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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乔治白: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日期:2023-01-17 02:35:39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59149) 用户喜爱度:等级970 本文被分享:983次 互动意愿(强)

    乔治白: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2687证券简称:乔治白公告编号:2023-001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形。

    3.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会议召开的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1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1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平瑞公路588号商务楼会议室。

    7.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线上视频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8.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9.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0.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池也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公司副董事长张凤妹主持本次会议。

    11.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2.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39,303,1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4489%。

    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5,963,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8794%。

    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3,340,0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695%。

    1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8,840,0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123%。

    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8,840,0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123%。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大会采用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138,4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20%;反对711,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05%;弃权121,9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00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784%;反对711,0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743%;弃权121,9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律师:张乐天、吕程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1月16日刊登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7日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1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1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平瑞公路588号商务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线上视频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池也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公司副董事长张凤妹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39,303,1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44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5,963,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87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3,340,0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69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8,840,0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1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8,840,0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123%。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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