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编号:2023-011证券代码:872014证券简称:裕峰环境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浙江裕峰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
2.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3. 责任。公司于2023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做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4. 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
5. 立意见经审阅《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换届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名薄一峰、陈小敏、钟益明、罗霞琴、吴晖为第三届。
6. 董事会董事,其中吴晖为独立董事,经审查,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7. 、独立董事的情形。综上,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浙江裕峰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晖2023年3月。
8.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