份15,400,948股已于2022年7月1日上市流通。

    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共计10名,股份数量共计6,000,0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6.79%,锁定期为该10名股东入股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即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1个月)。

    6. 现锁定期即将届满,于2023年4月3日起上市流通(因2023年4月1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7. 2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2023年1月6日,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股本增加304,362股,截至目前公司股本为88,304,362股。

    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由88,000,000股增至88,304,362股。

    9. 除上述股本数量变动情况外,自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10.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公司股东杨林、津蒲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博实睿德信机器人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东超前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稳正景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稳正瑞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昆石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昆石创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松禾创新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松禾创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单位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11. 除该等承诺外,本单位进一步承诺,自本单位入股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12. 2、若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在十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本单位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三个月。

    13. 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14. 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5.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16.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6,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79%,锁定期为该10名股东入股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即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1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4月3日(因2023年4月1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数量(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剩余限售股数量(股)1杨林642,8570.73%642,85702津蒲创业投资有限公司994,2861.13%994,28603东莞市博实睿德信机器人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28,5710.49%428,57104广东超前投资有限公司857,1430.97%857,14305深圳市稳正景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07,1430.12%107,14306深圳市稳正瑞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21,4290.36%321,42907宁波昆石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5,0000.42%375,00008深圳市昆石创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773,5710.88%773,57109深圳市松禾创新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85,7141.46%1,285,714010深圳松禾创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4,2860.24%214,2860合计6,000,0006.79%6,000,0000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1首发限售股6,000,000为该10名股东入股公司工商变更登记4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即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1个月)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纪明慧周丽君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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