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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達生物:建議採納本公司新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

    日期:2024-03-20 21:41:00
    股票名称:信達生物 股票代码:01801.HK
    研报栏目:公司公告  (PDF) 119KB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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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信達生物製藥INNOVENTBIOLOGICS, INC.(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801)建議採納本公司新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51(1)條作出,內容有關建議採納信達生物製藥(「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新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新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建議通過採納新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修訂其現有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現有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的若干條文,以(i)使現有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符合上市規則中有關上市發行人以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的相關修訂(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及(ii)進行其他後續及內務修訂。

    建議採納新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須待本公司股東(「股東」)於2024年6月21日舉行的本公司應屆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上通過特別決議案後,方可作實,而倘獲股東批准,則將於股東在股東週年大會上批准後生效。

    一份載有(其中包括)建議採納新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之詳情及召開股東週年大會通告之通函將適時寄發予股東。

    承董事會命信達生物製藥主席兼執行董事俞德超博士中國,香港,2024年3月20日於本公告日期後,董事會包括主席兼執行董事俞德超博士及執行董事奚浩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Charles Leland Cooney博士、許懿尹女士、陳凱先博士、Gary Zieziula先生及陸舜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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