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2.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3. 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接受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充分地审查,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现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控。
4. 股子公司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矿业”)向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人民币15,000万元提供无偿担保,系对金山矿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支持,有利于保证金山矿业业务发。
5. 展的资金需求,保障金山矿业的持续发展能力,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接受关联方为金山矿。
6. 业提供无偿担保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公司将《关于接受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赵庆先生、赵敏女士、赵彦全先生需回避表。
7. 决。(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陈永生钟宏郑登津2023年1月1。
8. 3日。