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002006证券简称:精功科技公告编号:2023-008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进展的公告一、合同签署概述2021年9月30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新疆隆炬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炬新材料)签署了合同总金额为3.30亿元的《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向隆炬新材料提供2台(套)碳纤维成套生产线。
2. 2022年5月31日,公司与隆炬新材料及其控股子公司新疆隆炬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炬贸易)签署了上述合同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由隆炬贸易代为支付上述合同剩余款项,隆炬新材料为隆炬贸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五年。
3. 除上述付款义务外,隆炬新材料、公司在上述合同中的其余权利和义务不变。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已累计收到合同货款23,100万元,合同正在履行中。
5.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1月2日、2021年11月6日、2022年5月10日、2022年6月3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21-051、2021-053、2021-063、2021-064、2022-028、2022-037的公司公告。
6. 二、合同进展情况近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在隆炬新材料工厂内完成了上述合同项下首条碳纤维成套生产线的最终验收,于2023年1月9日取得《最终验收合格单》并交付隆炬新材料投入使用。
7. 三、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1、根据合同约定,如因公司原因出现逾期交货,因设备技术、质量等原因不能正常生产、达不到技术协议要求等违约情形,公司存在需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违约金的风险。
8. 2、根据合同约定,如因公司原因出现延期付款,合同存在无法按时收款的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9. 风险。
10.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突发意外事件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合同存在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11.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视该合同后续的履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13.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4. 四、备查文件1、《最终验收合格单》。
15. 特此公告。
16.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