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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创光电: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日期:2023-01-10 02:36:1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23859) 用户喜爱度:等级979 本文被分享:999次 互动意愿(强)

    联创光电: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况。

    3. 经核查本次提名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曾智斌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4. 综上,我们同意选举曾智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5.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高级管理人员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况。

    6. 经核查本次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伍锐先生、秦啸女士、万云涛先生、邓惠霞女士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7. 2综上,我们同意聘任伍锐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秦啸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万云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邓惠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8. 以下无正文!独立董事:朱日宏、陈明坤、黄瑞二〇二三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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