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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達生物:委任董事及變更董事委員會組成

    日期:2024-05-03 22:22:00
    股票名称:信達生物 股票代码:01801.HK
    研报栏目:公司公告  (PDF) 199KB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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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達生物:委任董事及變更董事委員會組成

    1. 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信達生物製藥INNOVENTBIOLOGICS,INC.(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801)委任董事及變更董事委員會組成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51(2)條作出,內容有關信達生物製藥(「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本集團」)委任董事(「董事」)。

    3. 委任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自2024年5月3日起,陳樹云先生(「陳先生」)已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董事會戰略委員會(「戰略委員會」)及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各自之成員,而張倩女士(「張女士」)已獲委任為執行董事及戰略委員會成員。

    4. 陳先生及張女士的履歷詳情載列如下:陳樹云先生陳樹云先生,49歲,又稱NickChen,於2018年1月31日獲委任加入董事會擔任非執行董事,直至2022年2月25日辭任。

    5. 彼現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24年5月3日起生效。

    6. 2陳先生曾在資本集團公司(「資本集團」)香港和新加坡工作超過18年,資本集團是全球最大和最成功的專業投資管理公司之一。

    7. 2024年,彼從資本集團退休,不再擔任資本集團大中華區私募基金(「CGPM」)合夥人和CGPM全球投資組合管理委員會成員。

    8. 在彼任職期間,成功投資了很多家醫療健康、科技和金融行業領先的公司,並為其提供諮詢和擔任董事。

    9. 於2005年加入資本集團之前,陳先生從1999年開始在摩根大通投資銀行紐約和香港工作,從摩根大通投資銀行離任時職務是亞太併購部副總裁。

    10. 陳先生於1997年5月以最高榮譽獲得美國Franklin&Marshall學院的商業(管理)經濟學文學士學位。

    11. 陳先生已與本公司訂立委任函,自2024年5月3日起為期三年,直至任何一方發出至少三個月通知終止為止。

    12. 陳先生須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及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之企業管治守則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輪值告退及重選連任。

    13. 根據委任函,陳先生有權每年享有董事袍金人民幣400,000元,有關金額由董事會根據薪酬委員會的推薦建議經參考彼之經驗及於本公司的職責以及現行市況而釐定。

    14. 於本公告日期,陳先生於11,000股股份中擁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之權益,約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的0%。

    15.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i)陳先生並無於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位;(ii)陳先生於過往三年內並無在其證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任何其他公眾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董事職務;(iii)陳先生並無亦不被視為擁有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的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的任何股份、相關股份或債權證的任何權益或淡倉;(iv)陳先生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或控股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概無任何關係;及(v)陳先生不具備任何其他專業資格。

    16. 陳先生已確認(i)彼符合上市規則第3.13條所載之獨立性標準;(ii)其過往或現時並無於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的業務中擁有任何財務或其他利益或與本公司任何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有任何關連;及(iii)概無其他因素可能影響彼於獲委任時的獨立性。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會並不知悉有任何有關委任陳先生的其他事宜需提請本公司股東(「股東」)垂注,亦無本公司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予以披露的任何其他資料。

    3張倩女士張倩女士,37歲,現任本集團首席人才官、江蘇眾煦醫藥有限公司(「眾煦醫藥」,本公司的一間全資附屬公司)總經理及信達生物製藥(蘇州)有限公司、蘇州信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信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信達生物製藥(杭州)有限公司、信達細胞製藥(蘇州)有限公司、夏爾巴生物技術(蘇州)有限公司及夏爾巴生物技術(杭州)有限公司(均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監事。

    彼負責眾煦醫藥的管理工作,並分管本集團人力資源、信息技術、行政、企業宣傳、政府事務及董事長辦公室。

    自2012年加入本集團以來,張女士曾擔任多個職能管理職位,為本集團建設了一支涵蓋研究與開發、CMC(化學、生產與控制)和商業化板塊,國際先進水平的高端生物藥團隊。

    彼對標國際品牌藥企,率先提出了許多戰略舉措,覆蓋了組織激勵、企業文化、招聘、商業培訓等多方面。

    自2017年以來,張女士一直擔任首席人才官,為高級管理人員之一。

    張女士於2010年6月獲得中國西南大學英語學士學位。

    彼於復旦大學就讀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

    張女士已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協議,自2024年5月3日起為期三年,直至根據服務協議條款及條件或任何一方事先向另一方發出至少三個月書面通知終止為止。

    張女士須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經不時修訂)及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之企業管治守則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輪值告退及重選連任。

    根據與本公司訂立的服務協議,張女士無權收取任何作為執行董事身份的額外酬金。

    於本公告日期,張女士於6,388,829股股份中擁有或被視為擁有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之權益,約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的0.39%。

    該等權益包括張女士因行使授予的購股權而獲得的4,027,191股股份的權利,及張女士獲得授予彼的2,027,144股相關限制性股票的權利。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i)張女士並無於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位;(ii)張女士於過往三年內並無在其證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任何其他公眾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董事職務;(iii)張女士並無亦不被視為擁有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的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的任何股份、相關股份或債權證的任何權益或淡倉;(iv)張女士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或控股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概無任何關係;及(v)張女士不具備任何其他專業資格。

    4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會並不知悉有任何有關委任張女士的其他事宜需提股東垂注,亦無本公司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予以披露的任何其他資料。

    董事會謹此熱烈歡迎陳先生及張女士就任。

    變更董事委員會組成董事會謹此宣佈,自2024年5月3日起,繼陳先生及張女士獲上述委任後,(a)陳先生獲委任為薪酬委員會、戰略委員會成員以及提名委員會各自之成員;及(b)張女士獲委任為戰略委員會成員。

    承董事會命信達生物製藥主席兼執行董事俞德超博士中國,香港,2024年5月3日於本公告刊發日期及於上述董事委任後,董事會包括主席兼執行董事俞德超博士及執行董事奚浩先生及張倩女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CharlesLelandCooney博士、許懿尹女士、陳凱先博士、GaryZieziula先生、陸舜博士及陳樹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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