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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致软件: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日期:2023-01-10 09:22:4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50361) 用户喜爱度:等级972 本文被分享:988次 互动意愿(强)

    新致软件: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1. 1证券代码:688590证券简称:新致软件公告编号:2023-001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重要内容提示: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致软件”或“公司”)股东旺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道有限”)持有公司股票9,165,67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3.8734%;公司股东OasisCoveInvestmentsLimited(以下简称“OCIL”)持有公司股票6,115,82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2.5846%;公司股东AcmecityLimited(以下简称“AL”)持有公司股票6,115,82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2.5846%;公司股东CentralEraLimited(以下简称“CEL”)持有公司股票6,115,82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2.5846%。

    3. 旺道有限、OCIL、AL、CEL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7,513,14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11.6271%。

    4.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5.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2022年11月1日,公司披露了《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股东旺道有限、OCIL、AL、CEL因自身资金需求,合计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098,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2.9997%。

    6. 其中: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366,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0.999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732,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1.9998%。

    7. 本次减持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8. 2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旺道有限、OCIL、AL、CEL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27,513,14811.6271%IPO前取得:21,163,960股其他方式取得:6,349,188股注:其他方式取得所指为公司实施的2021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9.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第一组旺道有限、OCIL、AL、CEL27,513,14811.6271%董事为同一人TanBienChuan(陈敏川)合计27,513,14811.6271%—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减持时间过半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减持总金额(元)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旺道有限、OCIL、AL、CEL00%2022/11/25~2023/1/9集中竞价交易0-0027,513,14811.6271%(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3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10.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11.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提高投资流动性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12. 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三)其他风险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情形。

    14. 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监管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5.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6.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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